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审查质量证明文件来确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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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审查质量证明文件来确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如何通过审查质量证明文件来确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以创业城道路工程所用水泥为例)
一、案例编制目的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之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
不同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相同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同厂家所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无论在形式还是在内容方面都有所不同,通过本案例,希望专业监理工程师能够学会如何通过审查质量证明文件来初步判定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二、背景资料和问题
创业城主干道路工程,共分为7个标段,每个标段的主要工程内容有:
混凝土雨排管道工程、路面基层工程等,两类工程都需要用到水泥,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对进场的水泥质量进行检查。
在某标段雨排管道和路面基层施工前,施工单位进场袋装和散装水泥若干,拟用于这两个部位,向监理提交了水泥产品合格证和水泥出厂检验报告,要求取样二检。
现场监理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分别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实体进行检查,问: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水泥产品合格证和水泥出厂检验报告过程中,需要做哪些工作,以确认该批水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审查过程
1、确定工作流程(解决问题的步骤)
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依据→确定检查项和标准值→编制检查表、实测并录入实测值→对比→得出结论
2、确定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
依照相关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水泥合格证和水泥出厂检验报告,判定该批水泥是否符合要求。
3、分解工作目标
审查一般分为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基于案例背景资料和提问,我们需要做两件事,一是确认水泥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形式审查),二是水泥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内容审查)。
4、确定工作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遵循GB50319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规定,具体到水泥的进场检验,可以表述为:
施工方进场的水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其中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其它洽商文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内容进行筛选(过程见下图),可知,本工程水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文件中的(6)、(7)、(10)。
根据开工初期与建设单位协商的会议纪要,创业城道路工程路面基层部分执行市政建设工程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雨排工程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设计文件规定,本
工程所用水泥强度等级为32.5MPa,路面基层工程还应执行交通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过程中未对此进行变更,无相关的洽商文件(设计联络单)。
根据CJJ1-2008、GB50268、JTJ034-2000的有关条款规定,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其中,GB50268中还要求相关内容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但是,在上述标准以及合同文件中,对水泥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的规定都不够明确,经查询国家标准目录,发现《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436-1993可以参照。
综上所述,本项工作的主要依据有:
1、《产品质量法》(1993年实施,2000年修正);2、设计图纸(水泥32.5MPa);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8、《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436-1993(参照)。
5、确定检查项和标准值
序号
来源
相关条款
1
产品质量法(1993年实施,2000年修正)
第三章,第三节,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2
设计图纸
水泥32.5MPa
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7.5.1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2)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1.9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3.2.7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可用于稳定土,但应选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
不应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
宜采用标号325或425的水泥。
7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7.1化学指标
化学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7.3.1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7.3.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7.3.3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9.1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9.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7.1、7.3.1、7.3.2、7.3.3条。
9.4判定规则
9.4.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为合格品。
9.4.2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中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为不合格品。
9.5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当用户需要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d内寄发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9.6交货与验收
9.6.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
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
9.6.3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0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
8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436-1993
3.1交付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保证文件
3.2产品保证文件的种类
a.产品质量保证书;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退换正;
d.产品保修单
e.产品信誉卡
3.3产品生产者可根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产品情况及合同中的要求提供上述某几种产品保证文件。
产品保证文件所表述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产品相符。
4.1产品保证文件中必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产品的件号、批号、类别、等级、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产品标准号、商标、厂电话灯可根据需要由有关标准规定。
4.2产品质量保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执行产品标准号;
b.产品适用发威及适用条件:
c.产品主要性能和技术参数或成分;
d.产品特点(包括制造工艺及原材料的特点);
e.对产品质量及服务所负的责任;
f.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及质量检验部门检测证明的情况。
4.3产品合格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执行产品标准号;
b.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
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
批量、批号、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
c.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表2%
品种
代号
不溶物
(质量分数)
烧失量
(质量分数)
三氧化硫
(质量分数)
氧化镁
(质量分数)
氯离子
(质量分数)
硅酸盐水泥
P·I
≤0.75
≤3.0
≤3.5
≤5.0a
≤0.06c
P·Ⅱ
≤1.50
≤3.5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
≤5.0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A
-
-
≤4.0
≤6.0b
P·S·B
-
-
-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P·P
-
-
≤3.5
≤6.0b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F
-
-
复合硅酸盐水泥
P·C
-
-
a如果水泥压蒸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0%。
b如果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
c当有更低要求时,该指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表3单位为兆帕
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3d
28d
3d
28d
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62.5
≥28.0
≥62.5
≥5.0
≥8.0
62.5R
≥32.0
≥5.5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
32.5
≥10.0
≥32.5
≥2.5
≥5.5
32.5R
≥15.0
≥3.5
42.5
≥15.0
≥42.5
≥3.5
≥6.5
42.5R
≥19.0
≥4.0
52.5
≥21.0
≥52.5
≥4.0
≥7.0
52.5R
≥23.0
≥4.5
6、编制检查表、录入实测值、对比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7、结论
6.1第一组水泥(同源)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真实有效,但具体项目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如下问题:
水泥是有使用期限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但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上均无此项;第二组水泥(油龙)情况相同。
6.2第一组水泥(同源)产品保证文件真实有效,但具体项目不符合《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436-1993的相关规定,存在如下问题:
无邮政编码;第二组水泥(油龙)情况相同。
6.3第一组、第二组产品均为复合硅酸盐水泥,不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应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的要求;
6.4第一组水泥产品性能中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但不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要求,初凝时间也不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的要求;第二组水泥产品性能中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但终凝时间不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要求;
6.5第一组水泥产品检验报告中未标明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不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要求;
6.6两组产品均没有明确的检验日期,仅有出单日期,不够严谨。
6.7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相关规定。
第一组水泥(同源)的产品保证文件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批号相符,主要内容可相互验证,真实有效,部分检查项与内容与相应标准和规范有所出入,尤其是水泥种类、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均不符合CJJ1-2008的要求,不能用于路面基层,但各项指标基本符合GB175-2007的规定,可进行二次化验,合格后,可用于路面基层以外的其它构筑物,例如:
雨排工程。
第二组水泥(油龙)的产品保证文件真实有效,部分检查项与内容与相应标准和规范有所出入,尤其是水泥种类、终凝时间均不符合CJJ1-2008的要求,不能用于路面基层,但各项指标基本符合GB175-2007的规定,可进行二次化验,合格后,可用于路面基层以外的其它构筑物,例如:
雨排工程。
四、经验总结
1、实践过程中,我们往往忽视产品保证文件有效性的验收(形式审查),有些过于简单的产品保证文件(可查看其它工程产品合格证),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此外,GB/T14436-1993是个推荐性标准,在没有明确约定时可不执行,不能用它来约束承包商、供货商、生产厂家的行为,从本案例中涉及的同源水泥和油龙水泥合格证看,差异较大,可建议从整个油田公司的层面依次予以强制性规范;
2、由于过程中没有进行认真审核,导致并不符合某些规范要求的复合硅酸盐水泥最近几年一直使用在各项道路工程中,而这个问题直到今年年底才发现,这需要我们做更多细致的工作。
道路工程中水泥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是个非常重要的指标,监理人员对此掌握不够,此外,GB175-2007上对水泥包装袋也有很多要求,受篇幅限制,本文未做讨论,但经过我们检查分析,监理人员在很多进场材料验收时,对规范、标准的了解深度严重不足,急需改进。
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队水泥稳定土所需水泥种类的指定过于严格,与它的规范母本JTJ034相比,应属于表述有误(**材料都可用于**部位——应选用**材料),鉴于这几年复合硅酸盐水泥在道路工程中一直在用,质量比较稳定,因此,需要另外撰文论述复合硅酸盐水泥在城市道路工程中应用的可行性。
4、GB/T14436-1993已有近20年没有变动,居然还有对邮政编码的要求,如今已进入互联网时代,这个标准应该更新。
五、相关资料附件
附件1:
第一组水泥(同源)实测及判定
序号
来源
相关条款(标准值)
第二组实测值
合格?
1
产品质量法(1993年实施,2000年修正)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有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因本条规定不够明确,所以无法判定,本项忽略。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只有出厂日期,没有其他日期
2
设计图纸
水泥32.5MPa
水泥32.5MPa
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
初凝时间161min,不大于3h、终凝时间228min,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
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
有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合格证上没有说明水泥品种(但出厂检验报告上有)、级别、包装或散装(有代号,无说明)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本次仅检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有
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3.2.7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可用于稳定土,但应选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
3.2.7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可用于稳定土,但应选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
宜采用标号325或425的水泥。
宜采用标号325或425的水泥。
7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7.1化学指标
7.1化学指标
化学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合格
7.3.1凝结时间
7.3.1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7.3.2安定性
7.3.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合格。
7.3.3强度
7.3.3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合格
9.5检验报告
9.5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9.6交货与验收
9.6交货与验收
9.6.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9.6.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8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436-1993
3.1交付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保证文件
有
3.3产品生产者可根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产品情况及合同中的要求提供上述某几种产品保证文件。
原则性条款,略
4.1产品保证文件中必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4.1产品保证文件中必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4.3产品合格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3产品合格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执行产品标准号;
有
b.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
有
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
批量、批号、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
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
批量、批号、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
c.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c.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附件2:
第二组水泥(油龙)实测及判定
序号
来源
相关条款(标准值)
第二组实测值
合格?
1
产品质量法(1993年实施,2000年修正)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有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略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只有出厂日期,无其他日期
2
设计图纸
水泥32.5MPa
水泥32.5MPa
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
初凝时间大于198min,大于3h、终凝时间246min,小于6h的32.5级、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
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
有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合格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本次仅检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有
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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