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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申报“十一五”全省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为促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发展,加强“十一五”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依据中央电化教育馆〔2005〕100号《关于组织申报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省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请各市电化教育馆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报“十一五”教育技术研究课题。
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电教馆要有专人负责课题研究工作,并有相应的经费保障,保证本地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市电教馆要积极承担课题研究,以便在课题研究中提高电教研究人员的科研素质,更好地组织、指导本地的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题申报的条件、要求、研究范围及组织管理方法见附件。
四、申报省电教馆立项课题,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请认真填写“十一五”山东省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报给各市电教馆。
课题申请书可从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下载。
五、各市电教馆将本地课题研究学校的课题申请书审查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送省电教馆研究室刘彩霞处。
每个课题收取课题评审咨询服务费100元。
希望各市电教馆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好本市“十一五”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附件: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省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省教育技术
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为适应我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规范和完善我省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技术研究的深入发展,依据《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根据我省教育技术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
1、山东省电化教育馆成立“山东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课题领导小组”)和“山东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电化教育馆研究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教育技术研究发展目标以及教育技术领域业务发展的重点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我省“十一五”教育技术课题研究方向和范围,制定《“十一五”全省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审批、推荐各类课题;管理各类课题;组织各种形式的课题培训活动;推广、交流科研成果,促进教育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2、各市电化教育馆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相应部门,各市馆长要亲自牵头,指派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课题类别、选题原则及研究范围
1、课题类别:
(1)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的立项课题:
包括由中央电化教育馆推荐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和在中央电化教育馆立项的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及青年课题。
(2)省电教馆组织、审批的立项课题:
包括省电化教育馆在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的子课题和省电化教育馆立项的课题。
(3)市级立项课题:
由各市电教馆组织。
2、选题原则:
以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研究。
选题要具有创新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要注意选题的实用性、前瞻性、引领性。
选题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年龄特点,宜小而精,利于研究成果的总结、提炼、推广。
3、研究范围:
(1) 教育技术与课程改革的整合研究
信息技术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研究
★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研究
★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研究
传统教学与基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的优势互补研
究
★信息技术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研究
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活动的研究
社会性软件(如Blog、Wiki等)在教学活动中的应用研究
信息技术与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研究
信息技术与校本课程的应用研究
信息技术环境下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
(2)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与应用研究
★面向农村中小学信息化教育资源建设、应用与评价研究
★信息资源建设的标准研究
信息资源建设的评价研究
信息教育资源的管理机制研究
★信息资源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模式研究
★基于网络环境的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研究
★学科主题学习资源的设计与开发研究
学科专题学习网站建设与应用研究
中小学信息化教育资源建设的人本特征研究
中小学信息化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研究
★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案例研究
中小学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的实践研究
教育城域网资源开发建设与共享机制研究
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中的网络化教育资源的开发研究
(3)、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保障体系的研究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资源建设与评价研究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研究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策略研究
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质量与效益研究
农村信息技术教育的实施环境建设研究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教师培训的策略研究
(4)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研究
★教师信息素养与教师专业化发展研究
★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养研究
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实施研究
教师信息素养的培养及培训模式研究
★教育技术与教师教育终身学习体系构建研究
网络与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高研究
教育技术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策略研究
基于网络的教师“校本培训”研究
(5)信息技术环境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研究
★利用网络及其资源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研究
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身体成长影响作用研究
★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素质影响的研究
网络信息对未成年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作用研究
(6)“数字化校园”建设与学校现代化发展研究
“数字化校园”的建设策略与有效利用研究
★“数字化校园”建设模式与效益评价研究
“数字化校园”与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数字化校园”与信息化学习环境研究
“数字化校园”与学校管理现代化研究
(7)教育技术领域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
★ 信息化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持续发展的策略研究
★ 网络技术在中小学教育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人工智能系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高新技术成果及产品适应教育教学应用研究
三、申报
“十一五”期间,中央电化教育馆和省电化教育馆每2年组织一次申报和评审。
重点工作课题或重要项目课题可随时组织申报立项评审。
申报要求:
(一)学校申报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或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原则上同时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课题任务。
正在承担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课题且未结题者,暂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二)申报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课题,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标准申报。
申请人可从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或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下载《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我省的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必须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中央电化教育馆立项课题。
省电化教育馆依据报送的材料,审查后择优往中央电化教育馆推荐。
(三)山东省电化教育示范校必须申报省级课题。
申请学校可从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下载《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和山东省电化教育示范校是否承担相应的课题研究,将作为年终或阶段性考核评估的一项标准。
鼓励各市电教馆申请承担课题研究。
(四)申报时,课题研究学校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并报送市电教馆。
各市电教馆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包括文稿和电子稿)汇总后,在受理日期内,集中报送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注明“课题申请”字样)。
迟于受理截止日期的申请书,一般不再列入该年度的立项评审。
(五)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时,收取课题评审咨询服务费。
四立项评审
凡申请中央电化教育馆立项的课题,由省电化教育馆审查申报材料后,择优向中央电化教育馆推荐。
由中央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立项课题评审工作。
凡申请省电化教育馆立项的课题及省电化教育馆在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的子课题,由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立项课题评审工作。
五课题管理
(一)我省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实行“集中审批”与“逐级管理”,建立省、市、县市区、课题学校逐级管理体制。
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部课题有管理、指导的职责,各市、县市区负责组织管理本地所有研究课题,实行逐级管理。
“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类课题实施及执行情况,将组织人员不定期的抽查。
(二)课题学校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尽快确定详实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
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送到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课题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承担课题任务的学校要作好研究课题的自我管理。
课题负责人,要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在时间、人力、经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承担课题的单位,对参加课题研究工作的成果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予以鼓励。
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对各类立项课题的支持情况和实效,作为该课题结题评审和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报相关管理部门。
每年12月底前,对正在进行中的立项课题应提交年度研究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送市级管理部门。
各市分类汇总各立项课题年度研究报告,于次年1月底以前,向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所管理的立项课题总体情况评估、进展以及变更、调整情况的综合报告。
“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课题的实施周期和进展情况,适时对各课题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和指导。
(四)立项课题有下列之一情况,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市级课题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审核同意进行上述变更的立项课题,将不予结题。
(五)立项课题有下列之一情况,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撤销课题处理: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的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立项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被撤销过立项课题的该课题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再接受其课题申请。
六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一)所有立项课题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均应及时申请安排成果鉴定和验收。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该课题的组织管理部门(中央电化教育馆或山东省电化教育馆)申请结题和验收。
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一般由立项课题承担单位和该课题的组织管理部门共同组织。
如必要,课题管理部门可独立组织或者会同各级课题管理部门协同组织对有关课题成果的鉴定或验收。
鉴定或验收所需经费由立项课题承担单位承担。
(二)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采取课题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评议和通讯评议。
鉴定或验收组专家成员一般为5—7人。
鉴定或验收组专家由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课题组成员(包括课题顾问)不能担任该课题鉴定或验收专家组成员。
(三)结题时课题组按照课题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结题材料,提供研究成果主件、相关附件及课题结题申请书复印件。
鉴定或验收组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并由鉴定组组长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填写《成果鉴定书》。
鉴定完成后,由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颁发结题证书。
七成果的评奖、宣传和推广
(一)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课题管理部门和各课题组,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我省教育技术研究课题成果的出版、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课题成果的作用和效益。
“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成果,及时报送相关教育决策部门。
“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课题管理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促进成果的应用推广。
(二)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立项课题以及各课题的研究工作,将根据研究的进展情况,举办研究成果的评奖活动。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省电化教育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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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 电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