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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规定
铁岭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教学行政管理
第一条学校建立校长领导下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导)主任、教研员、教研组长组成的教学管理系统,全面计划、组织、实施、指导、调控和总结学校教学工作。
第二条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按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设置课程,制定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校长要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成为教学的行家里手。
要坐阵教学第一线,做到任教一个学科、牵头一项问题研究。
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第三条教学副校长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评价标准。
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教学质量监测等工作制定明确的行为要求和量化指标。
抓好教学检查指导与教学研究,负责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
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教务(导)处的专题汇报,期中和期末各组织召开一次教学分析会,总结教学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
教学副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
听完每节课要通过评课与教师交换意见。
其他副校级领导每周任课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第四条教务(导)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服务中心,承担着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等任务。
要定期召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会、教学质量分析会,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开展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教务(导)主任每周任课不少于6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75节。
听完每节课要并通过评课与教师交换意见。
其他中层领导(含村小学负责人)每周任课不少于6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
科研室负责对教学研究的指导。
围绕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学期科研计划,组织指导教学研究并开展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各级课题研究;协助教务(导)处搞好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第五条教研组是学校教务(导)处领导下的教学研究的基本组织。
教研组长负责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教师集体备课,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指导学法、进行教学分析,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协助教务(导)主任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关于备课、听评课,校长、副校长、教务(导)主任、教研组长之间要建立逐级检查制度,对下级的备课簿、听课簿及业务管理材料等定期检查签字,做好中肯评语。
第六条完善师生评价体系。
评价要遵循科学性、客观性、激励性、导向性的原则。
学校要把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发展水平、教育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等方面作为教师发展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让教师能从多渠道获得信息,以利于反思、调整、改进工作方法,加快专业发展。
学生评价要以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做到评价内容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
要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方面,采取班主任主评、科任辅评、家长督评、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学习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
第七条加强实验教学管理。
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报告,做好实验记录。
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定期开放实验室,为学生开展课外实验探究提供场所和时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校要加强对实验教学仪器的管理与开发,鼓励教师自制有价值的教学仪器。
第八条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课外实践活动是课堂学习的延续,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延伸。
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活动做到定时间地点、定活动内容、定辅导教师。
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成立各学科兴趣活动小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
学校要加强对课外实践活动的考评。
第九条应用远程教育资源。
充分利用各种网络课程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与研究。
要列入教学计划,覆盖所有学科,排入课程表,各专用教室每周使用达到20课时,师生参与率达100%。
教师要结合任教学科特点,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教学中,教学设计要体现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情况,逐步实现教师备课电子化,全面提高教师独立制作课件的能力。
第十条开发学校课程资源。
让校本课程走进课堂。
鼓励和扶持教师利用校外活动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组织等社会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开发好校本教材,并认真开展好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开展好师生读书活动。
学校要加强图书室、阅览室及班级图书角建设,每学年要填充并更新一定数量的图书。
建立健全图书资料借阅制度和阅览室开放制度,保证学生每周至少到阅览室阅读一次,每学期至少借阅两册以上图书。
建立班级图书角,提倡以班级为单位引导学生暂借或捐献一些有价值的图书,以加强班级图书角建设,推动读书活动深入开展。
有条件的学校可在走廊等处设立开放阅览书架。
每学期学校至少开展一次、班级至少开展两次主题读书活动。
教师在读书活动中要做出表率,结合教学实际每学期至少精读一本教育书籍,并写出读书体会,学校要把读书情况列入对教师的考评内容。
第十二条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教师必须提前一分钟候课;上课应衣着整洁得体,讲究礼仪;要清点学生人数,不拖堂,不会客,不使用通讯工具,不吸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提前下课;无特殊原因不许坐着讲课。
教师要关注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妥善解决学生当堂出现的问题,严禁将学生逐出教室或责令停课检查,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章教师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备课:
教师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精心做好教学设计,做到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时间、教法、学法、教具(含各种电教手段)明确,教学流程、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符合有关要求。
教学流程应体现新课程理念,以学生关心又能够理解的社会生活和学生成长中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安排师生共同参与、形式多样的双边活动。
要充分发挥集体备课的作用。
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备课,每次都要有中心发言人。
提倡各集体备课组教师轮流做中心发言人,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要写出个性化的课时教学设计,不得抄袭或直接使用他人现成的教学设计。
备课一般情况下应保持2个课时的提前量。
第十四条上课:
教学目标要明确,能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等课程目标有机地融合到每一个教学环节之中。
要关注学生差异,分层要求,分别指导;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养成习惯、培养能力的关系;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实现教学相长、共同发展;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十五条教学反思:
教师要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做到每课一思。
课后反思要具体化,不仅要反思一节课的成功经验,更要反思存在问题,以利于今后上课时改进提高。
同时还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教学反思,以促进自身专业成长。
第十六条作业:
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精心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的内容作为学生作业。
考虑不同学生的学习差异,提倡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布置统一必做与自主选做的作业。
教师在布置作业之前,都要亲自研做一遍。
作业量要适当。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基准,小学三、四年级学生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1个小时;初中各年级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不超过1.5个小时。
指导学生“独立、按时、整洁、规范”地完成作业。
培养学生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后解题的良好作业习惯。
对学生作业的书写字迹、解题格式、图表绘制等都要提出规定性要求,明确完成标准,加强养成性训练。
批改反馈要及时。
一般作业(除作文外)的批改反馈不超过2天,单元试卷批改反馈不超过3天,作文批改反馈不超过1周。
必做的作业必须全批全改,选做作业的批改量不应少于总量的1/3。
作文批改可精批(通览后细改,加眉批和总批)与略批(通览全文,找出问题,写出评语)相结合,精批与略批轮换进行。
批改作业不准只批不改,更不得让学生代替批改。
任课教师要依照作业要求采取等第、简要评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作业给予评定,并针对学生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讲评。
第十七条辅导:
指导学生自学,解答学生作业中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消化课堂教学内容。
辅导要针对学生差异因材施教,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指导他们发展特长、创造性地进行学习;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加强心理辅导和学法指导,激励他们有所进步,达到基本要求。
跟踪辅导要有记录。
第十八条质量监测:
明确目的,坚持“监测”服务于“教学”,强化教学质量监测的诊断和反馈功能。
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兼顾不同层次学生实际,编排选题要有梯度,题型应灵活多样。
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适当控制客观题的数量,注重实践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题、怪题。
做好质量监测分析。
通过不同差异学生各知识点的通过率,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教学改进。
同时,还要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定期组织包括朗读、操作、口算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分项考核,对学生听、说、读、写、概念理解与应用等诸方面的能力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分析,查找问题,改进教学。
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
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第三章校本教研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学习反思、同伴互助、行动研究、骨干引领”为主的校本教研制度。
以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大力开展普适性、实用性的教学研究活动。
保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积极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促进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
校本教研双周一次。
第二十条学校要根据校情、师情确立教研专题,制定常规教研和专题教研计划。
各教研组要制定具体的周、月教研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活动。
教导处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教研成果汇报,并做好教研活动过程资料的积累和保存。
第二十一条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基于教学实际需要的理论学习和培训;基于教师实际教学问题的探讨和交流;对课程标准、教法、学法的研究;对教学改革的专题研究;对教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的总结与推广等。
第二十二条教研活动的主要形式:
集体备课、说课;同学科或跨学科赛课、看课、评课;典型课例分析;教学情况的调查研究;教学质量分析会;各种教学专题研讨会;教学改革实验;编写教学参考资料以及教学经验交流材料等。
第二十三条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的作用。
积极开展“师徒结对”活动,以老带新,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教师间要坚持互相听、评课,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写好听课记录及感悟,取长补短。
每学期听评课中学教师不少于30节,小学教师不少于20节。
每学期教师要提出一个自身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备学校课题研究选用;上一节研究课、观摩课或“样板课”;结合教师读书活动,每学年要系统学习一部教育理论专著;撰写一篇有质量的经验总结、课例研究报告或论文。
第四章课程设置管理
第二十四条国家课程:
各年级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按辽宁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进行设定(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1)。
第二十五条地方课程:
小学一、二年级每周1课时,中小学其他年级每周2课时。
其中带有“※”号的课程要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其余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
中学地方课程一学期安排70课时:
一要利用综合实践活动中“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的每周2课时,二要利用地方课程的每周2课时。
其中绿色证书教育分两个学期教学,每学期安排40课时,另外20课时安排在寒暑假(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2)。
第二十六条学校课程:
每周安排2课时,其中1课时安排读书活动,1课时安排学校自编教材及按要求召开的班团(队)会。
第五章教学秩序管理
第二十七条校历编排。
每学年52周。
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等;复习与教学质量监测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
每年寒暑假时间以县教育局下发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活动总量。
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的活动总量,小学每天不超过7小时,中学每天不超过8小时。
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
第二十九条周课时数。
小学一、二年级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
第三十条课时时间。
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每课时45分钟;高中每课时5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30分钟。
第三十一条作息时间。
学生早晨到校时间,5月1日——10月1日期间,小学不早于7:
40,中学不早于7:
30;10月1日——5月1日期间,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应推迟10分钟。
教师上班时间为7:
30,下班时间16:
30分(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3、附表4)。
第三十二条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和自行安排休假,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时,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教师个人不得私自调课、串课、误课,特殊情况要由学校教务(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因事因病影响正常授课的,学校要责成有关人员及时代(补)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09年10月15日起执行。
附表1:
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
附表2:
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排表
附表3:
中学作息时间表
附表4:
小学作息时间表
附表1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
年级
周课时
课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总课
时数
课时
比例
学
科
课
程
思品与生活
3
3
700
7.3%
思品与社会
2
2
2
2
思想品德
2
2
2
历史
2
2
2
350
3.6%
地理
2
2
科学(自然)
2
2
3
3
350
3.6%
生物
3
2
455
4.7%
物理
2
3
化学
3
语文
8
8
7
7
6
6
6
5
5
2030
21.1%
数学
4
4
4
4
4
4
5
5
5
1365
14.2%
外语
2
2
3
3
4
4
4
770
8.0%
体育
4
4
3
3
3
3
1015
10.5%
体育与健康
3
3
3
音乐
2
2
2
2
1/2
1/2
1
1
1
1050
10.9%
美术
2
2
2
2
2/1
2/1
1
1
1
综
合
实
践
活
动
信息技术
1
1
1
1
1
1
1575
16.4%
研究性学习
2
1
1
1
1
1
1
社区服与
社会实践
地方与学校
课程
3
3
4
4
4
4
4
4
4
周总课时数
26
26
30
30
30
(30)
30
(30)
35
35
35
274
100%
学年总课时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225
1225
1225
9695
附表2
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排表
年级
内容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合计
省情教育
辽宁自然与地理
10
※
15
※
25
辽宁海洋资源
20
20
辽宁历史与人物
20※
20※
40
辽宁工业与经济
15
※
15
辽宁体育与艺术
15
20
35
辽宁民族
10
10
专题教育
国防教育
10※
10※
10
30
法制教育
10※
10※
10※
30
科技教育
10
10※
10※
10
10※
10
60
健康教育
身体
5
5
5
5
5
5
60
心理
5
5※
5※
5※
5※
5
※
安全教育
20※
10※
10※
10※
10
※
60
民族常识
20
10
30
国际理解教育
10
10
10
10
※
40
人口与环境教育
10
10
10
10
10
10
※
60
辽宁老工业基地常识
5
绿色证书教育
100※
100※
100※
300
课时总计
40
50
70
70
70
70
160
150
150
830
附表3中学作息时间表
午别
节次
时间
上午
第一节
8:
00-8:
45
第二节
8:
55-9:
40
眼保健操
9:
40-9:
45
大课间
9:
50-10:
20
第三节
10:
20-11:
05
第四节
11:
15-12:
00
下午
预铃
12:
55
第一节
13:
00-13:
45
眼保健操
13:
45-13:
50
第二节
14:
00-14:
45
第三节
14:
55-15:
40
附表4小学作息时间表
午别
节次
时间
上午
第一节
8:
10-8:
50
第二节
9:
00-9:
40
眼保健操
9:
40-9:
45
大课间
9:
50-10:
20
第三节
10:
20-11:
00
第四节
11:
10-11:
50
下午
预铃
12:
45
第一节
12:
50-13:
30
眼保健操
13:
30-13:
35
第二节
13:
45-1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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