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课程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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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课程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课程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加强小学课程实施管理,确保课程实施质量,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鲁教基字〔2002〕19号)、《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鲁教基字〔2002〕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9号)等文件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课程管理意识,切实加强课程实施管理
1.课程改革以来,我区小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基本要求,努力推进学科课程改革,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思路和策略,取得显著成效,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校本课程开发突破尤为明显,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健康发展。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小学课程改革还存在课程管理薄弱,课程实施质量发展不均衡,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等学科课程目标落实不够全面,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相对薄弱,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
要进一步提高小学新课程实施质量,必须尽快增强课程管理意识,切实加强课程实施管理。
2.小学课程实施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课程计划组织实施好国家课程,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课程安排组织实施好地方课程,并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发掘社区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实施好校本课程,确保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实施质量,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促进学生素质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促进课程实施质量的全面提高。
3.小学课程实施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必须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重要文件,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省教育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要求,建立健全学校课程管理机构,完善课程实施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学校课程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引导管理干部加强课程研究,扎实组织课程培训,不断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和水平。
4.学校课程实施管理由学校业务校长具体分管,协调教务、教科研等有关科室,组成学校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学科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实施管理,形成包括决策规划、组织实施、研究指导、评价反馈、资源保障等机制健全的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三级课程的实施管理,确保课程实施质量的全面提高。
5.学校编制课程计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严格遵照国家课程方案、省教育厅课程设置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二、加强学科课程实施管理,全面提高学科课程实施质量
6.小学学科课程设置既要重视语文、数学等学科,又要重视科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和省教育厅课程设置要求分设课程、分配课时,确保开全、开足。
7.学年初,学校课程安排表、教师任课分工安排表应在开学后一周内上报教研室小学组电子邮箱(乡镇办小学由教委一次性集中上报)。
学校课程安排表应与任课教师课程安排表完全一致,并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表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调课,须经教导处批准,但事后应采取适当方式将调整科目缺失的课时补足。
8.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师资,配齐各科任课教师,并尽力争取条件及时补充师资,尤其是音、体、美、英等薄弱学科专业师资,满足课程开设需要。
应采取倾斜政策,引导、激励薄弱学科教师积极参加课程培训和学科教研活动,努力促进薄弱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
9.学校安排任课教师,应充分考虑教师专业优势,在专业对口的前提下合理调配工作量。
音、体、美、英学科教师应尽量实现专业化、专职化。
教研室将把音、体、美、英教师专业化、专职化程度列入年度教学评估指标。
10.为确保薄弱学科课时不被随意挤占,小学兼课教师课程安排一般应实行跨年级、跨班级兼课,消除两人“包班”现象(即语文、数学教师兼任本班所有课程)。
为了便于学生教育与活动组织管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及活动特点比较突出的校本课程,可由本班班主任教师兼任,但应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查,确保全面完成课程任务目标。
11.国家课程标准是各科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质量评估和考试(考查)的依据。
小学各科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全面落实三维目标,充分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全面发展,彻底解决学科教学受应试干扰、偏离课程目标的问题。
在重视书面考试容易体现的内容的同时,语文学科要特别重视朗读、背诵、口语交际、课外阅读积累、综合性学习,努力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发展;数学学科要加强数学问题意识、生活应用意识的培养,重视算法算理、估算、综合应用(实践活动)等内容的教学;科学学科应特别注意引导学生在实际观察、实验探究中培养科学探究意识,感悟科学探究规律,提高科学探究能力,彻底解决书本上讲观察、黑板上做试验,教师出标准答案、学生背观察过程与实验操作步骤以应付考试的问题;英语学科要重视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加强单词认读、课文朗读、听力、口语交流、韵语歌曲的教学,指导学生全面提高听说读写能力;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要进一步认识学科特点,在关注学生品德健康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的社会性发展,努力促进学生的社会成熟;音乐、美术学科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扎扎实实组织教学,积极开发利用课内外教学资源,在重视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欣赏指导、文化熏陶和创新实践,努力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体育与健康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课程标准学段水平要求科学规划学期教学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扎扎实实组织好平时每节课的教学活动,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要切实加强每天上下午各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大力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并结合各科教学积极组织开展各科课外兴趣活动,为学生兴趣特长的发展提供广阔舞台。
12.小学语文、数学等科要切实加强课内外作业的管理,积极改革作业的内容和形式,坚持内容实用、形式灵活、省时高效的基本原则,在巩固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同时努力拓展学生的视野,增强活动型、探究型、实践型作业指导,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为了便于因材施教,教师应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分层提出作业要求,允许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灵活选择,提高作业练习的针对性。
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两科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学生作业批改要讲求实效,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反对简单机械地要求“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要积极引导学生自觉参与作业布置与批改活动,鼓励学生自己布置作业、自批互批作业,指导学生不断提高作业练习和批改的实效,把作业布置与批改真正变成培养学生自主发展意识和能力的延伸环节。
三、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水平
13.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阵地。
要进一步端正对综合实践活动的认识,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切实保证课程实施质量。
14.学校应根据国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从课程建设的高度,明确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围绕“学生与自然的关系”、“学生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学生与自我的关系”三条线,有机整合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四大指定领域与班队活动、学校传统活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非指定领域,科学规划各年级活动内容重点,形成纵横交织的内容体系,并从活动计划管理、指导教师配备、课程实施研究与培训、课时分配使用、课程资源开发利用、课程实施质量监控与评价等方面建立具体规章制度,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健康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15.班级是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单位。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班级工作实际,分学期制定班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计划,将学校年级活动内容重点分解细化为班级学期活动主题,科学规划活动时间,明确保障措施。
班级学期活动指导计划应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上报学校教导处,经教学管理人员审核后付诸实施。
16.主题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
指导教师应在活动实施前进行精心预设,制定每项活动的具体指导方案。
主题活动指导方案应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标、时间规划、过程设计、指导措施等主要内容,便于实施操作。
一项主题活动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整理活动过程资料,认真反思指导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活动指导方案、活动总结反思上报学校教导处备案。
17.合理配备指导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顺利实施的前提。
指导教师配备可从活动指导需要出发,以班主任(或专职指导教师)为核心,合理搭配师资,形成优势指导团队。
可借鉴湖南长沙的经验,由指导教师、学术顾问、协管教师组成专业化分工指导团队,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所在班级活动组织管理与指导,学术顾问提供专业指导,协管教师协助组织管理学生,以解决活动组织管理人手不足、指导困难等问题。
18.要继续探索“弹性课时制”的具体实施策略,在配足活动课时的基础上,引导教师根据活动需要灵活使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学校应切实加强宏观协调,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不被随意挤占,又为教师整合使用活动课时、有效指导学生课外观察、调查、探究、实践提供最大便利。
19.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掘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加强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在图书阅览、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丰富多彩的自主学习活动中拓展视野、增长才干。
小学阶段每校要有2处固定实践基地和若干处非固定实践基地,每学年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三年级以上学生每人参与活动项目达到2项以上。
应积极联系社区、家长代表,联合组成学校课程管理委员会,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种因素,为指导教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资源支持。
组织重大课外、校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应提前上报学校教导处,由学校帮助联系协调,配备足够管理、指导人员,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与活动实效。
20.学校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应分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班级学期活动指导计划的审查与指导、班级主题活动的实施指导、课程研训与经验交流的活动组织等事宜,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课程实施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制定具体评价实施意见,通过听课观摩、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引领教师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活动指导水平。
四、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管理,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21.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是新课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课程的丰富性、适应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转变学习方式、完善智力结构、培养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应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鲁教基字〔2002〕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9号)安排足量课时,不得随意增减。
22.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实施目标,是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少年儿童特殊的生活体验,着力拓展学生认知领域和探索领域,增进学生对各自生活背景下的文化、社会、自然、科技的理解,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人文精神和艺术素养,激发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个性特长,塑造健康体魄和健全人格。
23.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应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生成性、自主性等基本特征,基于学生直接体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以学习探索领域为课程分类依据,以课程模块为课程呈现形式,以自主合作探究为基本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中学习,妥善处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重在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正确的价值观、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在学习实践中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4.地方课程须严格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鲁教基字〔2002〕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4号)文件要求开设。
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等必修地方课程课时安排须符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课时安排表》要求,选修地方课程可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鲁教基字〔2002〕19号)灵活安排。
小学三至六年级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课时可与综合实践活动打通适当调剂使用,但每门课程的学期课时总量不得随意减少。
25.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开发实施的课程,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凸现办学特色、培养学生兴趣特长的重要渠道,可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特色、教师素养专长、社区资源状况,由同一学校教师自主开发,也可由不同学校教师联合开发。
校本课程开发可直接选用现有课程资源,也可根据需要进行改编或全新开发;课程门类可根据学习领域划分,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个内容模块,每个模块集中研修一个专题。
课程学习要求应与学生发展水平相适应,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达到。
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学生使用的教科书,但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发教学讲义,选编教师指导用书,增强教学的计划性、实效性;必要时可为学生提供学习材料或活动器材。
26.校本课程可由学校组织骨干教师集体开发,也可指导教师自主开发。
一般分四个步骤:
(1)需要评估。
由学校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组织全体教师展开深入研讨,评估学生、家长、社区发展需求,分析学校、社区资源状况,明确课程开发指向。
(2)确定目标。
在需要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校本课程总体目标,拟定校本课程设置框架结构。
(3)组织实施。
根据校本课程开发总体目标与课程设置框架,编拟《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对教师进行培训,组织骨干教师按照课程门类组成课程开发小组,编拟《课程纲要》,或指导教师自主申报课程,编拟《课程纲要》。
学校课程中心邀请专家、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和社区人士,组成课程审议委员会,对《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教师申报的《课程纲要》进行论证审议,最后由学校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汇总意见,形成《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编拟《学校校本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确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施的年级、课时比例、周课时数,安排任课教师,组织课程实施。
选修课程可根据学生选课人数重新编班。
未通过审议的课程不得付诸实施。
(4)课程评价。
除任课教师自评互评、学校课程教研组内部评价外,学校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组织应组成课程审议委员会,学年末对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教师《课程纲要》、课程实施过程、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全面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评价结果应向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正式公布。
27.《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是学校根据国家课程计划、教育主管部门校本课程开发要求、学校培养目标及办学特色制定的课程开发方案,内容应包括:
需要评估、课程开发总体目标、课程门类与结构、课程实施与评价管理、课程开发实施保障措施。
《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应及时向学生家长及社区公布,并于新学年开学前(一般为暑假后新学期开学前)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议备案(区直小学上报区教研室,乡镇小学上报乡镇办教委)。
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将审议结果在一月之内反馈给学校。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议的课程不得在学校中实施。
28.《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是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开发课程或指导教师申报、开发课程的指导性文件,内容一般包括需要评估、课程开发目标、课程设置结构、课程开发的基本程序、课程开发的管理条例等。
《学校校本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是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后指导学生选课的文件,内容一般包括各门课程的名称、课程内容简介。
《课程纲要》是课程开发实施前提交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的课程简介,内容一般包括:
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课时划分、课程实施要求及课程评价建议。
29.《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出台后,学校应根据师资状况提早选配任课教师,指导教师认真备课,将《课程纲要》进一步细化,形成便于具体实施的《课程教学大纲》(即各门课程教学讲义),分学期编制课程教学进度表,扎扎实实组织教学活动。
教学内容、课时如需进行重大调整,须提前上报学校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获准后方可实施。
学期教学进度表应于新学期开学前上报学校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
30.校本课程实施必须符合不同学段学生年龄特点。
小学1—2年级,应根据儿童探究、操作与表现的兴趣,以游戏、竞赛等形式设计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在活动实践中增强体验、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小学3—6年级,应基于学生兴趣爱好,根据内容主题设置单元模块,组织教学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发展学生兴趣特长,避免单纯机械的技能训练。
31.学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发掘、利用学校、社区课程资源,制定灵活求实的管理制度,为教师灵活实施课程提供保障。
32.课程管理与指导中心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监控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校本培训制度,以实际问题为切入口,以课例或案例研究为载体,通过理论学习、教育科研、专题研讨、重点培训、实地考察、定期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正确把握课程实施要求,反思、交流经验体会,不断提高课程研发、实施能力。
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与省内外专家、名校建立联系,实现高层次专业引领,并积极探索完善网络环境下教师研训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高教师研训实效。
为了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学校可聘请社区内确有专长的人才为兼职教师,对本校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或直接参与学校课程实施指导。
33.教学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准确把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课程决策、研发、实施、管理能力,提高课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课程评价改革,为课程改革提高稳定的政策环境
34.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必须进一步深化评价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素质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学校办学水平提高的课程评价体系。
课程评价改革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1号)、《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鲁教基字〔2002〕23号)等文件要求,确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观、绩效观,着力解决传统教学评价过分强调甄别、选拔,忽视激励、改进功能;过分注重学业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过分关注评价结果,忽视过程沟通交流;过分强调纸笔测试,评价方法机械单一等问题。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应注意日常评价与期末评价相结合,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自行组织,学校、班级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教师业绩考评应遵照省厅《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山东省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评个案》,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效等因素,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和奖惩教师。
应逐步建立完善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课程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为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政策保障。
35.小学课程评价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注重评价内容的全面性。
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既要重视学业成绩,也要重视思想品德与健康个性的发展,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教师绩效考评,既要综合考虑课程目标达成度与所用时间两个基本要素,也要重视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修养;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既要重视学校整体课程实施质量,也要重视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付出的努力、取得的经验成果,并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验收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
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别差异,注意不同起点、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发展变化。
评价方法应灵活多样,通过现场观察、实验操作、问卷访谈、听课观摩、座谈交流、档案分析、成长记录、成果评价等有效方法全面搜集信息,为评价奠定坚实基础。
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引导学生、教师、学校通过自评、互评交流认识、感受,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反思提高,坚决防止过分注重评价结果,以简单化的书面考试、现场抽测取代课程评价,以成绩排名取代互动交流与反思的倾向。
36.国家学科课程评价应严格遵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全面评价三维目标落实情况,引导教师平时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扎扎实实组织教学,全面促进学生素养的健康发展。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既要注意通过书面考试(考查)评价学生基本学科素养发展情况,更要注意通过分项考查、现场抽测、观察(实验)操作、作业(成果)评价等方式评价那些书面考试(考查)很难反映的素质的发展情况。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在重视阶段性现场抽测的基础上,应特别重视平时课程实施情况的考查了解,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学科素养发展变化,坚决摒弃那种简单套用语文、数学考试办法期末一张试卷反映教学成效的做法。
尤其是体育与健康学科,应在加强学期教学计划管理的基础上,将阶段性学生素养发展水平抽测(含基本常识、基本身体素质、运动技能水平、兴趣特长发展)与学期教学计划落实情况的考评结合起来,以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引导教师平时扎扎实实组织教学,促进学生身心素养的健康发展。
要把课外兴趣活动、体育大课间活动实施效果纳入课程评价范围,与学科教师业绩考评挂钩。
要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重视学生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
37.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价,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地方课程管理指南》、《学校课程管理指南》、《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4号)等文件要求,逐步探索形成科学完善又简便易行的评价模式。
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一般不用考试的方法,应注意通过作业成果展示、研讨答辩、访谈观察、成长记录等多种方式,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个别评价与集体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把学生兴趣培养、过程方法优化、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提升放在首位,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兼顾学生基本常识、技能的学习,引导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反思提高,防止过于偏重纸笔测验与知识技能掌握的倾向。
教师课程实施评价,应侧重课程开发设计、组织实施、活动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和实效,鼓励教师勇于承担任务,大胆改革探索,在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的同时与新课程一同成长,防止过于注重结果,特别是成果获奖、发表等显性效果的倾向。
课程开发、实施中贡献突出者,应给予特别奖励,并在业绩考评中充分体现。
学校课程实施评价,则应采取现场听课观摩、座谈交流、问卷抽测、资料查阅等方式,对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教师学期计划与课程纲要、总结反思,学生活动过程资料与活动成果等,进行全面评议,考查了解课程整体规划、实施管理、师资研训指导、资源开发利用、社区家长关系协调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课程实施管理特色与经验成果的总结提升,引导学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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