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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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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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司安质〔2014〕38号
关于印发《中国铁建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强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上级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现印发各单位,希望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图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
3.伤亡事故快报表
4.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中国铁建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7日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科技、安全发展”的理念,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终端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有效地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第三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领导重视、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局面。
第四条各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项目部、架子队等基层单位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制度执行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公司及各级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不发生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安全C类及以上事故。
控制指标:
集团公司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控制在百亿元产值2人以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年非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
第七条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目标及指标制订本级的安全控制指标,并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横向分解到职能部门,纵向分解到基层班组,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及各级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经营承包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责任人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把安全生产指标实现情况同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职责如下:
第十条董事长安全职责
1、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决定。
3、领导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4、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5、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符合规定资格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经费列入企业财务预算,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落实。
6、健全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7、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8、在事故调查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监督防范措施指令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9、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制度。
2、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3、负责全员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党团员在安全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思想问题,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遵章受纪,按章作业。
4、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官僚主义。
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审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决定。
4、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同时,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必要形式的演练,在相应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在事故调查组统一组织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和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分管生产副职领导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指示或会议精神,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策划。
3、参与审核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本企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督促落实。
4、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组织召开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和研究安全生产动态与特点,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指导下,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现场交流会,抓好正反典型案例分析,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十四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技术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3、组织审批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编制审查企业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技术问题,确定指导性安全技术方案。
5、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6、对本企业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操作规程,组织重大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同时,审批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审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保护用品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六条总经济师安全职责
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的审定和安全经济分析活动。
第十七条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监督维护安全生产法规在企业经营中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2、考核领导干部、党员的安全生产业绩;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领导或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对受到举报、投诉各级管理者或党员的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3、对重大违章违纪行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负责工会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认真履行群众监督权,对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人和事,及时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协助生产或行政系统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积极推行“一法三卡”,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增强自防、互防能力。
4、组织开展劳动竞赛评比,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会同行政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其他行政副职的具体职责
1、协助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和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分管部门或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根据工作分工范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或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7、处理下级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举报或投诉。
第二十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控制指标。
2、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审定安全生产分级责任书,决定安全奖罚事项。
3、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规章制度。
4、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
5、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决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委会的决定,研究提出改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及建议,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
2、及时传达公司安委会的各项指示和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及时提出工作报告。
3、根据安委会的部署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保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有效运行。
4、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安委会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
5、完成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的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危爆物品安全、运输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实施安全奖罚。
4、按规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5、组织签订年度安全包保责任状,实施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和单位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及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发现违反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时,有权加以纠正和制止,对情节严重、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调查举报。
9、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复审工作。
10、负责拟定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滚动规划规划中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及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指示、政策、规程。
2、收集了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各种会议有关安全内容的记录,及时传达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等。
3、负责机关车队安全管理,确保乘车人员安全和司机自身安全。
第二十四条信息中心安全职责
负责为集团公司安全工作提供网络平台支持与服务。
第二十五条发展规划与风险管理部安全职责
拟定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滚动规划时,牵头规划安全管理目标,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编制组织机构及定员时,按国家或行业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制订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管好、用好安全培训经费。
3、在考核提拔干部、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按规定办理安全奖惩事宜。
第二十七条科技管理部(工程技术专家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科学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制订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对重难点工程和重大安全问题进行技术攻关,负责“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交底。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对“施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对施工不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4、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第二十八条市场开发部安全职责
1、负责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编制标书和确定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资金投入。
第二十九条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指导全集团施工生产,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2、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同时提出安全指标和要求,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及时布置季节性(如防洪、防寒)的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下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并监督实施。
4、负责防洪、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的调度和指挥工作;及时全面掌握集团公司生产动态,为领导决策安全生产提供及时、准确信息。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
第三十条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1、编制集团机械、设备、物资储运、电力和动力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监督实施。
2、负责物资、机电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及技术安全教育。
3、负责爆炸、化学等物品的采购、储运、使用等业务监督管理。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
第三十一条中心实验室安全职责
1、指导、督促试验、检测设备的使用安全。
2、负责试验、测量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按规定提取,并监督专款专用。
2、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用款。
3、办理员工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返还使用,及时兑现安全奖惩资金。
4、检查财务账目中事故处理费用,并及时与安质部沟通。
5、负责生产经营资金的内部结算、调剂和监督工作,确保内部资金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济管理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完全责任成本管理体系时,涵盖安全管理内容。
2、在编制或审定责任成本管理方案时,明确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指标。
第三十四条社会事业部安全职责
1、对员工宿舍、工棚、食堂、浴室等场所的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抓好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或注射预防疾病疫苗;定期监测尘毒作业点,对接触粉尘作业、有毒有害物质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现场劳动条件的措施和建议。
3、做好有关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4、督促检查各单位为年老、多病、伤残及医务部门检查不适合从事现场工作的员工办理工作调动和因工伤亡劳保事宜。
5、参加事故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事故善后工作。
第三十五条审计部安全职责
1、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计划,提出评价和改进建议。
2、审计事故处理费用,并及时与安质部沟通。
第三十六条法律合规部安全职责
负责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
第三十七条党委组织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在考核党委及领导班子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考核班子和个人的安全绩效,并提出建议。
3、协调生产经营、工会、共青团组织在齐抓共管中的关系,支持他们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好工作。
第三十八条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文化建设筹划与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
2、负责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对外统一报道和协调。
3、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
第三十九条纪委(监察处)安全职责
1、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违章、违纪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党纪、政纪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工会组织安全职责
1、组织“安康杯”等劳动竞赛活动。
2、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3、收集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4、推行“一法三卡”,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督促整改或限期消除。
5、维护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合法权益。
6、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共青团组织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2、推行团员安全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防范网络,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反违章、反违纪和团员身边无隐患、无事故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青工安全意识和标准化作业水平,做到集团公司每年有一次较大活动,各单位每半年有一次较大活动。
第四十二条机关房管经营管理中心、物业公司安全职责
1、负责机关或基地更新改造和新增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立项、建设管理、验收和使用等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维护工作。
3、负责机关大楼、基地消防管理工作,组织火灾等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
4、做好机关大楼、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十三条安全监察人员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
2、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办法,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单位的生产作业现场及设备、机具、车辆、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行检查。
4、参与分承包商安全资格的审查工作。
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和文字资料。
第四十四条项目经理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组织制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依据工程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施工方案,科学组织施工。
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积极开展预测、预防、预控活动。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治,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4、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5、积极协助调查、分析、处理员工及分承包商人员伤亡事故,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6、对分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7、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四十五条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制定、运行,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代表项目对外联络和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状况,并提出相应问题的解决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日常保卫、消防等方案及措施,并监督落实。
5、根据工程特点参与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6、参加工程项目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期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工整改,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7、协助项目经理负责保障和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的投入和使用。
8、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9、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级安全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十六条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主持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项目风险源排查工作。
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上报审批。
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识别重要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主持制定工程项目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使用危险化学物品不当引起爆炸、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7、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工程项目中存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9、参加、配合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第四十七条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并及时处理。
4、对施工过程中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5、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分支机构及人员的业务领导和组织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账及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归档工作。
6、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的组织管理、登记造册,配合人力管理部门搞好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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