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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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作业指导书
**铁路**工程**标
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
路基土石方施工作业指导书
一一般规定
1.路基是轨道的基础,应充分重视,按土工结构物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贻留病害。
修建路基时,应重视农田水利,节约用地,并注意环境保护。
2.路基工程应推行机械化施工,遵照现行规范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测试方法。
二路堤填筑施工
1.路堤基底处理
a.路堤高度小于1.2米的地段,必须清除地表草皮并掘除地表树根,挖除树根形成坑穴,必须用路堤同质的填料及填筑工艺进行回填;
b.在稳定的斜坡上,路基基底应按照下列要求处理;
1)必须清除草根,并掘除树根;
2)横向坡度较大时,原地面应挖成向内侧有一定斜坡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米。
对于基岩面土质覆盖层,应先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挖台阶应自上而下、随开挖、随填筑,以确保台阶梯坎稳定。
c.半填半挖和陡坡地段路堤,或基底有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采取拦截引排措施,将地表水引排至路基范围以外,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防渗加固措施。
d.路堤基底为耕地或腐植土层,应集中堆存另行利用造地换填,当松土层厚度大于0.3m,应将松土翻挖,分层回填压实或采取其他符合设计要求的土质加固措施。
经过水田、池塘、饱和粉细砂等松软地基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采取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抛填片石,或填砂砾石及其他加固措施,保证基底坚固。
e.对城市的工业垃圾层,应作换填压实处理;对基底下的古墓、暗沟、洞穴,按有关规定处理,以消除后患。
f.填方高度小于0.6m,当地基伟砂性土、砾石土、碎石类土地层,将地基直接整平碾压,地基为粘性土地层时,挖除换填0.3~0.5m厚的A、B类填料,整平碾压。
g.填方高度小于0.6m时,必须挖除换填基床表层0.6m厚A组填料,当下伏地层为砂性土、砾石类、碎石类土地层时,将地基整平碾压,地层为粘性土时,必须挖除换填0.3~0.5m厚A、B组填料,整平碾压。
g.对地面的松软土层或池塘基底,以及处理方法或技术复杂的地基,均应在路堤整个填筑期间进行观测,发现有明显位移或沉降时,应立即停工,查明原因,采用相应措施直到路堤稳定为止。
2.取土坑
a.取土坑内侧与路堤坡脚间的护道宽度应不小于2m;
b.取土坑的深度应以不使路堤边坡(包括护道)的延长线落入坑底范围内为限。
取土坑兼作排水沟时,其深度应按设计排水系统与桥涵进口底的高程相适应。
c.取土坑外侧边至用地界应保持不小于1.0m的距离。
d.取土坑底应平顺,并有向外的排水坡,且保证取土坑的边坡稳定,土质边坡坡度应不陡于1:
1。
3.路堤填筑施工
a.水平分层填筑
1)分层填筑时应按路基横断面全宽度纵向分层填土,每层必须采用同一种填料,禁止在同一层出现两种及以上的填料混填。
在非渗水土填筑的摊铺过程中应注意调出路基横坡,路基横坡取2.5%,确保路基的排水。
雨天施工中应备足彩条布,对未来的急碾压的填料进行覆盖,以减少晾晒的时间。
降低工序的循环时间。
2)填土分层厚度应根据机械性能,设计要求的密实度,不同填料等应经过试验确定,且填土每层松铺厚度应不大于50cm,以确保压实质量。
3)开工前应根据路堤高度与分层厚度,计算出计划分层层数,压路机走行速度,碾压遍数并绘出分层施工图。
施工时必须认真控制好铺土厚度,并配合机械随时调整层厚。
基床表层分两层施工。
4)填土的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佳含水率的±3%范围内,填料的含水率低时,采用水车洒水,保证含水率,含水率过大时,应摊平后晾晒,并间隔一定的时间检测含水率,含水率符合要求时方可碾压;并注意减薄铺填厚度,确保晾晒彻底;以保证路基质量。
5)必须保证每层填土摊铺均匀,做到填层面在纵向和横向平顺均匀,以确保压实效果。
机械摊平时应对路肩部分进行预压,保证压路机在路肩作业时不致滑坡。
在碾压前对填筑层的层厚和平整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方能碾压。
对局部的坑槽,禁止薄层贴补,应进行深挖后,按照一般路基的填筑施工。
每层的压实厚度应不小于10cm。
为确保路堤基床部分的工程质量,基床部分在施工时,每层的松铺厚度应不大于30cm。
6)路堤施工段的纵向搭接:
按照斜坡路堤挖台阶的方式搭接,台阶宽度不小于2.0m,挖出搭接部分的虚土,直到已碾压密实的部分,逐层施工,确保搭接质量,禁止在搭接段进行倾填施工。
7)改线段路堤施工禁止沿线路纵向的搭接(既有线加宽施工除外)。
b.填石路堤
1)严重风化的软岩不得用于路堤的填筑,易风化的软岩不得用于路堤表层,亦不得用于路堤浸水部分的填筑。
2)分层填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0.6m,填筑石块应有较好的级配,块径大于层厚2/3的石块,必须解小后方可填筑,填筑时应安排好运行路线,由专人指挥卸碴,水平分层填筑,先低后高,先两侧后中央,边坡位置采用人工码砌整齐。
3)摊铺平整,用大型推土机整平使岩块之间无明显的高差。
大块解小,以保证碾压密实。
整平要均匀,不平处人工填铺细粒砂石找平。
4)振动碾压,必须采用16T以上重型振动压路机压实。
碾压时先两侧后中央,纵向碾压重叠0.5m的宽度,前后相邻区段重叠不小于2.0m,以保证碾压密实,无露压、无死角。
c.软土路基(抛片施工)
1)抛片的石料要使用不易风化的片石,尺寸不应小于0.3m,
2)抛投片石应从地基中部向两侧逐步进行。
当软土底部横坡陡于1:
10时,应自高侧向底侧抛投。
3)片石抛出水面0.5m后,应在顶面铺一层较小石块,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反复碾压。
d.桥台和路肩挡墙背后及涵洞缺口填筑
1)结构物背后回填必须待结构物圬工达到允许强度后进行。
填筑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对结构物的检查。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填筑施工,查明原因后,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对于拱涵必须架设内支撑后方可施工。
填料采用渗水性填料。
2)回填范围:
桥台背后下方不小于2.0m;上方不小于桥台高度加2.0m;
路肩挡墙背后2.0m;
拱涵、板涵每侧不应小于一倍孔径宽度及高出洞顶1.5m;
涵管,每侧不小于两倍涵管管径及2米的宽度,高出管顶1.5m。
3)结构物背后1.0m范围内必须用人工填筑夯实,或采用小型机具配合施工。
4)分层虚铺厚度不应超过15cm。
并在结构物背后作出明显的标识。
e.使用不同类土填筑路堤的注意事项:
1)将渗水性较大的土,填筑于渗水性较小的土层上时,必须在渗水性小的土层面,应做成两侧3~4%的横坡以利排水。
2)将渗水性较小的土,填筑于渗水性较大的土层上时,可保持下层的水平坡面。
3)在渗水性较大的土层边坡上不得覆盖渗水性较小的土层。
4)渗水与非渗水的土,禁止混杂填筑,以避免在路堤内部形成水囊,确保路堤质量。
三路堑开挖施工
1.路堑开挖
a.较平缓地段上的浅路堑,(中心高度小于5m),可不分层开挖;较深路堑应分层开挖(每层高度不大于5m);路堑较长时,可根据施工设备的性能和地形适当开设运碴马口,采用逐层顺坡开挖或纵向台阶开挖法施工。
b.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深路堑,应先做好堑顶截水沟、天沟后再行开挖,在路堑施工期间,注意检查维护。
天沟、截水沟,应绘出详图,放线施工,要求沟基稳定,严禁将排水沟挖在未加处理的虚碴或弃土上,沟形整齐,其排水口应引入自然沟或排水建筑,沟水排泄不得对路基、农田及其他建筑物产生危害。
c.路堑开挖必须自上而下,严禁掏底开挖(俗称挖神仙土)。
对深路堑段,应注意其边坡的稳定,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治,避免造成大的危害。
d.正确标出路堑开挖边线,经常检查边坡开挖坡度,及时纠正偏差。
e.坡面应平顺,无明显的局部高低差及无凸悬危石、浮石、碴堆、杂物等。
f.路堑边坡平台台面应有向路基侧沟排水的坡度。
g.设防护的边坡段,当防护不能紧跟开挖施工时,应留置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防护施工时再行施工。
h.路堑基床施工,应于开挖接近堑底时,鉴别核对土石后,按照设计要求的基床设计断面测量放线,开挖整修,遵照设计采取压实、换填、改良土质、排水、封闭等措施。
i.路堑路基面应平顺,路肩线顺直,路拱横坡符合设计要求,在有路拱与无路拱路基面之间的连接,应按照设计要求长度挖成顺坡。
j.路堑施工应尽量考虑移挖作填。
2.爆破施工
a.布孔,孔位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测定,但应避免在岩石被震松、节理发育或岩性变化较大的地方布孔。
同时考虑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b.钻孔及炮孔检查,清理好孔位的破碎岩石,以防孔壁塌落。
钻孔完后应将孔底的石粉吹净,孔口封盖,以防孔口附近的碎石掉入孔中。
c.装药前应先对炮孔进行检查,着重检查炮孔的最小抵抗线与设计有无变化,防止过小的抵抗线引起冲炮。
还应检查孔深有无变化,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装药量。
对有积水的炮孔,查明水深、积水来源,然后采取排水措施。
对于水量较大,应采用抗水炸药。
d.起爆药卷,起爆药卷必须在爆破装药前现场制作。
e.装药,采用人工装药,炮杆必须是木质或塑料制品。
捣实时禁止用力过猛。
f.堵塞,炮眼堵塞采用砂或粘土或砂粘土混合物,并有一定的含水率,堵塞长度不能小于最小抵抗线。
g.联结,导爆管与火雷管、导爆管与导爆管的联结,应将导爆管捆绑在雷管上,但导爆管密封一端应留出不小于10cm的富裕量,以防端头密封不严受潮失效,绑扎采用黑胶布缠紧,缠裹长度不小于10cm,确保连接牢靠。
连接完成后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对全部联接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必须确认无误。
h.起爆,爆破指挥人员必须在确认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完成后方可发出起爆命令。
起爆采用导火索、火雷管起爆,导火索的长度应根据导火索的现场燃速试验确定,导火索的长度必须保证作业人员能尽快的撤离到安全地带。
既有线附近施工,禁止采用电雷管起爆。
3.爆破安全规定
既有线旁爆破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封锁要点手续,方可进行爆破施工,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爆破作业,清理完既有线上的飞石。
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对于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抢修。
a.禁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爆破器材;对爆破器材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外观不合格应退回炸药库另行检查。
标识不完整或有误的禁止使用。
受潮的爆破器材禁止使用;
b.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依据爆破设计计算各种材料的用量,避免多领或少领。
对当天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必须送回炸药库并进行登记;
c.炸药、导爆管、导火索、火雷管必须分开运输,禁止混装混运,运输车辆禁止烟火,并配有专职的押运员。
运输路线尽可能的绕开人烟稠密区;
d.爆破作业的全过程(含运输),在工作面上严禁烟火。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面,同时布置安全警戒人员就位;
e.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指挥人员统一指挥。
施爆人员必须在安全警戒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点火;
f.起爆后确认炮数响完,必须先由爆破作业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发出解除信号,撤出警戒人员。
不能确认炮数响完,必须待最后一炮响过15min后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方可解除警戒。
发现瞎炮,要立即设立防护标志,禁止在其附近作业,未经处理不得拆除防护标志。
4.瞎炮的处理的规定
a.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
b.只有对瞎炮孔内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管等检查完好,方可重新起爆;
c.重新起爆前应检查瞎炮的抵抗线情况,并布置警戒;
d.严禁拉动导火索或雷管脚线的方法取出雷管;
e.硝胺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炮眼,使炸药失效;
f.禁止在瞎炮的残孔内,重新钻眼爆破。
瞎炮处理后,应认真检查、清理残余未炸的爆破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撤出警戒。
5.弃土(碴)
a.严禁将弃土弃入指定弃土场以外的其他地点。
b.对地表土(耕种土、腐殖土)应集中堆放,作为复耕专用。
c.弃土场应规划整齐,禁止乱拉乱弃。
d.路堑两侧禁止弃土。
四既有线路基施工
一般要求
1.加宽既有路堤或进行既有路堑施工,均应考虑施工操作与安全生产要求。
a.加宽既有路堤时,加宽部分的顶宽不应小于0.5m,底宽可以设计边坡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顶部加宽值;
b.加宽既有路堤时,为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应沿路基边坡分段挖成宽为1.0m的台阶,并且必须随挖随即向上分层填筑夯实,严格控制密实度;
c.既有路基需要加宽地段,若有护坡等加固建筑物,应分段拆除,必须拆除一段加宽一段。
2.需要封锁线路施工时,应提前一个半月提出计划报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协调解决。
3.凡有妨碍既有线行车的施工作业,均要设置防护。
未设好防护,禁止施工。
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人员。
线路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撤出防护。
4.所有的作业人员禁止在既有线上逗留、嬉戏。
设备应远离既有线停放,同时防止熄火设备向既有线的溜滑。
5.既有线附近的设备操作人员在接到防护人员的列车接近信号后,应立即远离既有线,放下作业部件,设备处于待速状态。
或在确认设备在安全界线以外时,放下作业部件,设备处于待速状态,禁止在火车通过时鸣笛。
待火车安全通过后方可开始作业。
中铁七局三公司黔桂铁路项目经理部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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