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则沟煤业一通三防煤尘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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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则沟煤业一通三防煤尘治理实施方案
山西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治理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七月
山西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介煤安发[2012]173号《关于印发介休市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努力提高我矿“一通三防”工作水平,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治理实施方案》,治理时间为7月1日至10月1日,在此期间全矿上下必须全力以赴,通过自查、自纠方式对全矿井“一通三防”进行摸底式检查,按五定表列出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保障各项隐患问题全面落实到位。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一通三防”工作规定,强化领导、机构、队伍、制度和装备建设,通过矿井全面排查整治“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抓好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防范“一通三防”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强化矿井通风管理。
按规定对新主扇进行性能测定及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制定落实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规划,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排查,整治矿井通风安全隐患,科学合理地提高配风标准和矿井通风能力;
2、强化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低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配齐瓦斯检测人员,加强矿井瓦斯检测,严禁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3、积极配合介休市局安排,完成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积极主动与晋中煤炭规划设计研究院展开“一通三防”技术合作,全面摸清矿井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煤尘爆炸性基础情况,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瓦斯抽采、突出防治、粉尘防治和防灭火做出评估,并制定规划计划进行全面治理。
4、开展“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监控、防尘隔爆、洒水施救、综合防尘、防灭火等安全工程设施建设。
二、成立了“一通三防”治理实施领导组
为保证我煤业公司“一通三防”治理行动工作顺利进行,事事有人抓,责任落实到人,特成立“一通三防”治理实施领导组。
组长:
孟永生(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
董光红(总经理助理兼总工程师)
副组长:
孙士彪(副总工程师)、刘建明(通防副总经理)马俊成(安全副总经理)、房永奎(生产副总经理)、范俊杰(机电副总经理)、乔柏林(通防副总工程师)
成员:
李玉伟(通防部长)、张锦光(安质部长)、陆道忠(生产部长)、陆晓辉(机电部长)及各生产队组行政第一责任人
职能:
1、总经理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行动资金到位、监督治理行动顺利实施。
2、总工程师负责全面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3、通防副总经理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与实施,全面保障此次专项治理排查行动顺利实施。
4、安全、生产、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通防副总工程师负责全面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处理。
6、安质部配合通防部做好“一通三防”专项排查活动,按五定表要求相关部门限期处理。
7、通防部是“一通三防”治理行动的职能部门,监督各生产队组对所查出隐患内容按五定表整改落实。
8、生产部、机电部及各生产队组负责各作业点包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治理工作。
三、阶段划分和任务
“一通三防”专项治理行动配合介休市整休阶段要求,时间从7月1日至10月1日为期3个月进行实施。
治理行动为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
通过“一通三防”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发动,成为专项治理领导组,制定落实实施方案,组织“一通三防”业务人员和相关部室、组队人员从思想上提高专项行动意识。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9月2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通过组织排查形式,开展全矿井的“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检查督查要将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瓦斯检查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消除矿井通防重大危险源。
对所有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五定”整改。
1、通风系统管理
工作安排:
此项检查整改从7月1日—9月20日,整改人:
唐咸松李玉伟
验收单位:
通防部安监部技术部生产部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矿井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矿井有效风量及漏风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2#、4#、5#煤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对新安装的2*220KW主扇进行风机性能测定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5、对5#煤回风巷道失修进行修复,满足通风、运输、行人通畅和安全的要求。
6、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有反风演习报告。
7、矿井主要通风机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吸风口装设防护网,外不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8、矿井每月分上、中、下旬进行测风;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风道、总回风道和分区进风道、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及其他用风地点。
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账及测风牌板。
2、局部通风管理
工作安排:
此项检查整改从7月11日—9月20日,各组队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验收单位:
通防部安监部技术部生产部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
双风机与电源联锁,当其中一台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能够自动切换,风机故障时能够切断工作面电源
2、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3、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4、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5、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6、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3、矿井瓦斯管理
工作安排:
此项检查整改从7月11日—9月20日,整改责任人:
唐咸松李玉伟王志勇
验收单位:
通防部安监部技术部生产部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2、每班瓦斯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瓦检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无空班漏检虚报。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有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长期停风区在停风后立即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4、瓦斯检查仪器、仪表齐全,满足瓦斯检查需要,并定期检验;
5、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记录、台账三对口,瓦斯日报表和监控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签。
6、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矿)的有关规定。
7、每年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各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并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4、通风设施管理
工作安排:
此项检查整改从7月1日—9月20日,整改责任人:
唐咸松李玉伟
验收单位:
通防部安监部技术部生产部
永久设施:
(包括风门、密闭、风窗)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2、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3、墙体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要见硬顶、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小于0.1米的裙边
4、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5、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
密闭前后无瓦斯积聚,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6、风门一组至少要两道,能自动关闭,要装有闭锁装置。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
5、安全监控管理
工作安排:
此项检查整改从7月1日—9月20日,整改责任人:
李玉伟王志勇
验收单位:
通防部安监部技术部生产部
1、煤矿企业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运行。
系统必须具有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断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功能以及防雷保护功能。
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备用电源保证系统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
2、有专业队伍负责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其安装、使用、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3、矿井应有监控调校室,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
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检测仪器1次。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区队长、班组长、技术人员、放炮员、瓦斯员、监控人员都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5、有设备仪表台账,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布置图、断电布置图和接线图,瓦斯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
6、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行车位置。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应悬挂在巷道无风筒帮一侧。
各类传感器的安装数量、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和管理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6、综合防尘管理
工作安排:
此项检查整改从7月1日—9月20日,整改责任人:
唐咸松李玉伟
验收单位:
通防部安监部技术部生产部
1、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
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同步喷雾
4、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巷道冲刷积尘周期由各矿总工程师决定。
有定期冲刷巷道的制度,并要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1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土堆积(用手捏成轩,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5、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6、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符合公司(局)的有关规定);各种记录、图纸、台账齐全,记录准确
7、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
每一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并有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
7、防灭火管理
工作安排:
此项检查整改从7月1日—9月20日,整改责任人:
验收单位:
通防部安监部技术部生产部
1、煤矿应建立消防、防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水池及管路系统要满足消防灭火要求;有放顶媒开采的矿井,必须编制预防采空区自燃发火的措施;同时,要建立防火责任制和火灾救援应急预案。
2、开采容易自燃和放顶煤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有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3、凡开采自燃、易自燃煤层,要要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开展火灾的连续性检测、预报工作。
观测地点:
采空区、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他可能发火地点。
观测内容:
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等。
4、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器材的数量、品种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要求)。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密闭。
5、中央变电所、水泵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及其他机电设备集中地点,地面厂房、车间库房等地点,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做到常设备用。
6、井口20m范围内无明火。
7、井下电气焊作业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日)
按照“一通三防”专项治理隐患整改“五定表”里的内容,逐条进行复查验收,覆盖率要达到100%。
检查验收后,要向介休市煤炭局“一通三防”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呈报书面总结报告。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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