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中成药呼吸系统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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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中成药呼吸系统说明书
同仁堂小儿咽扁颗粒8g*10袋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小儿咽扁颗粒
汉语拼音:
’
商品名称:
同仁堂
成份: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
用于肺实热引起的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咽炎。
规格:
8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复合膜袋装,每袋装8克。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579
企业名称: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葵花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10*8支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汉语拼音:
商品名称:
葵花
成份: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
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规格:
10*8支/盒
用法用量:
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12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
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
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包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10*8支/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3-316(058)-2001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0
企业名称: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神苗小儿清肺化痰颗粒6g*10袋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小儿清肺化痰颗粒
汉语拼音:
’
商品名称:
神苗
成份:
石膏、葶苈子、麻黄、紫苏子(炒)、苦杏仁、前胡、黄芩、竹茹。
辅料为蔗糖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
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规格:
6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半袋,1~5岁一次1袋,5岁以上一次1袋半~2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每盒10袋,镀铝膜装。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794
企业名称: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同仁堂气管炎丸300粒/瓶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气管炎丸
汉语拼音:
商品名称:
同仁堂
成份:
麻黄,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蜜炙),前胡,白前,百部(蜜炙),紫菀,款冬花(蜜炙),蛤壳(煅),葶苈子,化橘红(盐水炙)桔梗,茯苓,半夏曲(炒),远志(去心炒焦),旋覆花,浮海石(煅),紫苏子(炒),党参,大枣,五味子(醋炙),桂枝(炒),薤白,白芍(酒炙),桑叶,射干,黄芩,青黛,蒲公英。
性状: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灰绿色;味微苦。
功能主治:
散寒镇咳,,祛痰定喘。
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气管发炎,肺热咳嗽,气促哮喘,喉中发痒,痰涎壅盛,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规格:
300粒/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运动员慎服。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闭,防潮。
包装:
塑料瓶装,每瓶装300粒。
有效期:
48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50
企业名称: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999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甜橙味6g*10袋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汉语拼音:
’
英文名称:
商品名称:
999牌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辅料为蔗糖、香精。
性状: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规格:
6袋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困倦、厌食、恶心、皮疹、口干、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装:
复合膜包装,每袋6克,每盒10袋。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10001-(0214)-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2051
企业名称:
华润三九(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智通路19号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潘高寿蛇胆川贝液10*6支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蛇胆川贝液
汉语拼音:
商品名称:
潘高寿
成份:
蛇胆汁、平贝母。
辅料为杏仁水、薄荷脑、蔗糖、蜂蜜、苯甲酸、羟苯乙酯。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凉喉感。
功能主治: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
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规格:
10*6支/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C)。
包装:
塑料瓶或玻璃瓶,每盒6支。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国药管注「2000」168号文所附标准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397
企业名称:
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升工业区
天施康复方鲜竹沥液10*10支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复方鲜竹沥液
汉语拼音:
商品名称:
天施康
成份:
鲜竹沥、鱼腥草、生半夏、生姜、枇杷叶、桔梗、薄荷油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功能主治:
清热,化痰,止咳。
用于痰热咳嗽
规格:
10*10支/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服用偶尔有腹泻,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
10*10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505
企业名称: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香雪橘红痰咳液10*10支无蔗糖型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橘红痰咳液
汉语拼音:
商品名称:
香雪
成份:
化橘红,百部(蜜炙),茯苓,半夏(制),白前,甘草,苦杏仁,五味子。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理气化痰,润肺止咳。
用于痰浊阻肺所致的咳嗽、气喘、痰多;感冒、支气管炎、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10*10支/盒
用法用量:
口服。
一次10~20,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风热者忌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因痰而嗽,痰粘稠或稠厚成块,色白或带灰色,每于早晨或食后咳甚痰多,常伴有胸闷,脘痞。
舌苔白腻,脉濡滑。
风热咳嗽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喉燥咽痛,咳时汗出,常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等表证。
舌苔薄黄,脉浮数或滑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中出现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玻璃瓶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180
企业名称: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化州市橘城西路368号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国药嘉宁健儿清解液10*10支(原恒生健儿清解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健儿清解液
汉语拼音:
商品名称:
恒生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金银花、菊花、连翘、苦杏仁、山楂、陈皮。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
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等症
规格:
10支
用法用量:
口服。
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包装:
管制玻璃瓶,每盒装10支,每支10毫升。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404
企业名称:
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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