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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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实施办法
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浙交〔2006〕396号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道路客运综合服务水平,规范全省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交通行业“十一五”时期文明创建工作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
把“为乘客服务、向乘客承诺、请乘客监督、让乘客满意”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
增强客运企业优质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化运力结构,提高运力档次,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客运营运线路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扶持、引导全省客运朝着经营规模化、服务优质化、管理规范化、运能高档化方向发展,打造客运企业服务品牌,树立客运企业新形象。
第三条厅级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首先在高速客运班线、快客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客运线路中开展,各市可参照本办法组织有条件的普通线路和农村班线开展创建活动。
第四条省交通厅统一领导文明客运班线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创建规划、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制定创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各市、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文明客运班线的创建主体为道路客运企业。
广大旅客共同参与和监督创建工作。
第六条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活动含站(汽车客运站、城乡公交客运停车站)和车(高速客车、快客客车、城乡公交客运班车)等二方面的创建工作。
高速(快客)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的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1、2。
第七条文明客运班线的基本条件:
(一)开业营运二年以上;
(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保证、创建标准、社会监督评价等机制,建立了创建工作台帐;
(三)高速、快客班线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级以上,并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其起讫点客运站均为三星级汽车客运站;
(四)城乡公交客运班线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级以上;
(五)高速(快客)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的考核均在90分以上。
第八条文明客运班线创建工作实行申报制。
每两年进行一次,逢奇数年进行。
申报程序为:
9月底前,由创建主体(该线路上营运车辆最多的企业为龙头)向所在市交通局(委)提出申报申请,市交通局(委)组织同级运管部门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向省厅提出验收申请。
第九条文明客运班线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申报表(表式见附件3);
(二)创建工作总结报告;
(三)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
(四)旅客满意度测评结果。
第十条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和命名为文明客运班线:
(一)发生有责重大交通事故;
(二)发生有责服务质量投诉3次以上,并经调查属实;
(三)发生违规营运3次以上,并经调查属实;
(四)因违法违规被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或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属实;
第十一条文明客运班线创建工作,按照“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整体效率,展示整体形象”的原则,由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文明创建职能部门负责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两市以上的客运班线,由线路起讫地龙头企业分别负责组织,联合起草和签订创建道路文明客运班线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创建工作目标与责任,组织开展有社会影响力的主题活动,定期召开有关创建工作例会。
各级运管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厅每年将组织不定期督查(含明查暗访),并在申报年的年底按照标准组织考核验收,通过综合评定和公示无异议,对创建主体进行命名和表彰。
第十二条文明客运班线的奖励措施:
(一)对命名的文明客运班线颁发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被命名为文明客运班线的营运车辆,线路年审予以免检。
(三)道路客运企业有5条客运班线被命名为文明客运班线的,在新增客运线路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在线路加密时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文明客运班线实行动态管理。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应对已命名的文明客运班线进行不定期检查,尤其要加强暗查暗访的工作力度。
文明客运班线每2年复审一次,逢奇数年进行。
复审合格的予以保留荣誉称号,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文明航道称号。
在非复审年份发生第十条所列情况之一的,省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撤销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高速(快客)客运班线创建标准
单位:
(盖章)线路: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线路性质
5
1.高速、快客班线,且使用“浙江快客”品牌或企业自有统一品牌的,得5分;
2.高速、快客班线,未使用“浙江快客”品牌或企业无自有品牌的,得3分;
3.浙江快客班线不行径高速公路的,不得分。
2
经营方式
10
1.车辆全部是公车公营的(不包括省际对营车辆)
得10分;
2.车辆公营率达80%以上的,得8分;
3.车辆公营率80%以下的,得4分;
4.车辆公营率达50%以下,不得分。
3
车辆档次及技术标准
10
1.车辆档次高一级以上占90%以上,且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占80%以上的,得10分;
2.车辆档次高一级以上占75%以上,且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占50%以上的,得8分;
3.车辆档次高一级以上不到75%,或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不足50%,得4分。
4
车内配备
10
1.车内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视听设备,且提供报纸杂志、矿泉水或食品等的,得10分;
2.车内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视听设备,不提供报纸杂志、矿泉水或食品等的,得6分;
3.车内未配备视听设备和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得2分。
5
班次安排
10
1.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且节假日有班车加密计划的,得10分;
2.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但节假日无班车加密计划的,得6分;
3.发班时刻不合理,有投诉现象的,每次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6
司乘人员素质
10
1.驾驶员连续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人数按规定配备,且配有专职导乘员或乘务员的,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的,得10分;
2.驾驶员连续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人数按规定配备,且配备兼职导乘员或乘务员的,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的,得8分;
3.驾驶员连续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人数按规定配备,未配备导乘员或乘务员的,得6分,未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的,每次扣2分。
7
安全状况
10
1.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次的,得10分;
2.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5次的,得7分;
3.本年度内此班线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不得分。
8
创建运作
20
1.创建组织健全、人员落实的,得4分;
2.设立创建工作台帐的,得4分;
3.按时进行文明线检查考核的,得4分;
4.按时召开创建活动例会的,得4分;
5.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有力的,得4分。
9
卫生状况
5
1.头套每二天更换一次的车辆数占85%以上的,得5分;
2.头套每二天更换一次的车辆数占60%以上的,得3分;
3.头套每二天更换一次的车辆数不到60%的,得1分;
4.无头套,不得分。
5.车容车貌不整洁,一次扣1分。
10
服务承诺及公开信息
10
1.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和服务承诺、违诺赔偿的,得10分;
2.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但没有服务承诺及违诺赔偿项目的,得8分;
3.不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的,不得分。
11
附加分
5
该线所有班车采用循环发班的,加5分。
附件2
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创建标准
单位:
(盖章)线路: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经营方式
10
1.文明线车辆全部是公司化经营的(不包括
省际对营车辆),得10分;
2.文明线车辆公司化经营率达80%以上的,得8分;
3.文明线车辆公司化经营率80%以下的,得4分。
2
车辆档次及
技术标准
10
1.车辆档次中级以上占90%以上,且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占85%以上的,得10分;
2.车辆档次中级以上占75%以上,且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占50%以上的,得8分;
3.车辆档次中级以上不到75%,或车辆购置3年以内的不足50%,得4分。
3
车内配备
10
1.车辆配套设施齐全有效,得2分;
2.线路显示牌清晰、有效,得2分;
3.空调设施应按季节需要及时开放,得2分;
4.行车记录仪完整并能正常使用,得2分;
5.座椅装置牢固,座垫和靠背齐全完好,座椅干净无污渍,得2分.
4
班次安排
10
1.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且节假日有班车加密计划的,得10分;
2.发班时刻安排合理,能保证旅客乘车及时方便的,但节假日无班车加密计划的,得6分;
3.发班时刻不合理,有投诉现象的,每次扣2分。
5
司乘人员
素质
10
1.司乘人员统一着装,佩带统一的上岗证件,
适时用语,得2分;
2.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等有关规定,得2分;
3.按规定班次、时间、线路运行,不越站漏乘,得2分;
4.讲究职业道德,服务热情礼貌,得2分,发
现途中甩客、敲诈旅客,每次扣2分;
5.司乘人员途中应及时、准确通报站名,不开带病车、赌气车,保证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做到车未停稳不开门,车门未关妥不开车,得2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6
安全状况
10
1.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次的,得10分;
2.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1.5次的,得7分;
3.本年度内此班线未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且一般有责事故率百万公里小于2次的,得5分;
4.本年度内此班线发生有责重大事故,不得分。
7
创建运作
20
1.创建组织健全、人员落实的,得4分;
2.设立创建工作台帐的,得4分;
3.按时进行文明线检查考核的,得4分;
4.按时召开创建活动例会的,得4分;
5.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有力的,得4分。
8
服务质量
10
1.严格执行客运票价标准,车内贴有价目表,
有禁烟标志,车厢内有旅客投诉电话号码,
挂有旅客意见簿,得2分;
2.质量指标应达到下列标准,原始资料完备:
正班率99.9%以上、正点率98%以上、旅客意
见处理率98%以上,得2分;
3.基础工作健全,合同、员工、车辆、车站、
调度、安全等方面的经营管理技术资料、
原始资料、台帐、档案齐全完备,得2分;
4.站牌(港湾式停靠站、回头站、招呼站)
清洁、整齐,得2分;
5.站容、室容、库容整洁、环境优美、车辆
停放有序,得2分。
9
服务承诺及公开信息
10
1.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和服务
承诺、违诺赔偿的,得10分;
2.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但没
有服务承诺及违诺赔偿项目的,得8分;
3.不公开运行线路、站点、班时、票价的,不得分。
附件3
浙江省文明客运班线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线路
车辆数
考核结果
主要荣誉称号
市交通局(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交通厅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1、线路指的是申请文明客运班线的名称;车辆数指的是该线路的单向车辆总数。
如杭州至宁波高速快客班线,申报线路名称为杭州至宁波,车辆数为杭州方的车辆总数;反之申报宁波至杭州高速快客班线也然。
2、代表企业应附企业的简要情况说明(车辆情况、线路情况、获得的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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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浙江省 文明 客运 创建活动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