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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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晋政办发〔2015〕16号附件
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2014—2020年)
二〇一五年三月
前言
集中力量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举措。
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国将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
规划分配给山西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020年建成1900万亩。
其中,2015年建成819万亩。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按照省政府要求,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山西新增1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10-2020年)》、《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2013-2020年)》及各有关部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已有成果,编制了《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论证,充分征求了各有关部门意见,经多次修改,形成了本《规划》。
《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省农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梳理了现阶段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并以《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等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家、行业标准为依据,提出了“十二五”期末及“十三五”期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建设标准,分五个类型区明确了具体建设内容和建成要求,测算了投资需求,明确了资金筹集的原则和渠道,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出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所述高标准农田(well-facilitatedfarmland),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规划》是我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附图
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布局图
附表
附表1山西省2011-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表2全省各区域农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3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基本情况表
附表4分区区域特征及建设重点汇总表
附表5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工程分区域建设标准一览表
附表6-1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工程分县建设任务表
附表6-2重点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分市分县任务表
附表6-3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分市分县任务表
附表6-4高标准农田建设分部门任务表
附表6-5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年度任务表
附表7总投资测算表
附表8资金筹措汇总表
附表8-1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工程资金筹措表
附表8-2分部门建设资金筹措表
附表8-3国土部门分年度资金筹措表
附表8-4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分年度资金筹措表
附表8-5农业等部门分年度资金筹措表
第一章农田建设成效及现状分析
一、耕地现状
(一)耕地数量与质量状况。
山西省是粮食自求平衡省,同时亦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之一。
据国土部门统计,2013年末全省耕地面积为6092.6万亩。
其中,水田、水浇地1604.8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6.34%;其余73.66%的耕地都是“靠天吃饭”的旱耕地。
全省基本农田面积5118.47万亩。
按照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标准划分,全省耕地分为三等:
一等地为高产田,面积为1544.1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5.35%;二等地为中产田,面积为167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7.54%;三等地为低产田,面积为2870.7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7.11%。
(二)中低产田状况。
按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全省中低产田面积为4548.4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4.65%,划分为六个类型:
盐碱型耕地324.5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33%,占中低产田面积的7.14%;障碍层次型耕地381.4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26%,占中低产田面积的8.39%;灌溉改良型耕地460.0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55%,占中低产田面积的10.10%;瘠薄培肥型耕地1858.0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0.5%,占中低产田面积的40.85%;坡地梯改型耕地1204.3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9.77%,占中低产田面积的34.73%;沙化型耕地32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25%,占中低产田面积的7.04%。
这些中低产田基础设施薄弱,肥力水平低,抗灾能力差,作物产量低而不稳,是制约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主要瓶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省农业发展的长期战略选择。
二、农田建设成效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基本建设,不断加大投入,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培肥、农业农机装备配套等方式,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
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通过以工补农,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在农田建设方面的投资,先后实施了“旱作节水农业工程”、“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新增粮食产能工程、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建设、节水示范园区建设等工程。
从2010年开始,我省加快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先后实施了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据统计,2011-2013年,全省共建成高标准农田407.89万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建成169.55万亩,国土部门建成123万亩,农业、水利部门建成115.34万亩(详见附表1),为我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成功经验。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区田、水、渠、林、路得到综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耕地抗拒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产量实现四连增。
2013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31.28亿公斤,基本实现了总量的自求平衡。
(一)农田灌溉条件明显改善。
“十一五”以来,我省先后开展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小泉小水水源工程建设、灌溉水网工程建设,使全省灌溉面积达2129.66万亩。
其中,耕地灌溉面积2074.18万亩(水利部门提供),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227.54万亩,占灌溉面积的57.64%。
其中,低压管灌面积760.98万亩,占节灌面积的61.99%;渠道防渗面积314.81万亩,占节灌面积的25.64%;喷灌面积111.68万亩,占节灌面积的9.1%;微灌面积38.46万亩(包括膜下滴管面积10.47万亩),占节灌面积的3.13%;其他节水灌溉面积1.62万亩。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
农田灌溉条件的改善使我省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农业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十一五”以来,我省农业科技应用步伐加快,通过推广良种良法、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深耕深松、旱作节水、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促进了粮食的连续稳产高产,粮食平均亩产水平达到250公斤以上。
截止到2013年底,全省主要粮食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0%,商品化供种水平达6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普及率达77.24%,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4%。
(三)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步伐加快。
“十一五”以来,我省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截止2013年底,农机总动力达到3183.3万千瓦;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07%,其中小麦88.75%,玉米74.31%;全省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1132.6万亩,2013年深耕深松作业面积达到1653.4万亩。
三、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省农田建设有了一定基础,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从整体上看,全省农田建设还处于低水平整治阶段,工程建设还没有形成大规模整体推进的格局,再加农田自然禀赋差,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目前农田质量及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田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我省大型水利骨干工程主要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梯田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筑,农田节水灌溉设施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示范推广。
自实行农村联产承包以来,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缺乏专人和专项经费维护,一些水利渠系、梯田、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损毁严重。
期间虽然实施了农田建设工程,但由于工程设计标准低、配套差,效益衰减等问题依然突出。
现有灌溉面积中多数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失修,大多灌排泵站带病运行、效率低下,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仍很突出。
占全省耕地面积70%以上的旱地,立地条件差,大多田块支离破碎、小而不平,水土流失严重,农田防护设施不完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特别是关键农时遭遇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导致大面积受灾。
(二)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仍然较低。
一是旱耕地面积大。
现有中低产田中,旱耕地中低产田3780万亩,占中低产田的83.11%。
这些旱地防旱抗旱能力差是造成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主要原因。
二是坡耕地面积大。
我省6-25°的坡耕地面积达2184.95万亩。
其中,已建成梯田面积980.56万亩(6-15°面积728.85万亩、15-25°的面积251.71万亩);未建成梯田面积1204.39万亩(6-15°面积842.65万亩、15-25°面积361.74万亩)。
未建成梯田的坡耕地由于地形坡度大,田面不平整,大雨季节极易造成田毁苗亡和水土流失;已建成的梯田面积,由于大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地埂塌毁,水土流失依然较严重。
三是盐碱地类型复杂,改造难度较大。
我省现有盐碱型耕地324.53万亩。
由于其具有地形相对平坦的地理优势,水肥资源、交通等条件也较优越,改造后增产潜力较大。
但由于我省盐碱地属内陆盆地的盐碱地类型,盐分种类多而复杂,改造难度相对较大。
四是管理粗放,部分区域耕地质量退化与污染趋势加剧。
东西两山立地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农田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加之长期以来只用不养或粗放经营,导致部分地区耕地土壤有机质下降、养分比例严重失衡、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下降等问题十分突出;中南部盆地部分保护地和菜地,由于过于追求高产出,盲目加大施肥量,致使土壤次生盐渍化趋势明显。
另外,长期以来受大气环境、工业“三废”及人为活动的影响,全省的工业企业区、城市郊区及污水灌溉区的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农产品安全缺乏基础保障。
(三)工程建设管理现状欠佳,投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一是缺乏统一规划。
长期以来,我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均是各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导,缺少整体功能上的考虑,影响了投资效益的发挥。
二是缺乏统一建设标准。
各部门在项目实施中,主要依据部门的要求和资金规模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且多数标准偏低,措施不配套,与实际需要差距大,致使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寿命短、整体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是工程措施与农艺农机结合不紧密。
多数农田建设重工程措施,轻土壤改良培肥等农艺措施和农机应用;重基础设施建设,轻农业科技应用,致使基础设施建成后的农田科技承载能力差,满足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四是建后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由于长期以来田间工程设施产权归属不明确,管护机制不完善,加之管护经费缺乏,致使建设成果得不到有效利用,投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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