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采煤工作面防突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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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采煤工作面防突设计
目录
第一节编制依据1
第二节概况1
一、煤层赋存1
二、煤层储量1
第三节采面巷道布置及瓦斯涌出量1
一、邻近采掘工作面状况1
二、生产安排1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计2
第四节工作面通风系统设计3
一、通风方式3
二、风量计算3
三、通风线路、监控系统3
第五节工作面抽采系统、计量4
一、抽放泵4
二、抽放管路4
三、抽放监测仪表5
第六节工作面区域防突设计5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5
二、区域防突措施5
三、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6
四、区域验证6
五、瓦斯抽采评价报告7
第七节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7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7
二、局部防突措施7
三、防突措施效果检验8
四、安全防护措施8
第八节组织管理措施8
一、加强防突工作的组织和管理8
二、防突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办法11
502采煤工作面综合防突设计
第一节编制依据
一、《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之《煤矿瓦斯抽采指标》AQ1026-2006
五、《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六、赣中监察分局关于国有煤矿重点监察的实施意见
七、英岗岭煤矿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八、生产科编制的《三水平采区设计方案》。
第二节概况
一、煤层赋存
502采煤工作面-350下山采区,地表为地势平坦的水田,龙城河自西向东流过,井下开采对地面无影响。
煤层不稳定,厚度变化大,最厚处可达3M,最薄处0.1M,平均厚度1.6M,煤层在走向和倾向上厚度变化大。
硬度系数f约为1~2级,工作面顺槽标高-403M,风巷标高-440M。
二、煤层储量
502采煤工作面走向长460-480m(平距),倾斜长70~81m(平距)、平均厚度1.6M工作面煤层走向25°~35°,倾向SE,倾角25°~41°,平均33°。
可采储量87495t。
第三节采面巷道布置及瓦斯涌出量
一、邻近采掘工作面状况
以东为309面和311工作面,以南为307工作面、216工作面,以西为3410通风上山,北为未开采煤层。
见附图1工作面巷道布置图。
二、生产安排
1、采面投产502面接替316采面预计开采时间2014年9月。
2、预计服务年限2年。
3、采煤工艺、方法
根据工作面地质条件和工作面回采的一贯经验和技术条件,采用炮采,即人工打眼放炮落煤。
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推进,即从西往东推进。
爆破落煤,机械运输方式,工作面采用单体铰接梁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4、预计日产量
工作面采用三班采煤放顶作业,正规循环,月循环30个,月进度30M。
工作面正规循环生产能力
W=LSh
c=68×1×1.60×1.45×97%=153T
式中W——正规循环生产能力,t;
L——工作面平均长度,m;
S——工作面循环进尺,m;
h——工作面设计采高,m;
——煤的视密度,t/m3;
c——工作面采出率,%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计
1、瓦斯参数伍家煤矿煤层坚固性系数较小,f值为0.16~0.32;瓦斯放散初速度大,ΔP为18~28.5;煤层吸附瓦斯能力强,a值为27.34~38.91m3/tr,b值为0.549~1.0505Pa-1;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较大,间接测定的煤层瓦斯压力为2.12~2.24MPa,瓦斯含量为12.49~13.25m3/t。
2、瓦斯涌出量预测
我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分析矿井历年来的瓦斯等级鉴定数据可以看出,总的来说矿井的瓦斯涌出量比较大,但沿走向变化不大。
由于该矿煤层赋存不稳定(煤层连续性差、厚度变薄等),开采条件困难。
根据邻近工作面307面、311面的瓦斯平均绝对涌出量为2.0m3/min,故设计中预测绝对涌出量为2.0m3/min。
3、瓦斯鉴定结果
根据2012年瓦斯矿井瓦斯鉴定批复文件(赣煤行管字【2012】204号),我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23m3/min。
第四节工作面通风系统设计
一、通风方式
采用分区式负压通风,运输下山和轨下山作进风巷,回风下山、3410通风上山、作回风巷,运输下山和轨下山与回风下山连接处,均设置风门。
二、风量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QCH4×KCH4/C=2.0×1.8/0.9%=400m3/min
式中:
Q采—回采工作面所需风量,m3/min
QCH4—瓦斯平均绝对涌出量,取2.0m3/min
KCH4—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8;
C—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允许瓦斯浓度,取C=0.9%;
2、按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计算
Q采=60×V采×m×b=60×1×2.0×2=240m3/min
式中:
V采—工作面风速,取1m3/min;
m—工作面采高,取2.0M;
b—工作面平均控顶距,2M;
3、按工作面人数计算
Q采=4N=4×(25+25×20%)=268m3/min;
式中N—工作面最多人数(出勤人数增加20%);
4、按炸药消耗量计算
Q采25A=25×13.2=330m3/min
式中:
25---为稀释每千克炸药产生的炮烟所需风量m3/min/kg。
A---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13.2kg。
5、验算
Q最小=60×V最小×m×b=60×0.25×2×3=90m3/min
Q最大=60×V最大×m×b=60×4×2×4=1920m3/min
Q最小 根据上述计算可知,工作面所需风量为400m3/min。 三、通风线路、监控系统 1、采煤工作面通风线路 新鲜风→三水平东、西大巷→运输下山(轨道下山)→运输顺槽→工作面(乏风)→回风巷→-3410通风上山→2402通风上山→-2000西总回→西风井→地面。 详见附图2。 2、监控系统 矿井使用的是北京中煤公司的KJ78N型煤矿综合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分别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站的开停状态,井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上隅角及其回风风流的瓦斯浓度、CO、温度、烟雾、风门开闭、断电、馈电等进行实时监控。 3、工作面传感器布置 T1瓦斯传感器安设在502顺槽距工作面10~15m处,监测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T1≥0.5%时报警、断电,当T1≥0.5%时,切断502采煤工作面及进风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动力电源,当T1<0.5%时复电。 T2瓦斯传感器安设在502面回风巷距502采面上出口≤5m的位置,监测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当T2≥1.5%时报警、断电,切断工作面及进风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动力电源,当T2<1.5%时复电。 T3瓦斯传感器安设在502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的位置,监测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T3≥1.0%时报警、断电,切断工作面及进风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动力电源,当T3<1.0%时复电。 详见附图3。 第五节工作面抽采系统、计量 一、抽放泵 502工作面选用地面抽放泵和井下移动式抽放泵联合进行瓦斯抽放,地面瓦斯抽放系统抽放泵安设在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型号为2BE1-253型,两台75KW,最大排气量为2375m3/h;-350西大巷临时抽放泵站,型号为2BE1-253型,功率45KW,最大排气量为1750m3/h;东煤斗人行上山上部联巷抽放泵型号为2BEA-203型,最大排气量为1200m3/h。 二、抽放管路 1、管径选取 502工作面主管选用4寸PE管、铁管,工作面顺槽、回风巷选用3寸铁管。 2、抽放管布置 工作面未形成时期为: 抽放钻孔→316石门→3410下山→抽放泵站→排气至总回风巷→地面。 工作面形成后为: 502面两道抽放钻孔→502面回风补巷→东煤斗人行上山上部联巷抽放泵站→3405通风上山→排气至总回风巷→地面。 3、附属装置 在每趟抽放管路的低洼处分别安装一个放水器,并在适当位置安装一个排碴装置。 4、钻孔施工设备 选用ZL-500液压钻机施工钻孔,钻头孔径Φ75mm/65mm,钻杆直径Φ50mm/Φ42mm。 使用压风排渣施工钻孔,使用自制简易捕尘装置。 三、抽放监测仪表 在瓦斯抽放管安装时必须在顺槽、风巷口各设一个测站,各测站设置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温度、CO等传感器,检测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到地面瓦斯监控中心室。 详见附图7。 第六节工作面区域防突设计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502工作面不进行区域危险性预测,直接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二、区域防突措施 采用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段煤层瓦斯。 1、本工作面随着顺槽回风巷巷道的掘进,由通风区在每次施工完条带预抽钻孔后,利用条带预抽的时间(一般为大于7天)施工巷帮的回采预抽钻孔在采用ZL-500型钻机施工本煤层抽放钻孔。 2、502工作面走向长460-480m(平距),倾斜长70~81m(平距),按照本煤层抽放半径为2m,为提高瓦斯抽采效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抽放管路开口位置,502工作面本煤层平行抽放钻孔设计钻场间距为不大于4m,顺槽上向钻孔开孔距顶板为0.4m,回风巷下向钻孔开孔距底板为0.4m,单孔总深为回采工作面斜长的一半以上,要求抽放钻孔必须覆盖整个工作面。 3、本工作面抽放钻孔共设计223个,502顺槽上帮自开门口10米处依次向内开始施工本煤层抽放钻孔共120个50m的上向孔;风巷下帮自开门口10米处依次向内开始施工本煤层抽放钻孔共103个40m的下向孔,钻孔布置情况详见附图8 三、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区域防突措施实施完以后,根据抽放钻孔实际施工情况具体分析,首先确保钻孔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即预抽钻孔的控制范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钻孔施工是否符合均匀分布的原则等。 上述条件满足后,方可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指标 区域效果检验采用残余瓦斯含量指标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检验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残余瓦斯含量(W)小于8m3/t,且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未发现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为无突出危险区。 只有当全部检验测试点测定残余瓦斯含量<8m3/t,若检测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位置周围100m内预抽区域防突措施为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为突出危险区 2、检验孔布置 顺层钻孔预抽区段或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组测定点,详见附图8。 当预抽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或预抽回采区域采煤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时,每组测点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否则至少布置2个测点; 在502顺槽及回风巷每隔30m在瓦斯抽放钻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施工孔径42mm,深度大于12m的钻孔煤样送实验室进行瓦斯解吸测定残存瓦斯含量。 实验室进行瓦斯解吸测定残存瓦斯含量后,出具报告, 四、区域验证 当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时,方可进行区域验证。 1、验证方法 采用钻削指标法测定钻屑瓦斯解析指标和钻屑量。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直径42mm,深度5~10m,测定钻孔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钻孔应当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并平行于推进方向,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 区域验证采用工作面执行局部防突措施后的效果检验来替 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参考临界值: 矿井 正常煤层 地质构造带煤层 Δh2(Pa) S(kg/m) Δh2(Pa) S(Kg/m) 伍家矿 400 6 360 6 如果实测得到的S或△h2的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2、钻屑指标法钻孔布置图详见附图9。 五、瓦斯抽采评价报告 502工作面顺槽、回风巷的施工均为巷道相对施工,502面反顺槽施工时间为2013年10月,预计完成时间2013年12月,502面反回风施工时间为2013年9月,预计完成时间2013年12月,502面顺槽施工时间为2013年9月,预计完成时间2014年5月,502面回风施工时间为2013年12月,预计完成时间2014年5月。 根据巷道施工实际情况,故502工作面划分为两个评价单元,分别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价。 工作面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后,通风区编制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两个单元),经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再上报英岗岭煤矿、新余公司验收后方可进行工作面回采作业。 第七节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我矿所有采煤工作面虽经区域验证,及工作面抽采达标评价为无突出危险区,但仍需执行局部防突措施。 二、局部防突措施 1、超前钻孔排放规定: 钻孔直径90mm,间距为1.0~1.2m,孔深不小于5m,煤厚在1.6m以上,应成品字形布置施工双排钻孔。 经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允许工作面推进1~2m,并确保3m的超前距离。 详见附图9。 2、钻孔有效排放时间: 每次施工完毕排放钻孔后,排放瓦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以上。 3、当工作面煤层顶、底板较好,没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且地质构造简单,煤质较硬时,可采用煤层注水防突措施(另行编制)。 三、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当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实施完毕后,应当对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其具体方法采用钻屑指标法,操作方法详见区域验证,检验孔不应少于3个,深度应当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 若△h2指标<400pa或S<6kg/m则局部防突措施有效,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允许回采;若△h2指标≥400pa或S<6kg/m,则局部防突措施无效,必须补充实施局部防突措施直至符合上述要求后,在没有其他突出预兆的情况下,则可进行回采作业。 若为地质构造破坏带时临界值下降10%。 四、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措施,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工作面必须停电,人员一律在进风侧放炮警界外的压风自救器设施旁边等候,严禁回风系统有人。 详见附图6。 2、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未携带自救器者,严禁入井作业。 3、502面顺槽、回风巷每隔4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详见附图4。 4、采煤工作面严格按批准推进度施工,严禁超采。 5、当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遇到构造破坏带时,应施工探煤钻孔探查断层情况,工作面如需沿空留巷采煤及另开切眼作业时,由生产科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凡是回采工作面另开切眼放炮,一律执行远距离定时定点放炮峒室内放炮制度。 进行全区域性撤人,人员必须进入警界线以外的避灾峒室内或压风自救设施旁边等候,回风系统严禁有人。 7、采煤工作面另开切眼时,必须在顺槽设立两道牢固的防突风门,以免发生灾害时造成人员伤亡。 8、如果现场断层落差超过煤层厚度,必须另行编制过断层的综合防突措施。 第八节组织管理措施 一、加强防突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岗位责任制 (1)矿长: 是防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矿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检查、平衡防突工作,协调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2)总工程师: 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方案,并及时向矿长汇报。 负责组织矿每月一次的防突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重点包括防突工作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生产矿长: 负责分管范围内防突工作计划、措施的实施。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作业,协调和督促整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4)安全矿长: 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方案、计划和措施的实施责任。 组织人员不定期全面检查采掘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负责安排专职安监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5)通风副总: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防治突出的技术管理工作。 (6)生产科: 负责方案设计、采掘布置和接替、施工程序安排上必须满足防突要求,参与防突方案的编制、审查。 (7)通风区: 负责通风设施、瓦斯、通风系统的检查。 现场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工作,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区域验证等相关工作。 地面建立相关台帐,由通风区防突班长、瓦检员填写钻孔施工记录及检测记录,跟班干部及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审核后,交总工(或安全副总)审批。 (8)机电区: 参与编制和审查防突方案和措施,制定机电设备维护、检查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完好,消灭失爆。 (9)安全科: 参与编制和审查防突方案和措施,负责监督、检查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对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有权停止作业并督促整改。 (10)调度室: 参与审查防突方案和措施,随时掌握矿井防突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对上级的有关指示、指令、通知及时准确上传下达。 (11)供应科: 负责按防治突出计划、方案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所需的材料、配件、设备;负责生产过程中急需防治突出材料、配件、设备的及时供应。 2、防突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防突人员施工钻孔时角度、深度必须严格按要求施工到位。 瓦检员进行检测,数据必须保证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 4、瓦检员既是瓦斯检查员,又是安全信息员,在排放时现场安全监护和钻孔施工监督,钻孔施工后必须有跟班干部验收,瓦检员监督。 安全科必须对本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 5、报单审批: 区域验证、防突预测预报和措施效果检验报单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执行防突措施的负责人在下班进班会前一小时内将报单送管理工区值班干部批示意见,再送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当班调度员在进班调度会上将报单分发给采掘单位,以便安排下班工作。 当矿总工程师不在生产调度室时,矿长、生产矿长、安全处长和生产科长均可审批。 未按上述程序审批不准采煤。 如当班无法完成防突任务,必须在下班进班会前一小时,由瓦检员和执行防突措施的人员同时用电话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及时通知总值班和该生产单位值班干部,不得安排采煤。 并必须继续进行超前排放和效验工作。 并将打钻过程中,见到的煤层顶、底板、遇瓦斯变化、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时,应一并填写清楚。 防突人员出班后必须及时将报单交总工程师审批。 6、地面必须建立相关台帐,由通风区防突班长、瓦检员填写钻孔施工记录及检测记录,跟班干部及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审核后,交总工(或安全副总)审批。 7、生产单位严格按总工程师审批意见采煤,严禁超保护范围采煤。 瓦检员现场把关,发现超采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及时通知总工或矿长。 8、工作面实行局部防突措施,确保钻孔施工结束后的排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否则严禁打眼放炮。 9、严禁使用风镐等强烈震动性工具,以防诱导瓦斯突出。 10、加强瓦斯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用电钻打眼,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当放炮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放炮;当工作面在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1%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开动机器;在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处于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至安全地段。 严禁在停风或在瓦斯超限的区域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 11、严禁空顶作业。 加强顶板及煤墙管理,防止因垮顶及垮煤墙而引起瓦斯突出。 12、回采工作面原则上要求跟煤层顶板回采,尽量避免或减少工作面顶煤回采,架棚时严禁空帮空顶,采上山煤时煤墙处要打好帖邦柱,以防垮煤墙而引起瓦斯突出。 13、在打钻过程中,出现严重喷孔、卡钻、顶钻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及时撤人到安全地点,并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听候处理;若在撤人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应就近躲入压风自救器或避灾峒室内。 1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内容为: (1)有声预兆: 响煤炮,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大到小,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2)无声预兆: 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邦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壁发凉,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15、避灾路线: 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时作业人员由工作面→502顺槽→3401下山→-350东大巷→副井底→副井候车室→地面。 16、回采区、掘进区、通风区、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等有关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贯彻落实。 二、防突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办法 1、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 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 通风副总(通风区长)机电副总生产科长劳资科长通风区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区,通风副总(通风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钻孔的验收和考核工作。 2、防突钻孔设计: 揭煤穿层防突钻孔、取芯钻孔、煤层注水钻孔、测压钻孔、本煤层防突钻孔等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设计;超前钻孔、排放钻孔等由通风区负责设计。 3、审批程序: ⑴揭煤穿层防突钻孔、取芯钻孔、煤层注水钻孔、测压钻孔、本煤层防突钻孔等。 由生产技术部门设计→生产科长和通风副总(通风区长)→总工程师。 ⑵超前钻孔、排放钻孔等。 由通风区负责设计→通风副总(区长)→总工程师。 4、各防突工作面必须按照防突钻孔审批程序,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防突工作面防突设计》或钻孔施工通知单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5、防突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打钻记录本、钻孔图牌板,牌板内容为钻场或施钻点编号、钻孔类别、设计孔号、参数(孔径、方位角、倾角、孔深等),施工现场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做好原始记录,准确记录钻孔号、钻孔方位、倾角、孔深、遇煤岩情况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顶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等情况。 每缺少一项,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各罚款20元。 6、防突钻孔必须按照钻孔设计施工,钻孔方位角偏差±2o,若违反该规定,对钻孔施工人员各罚款50元,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且该钻孔作废。 7、施工防突钻孔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防突工作面防突设计或钻孔开工通知单施工,钻孔数量、深度、方位角等施工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效果检验,并对跟班干部罚款30元∕个,安检员罚款20元∕个,施工人员罚款10元∕个。 8、钻孔验收 ⑴验收防突钻孔时,由瓦斯员、安检员和跟班干部联合验收;跟班矿领导及小组成员现场督查。 凡因验钻人员不及时到现场验钻,影响打钻的,对验钻人员罚款50元∕次。 ⑵防突钻孔施工结束后,施钻人员要及时联系验钻人员验钻,验钻人员要认真核对钻孔深度及钻孔施工参数(钻孔夹角、倾角、孔号),并在钻孔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否则,该钻孔作废。 ⑶验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跟班矿领导及成员不定时对验钻情况进行抽检,凡发现打假孔、验假孔现象,对相关人员罚款200元∕人。 ⑷顺层钻孔未达到设计深度见岩时,必须停止施工,并重新补孔,如三次调整仍不能达到设计深度的,则停止施工,将资料报本矿生产科修改设计后施工,对前三个孔按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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