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地基及基础工程.docx
- 文档编号:30214004
- 上传时间:2023-08-07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48KB
水利地基及基础工程.docx
《水利地基及基础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地基及基础工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利地基及基础工程
水利地基及基础工程
一、一般规定
(一)应用范围
本章内容适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处理工程,包含灌注桩和搅拌桩基础。
(二)承包人的责任
1、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地基加固工程的施工准备、材料供应、提供本章所述的地基处理所需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以及地基加固施工、试验、检验等的全部施工作业。
2、承包人应对地基加固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按监理人指示的验收工作内容,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关键施工工艺以及完工后的地基工程,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3、根据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和本章技术条款的规定以及监理人的指示为地基加固工程的验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主要提交件
1、施工措施计划
地基处理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提供的加固方案,分别提供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混凝土灌注桩及水泥搅拌桩施工场地布置图;
(2)成桩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选择(包括打桩、锤击和压桩等的压力机械);
(3)施工方案及工艺;
(4)成桩试验和措施;
(5)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6)施工进度计划等。
2、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测量放样成果、施工记录、桩基检测成果、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送监理人。
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测量放样成果、施工记录、桩基检测成果、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送监理人。
3、完工验收资料
(1)桩顶标高、桩位偏差和桩身垂直度的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顶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一致时,可待全部桩施打完毕后一次性验收;2)全部管桩施工结束,并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进行完工验收。
(2)桩基工程完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桩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括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2)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施工记录汇总,包括桩位编号图;6)桩基工程完工图;7)桩顶标高、桩顶平面位置、垂直度偏差检测结果;8)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9)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对复合地基还应有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10)监测资料;11)发生质量事故时的处理记录;12)施工技术措施记录。
4、引用标准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3)《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2014);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6)《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8)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上述标准有最新版本的按最新版本执行。
二、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一)一般要求
1、本工程的混凝土灌注桩为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
2、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桩位、桩型、桩径、桩长,复勘场地地质条件和持力层埋藏深度,选择成孔和成桩施工机具设备(包括打桩、锤击和压桩等的压力机械)。
3、成孔和成桩设备安装就位应平整和稳固,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在桩架或桩管上应设置用于施工中观测深度和斜度的装置。
4、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
每个灌注台班应留有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5、桩基工程施工前,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成孔或成桩试验,以检验施工参数和工艺,并应将试验成果提交监理人。
(二)混凝土灌注桩施工
1、材料
(1)泥浆材料使用的膨润土和粘土质量应遵守SL174-2014的规定。
(2)混凝土使用的水泥、骨料和外加剂应遵守JGJ94-2008第6.3节的有关规定。
(3)灌注桩钢筋笼使用的钢筋材料质量应遵守JGJ94-2008第6.2.5条的规定。
2、泥浆制备
护壁泥浆选用膨润土或高塑性粘土,泥浆制备和处理应遵守JGJ94-2008第6.3.1~6.3.3条的规定。
3、钻孔施工
泥浆护壁正、反循环钻孔灌注桩钻进成孔施工应遵守JGJ94-2008第6.3.4~6.3.8条的有关规定。
4、终孔与清孔
钻孔深度达设计图纸规定的孔深后,应进行终孔检测,检测包括钻孔中心位置、孔径、钻孔垂直度、孔深、孔底沉渣厚度。
清孔应遵守JGJ94-2008第6.3.17条的有关规定。
5、钢筋笼制作与吊放:
(1)钢筋笼的制作应遵守JGJ94-2008第6.2.5条的有关的规定。
(2)分段制作的钢筋笼连接方式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及遵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6、水下混凝土制备和灌注
水下混凝土制备和灌注应遵守JGJ94-2008第6.3.27-6.3.30条的有关规定。
(三)桩头处理
本工程施工中的桩顶应高于原设计标高,并预留至少50cm的桩头处理深度,凿除破碎层和软弱混凝土至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面,并恢复至设计标高。
工程桩施工前的试桩和被抽检的工程桩,桩头处理的顶部预埋3层钢筋网片,层间距100mm。
网片钢筋为@125Ø14,同时加密加强箍筋,间距为100mm,直径同桩身。
(四)试桩
1、说明
本工程混凝土灌注桩为竖向抗压桩兼水平承载桩,需要对竖向承载能力、水平承载能力分别进行单桩静载试桩,为成桩检测提供特征值和确定成桩的合理检测方法,为工程设计安全提供设计依据。
2、场地的选择
试桩不得在工程桩位上进行,应合理规划试验场地及周边施工布置。
为保证干场作业应同时进行降水(地下水)至建基面以下0.5m,同时做好明排水措施。
3、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说明
1)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应加载至破坏。
2)测定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
桩身埋设应力、应变及桩底反力传感器,采用灵敏度高的应变式和全桥制作。
每根桩传感器布置情况为:
应力、应变传感器在各土层分界点布设,每个断面对称布置不少于2支;桩底反力传感器布置2支。
3)试桩前应对基础进行复勘。
4)应在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承载力检测。
(2)设备仪器及安装
1)试验加载宜采用千斤顶;2)加载反力装置宜选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荷载测量采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进行量测;3)沉降等变形测量采用位移传感器,为4个,对称布置。
4)其他要求按照JGJ106-2014执行。
(3)现场检测
1)试验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加载及卸载方式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及卸载。
其中,加载分级荷载采用最大加载量的1/10,第一级为分级荷载的2倍,卸载分级为加载分级荷载的2倍。
2)慢速维持荷载法步骤程序按照JGJ106-2014的第4.3.5执行.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桩身断裂。
2当荷载承载能力达到加载能力的1.2倍。
3其他要求按照JGJ106-2014执行。
(4)险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规范JGJ106-2014中6.4.1的规定。
2)水平极限承载力的综合分析及统计按照规范JGJ106-2014中6.4.2~6.4.7条的要求进行。
3)试桩试验完成后应编制试桩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的编制要求参照规范JGJ106-2014中3.5.3及6.4.8的要求进行,同时,当监理人有其他要求时应遵照执行。
(五)成桩检验
1、灌注桩施工结束后28天,应按JGJ94-2008第9章及JGJ106-2014的有关规定,对桩体进行检验和检测,并应将检验和检测的成果报送监理人并通知设计,成桩检验成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2、每个灌注台班应留有砼试件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3、单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成桩检验采用抽检的方式,一般采用如下方式:
(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桩身缺陷认为影响承载力的桩;
(6)出于同类型桩考虑均匀分布性检测。
4、采用低应变动力法检测基桩桩身的完整性,按工程的部位进行,其抽测数不少于该批桩总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基础承台下检测桩数不应小于1根;
当抽测不合格桩数超过抽测数的30%时,应加倍重新抽测;加倍抽测后,若不合格桩数仍超过抽测数的30%时,应全部检测;
5、采用静载荷试验检测单桩竖向承载力的桩数,按工程的部位进行,其抽测数完整性,对桩端阻和桩侧土阻力进行分析。
对工程地质条件、桩型、成桩机具和工艺相同的基桩,其检测桩数应不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得少于5根;
该方法需要与静载试验作对比,经分析认为可靠时采用。
6、单桩水平承载力的桩数,按工程的部位进行,其抽测数应不少于同一条件下
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经监理人同意可采用相邻工程桩提供反力。
7、工程桩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加载可按设计要求的桩顶水平位移允许值控制加载。
三、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一)一般要求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桩位、桩型、桩径、桩长,复勘场地地质条件和持力层埋藏深度,选择成孔和成桩施工机具设备;
2、桩基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
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3、施工设备安装就位应平整和稳固,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在桩架或桩管上应设置用于施工中观测深度和斜度的装置;
4、工程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部位核对地质条件,并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试桩工作,以检验设备、施工参数和工艺,并应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
5、根据试桩选取制定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艺。
6、对软弱土层宜增加搅拌次数或增加水泥掺量。
7、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应符合JGJ79-2012第7.3.5及7.3.6节要求。
(二)工艺性试桩
试桩根数不少于3根,水泥掺入比不小于18%,桩径、桩长同设计并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载荷试验和复合地基荷载试验。
1、水灰比应控制在0.5~0.6。
2、搅拌机的转数。
3、搅拌机的提升速度。
4、搅拌机的下沉速度。
5、灰浆泵的压力。
6、料罐和送风管的风压。
7、输浆量等。
(三)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要求
1、桩位中心偏差小于5cm;
2、桩垂直偏差不超过1%;
3、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小于设计值;
(四)成桩质量检验
1、成桩后3天内,可用轻型动力触探(N10)检查每米桩身的均匀性。
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2、成桩龄期7天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进行检查(深度宜超过停浆面下0.5m),目测检查搅拌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
检查量为总桩数的5%o发现不合格桩应立即进行补桩。
3、成桩龄期28天后,做单桩和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3根,复合基地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少于三组,成桩龄期28天后采用双管单动取样器钻取芯样做水泥土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0.5%,且每个场地不少于6点。
对于起围封作用的搅拌桩检验其渗透系数及渗透比降。
4、受检桩选择范围规定:
①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②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③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④施工工艺不同的桩;⑤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III类桩;⑥同类桩按均匀随机分布。
5、基槽开挖后,应检验桩位、桩数与桩顶质量,如不符合设计要求,应采取有效的补强措施。
6、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施工质量检验应遵守GB50202-2018第4.11节相关规定。
四、计量和支付
(一)基础清理的工程量和费用,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土方开挖项目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二)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量的计量和支付
1、钻孔灌注桩造孔以施工图纸所示的直径和长度,并经监理人签认的长度,以米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
本支付包括钻孔、终孔与清孔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其他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实际施工过程中大于设计尺寸部分,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施工的计量和支付,以施工图纸所示的直径和长度,并经监理人签认的长度,以米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
本支付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存放、检验、泥浆制备、混凝土配制浇筑养护、桩头处理、成桩检验、试桩,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其他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实际施工过程中大于设计尺寸部分,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利 地基 基础 工程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