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高级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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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高级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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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高级工
1、什么是承运?
答:
零担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时起,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
2、哪些货物不能按一批托运?
答1、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2、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4、按保价运输的货物和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5、投保运输险货物和未投保险货物;6、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以上规定的货物,在特殊情况下,经铁路局承认也可以按一批托运。
3、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承运时有什么规定?
答:
根据中央或省(市)、自治区法令,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将证明文件与货物运单同时提出,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文件名称和号码。
车站在证明文件背面注明托运数量,并加盖车站日期戳,退还托运人或按规定留发站存查。
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未按规定提出证明文件,承运人应拒绝受理。
4、哪些单据托运人可委托承运人代送交给收货人?
答:
对办理海关、检疫手续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该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的单据,可委托承运人代递至到站交给收货人
5、托运人确定货物运输包装的根据是什么?
答: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包装。
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行业包装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包装。
6、零担货物重量如何确定?
答:
零担货物除有标准重量、标记重量或有过称清单以及一件重量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外均承运人确定。
7、货物运到期限包括哪些方面?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答:
货物发送期间;货物运送期间;特殊作业时间。
货物实际运到的计算:
起算时间,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算,终到时间,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以卸车完了止;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地点时止。
8、发站和中途站能否受理赔偿?
答:
以收货人或托运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均由到站受理。
但货物发送前发生的事故由发站受理。
中途站发生的火灾、整车货物腐烂、活动物死亡就地处理时,经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同意,可由发生站受理,并通知到站。
9、承运人不办理哪些货物运输变更?
答: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运输限制和蜜蜂的变更;(2.变更后的货物运到期限大于容许运输期限;(3.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4.第二次变更到站。
10、发生运输阻碍时,对已承运的货物如何处理?
答: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行车中断,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时,铁路局对已承运的货物,可指示绕路运输,或者在必要时先将货物卸车,妥善保管,待恢复运输时再行装车继续运输所需装卸费用,由装卸作业的铁路局负担。
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可造成货物损失时,车站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请其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
超过要求时间未接到答复或因等候答复将使货物造成损失时,比照无法付货处理,所得剩余价款,通知托运人领取。
11、事故发生局对货运重大事故应如何处理?
答:
事故发生局立即深入现场组织处理。
涉及他局责任时,应自拍发事故速报之日起,15日内邀请有关局参加处理,召开分析会,作出会议纪要。
局间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一致时,由发现局将会议纪要连同有关材料送到达局。
局间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分歧时,应在会议纪要内阐明各自意见,由发现局将会议纪要连同现场调查材料等以局文报铁道部裁定,并抄送有关局。
以上全部工作应自事故发现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12、赔偿要求书收据的作用是什么?
答:
(1)是证明铁路受理赔偿的凭证。
(2)赔偿要求书收据填写的日期,即为铁路受理赔偿的日期。
13、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使货物均匀、稳定、合理的分布在车地板上,不超载偏载,不集重、偏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14、发生污染事故,货运记录应记明哪些内容?
答:
货运记录内应记明车内污染物(源)名称、位置、面积、包装情况,污染物(源)与被污染货件距离,被污染货件的数量和程度。
污染源各被污染货件须分别编制货运记录。
15、发站、中途站接到逾期未到查询文电,应如何处理?
不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
应在收到查询文电时起2日内查明情况答复有关站,不按期答复如货物发生损失由未答复时间站与积压站共同负责。
16、货物湿损、货运记录的“事故详细情况”栏应记明哪些情况?
答:
湿损货物在货车或集装箱内的装载位置、湿损数量及程序。
棚车、集装箱装运的,应记明车体或箱体不良部位和尺寸是否透光,定检修单位和时间。
敞车装运苫盖篷布的须记明篷布质量和苫盖情况,是否企业自备篷布,货物装载状况。
17、中转站发现中转集装箱施封锁(坏)丢失、封印内容不符、施封失效时,应如何处理?
答:
应在当时清点箱内货物,补封并编制货运记录;但封印站名相符号码不符时,可不清点箱内货物和补封。
发现中转集装箱破损,如不危及货物安全,可继续运送;如不能继续运送,应清点和检查箱内货物,进行换装,补封并编制货运记录。
18、承担后因自然灾害发生运输阻碍变更到站时,计算运费的里程如何计算?
答:
运费按发站至处理站与自处理站至新到站的实际经由里程合并通算。
若新到站经由发站至处理站的原经路时,计算时应扣除原经路的回程里程
19、发生货票分离,货运记录上记明什么内容?
答:
货运记录上应记明票据来源,票据记载内容或货物(车)来源,以及标志内容。
对无标志的,应记明包装特征或具体货物、品名、件数和重量。
20、运送哪些货物时应使用货运票据封套?
答:
(1:
国际联运货物和以车辆寄送单回送的外国铁路货车;(2:
一辆货车内装有两批以上货物;(3:
整车分卸货物;(4:
以货运纪录补送的货物;(5:
附有证明文件或代递单据较多的货物。
21、什么是危险货物?
答: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凡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22、哪些危险货物不能混装在同一包装内?
答:
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以及配装号或类项不同的危险货物不得混装在同一包装内。
23、承运危险货物时,确定包装的依据是什么?
答:
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和内包装),应按《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危险货物包装表”的规定确定包装方法。
铁路有受理、承运时应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品名表内列载的包装和包装方法,来确定货物的包装是否符合规定。
24、发现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如何处理?
答:
发现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应在车站指定的安全地点采取防护措施予以整修。
撒漏物要指定地点存放,必要时,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及时处理。
25、托运危险货物,货物运单内有什么特别注明?
答:
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填写“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内列载的品名、编号,并在运单右上角用红色墨水或红色戳记标明类项。
允许混装在同一包装内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内分别写明货物名称和编号。
26、为防止铁路运输货物冒领,发站在承运时,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连接处应做如何处理?
答:
应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接缝处加盖与本批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相同的发站承运日期戳。
27、托运“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未列载的危险货物如何办理?
答:
托运“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未列载的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在托运前向发站提出经县级以上(不包括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说明书”,铁路部门据以确定运输条件组织试运。
爆炸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毒害品(剧毒品)由铁路局批准,其他品类由铁路分局批准。
28、哪些危险货物的空容器必须按原装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办理?
答:
装过有毒气体、易燃气体的空钢瓶和装过黄磷、一级毒害品(剧毒品)一级酸性腐蚀品的空容器必须按原装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办理
29、托运装爆炸品的保险箱时应特殊记载什么?
答:
托运装有爆炸品的保险箱时,托运人需在货物运单的“货物名称”栏内填写货物品名、编号,在运单右上角及封套上标明危险货物类项,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险箱的统一编号。
30、符合什么条件的危险货物可按普通货物条件运输?
答:
(1.危险货物品名表第11栏内有规定的;(2.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内品名之前注有“*”符号,货物的包装、标志符合规定,每件货物净重不超过10Kg,箱内每小件净重不超过0.5Kg,一批货物净重不超过100Kg,每车不得超过5批;(3.成套货物的部分配件或货物的部分材料属于危险货物。
(4.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条件之一者。
31、发站承运自备液化气体罐车时,应审查哪些内容?
答:
应审查“铁路罐车充装记录”填写是否完整;货物运单内是否注明押运人的姓名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名称和号码及其它有关规定。
对定检过期、车况不良、罐盖不严、罐体标记文字不清以及有碍安全运输的自备罐车,一律不予承运。
32、装过危险货物的哪些车辆卸后必须洗刷除污?
答:
装运一级毒害品(剧毒品)的货车(包括毒品车)及受到危险货物污染,有刺激异臭气味或危险货物撒漏的货车(包括苫盖篷布及有关用具),卸后必须进行洗刷除污。
33、易燃液体的装卸和搬运有哪些要求?
答:
装卸前应通风,开关车门、车窗时不得使用铁制工具猛力敲打,必须使用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不准穿铁钉鞋。
装卸搬运中,不能撞击。
摩擦、拖拉、翻滚。
装卸机具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装载钢桶包装的易燃液体,要采取防磨措施,不得倒放和卧放。
34、怎样理解“危险货物配装表”的配装符号及注解?
答:
“×”符号表示不得配装,“△”表示可以同车配装,但在车内至少要隔离2m。
无配装符号者,可以同车配装。
标有注1、注2……配装符号时,按注释条件办理。
35、放射性容器破损,内装货物泄漏时,应如何处理?
答:
必须立即报告铁路和地方的公安、环保和卫生防疫部门,除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外,事故地点应按辐射水平0.5mrem/h的依据,划出警戒区并悬挂警告牌,派人看护。
36、易燃液体中的哪些危险货物禁止溜放?
答:
装有乙醚、二硫化碳、石油醚、苯、丙酮、甲醇、乙醇、甲苯的车辆禁止溜放。
37、哪些危险货物必须使用毒品专用车装运?
答:
整车发送的毒害品和放射性矿石、矿砂必须使用毒品专用车。
38、哪些危险货物应使用木底棚车装运?
答:
爆炸品(爆炸品保险箱除外)氯酸钠,氯酸钾、黄磷和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应选用木底棚车装运。
39、编组隔离标记为1和6的有哪些危险货物?
答:
隔离标记为“三角1”的货物是易燃、不燃、有毒的压缩气体和液体气体;隔离标记“三角6”为的货物是敞、平车装载的易燃货物及敞车装载的散装硫磺。
40、哪些危险货物可使用铁路通用集装箱装运?
答:
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氧化剂、二级无机酸性腐蚀品、二级碱性腐蚀品、二级其他腐蚀品可使用铁路通用集装箱装运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办理站办理。
1、危险货物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共分哪几类?
答:
危险货物根据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分为九类。
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类
2、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有何要求?
答: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货运、装卸人员都要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货运、装卸人员都要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危险货物特性和有关规章,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成立安全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救护队,定期进行消防和救护演习,提高对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3、发现何种情况必须拍发事故速报?
答:
发生重大事故、大事故、火灾事故和罐车装运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泄露以及一级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被盗丢失,应在24h内向有关站、分局、铁路局拍发“货运事故速报”。
并抄报铁道部、主管铁路局、分局。
4、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是什么?
答;(1.包装材料的材质、规格和包装结构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重量相适应。
包装容器与所装货物不得发生危险反应或削弱包装强度。
(2.充装液体危险货物,容器应至少留有5%的空隙。
(3.液体危险货物要做到液密封口;对可产生有害蒸气及易潮解或遇酸雾能发生危险反应的应做到气密封口。
对必须装有通气孔的容器,其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货物流出和杂质、水分进入,排出的气体不致造成危险或污染。
其它危险货物的包装应做到严密不漏。
(4.包装应坚固完好,能抗御运输、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正常的冲击,振动和挤压,并便于装卸和搬运。
(5.包装的衬垫物不得与所装货物发生反应而降低安全性,应能防止内装物移动和起到减震及吸收作用。
(6.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得沾附所装物质和其它有害物质。
5、托运人要求改变运输包装应做哪些工作?
答:
托运人要求改变包装时,应填写改变运输包装申请表,并应首先向发站提出经县级以上(不包括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包装方法、产品理化特性及经包装检测机构出具的包装试验合格证明。
发站对托运人提出的改变包装的有关文件确认后,报铁路分局批准[爆炸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毒害品(剧毒品)报铁路局批准],在指定的时间和区段内组织试运。
6、受理爆炸品货物时有何具体规定?
答:
托运爆炸品时,托运人应提出危险货物品名表内规定的许可运输证明(公安机关的运输证明应是收货单位所在地县、市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同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名称和号码。
发站应确认品名、数量、有效期和到达地是否与运输证明记载相符。
7、危险货物装车有什么要求?
答:
危险货物装卸前,应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检查。
车内、仓库内必页清扫干净。
装卸危险货物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照明灯具应具有防爆性能,装卸作业使用的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
作业前货运员应向装卸工组详细说明货物的品名、性质,布置装卸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和需准备的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品。
作业时要轻拿轻放,堆码整齐牢固,防止倒塌,要严格按规定的安全作业事项操作,严禁货物倒放、卧装(钢瓶及特殊容器除外)。
破损的包装件不准装车。
需要隔离的货物按规定隔离。
8、如何受理和承运危险货物?
答:
(1)确认货物运单内品名、编号、类项。
包装等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并核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第11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2)核查托运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定;(3)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各项标志是否清晰、齐备、牢固。
9、哪些危险货物可按普通货物运输条件办理?
答:
(一)《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第11栏内有规定。
(二)危险货物索引表品名前注有*符号者,货物的包装及标志符号规定,每件货物净重不超过10kg,箱内每小件净重不超过0.5kg,一批货物净重不超过100kg,每车不超过5批。
(三)成套货物的部分配件或货物的部分材料属于危险货物。
(四)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条规定条件之一者。
10、危险货物的存放保管有何要求?
答:
车站对危险货物应按其性质和要求存放指定的仓库、雨棚或场地,气体钢瓶和桶装、罐装的易燃液体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地点。
遇潮或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货物不得露天存放。
存放保管危险货物时,应执行“危险货物配装表”的规定,对不能配装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必须严格隔离。
危险货物编号不同的爆炸品(配装表第1、2号内所列品名除外)不得同库存放。
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他危险货物同库存放。
11、堆放危险货物的仓库、雨棚和场地有什么要求?
答:
堆放危险货物的仓库、雨棚等场地必须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货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周围应划定警戒区,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根据货物性质做好防潮、防热、防晒、防火等工作。
货场应加强警卫和巡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库内储存有危险货物无作业时,应关闭库门并加锁,进入货场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2、影响危险货物储运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
(1)温度的影响。
温度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很大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危险货物发生危险性变化都对温度有一定的要求,达不到一定的温度它们就不会爆炸、燃烧和分解,因而温度对危险货物有直接的影响。
(2)火的影响。
火(包括明火和电火)是常见的一种能引起火警事故的根源,一旦起火,将导致危险货物的燃烧和爆炸。
(3)机械力的影响。
危险货物在运输中受摩擦、震动、撞击、挤压等机械力的作用后容易造成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变化、且摩擦撞击等不仅能产生热量和火花,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波动,在热、火和波的作用下,危险货物的性质不稳定,易于发生燃烧、爆炸、撒漏等危险。
(4)水、杂质、空气的影响。
水能溶解许多物质,某些物质溶于水后能放出大量热、短时间产生大量的热能使物体膨胀而爆炸。
杂质与危险货物接触后,能发生危险性变化和促使危险性变化的发生。
许多危险货物在空气中发生危险性变化。
有些危险品长时间在空气的氧化下能变质,而变质后的物品有的能进一步增加危险性。
13、危险货物罐车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如何处理?
答:
危险货物罐车发生泄漏、火灾及其他行车事故时,车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铁路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环保、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速请熟悉货物性质及罐车构造的单位前来处理和抢救;设立警戒区,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防止危险货物流入水域。
易燃气体及易燃液体发生泄漏时,应迅速阻断火源。
如已发生火灾应立即摘下着火罐车,并尽快转移到安全地点,进行灭火处理。
用干粉扑救,同时用大量水冷却罐体,以防爆炸;“禁水”标记的罐车,严禁用水扑救。
对有毒气体施救时应站在上风方向,防止中毒事故。
14、托运人申请使用自备罐车装运第二类危险货物时,须出具哪些技术文件?
和装卸有什么要求?
答:
(1)产品理化特性说明;(2)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3)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罐体)安全运输许可证;(4)罐体检定证书;(5)车辆验收记录;(6)车辆定期检修证明;(7)押运证书;(8)其它有关资料。
15、爆炸品保险箱的配装和装卸有什么要求?
答:
装在同一车内或在同一仓库内作业及存放的保险箱,箱内危险货物编号必须一致(配装表第1、2号内所列品名除外)。
装有爆炸品的保险箱可比照普通货物配装,但不得与放射性物品同装一车。
装车时,保险箱应放在底层,摆放整齐稳固,并尽量装在车门附近。
装卸搬运时要稳起稳落,严禁摔碰、撞击、施拉、翻滚。
16、何为闪点?
它与易燃液体的危险性大小有什么关系?
答:
闪点是指燃烧的液体在内点测定仪中被加热后,其蒸气与周围空气形成可燃的混合气体,当与明火接触时,能发生不连续闪火时的最低温度。
易燃液体危险性的大小与其闪点高低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闪点越低,易燃性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闪点越高,易燃性越小,危险性也就越小。
虽然闪点主要是对易燃液体而言,但对少类固体物质(易燃的)有时也用闪点来表示其易燃的大小,如萘的闪点为80度,这是因为萘受热易发生易燃性蒸气的缘故。
17、简述“危险货物配装表”制定原则?
答:
(1)性质直接抵触的危险货物或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相互不得配装或必须隔离装载。
(2)危险货物相互作用后能产生有害物质的不得配装或隔离装载(3)危险货物的性质虽无抵触,但一方面军发生危险后能扩大危险性的不得配装(4)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货物不得配装
18、什么是放射性物品半衰期?
答:
放射性物品或放射性同位素的原子核是不稳定的,能不断地、自发地放出射线。
此时,便成为另一种新的稳定性的物质或放射性物质,这种自然而又有规律的核变化,称为衰变。
在这个衰变过程中,放射性物质的放射性强度不断减弱,当其因衰变而减少至原来放射性强度的一半时,所需要的这一段时间就叫半衰期。
19、为什么装运有些爆炸品时需使用停止制动作用货车?
答:
因为所装危险货物对火和热非常敏感,而车辆制动时是通过闸瓦与车轮箍的摩擦,产生阻力来实施制动的,为防止由于车辆制动时因摩擦所产生的高温与火花而引导货物燃烧和爆炸,因此需要停止其制动作用。
20、编组隔组标记为“2”的包括哪些货物种类?
答:
编组隔离标注“三角2”的包括低闪点一级易燃液体、中闪点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易燃固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毒害品(剧毒品)、一级酸性腐蚀品、一级碱性腐蚀品、一级其他腐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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