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职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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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职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对违纪学生,必须本着慎重、严格的手续,坚持疏导为先,家校配合,把违纪学生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
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处分要适当.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处分:
(一) 通报批评
(二)警告 (三)记过
(四) 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受处分的学生,其品德素质评定为不合格。
经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并给予不超过一月的督促反省时间停发助学金(违纪之日起直到处分解除)。
毕业时未解除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
第三条:
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
警告处分在半学期后,记过处分在一学期后,留校察看在一学年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消。
凡申请取消处分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班级的学生代表、班主任及政教主任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出相应的书面决定,与原处分决定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二)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三)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四)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五)勾结校外人员勒索他人财物者。
(六)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七)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八)携带管制刀具等。
(九)多次抽烟行为等。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二)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三)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第二章 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六条:
对经常无故迟到、旷课等违反学习制度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含早、晚自习)累计课时达到:
1.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一节课迟到时间超过十五分钟当作旷课。
2.一周累计迟到三次及三次以上(或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十次以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将给予更高等级处分。
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形者,给予相应处分:
12课时者,给予通报批评;13-24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25-36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37-60课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将处分结果记入学籍档案;61课时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开除学籍并记录本人档案;凡连续旷课10天以上视为自动离校处理,学校取消学籍。
(二)同一学期因旷课再次受处分者,旷课时数累加计算,并视情节从重处分,以最后处分记入本人档案。
(三)上课和自习期间看玩手机者,一经发现一律由班主任代管至半月假结束,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上课不认真听讲,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经常不交或拖交作业,干扰他人学习,破坏课堂秩序者,多次睡觉等,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
对不讲社会公德、行为不文明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不尊重教职工,如直呼其名,粗语顶撞,起哄戏弄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二)辱骂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殴打教职工,情节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开除学籍并记录本人档案。
(三)与同学之间不团结,戏弄辱骂、侮辱、威吓同学,蓄意制造谣言诽谤同学,开不正当玩笑,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男女同学不正常交往,或纠缠异性同学,且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在教室和校园等公共场所打闹喧哗,集合集会或观看演出和比赛起哄滋扰,影响上课、自习、集会、演出等正常秩序,不听劝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六)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或物品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七)在校期间,进入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如营业性舞厅、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在教室及其它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或其它杂物者,由政教处组织公益劳动,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
损坏公、私财物者,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理:
对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同时给予下列处分:
1.损坏价值在1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损坏价值在1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九条:
打架斗殴者:
(一)持械动手打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虽未动手打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挑起事端。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
3.一旁助威。
4.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增加困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未造成伤害的,作劝其退学处分,造成伤害的,勒令退学,并记入本人档案;
1.策划他人打架。
2.纠集他人打架。
3.持械打架。
4.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
(四)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不通过组织,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因打架斗殴致人伤者,除受以上处分外,还要负担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一切必要费用。
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凡参与两次打架斗殴者将作开除处分处理。
第十条:
收看、复制、传播不健康物品,尚未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收看不健康书刊、录相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涂写、书画不健康文字、画像,制作、复制、传播或隐匿不健康物品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对有偷窃、诈骗、抢夺、抢劫、弄虚作假等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如下处理:
(一) 有偷窃行为。
1、作案价值不满100元,给予记过处分。
2、作案价值1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3、两次作案行为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偷盗公章、保密文件、试卷、档案等物品未遂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者等,与作案者同论。
6、经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二)敲诈他人财物,或向他人索要钱物,或向他人借钱不还,视其情节除返回钱物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恶劣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并报公安机关查处。
(三)有抢夺、抢劫行为,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情节恶劣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并报公安机关查处。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严禁吸烟、酗酒,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对因酗酒而引发的打架斗殴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在校学生涉及有关毒品的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一)拨打骚扰电话,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者。
(二)违反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利用网络散发不负责任言论者,不文明违规上网者。
(三)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如课间操、升国旗以及公益劳动者。
(四)有翻越、攀爬校园大门、围墙等行为者;如因此发生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五)学生在校期间无故离开校园,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者。
(六)出入校门不下车、留长发、怪发、染发,屡教不改者。
(七)未取得驾驶证,学生不得骑车上(放)学;如因此发生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三章 处理程序与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违纪处理程序
(一)各种处分由犯错误的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由班主任经手处理,提出处分等级意见后报学校政教处。
(二)政教处审核后,书面报送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对学生的处分。
(三)政教处填好“学生违纪登记表”,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并通知其监护人。
第十五条:
违纪学生的助学金处理办法
受到警告处分扣除助学金5%,记过处分扣除助学金10%,留校察看处分扣除助学金50%。
第十六条:
学生违纪处理的执行
(一)学生处分决定后,在公布之前,政教处要指定专人和受处分学生谈话,做好其思想工作,并履行签字手续和谈话记录制度,将处分决定送资助中心、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并按规定装入学生档案。
处分决定视情况可在全校学生大会或班会上公布。
将学生亲手交给家长(填写好回执单或照片)
(二)学生违纪处分文件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执行文件查阅、文件进出程序,学生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四章 处分的撤消
接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较深入的认识,并能从实际行动改正,符合“违纪学生处分规定”第三条之时限规定,经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报政教处审核、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方准予以撤消处分。
若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提前执行撤消程序。
岑巩中等职业学校
2017年8月30日
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违纪学生谈话记录表
违纪学生情况
姓名
班级
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谈话主题
谈话方式
谈话地点
□01.学业问题
□02.班級人际关系
□03.感情问题
□04.家庭关系
□05.违反校规
□06.其他
□01.个别谈话
□02.家庭访视
□03.电话访谈
□04.其他
学
生
违
纪
事
实
教
师
谈
话
情
况
记
录
谈话简要内容:
学生签字:
谈话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填写完整后,班主任留存学生管理档案,
2、如一个学期内有两次以上违纪者,连同材料一起上报政教处。
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违纪学生登记表
学生姓名
班级
年龄
性别
家庭住址
电话
父母情况
联系家长
□父亲□母亲□其他
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简述
违纪
事件
(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等)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书面检查(800字,留附件存档):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政教主任签字
备注
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撤消处分申请表
学生姓名
班级
性别
受处分情况
受处分日期
违纪
事后
教育
情况
记录
时间
地点
形式
学生表现
本人
对处
分的
认识
和撤
消处
分的
申请
(写不下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申请撤消处分时间
班主任意见:
签名:
政教处意见:
政教处主任签名:
学校意见:
年月日
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处理告知单
__________学生家长:
该同学,__________学年第____学期开学至今,因
。
为严肃校纪,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根据学校《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处分,该处分自月日起生效。
根据学生表现,处分后可申请撤消。
特此告知
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政教处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家长意见: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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