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汇报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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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汇报会上的讲话
全市“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汇报会上的讲话
全市“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汇报会上的讲话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增强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的本领,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从6月中旬开始,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从日常督导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单位的活动效果还不够明显。
为此,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将“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延长至7月底。
今天召开这次汇报会,主要目的是回顾前一阶段所做的工作,总结成功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再加力度,充分利用7月底之前这段有效时间,再掀法制集中宣传的新高潮,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做出新贡献,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建国60周年。
下面,结合各单位汇报的情况,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好“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法制宣传教育也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能和重要任务。
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全市的和谐稳定凝结着同志们的心血、智慧和汗水。
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来,大多数县区能够积极行动,有效推进。
XX区在短时间内发放以信访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册16000多份,同时还把法律知识烧制在瓷砖上,制成法制宣传壁画,已完成50多个行政村的张贴,形式新颖灵活;XX区司法局主动向区委、区政府请战,组建信访稳定小组,深入生产建设第一线,针对信访矛盾一对一地开展法律咨询、政策讲解、司法鉴定、项目公证等,直接参与拆迁协议的签订把关,不留后患,为维护稳定做出了贡献;XX县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作用,化解数十起群众集体上访隐患;XX县开展了千名法律故事员宣讲《法律故事续编》;XX区举办了人民调解员集中法制培训班;XX市编发了普法周刊;XX区举行了家庭法律知识竞赛;XX县以会代训,入村进行培训,有关领导直接到村里去包案下村;XX县将宣传活动纳入到多个部门工作之中,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在法制宣传月过程中的积极性。
这些工作都是各县区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的结果,也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可以说亮点纷呈、各具特色,形成了比较浓厚的宣传氛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汇报和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活动开展的还不平衡,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启动较慢,有的县区对活动重视不够,市委、政府两办6月10日就转发了活动方案,而一些县区经过层层的传阅、签批,到6月底才启动,致使活动进展迟缓。
二是思路不清,有的县区对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重点内容理解得不深不透,底数不清、思路不明、重点抓得不准,一些急需得到教育的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影响稳定的隐患没有得到较好地解决,直接影响了活动效果;刚才的汇报当中,常态的工作多、传统的工作多,创新的工作不够,整体思路、目标、任务还不是很清楚。
三是工作标准较低,有的县区对开展活动缺乏热情、缺少激情,更缺少感情。
我们很多工作、特别是涉及基层群众的工作,必须要带着感情去做,包括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但一部分县区标准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只停留在开展一两次集中活动,悬挂一些标语条幅、现场咨询和解答一些问题上,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深入,存在一定的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的现象。
四是保障不够有力,有的县区口头上重视,但在经费投入、人员保障上没有动真格,影响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是效果不够突出,信访数量居高不下的现象没有明显改观,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矛盾隐患依然存在,法制宣传活动参与的范围还不够广泛,氛围还不够浓厚。
上述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素质、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市的普法工作基础较好,特别是在“四五”普法末期、“五五”普法中期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今年又被列为全国法制城市建设联系点。
但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又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无论是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化理念,还是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有序维权的意识,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发展受到影响,使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进一步凸现,“非理性情绪”和“心理积怨”在某些群体中有所强化,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特别是庆祝建国60周年在即,越级信访的苗头呈上升势头,群体性事件爆发的“燃点”也越来越低,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这次“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针对当前信访矛盾日益突显、相对集中的态势组织开展的,是一项促和谐、保稳定的重要工作。
开展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切实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维权意识,减少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这既是推进全市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搞好这次活动,有利于集中依法化解、疏导一批社会矛盾,促进当前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全市公民法制意识、法律素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化理念,优化社会法治环境,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可以说,这项活动功在当前,利在长远。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力量打一场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促和谐、保稳定的攻坚战;要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解决在思想认识、方法手段、深度广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打破通常观念、全力投入,努力把本地、本部门的法制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特别是那些反应不够迅速、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活动成效不够突出的县区和有关单位更要迎头赶上,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推进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XX高度重视,寄予厚望。
XX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XX的建设发展日新月异。
XX的发展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紧密结合当前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市,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实效。
一要突出重点内容。
这次活动中,要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矛盾焦点,认真落实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市场的要求,积极宣传与公民权利义务、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要以“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活动,不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要突出重点群体。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过程中,要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这次活动中,要在普遍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着重突出两类重点,一是以各级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引导他们成为学法用法、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模范,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本领。
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一些信访案件中,虽然有些老百姓的诉求超出他应该得到的,但是激化矛盾的导火索往往是一些党员干部没有严格依法办事,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好事没有办好。
因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
二是以有信访倾向、不稳定倾向的人员和老上访户为重点,结合信访部门,确定重点工作对象,摸清底数,送法上门,一对一地宣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知以法,使法律法规入心入脑,促进信访稳定工作。
要与落实信访代理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信访代理员的作用,多措并举,下真招、使真劲、出实效,真心实意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切实降低信访量,增强活动效果。
三要突出重点举措。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千人宣讲、展牌巡展以及通过新闻媒体、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把法制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要重点排查各级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看依法行政是否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宣传教育和整改;要重点排查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矛盾隐患,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基层群众依法有序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就这次宣传活动的目的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把握重点,摸清底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上下协同,左右联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在活动中依法解决一批影响稳定的问题,依法化解一批不稳定因素,依法纠正一批违法行政行为。
市普法办对这方面情况要重点掌握,将其作为考核普法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已进入关键阶段,能不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达到目的,关键在领导。
各县区、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把“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这次会后,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宣讲、培训等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各县区要安排法制宣传月活动专项经费,保证活动扎实开展。
各级普法办要切实担负起指导责任,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不断深入,努力开创法制宣传工作新局面。
二要强化队伍建设。
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建成一支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千人宣讲团、法制宣传志愿者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支队伍具有较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但其中的大部分同志在一线岗位上还承担着一定的工作任务,他们能挤出时间,主动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在三伏盛夏,奔走于乡村、街道、市场、学校,已经很不容易,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和千人宣讲团队伍建设,充实健全各级宣讲团,提高宣讲团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讲水平。
要加强对宣讲团的组织领导,规范宣讲内容,制定宣讲计划,划定宣讲范围,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讲活动。
要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水平,教育引导他们在执法、守法的同时,增强大局意识,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
要不断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以校、村、居为单位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法制文艺宣传员队伍,进一步形成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络。
要广泛发动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三要强化督导考核。
为确保“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市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考核,随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活动结束时,要对各县区和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全面总结,其结果作为“五五”普法工作年度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检查验收结果要通报全市。
对工作做得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圆满完成“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市,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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