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冲刺考点六.docx
- 文档编号:30191543
- 上传时间:2023-08-0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7.91KB
中级《会计实务》冲刺考点六.docx
《中级《会计实务》冲刺考点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级《会计实务》冲刺考点六.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级《会计实务》冲刺考点六
2017中级《会计实务》冲刺考点(六)
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一)预计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应将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发生的支出在销售当期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
如果税法规定,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由于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因有关的支出实际发生时可全部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
【例】甲公司20×8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8000000元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发生保修支出2000000元,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为6000000元。
假定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分析:
该项预计负债在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000000元。
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6000000-6000000=0(元)。
因其他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确定其计税基础。
某些情况下某些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则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
(二)预收账款
1.预收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基础为0。
2.预收款项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例题】大海公司2016年12月31日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500万元。
(1)若预收的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因按税法规定预收的款项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以后年度减少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时,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其扣除。
20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500=0。
(2)若预收的款项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0=500(万元)。
(三)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
税法中对于合理的职工薪酬基本允许税前扣除,但税法中如果规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因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所产生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例题】某企业2016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0万元,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
1.若考试题目中给定的条件是,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2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2400万元(这是准则讲解的表述,按此处理,2400万元的支出可以在2016年税前扣除)。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3200万元与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2400万元之间所产生的800万元差额在发生当期即应进行纳税调增,并且在以后期间不能再税前扣除,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3200万元-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0=3200(万元)。
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等,均为3200万元,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2.若考试题目中给定的条件是,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工资总额中合理部分在实际支付当期可予税前扣除,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200万元工资支出中的合理部分2400万元(该假定符合税法的规定)。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3200万元-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2400=800(万元)。
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32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8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00万元。
【提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在未来实际支付时可予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
【例题•单选题】2016年1月1日,B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18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
B公司2016年12月31日计算确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为200万元。
税法规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实际支付时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16年12月31日,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200
B.0
C.100
D.-200
【答案】B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200-200=0。
(四)递延收益
1.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所得税影响。
2.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
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如期末递延收益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则产生1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五)其他负债
企业的其他负债项目,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
税法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例】甲公司因未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金,按规定需在20×8年缴纳滞纳金1000000元,至20×8年12月31日,该款项尚未支付,形成其他应付款1000000元。
税法规定,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分析:
因应缴滞纳金形成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000000元,因税法规定该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1000000-0=1000000(元)。
对于罚款和滞纳金支出,会计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但该差异仅影响发生当期,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因而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除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外,对于某些特殊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其计税基础的确定应遵从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暂时性差异
(一)基本界定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某些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未作为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列示的项目,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二)暂时性差异的分类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例题】甲公司2015年12月10日从证券公司借入A股票对外出售,实际售价为1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80万元。
2016年1月20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上支付80万元购入A股票归还证券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借:
银行存款 100
贷: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0
2015年12月31日
借:
交易性金融负债 2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2016年1月20日
借:
交易性金融负债 80
贷:
银行存款 80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贷:
投资收益 20
2016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增20万元,站在2015年12月31日来看,此项负债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万元,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例题•单选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3月20日A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设备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购入后投入行政管理部门使用。
会计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假定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会计与税法相同),无残值(会计与税法相同),则2016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 )万元。
A.35.1
B.170
C.30
D.140
【答案】C
【解析】2016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200-200÷5×9/12=17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40%×9/12=140(万元),2016年12月31日该设备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70-140=30(万元)。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某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税法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该类支出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即计入当期损益,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也形成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提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指的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的合理部分,该类费用(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会计处理相同,也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甲公司20×8年发生广告费10000000元,至年末已全额支付给广告公司。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甲公司20×8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0000元。
分析:
因广告费支出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元,其计税基础=10000000-60000000×15%=1000000(元)。
广告费支出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元与计税基础1000000元之间形成10000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会计实务 中级 会计 实务 冲刺 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