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监理细则.docx
- 文档编号:30193389
- 上传时间:2023-08-07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1.59KB
钢筋工程监理细则.docx
《钢筋工程监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钢筋工程监理细则.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钢筋工程监理细则
钢筋工程监理细则
一、编写依据: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114-97
二、监理控制要点:
(一)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钢筋应有产品认证证书、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后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进口钢筋需先经化学成份检验和焊接试验合格后向监理公司申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尚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2、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应进行检验,检验所得到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当按一级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1.25;当按二级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1.4。
3、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分批堆放整齐,避免锈蚀或油污。
4、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等应力代换);
(2)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后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3)钢筋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4)对于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I级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5)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6)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当必须代换时,其代换的钢筋检验所得实际强度,尚应符合第2条规定。
(7)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他钢筋代换。
(二)事中过程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冷拉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说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拉记录。
2、冷拉钢筋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不大于20吨的同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
②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和局部缩颈,当用作预应力筋时,应逐根检查;
③从每批冷拉钢筋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当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各项试验;当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该批冷拉钢筋为不合格品。
3、冷拔低碳钢丝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逐盘检查外观,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机械损伤;
②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③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
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干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能使用。
5、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有关规定。
6、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7、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的规定。
8、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9、冷拉钢筋的闪光对焊或电弧焊,应在冷拉前进行,冷拔低碳钢丝的接头,不得焊接。
10、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和轻骨料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0mm的I级钢筋及直径大于25mmⅡ、Ⅲ级钢筋的接头均宜采用焊接。
对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柱中的受压钢筋的接头,当直径大于32mm,应采用焊接。
11、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接头,宜优先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当采用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纵向钢筋的接头,对一级抗震等级,应采用焊接接头;对二级抗震等级宜采用焊接接头。
②柜架底层柱,剪力墙加强部位纵向钢筋的接头,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采用焊接接头;对三级抗震等级,宜采用焊接接头。
③钢筋接头不宜设置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12、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非预应力筋,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和装配式构件连接处不限制。
②预应力筋,受拉区不宜超过25%,当有可靠保证措施时,可放宽至50%,受压区和后张法的螺丝端杆不限制。
13、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14、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②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③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④在柱中坚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对矩形柱应为45°角,对多边形柱应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对圆形柱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的切平面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面垂直;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平面与模板平面的夹角不得小于45°。
15、钢筋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外型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网的长、宽
±10
网眼尺寸
±20
骨架的宽及高
±5
骨架的长
±10
箍筋间距
±20
受力钢筋
间距
±10
排距
±5
16、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②受拉区域内,I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③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④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⑤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I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II级钢筋
45d
40d
35d
III级钢筋
55d
50d
45d
冷拔低碳钢丝
300mm
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对一级,二级抗震等级应增加5d,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17、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区不得超过25%;
(2)受压区不得超过50%。
18、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mm)
环境与条件
构件名称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C25
C25及C30
高于C30
室内正常
环境
板、墙、壳
15
梁和柱
25
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
板、墙、壳
35
25
15
梁和柱
45
35
25
有垫层
基础
35
无垫层
70
19、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受力钢筋的排距
±5
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绑扎骨架
±20
焊接骨架
±10
焊接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水平高差
+30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
基础
±10
柱、梁
±5
板、墙、壳
±3
20、柱头抗震箍筋安装位置要准确(建议用下述方法)
①按设计要求排列好箍筋在四角用φ8~φ10短钢筋焊接成猪笼状,先预制好备用。
②把猪笼箍筋套在模板面柱钢筋上,笼底平模板。
③安装梁钢筋。
④把猪笼箍筋与梁筋一起沉放至设计标高。
21、用于机械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及《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并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①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经型式检验确定其性能等级后,工地现场只需进行现场检验。
但当接头质量有严重问题,其原因不明,对定型检验结论有重大怀疑时,上级主管部门或质检部门可以提出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②型式检验的接头试件尺寸(图一)应符合表一的要求。
图一
型式检验接头试件尺寸表一
编号
符号
含义
尺寸(mm)
1
L
接头试件连接件长度
2
L1
接头试件割线模量及残余变形的量测标距
L+40
3
L2
接头试件极限应变的量测标距
L+8d
4
d
钢筋直径
③用于型式检验的钢筋母材的性能除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其屈服强度及抗拉强度实测值不宜大于相应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1倍。
当大于1.1倍时,对A级接头,接头的单向拉伸强度实测值尚应大于等于0.9倍钢筋实际抗拉强度。
④对每种形式、级别、规格、材料、工艺的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检验试件不应少于12个;其中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6个,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
同时,尚应取3根同批、同规格钢筋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
⑤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a.强度检验:
每个试件的实测值均应符合表二规定的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指标;
b.割线模量、极限应变、残余变形检验:
每组试件的实测平均值均应符合表二规定的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指标。
接头性能检验指标表二
等级
A级
B级
C级
单向拉伸
强度
fOmst≥ftk
fOmst≥1.35fyk
单向受压
fO′mst≥f′yk
割线模量
E0.7≥EOS
且E0.9≥0.9EOS
E0.7≥0.9EOS
且E0.9≥0.7EOS
—
极限应变
εu≥0.04
εu≥0.02
—
残余变形
u≤0.3mm
u≤0.3mm
—
高应力反复拉压
强度
fOmst≥ftk
fOmst≥1.35fyk
—
割线模量
E20≥0.85E1
E20≥0.5E1
—
残余变形
u20≤0.3mm
u20≤0.3mm
—
大变形反复拉压
强度
fOmst≥ftk
fOmst≥1.35fyk
—
残余变形
U4≤0.3mm
且U8≤0.6mm
U4≤0.6mm
—
主要符号
编号
符号
单位
含义
1
EOS
N/mm2
钢筋弹性模量实测值
2
E0.7,E0.9
N/mm2
接头在0.7、0.9倍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下的割线模量
3
E1,E20
N/mm2
接头在第1、20次加载至0.9倍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时的割线模量
4
εu
受拉接头试件极限应变
5
εyk
钢筋在屈服强度标准值下的应变
6
u
mm
接头单向拉伸的残余变形
7
U4,u8,u20
mm
接头反复拉压4、8、20次后的残余变形
8
fOmst,fO′mst
N/mm2
机械连接接头的抗拉、抗压强度实测值
9
fOst
N/mm2
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
10
ftk,f′tk
N/mm2
钢筋抗拉、抗压强度标准值
⑥当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接头部位的温度低于-10℃时,应进行专门的试验。
⑦型式检验应由国家、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应按表三的格式出具试验报告和评定结论。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报告
接头名称
送检试验件数量
送检日期
送验单位
设计接头等级
A级、B级
接头试件基本参数
连接件示意图
连接件各部位尺寸(mm)
连接件原材料
连接工艺参数
钢筋母材编号
1
2
3
4
5
6
钢筋公称直径(mm)
实际面积(mm2)
屈服强度(N/mm2)
抗拉强度(N/mm2)
弹性模度(N/mm2)
试验结果
试件编号
NO.1
NO.2
NO.3
NO.4
NO.5
NO.6
单
向
拉
伸
强度(N/mm2)
割线模量(N/mm2)
极限应变(%)
残余变形(mm)
高应力反复拉压
强度(N/mm2)
割线模量(N/mm2)
残余变形(mm)
大变形反复拉压
强度(N/mm2)
残余变形(mm)
评定结论:
试验单位:
负责人:
试验员:
校核:
⑧现场检验也叫施工检验,是由检验部门在施工现场进行的抽样检验。
一般只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和单向拉伸试验。
有特殊要求的接头,由设计图纸另行提出相应检验要求。
⑨按验收批`进行现场检验。
同批条件为:
材料、型式、等级、规格、施工条件相同。
批的数量为500个接头,不足此数时也按一批考虑。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
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性能等级进行检验与评定,当3个试件单向拉伸试验结果均符合表二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语,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
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⑩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由各类型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22、钢筋焊接网(详附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钢筋 工程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