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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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
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
关于建立健全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
考核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根据宜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赣教师字[2013]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科学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书育人队伍,结合我市实际,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引导教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考核对象与组织
1.师德考核对象是指在我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任教的教师。
2.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在市文化教育局统一指导监督下进行,并以学校(中心学校)为单位具体实施。
3.各地各校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及一线教师代表为成员。
学校考核工作组中,教师代表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30%。
三、考核时段
教师师德考核应在学年末(6月)进行,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首次考核时段为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
四、考核内容与等次
1.主要考察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以及是否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是否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情况等。
2.原则上按照《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附后)评价教师。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细化考核标准,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
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4.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性侵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而牟利的;
(7)借编人情座位等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8)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9)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五、考核程序和方式
1.教师师德考核基本程序是:
个人自评总结——考核工作组考核、定级——校内公示。
2.考核按照《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本校教师民主测评(占30%);
(2)所任班级学生、家长民主测评(占30%);
(3)学校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分(占40%);
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3.教师填写《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档案。
六、奖励与惩处
1.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和奖励。
同等条件下,师德考核为“优秀”的,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中要优先考虑。
市文教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择优表彰一批师德先进个人。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绩效考核应评定为“不称职”,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师德考核“不合格”、可不受纪律处分的,给予批评教育和3个月整改期限;应受纪律处分的,按纪律处分规定和程序办理。
对触犯刑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核结果登记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情况和结果载入教师档案。
同时,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依托现有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每年6月至9月组织各地各校上网登记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具体登记办法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建设。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也直接影响到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各地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始终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全过程。
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工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
2.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我局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樟树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和《樟树市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各地各校要在认真学习贯彻的基础上,以市委宣传部、市文教局等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评选“十佳师德标兵”活动为契机,同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的“千名教师访万名学生”活动,从本校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校师德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3.稳扎稳打,切实抓好师德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落实。
在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教育、日常监管及师德考评工作,使师德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
内容
权重
标准
依法执教
10分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爱岗敬业
10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
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教书育人
10分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
严谨笃学
10分
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
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
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
关爱学生
20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
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
尊重家长
10分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
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
廉洁从教
20分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
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
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
无借编人情座位等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现象。
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
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
为人师表
10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附件2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观上镇郭峰小学学校民主测评表一(教师用)
序号
姓名
依法执教(3分)
爱岗敬业(3分)
教书育人(3分)
严谨笃学(3分)
关爱学生(6分)
尊重家长(3分)
廉洁从教(6分)
为人师表(3分)
合计得分
说明:
1、教师民主测评总分合计30分;2、在每位教师所对应的栏目中给出适当的分值,并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合计得分;3、此表由学校复制。
附件3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观上镇郭峰小学学校民主测评表二(学生及家长用)
教师姓名:
任教班级:
任教学科民主测评得分
内容
分值
标准
得分
依法执教
3分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爱岗敬业
3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
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教书育人
3分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
严谨笃学
3分
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
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
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
关爱学生
6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
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
尊重家长
3分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
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
廉洁从教
6分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
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
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
无借编人情座位等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现象。
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
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
为人师表
3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说明:
1、民主测评总分合计30分;2、在每位教师所对应的栏目中给出适当的分值,并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合计得分;3、此表由学校复制。
附件4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XX学校综合测评表三(考核小组用)
序号
姓名
依法执教(4分)
爱岗敬业(4分)
教书育人(4分)
严谨笃学(4分)
关爱学生(8分)
尊重家长(4分)
廉洁从教(8分)
为人师表(4分)
合计得分
说明:
1、教师民主测评总分合计40分;2、在每位教师所对应的栏目中给出适当的分值,并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合计得分;3、此表由学校复制。
附件5樟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单位:
年月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任教年级
任教学科
职务/职称
毕业学校
工作年限
所学专业
个人
自评
总结
学校
评价
等次
公章
年 月 日
市文
教局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由教师本人填写;2.学校评价等次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3.本表由学校留存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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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树市 中小学教师 师德 考核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