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变器检验标准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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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器检验标准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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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器检验标准详
逆变器检验标准
1 直流/交流逆变器
直流/交流逆变器是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的装置。
系统所选用的逆变器应满足预期交流负载的供电需求。
逆变器和控制器也可以制成一体化机。
1.1 环境条件
1.1.1 正常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
-5ºC+40ºC;
相对湿度:
≤93%,无凝露;
海拔高度:
≤1000m,海拔高度>1000m时应按GB/T7260中的规定降容使用。
1.1.2 贮存运输条件
温度:
-20ºC+70ºC;
振动:
在频率为10Hz55Hz、振幅为0.7mm、三轴向各振动2h后,通电检查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1.2 外观与结构要求
以下均为目视检验:
a)标签容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中的规定;
b)是否标明蓄电池和负载的连接点和极性;
c)外观及主要零、部件是否有损坏,受潮现象;
d)元器件是否松动与丢失;
e)机壳表面镀层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
f)机壳面板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合要求,功能显示清晰、正确。
1.3 输出电压变化围
测试电路如下图10。
在输入电压以额定值的90%120%进行变化、输出为额定功率时,用电压表测量其输出电压值。
输出电压变化围应不超过额定值的10%。
对于控制逆变一体机,在控制器合格的前提下,逆变器的输入电压在控制器的过放点和过充点之间进行变化、输出为额定功率时,用电压表测量其输出电压值,输出电压变化围应不超过额定值的10%。
图10输出电压变化围测试电路
1.4 输出频率
在输入电压以额定值的90%120%进行变化、输出为额定功率时,用频率测试仪测量其输出频率值。
该值应为50Hz±1Hz。
对于控制逆变一体机,在控制器合格的前提下,逆变器的输入电压在控制器的过放点和过充点之间进行变化、输出为额定功率时,用频率测试仪测量其输出频率值。
该值应为50Hz±1Hz。
1.5 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
如使用正弦波逆变器,输入电压及输出功率为额定值时,用失真仪测量输出电压的最大波形失真度。
该值应≤5%(正弦波)。
1.6 效率
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测量负载效率。
输出功率≥75%额定功率时,其效率应≥80%。
1.7 噪声
当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在设备高度1/2、正面距离3m处用声级计分别测量50%额定负载与满载时的噪声。
该值应≤65dB。
1.8 带载能力
当输入电压与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环境温度为25ºC时,逆变器连续可靠工作时间应不低于4h。
当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125%时,逆变器安全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min。
当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150%时,逆变器安全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0s。
逆变器应具有抗容性和感性负载冲击的能力。
1.9 静态电流
断开负载后,用电流表在逆变器输入端测量其输入直流电流。
逆变器自耗电的电流值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3%或自耗电功率<1W(取两者中的大值)。
1.10 保护功能
1.10.1 欠压保护
当输入电压低于7.5规定的欠压断开(LVD)值时,逆变器应能自动关机保护。
1.10.2 过电流保护
当工作电流超过额定值15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
当电流恢复正常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1.10.3 短路保护
当逆变器输出短路时,应具有短路保护措施。
短路排除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通过降低可变负载电阻至0(或移出负载电阻而短接终端),使逆变器交流输出短路,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
1.10.4 极性反接保护
逆变器的正极输入端连接到直流电源负极,逆变器的负极输入端连接到直流电源正极,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
待极性正接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1.10.5 雷电保护
逆变器应具有雷电保护功能。
目测检查是否有防雷器件,或按防雷器件的技术指标要求用雷击试验仪对其进行雷击电压波与电流波的试验,应能保证吸收预期的冲击能量。
1.11 安全要求
1.11.1 绝缘电阻
逆变器直流输入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50MΩ。
逆变器交流输出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50MΩ。
1.11.2 绝缘强度
逆变器直流输入与机壳间应能承受频率50Hz,正弦波交流电压500V,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逆变器交流输出与机壳间应能承受频率50Hz,正弦波交流电压1500V,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1.11.3 输出安全性
逆变器的高压输出端应使用安全插座,其电极不会被人手触及。
1.12 低温贮存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1-1989中“试验A”进行。
产品无包装、不通电、不含蓄电池。
试验温度为-25ºC±2ºC,试验持续时间为16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1.13 低温工作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1-1989中“试验A”进行。
产品无包装。
在试验温度为-5ºC±2ºC条件下,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1.14 高温贮存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2-1989中“试验B”进行。
产品无包装、不通电。
试验温度为+70±2ºC,试验持续时间为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1.15 高温工作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2-1989中“试验B”进行。
产品无包装。
试验温度为+40ºC±2ºC,通电加额定负载保持2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1.16 恒定湿热试验
试验方法按GB/T2423.9-1989中“试验Cb”进行。
产品无包装、不通电。
在试验温度为+40ºC±2ºC、相对湿度为85%±5%条件下,试验持续时间48h,试验后取出样品在正常环境下恢复2h后,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1.17 逆变器检验规则
1.17.1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必须逐台进行。
检验中出现任一故障,则应停止检查;查出原因、排除故障并标出标记后,重新进行交收检验。
若仍出现任一故障,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1.17.2 例行检验
连续生产的产品,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当更改设计和主要工艺及更换主要元件或材料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检测和出具该合格证书的机构应通过ISO/IEC17025的资质认证。
例行检验的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其数量为2台,按GB/T2829-1987标准规定进行。
抽样采用判别水平Ⅰ的一次抽样方案,产品质量以不合格数表示,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应符合表4规定。
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的试验项目按表5进行。
表4RQL及判定数值表
不合格分类
B类
C类
RQL及判定数值
40〔2;0,1〕
120〔2;2,3〕
表5逆变器交收检验与例行检验试验项目表
检验
项目
测试方法
不合格类别
技术要求
B类
C类
设备外观
9.2
○
商标检查
13
○
文件资料
12
○
输出电压变化围
9.3
○
输出频率
9.4
○
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
9.5
○
效率
9.6
○
噪声
9.7
○
带载能力
9.8
○
静态电流
9.9
○
欠压保护
9.10.1
○
过电流保护
9.10.2
○
短路保护
9.10.3
○
极性反接保护
9.10.4
○
雷电保护
9.10.5
○
绝缘电阻
9.11.1
○
绝缘强度
9.11.2
○
输出安全性
9.11.3
○
低温工作
9.13
○
高温工作
9.15
○
恒定湿热
9.16
○
振动
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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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变器 检验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