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方案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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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方案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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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方案B
唐山市金域蓝湾居住项目二期
成品保护方案
工程名称:
唐山市金域蓝湾居住项目二期
编制人:
职务(职称):
审核人:
职务(职称):
审批人:
职务(职称):
施工单位:
新蒲集团冀唐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万科集团北京公司成品保护细则>>3
二、工程概况3
三.组织管理措施3
四、成品保护制度5
五、.成品保护措施及方法6
1.主体结构工程成品保护6
2装修施工成品保护9
一、编制依据:
<<万科集团北京公司成品保护细则>>
<<新蒲集团冀唐建设有限公司成品保护措施>>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唐山金域蓝湾居住项目二期工程(301#~308#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商业建筑工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北临河东路,东侧新建河东路,西侧为唐河,南侧为售楼处。
工程结构形式:
住宅楼为剪力墙结构,车库及商业楼为框架结构。
基础形式采用CFG桩复合地基、筏板基础。
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21.30米(301#~303#,305#~307#楼)、21.10米(304#和308#楼),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0931.56㎡。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唐山市金域蓝湾居住项目二期
2
工程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
3
建设单位
唐山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
监理公司
唐山冀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质量监督
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
建设规模
110931.56平方米
三.组织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我们在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还应做好工程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的组成由工地项目部专门成立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工地各专业负责人分段承包,划分责任段。
2.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
2.1.工程部
2.1.1.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安排各专业、工种作业时间计划,协调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
既要保证整体工期计划的落实,又要使产品不被交叉污染和破坏;
2.1.2.负责协调物资部做好物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保护;
2.1.3.负责协调技术部做好物资检验、试验、验收;
2.1.4.负责组织各工种、各专业产品过程验收,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
2.1.5.负责专业产品保护队同各工种、专业之间的协调并处理产品保护纠纷。
2.1.6.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由执行工长对操作人员就本道工序的成品保护进行交底,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2.2.技术部
2.2.1.对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负责;
2.2.2.对采购物资包装、运输过程的产品保护负责。
2.3.质量部
2.3.1.对产品的检验、试验结果负责;
2.3.2.对产品现场验收负责;
2.3.3.对产品保护方案负责。
2.4.专业分包
2.4.1.对专业内工程产品成品保护负责;
2.4.2.对专业施工区内其他专业的产品保护负责;
2.4.3.对本专业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存放产品保护负责;
2.4.4.本专业施工后对其它专业下道工序施工的可行性负责。
2.5.成品保护专业分组
2.5.1.负责成品保护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5.2负责组织对移交产品的日常保护;
2.5.3负责监督、检查各工种、专业产品保护落实情况。
2.6.专职成品保护员
具体负责落实产品保护工作,记录并汇报产品保护工作情况。
3加强成品保护的宣传教育
使有关人员明白做好成品保护是满足施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和维护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各专业队或作业班组必须设认真负责的成品保护专管员。
4加大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
一是现场操作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二是制定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
因此应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和保证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
5总包的权力和义务
行使总包的权力和义务,协调各分包专业之间的交叉作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各专业工序的进入和完成时间,落实时间段内的成品保护责任。
定期召开会议,解决产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纠纷。
6组织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
组织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签订产品保护经济责任书,对产品破坏的责任方追究经济责任,对蓄意和严重破坏产品的责任方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成品保护制度
1进场分包单位必须提前向总包单位提供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其内容必须包括施工范围内各种工序的工艺内容及相互制约的影响因素及与其他专业工序的施工交叉先后顺序;必须包括相关工序的具体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各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必须要有成品保护的交底记录,并上交总包单位,未交底不得进行施工。
凡现场施工的分包单位,现场必须设一名成品保护人员,各分包单位成品保护人员统一由总包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组织成品保护人员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防止成品、半成品被破坏。
前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后续施工的单位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交总包方存底,后道工序施工单位(主要指大量作业面的分包单位)即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履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总包单位负责全部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及责任。
甲委分包单位对本单位施工的成品、半成品负责保护,在安装过程中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利造成的材料、设备、产品造成损坏、丢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该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更换。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分阶段由甲委工程专职监理工程师组织向总包单位进行移交,经三方签字确认后由总包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移交后的产品由总包看管,发生损失由总包承担;
6在总包管理过程中,如任何一个第三方分包单位破坏成品或半成品,一旦能够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和单位(要求由人证或物证),由责任单位负责对损坏或丢失部分的损失按价进行双倍处罚,态度恶劣者将处以三倍以上处罚,不缴纳罚款者由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扣款,严重者给予终止合同的处理。
如监理工程师组织移交,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否则,经建设单位批准,将对责任单位处以500~2000元罚款,同时,视为合格产品移交完成。
7工程交接验收单经监理、总包、分包三方签字后生效。
8无正式工程交接验收单,成品或半成品损坏丢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9成品移交以监理确认签字为准,出现损坏按总包合同约定,由总包负责赔偿,相关土建拆改费用由总包自理。
10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责任明确的成品破坏(含移交前),经监理拍照并签字确认,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或甲方通过负签证形式按价扣罚责任单位并补偿受损单位。
11成品保护的责任界定分为三个阶段,一、产品进场后未进行安装阶段有损坏和丢失的情况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二、产品安装完成,但未进行正式移交阶段发生损坏情况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产品本身的损失,总包单位负责承担重新施工或更换的收边收口工作;三、产品正式移交后,由总包单位负责全部成品保护责任。
五、.成品保护措施及方法
1.主体结构工程成品保护
1.1模板工程
1.1.1工作面上已安装完毕的墙柱模板,不准在吊运其他模板时碰撞,不准在预拼装模板就位前作为临时依靠,以防止模板变形或产生垂直偏差;工作面上已安装完毕的平面模板,不可做临时堆料和作业平台,以保证支架的稳定,防止平面模板标高和平整度产生偏差。
1.1.2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破坏其棱角。
1.1.3支拆模板及模板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用时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
有损坏变形的要及时修理。
对竹夹板的侧面、切割面、孔壁,应用封边漆封闭。
1.1.4浇筑顶板混凝土时,模板面上溅落的混凝土块若在初凝前未被新浇筑的混凝土及时覆盖,应将灰块清除干净。
1.1.5楼板模板经验收后严禁再进行混凝土剔凿、作业面上锯木料等作业。
1.1.6电焊工或水电工进行施焊作业时,在施焊部位下方铺垫不小于500×500mm见方的铁皮,保护模板面不被灼烧。
1.1.7成型的楼板模板上严禁集中堆放重物。
1.2钢筋工程
1.2.1加工好的成型钢筋要按规定的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
1.2.2绑扎墙筋、柱筋时应搭临时架子,不准蹬踩钢筋。
1.2.3底板施工时妥善保护基础四周外露的防水层,在防水层上覆盖塑料薄膜并压砖,以免被钢筋碰破。
1.2.4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马凳要绑牢固,防止操作时变形。
1.2.5往楼层上吊运钢筋时,应清理好拟存放地点,以免钢筋折弯变形。
1.2.6绑扎钢筋时严禁碰撞预埋件及洞口模板,如碰动应按设计位置重新固定牢靠。
1.2.7应保证预埋电线管等位置准确,不可随意切断钢筋,如发生冲突时可将钢筋沿平面左右弯曲,绕开预埋管,但一定要保证保护层厚度。
1.2.8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距钢筋绑扎后,铺设脚手板,不准直接在钢筋上面踩踏行走。
浇筑混凝土时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理钢筋,保证负弯距筋位置的正确性。
1.2.9加工好的直螺纹接头的钢筋,丝扣部位要盖上塑料帽,防止丝扣受损。
用垫木垫好,分规格码放整齐;
1.2.10模板内面涂刷脱模剂时不要污染钢筋,在梁侧模、板底模涂刷油性脱模剂时,不得污染梁、板钢筋。
1.2.11墙、柱预留钢筋或插筋在浇筑混凝土前采用缠绕塑料布或套塑料管的方法进行保护,避免钢筋被混凝土污染。
1.2.12严禁在结构钢筋上随意点焊切割,水电工人在墙板上预留线盒需固定时,应在线盒四周捆绑或焊上短钢筋棍,依靠短钢筋棍与墙、板筋绑牢以固定线盒(见下图)。
墙板开洞时,应在洞四边绑加强筋,加强筋直径大于等于原结构钢筋。
4.1.2.14浇筑顶板、梁混凝土需在板上铺设混凝土输送管时,管道应铺在马凳上(马凳由木方或钢筋加工而成),马凳支撑在模板面上(见下图)。
马凳横杆高于板上铁不小于100mm,且其支腿与模板接触部位垫木块。
马凳间距不大于3m,随泵管拆除倒运,周转使用。
1.2.15浇筑楼板混凝土时,施工人员应站在施工马道上进行操作。
马道支腿应支撑在模板面上,且支腿高于板上铁不少于100mm。
1.3混凝土工程
1.3.1振捣混凝土时,不得碰动钢筋、埋件,防止位移。
1.3.2钢筋有踩弯、移位或脱扣时,看筋人员应及时调整、补好。
1.3.3散落在楼板上的混凝土应及时清理干净。
1.3.4应保护好预留洞口模板、预埋件及水电埋管、盒等,不碰动插筋。
1.3.5不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在梁或楼梯踏步模板吊帮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严密和牢固。
1.3.6已经浇筑的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要加以保护,必须在楼面强度达1.2MPa(一般为16-20h)时方可上人、堆料,但不得集中堆放且材料下垫长方木。
混凝土已终凝的楼面临时堆料应符合如下规定:
钢筋、钢管、碗扣件及其配件堆高不超过400mm且下垫木方,模板、木材等堆高不超过600mm。
1.3.7不得随意在楼板上凿洞。
混凝土施工缝部位的剔凿应在混凝土达一定强度(混凝土浇筑后30h)后方可剔凿,墙、柱顶剔凿时避免破坏外沿混凝土。
1.3.8后浇混凝土部分的杂物用人工清理干净,并用废旧多层板进行覆盖,防止杂物泥土、灰浆带入。
1.3.9墙、柱、门洞拆模后应在阳角2m高范围内用覆膜多层板钉木条加以保护。
外架拉接点固定在柱子上,必须对柱子阳角钉木条保护后方可固定。
楼梯踏步阳角用覆膜多层木胶合板条板配合方木钉成阳角,罩在踏步上护角。
拆模时保护好阳角不受损坏。
1.3.10浇筑混凝土时,墙面、柱面、楼面上污染的混凝土在未凝结前及时清走并用拖布清理干净。
1.3.11墙、柱混凝土浇筑后24h内立筋禁止扰动,以免破坏墙、柱顶部混凝土。
1.3.12墙、柱混凝土表面禁止私自随意剔凿、修补、打磨。
1.3.13楼面上搭设钢管架或碗扣架时,立杆下应垫木方或木板。
1.3.14混凝土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对雨季终凝前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防止受雨冲淋。
砼拆模后应注意浇水养护,冬季施工期间做好覆盖保温。
2)混凝土施工时及施工后,必须随时准备遮盖挡雨,积水要及时排出。
3)涂刷水溶性脱模剂的模板,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脱落,影响脱模及混凝土表面质量。
4)在浇灌混凝土中遇雨不能连续施工时,应按规范规定留置施工缝并覆盖防雨材料,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先对接合部位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浇筑。
5)顶板砼浇筑后,禁止踩踏。
6)砼浇筑应连续进行,避免人为造成施工缝。
当出现砼供应不及时等原因时,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合理灵活调配,保证下层砼初凝前覆盖上层砼,或将施工缝留在规范规定部位,从而保证混凝土施工的效果。
2装修施工成品保护
2.1二次结构砌体的成品保护
2.1.1.进场的页岩砖、混凝土加气块等砌块应按平面图指定的位置存放,不得超高。
2.1.2.运砖时轻装轻放,砌砖时,认真排砖、合理组砌,减少半砖数量。
砌砖的落地灰和灰缝隙用水泥砂浆填实。
2.1.3.推车或搬运东西时不要碰坏门口、角和墙面。
抹灰用的大杠和铁锹不要靠放在墙上,严禁蹬踩窗台。
2.1.4.拆除脚手架时要轻拆轻放。
2.1.5.要注意保护好墙面预埋件、电线盒和各种管道。
2.1.6.抹灰层未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
2.1.7.注意保护楼地面,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拌灰。
2.2抹灰墙面保护
2.2.1.抹灰前必须事先把门窗框与墙连接处的缝隙用1:
3水泥砂浆嵌塞密实,门口用木板保护。
2.2.2.推小车或搬运东西时,严禁碰坏口角和墙面,抹灰用的大杠和铁锹把不要靠在墙上,防止损坏其墙面和口角。
2.2.3.拆除脚手架时要轻拆轻放,拆除后材料要码放整齐,不要撞坏门窗、墙面和口角。
2.2.4.要注意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窗帘钩、通风蓖子等,墙上的电线槽盒、水暖设备预留洞等不要随意抹死。
2.2.5.在抹灰凝结硬化前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有足够的强度。
2.2.6.砌体抹灰层未达到强度前应加强养护,避免因高温和空气干燥造成空鼓、防止出现开裂现象。
2.3细石混凝土楼地面保护
2.3.1.施工楼地面的房间、楼梯间应采取必要的封闭、拦挡措施,并在显眼处张贴明显标识。
在未达到规定强度之前禁止人员行走,细石砼地面做完12小时后,用锯末覆盖,洒水养护。
养护期间,禁止上人走动或进行其它操作,以免损伤面层。
2.3.2.注意保护楼地面面层,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拌合砂浆、混凝土等。
2.4.屋面防水工程
2.4.1.防水层施工中,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作业。
防水层上推小车时,支腿要用麻袋包扎,防止将防水层刮破。
已做好的卷材防水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防止损坏,带来后患。
2.4.2.穿过屋面、墙面等处的管根不得碰撞、损坏和变位。
2.4.3.排水沟、变形缝等处因施工需要临时堵塞的纸袋、麻绳、塑料布等彻底清除干净,保证畅通。
2.4.4.防水层施工后及时做好保护层。
2.4.5.在涂刷底胶、增补处理剂及粘贴等工序中,不得污染墙面及门窗等部位。
2.5.楼梯间
2.5.1.踏步面层完成后用木板或黑橡胶等适宜的材料覆盖进行保护,以防损坏踏步棱角。
2.5.2.休息平台上严禁在其上拌和砂浆。
2.5.3.墙面施工时,用报纸覆盖楼梯,防止污染。
2.5.4.从楼上往下运小车、大桶、脚手架等严禁从楼梯踏步上滚、滑、拉,防止砸坏棱角。
2.5.5.安装扶手时保护楼梯栏杆和踏步面层,扶手安装完毕后刷一道底子油,切要加以包裹,以免撞击损坏和受潮变色。
2.6地砖成品保护
保护方式:
满铺成品瓦楞纸板(见下图)。
a)保护实施时间:
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即时进行保护。
b)保护拆除时间:
细部整改完成后
c)实施责任人:
地砖施工单位
d)产品保护:
施工后及时清除地砖表面泥浆及垃圾,待表面干爽后用填缝剂将拼缝填满、擦顺。
清洁完毕,用适宜尺寸的成品瓦楞纸板覆盖在地砖表面,覆盖时必须确保完全覆盖。
在纸板交接处及转角处,需用胶带固定。
e)保洁注意事项:
在清洁瓷砖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易退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
应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不能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
2.7电梯轿箱:
a)保护方式:
除灯具、开关部位外,用细木工板满封(见下图)
b)保护实施时间:
电梯轿箱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即时保护。
c)保护拆除时间:
细部整改完成后拆除。
d)实施责任单位:
装修总包单位。
e)产品保护:
电梯轿箱安装调试完成、经专业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移交给总包单位。
由总包单位使用原专用保护膜满贴,在此基础上用细木工板满封,进一步强化保护效果。
f)使用管理:
由总包单位指派持有电梯驾驶操作证的专人操作电梯。
细部整改对电梯部位影响较小,需要保持轿箱内清洁卫生、不超载、材料袋装即可。
g)保洁注意事项:
保洁时禁用腐蚀性溶液,避免蚀伤不锈钢表面及塑料配件,用干净棉布湿水擦拭即可。
2.8电梯门套(石材):
a)保护方式:
用成品瓦楞纸板根据石材造型满贴,高度2米(见下图)。
b)保护实施时间:
门套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即时实施保护。
c)保护拆除时间:
细部整改后拆除。
d)实施责任单位:
装饰总包单位。
e)产品保护:
验收合格后清除石材拼缝及拼角部位的垃圾杂物,用干净棉布清除石材表面灰尘。
用适宜尺寸的成品瓦楞纸板拆成门套形状,用胶带固定在外侧瓷砖上。
应在转角部位用稍硬板条加强保护,防止材料进出电梯时损坏石材。
f)保洁注意事项:
避免使用有颜色和酸、碱性的清洁剂清洁石材,因为有色液体会被石材表面毛细孔吸收引起颜色污染。
2.9进户、单元门门框:
a)保护方式:
用细木工板根据门框形状封钉。
(见下图)
b)保护实施时间:
门框安装后即时保护。
c)保护拆除时间:
进户、单元门门扇安装时拆除。
d)实施责任单位:
总包单位。
e)产品保护:
门框安装中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
门框四周补粉及填缝时,不能用铁脚板清理粘在门框上的砂浆,应在砂浆未干时用手清除即可。
门框四周补粉及填缝施工结束后,即时用细木工板对门框封钉保护。
f)保洁注意事项: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
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框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即可。
2.10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a)保护方式:
成品瓦楞纸板满贴(见下图)。
b)保护实施时间:
各门扇安装后即时保护。
c)保护拆除时间:
细部整改后拆除。
d)实施责任单位:
装修总包单位。
e)产品保护:
各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
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在进户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
保洁注意事项: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
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即可。
2.11窗框:
a)保护方式:
用细木工板做成“U”型槽,扣在窗底框等容易破损部位(见下图)。
b)保护实施时间:
窗框安装后即时保护。
c)保护拆除时间:
玻璃安装前拆除。
d)实施责任单位:
总包单位。
e)产品保护:
各窗框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
窗框安装完成后,及时用“U”型槽扣在容易破损的窗框上,确保窗框无破损。
f)保洁注意事项: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型材表面。
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型材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
2.12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a)保护方式:
用五彩布粘贴、保护(见下图)。
b)保护实施时间:
施工完成后、交叉作业施工前即时保护。
c)保护拆除时间:
交叉作业完成后拆除。
d)实施责任单位:
总包单位。
e)产品保护: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五彩布,确保完整、无裸露;出现破损,及时补加保护塑料薄膜。
f)保洁注意事项:
严禁污水、杂物污染装饰面层;擦洗外墙砖时注意水源中容易二次污染物的含量
2.13.安装配合交叉作业成品保护
2.13.1.安装对土建的成品保护
a安装水电管道时,不得随意开凿楼板、墙体混凝土结构和切断钢筋。
如因设计变更增设,应采取必要的补强措施,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b装饰好的墙面、顶棚不得随意打眼、开凿,管件安装应尽量安排在装饰前进行。
c吊顶施工前应做好相关管道的试水和堵漏,并应在上层楼面、屋面防水完成后方可进行,以免漏水污染顶棚。
d有吊顶的地方应防止电气焊烧坏和人为损坏,轻钢龙骨不得上人踩踏。
e水电安装在运输管材时不得在地面、楼梯、窗口拖拉,以免损坏地面面层、楼梯踏步棱角和窗下口。
2.13.2.装修对水电设施的保护
a装修施工时注意对管道、卫生器具和电气设备的保护,抹灰、喷涂、刷油应作适当的遮盖,防止造成污染。
b管道口、地漏和出水口应采取适当的临时封闭措施,防止装修作业时掉入异物造成阻塞。
采用成品PVC配套封口进行封堵(如下图)
保护实施时间:
下水管道安装完成后。
保护拆除时间:
住户入住前。
实施责任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
产品保护:
施工安装过程中避免下水管中进入杂物,保证封堵密实,可用专用粘接剂进行粘接。
c装修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拆除水电设施,以免造成损坏。
2.13.3.设备及贵重金属配件等
a待土建门、窗安装完毕,上锁后,方可进卫生器具、贵重金属配件安装。
b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房间应立即上锁封闭。
c严禁踩踏及人为破坏。
d交叉作业完毕后,各专业进行交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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