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林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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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二0一0年三月
目录
前言
一、昌吉州基本情况
(一)地形地貌
(二)气候条件
(三)水资源概况
(四)土地资源状况
(五)社会经济状况
(六)林业资源现状
二、“十一五”林业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成效
(二)显著特点
(三)存在的问题
三、“十二五”林业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四、“十二五”林业规划编制依据
五、“十二五”林业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主要目标
(二)分县市任务
六、“十二五”林业规划重点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七、“十二五”林业规划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二)资金来源
八、投资概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九、保障措施
前言
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中华民族有效生存空间,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当前昌吉州的林业承担着历史上最繁重的生态环境建设任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要,坚定不移地把林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特色林果业发展上来,实现林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使林业能够在不断创新中加快建设步伐。
根据自治州“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思路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在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几经讨论修改研究制定了昌吉州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规划的编制,为今后林业决策提供依据,为推进昌吉州林业三大体系建设进程、不断增强林业综合经济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
一、昌吉州基本情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地处新疆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径85°17′50″—91°32′15″,北纬43°06′31″—45°38′50″,东西长541公里,南北宽285公里,州域总面积7.27万平方公里,东连哈密地区,西接石河子市,南隔天山分别与吐鲁番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邻,北与塔城、阿勒泰地区接壤,东北与蒙古人民共和国交界,从东、西、北三面环抱乌鲁木齐,有36个民族,全州辖2市5县1园区,即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还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4个团场及中央、自治区一批企事业单位。
在经济地理位置上,临近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是自治区确定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的地区之一。
(一)地形地貌
昌吉州地形南高北低,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海拔最高5445米,最低276米,南部为天山横恒,北部为浩瀚的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东北部为将军戈壁,卡拉麦里山、北塔山此起彼伏,中部为天山北麓山前平原,总面积中山地占22.7%,绿洲平原占21.7%,沙漠占37.6%,戈壁占18%,是个多沙漠、多戈壁、多山地的地州。
(二)气候概况
昌吉州位于亚欧大陆腹地,远离海洋,气候具有显著的大陆性特点。
光热充足,干旱少雨,灌溉农业,冬季寒冷漫长,夏季炎热干旱,春秋季气温变化剧烈,降水分布不均,年平均气温5-6℃,≥10℃年积温2358-3580℃,无霜期155-190天,全年日照总时数2750-3090小时,平原农区年降水量117-200毫米,年蒸发量1739-2341毫米,绝对最高气温41℃,绝对最低气温-42.6℃,冻土层1.5米,年均大风日13天。
(三)水资源状况
全州常年有水的河流总计57条,年均总径流量25.1亿立方米,地下水补给量13.13亿立方米,可开采量约为10.6亿立方米。
人均占有2247立方米,是全疆人均水资源6100立方米的37%,居全疆十三个地州市的第十位,全州可耕地653.2万亩,亩占有水量546立方米,居十三个地州市的第十三位。
(四)土地资源状况
昌吉州辖区地方土地总面积14085万亩,其中农用地8220.03万亩,占地方土地总面积的58.36%,建设用地168.399万亩,占1.2%;未利用地5696.573万亩,占40.44%。
地方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53.22万亩,其中水田13.722万亩,水浇地554.697万亩,旱地77.79万亩,菜地7.014万亩,高产田占33.3%,中低产田占66.7%。
全州地方人均耕地5.57亩。
(五)社会经济状况
昌吉州是个农业生产发展历史悠久的地区,地处新疆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从东、西、北三面环抱乌鲁木齐,有36个民族,全州辖二市五县一园区,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中央、自治区一批企事业单位。
交通、通讯比较发达,是自治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自治区确定的天山北坡经济带核心区域和率先发展的地区之一。
自治州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
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38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410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0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6.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95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7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32亿美元。
(六)林业资源现状
自治州现有森林资源1231万亩,其中山区天然林256万亩,河谷次生林3.925万亩,平原人工林255.62万亩,苗圃地3.5万亩,四旁造林面积8.14万亩,荒漠林达703.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2560万立方米。
全州森林覆盖率11.01%。
森林资源按其地形地貌和地理位置大致可分为南部山区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前山丘陵及平原人工林、北部荒漠灌木林三大森林资源维系着生态环境、人居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南部山区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
全州山区天然林256万亩,其中有林地228.5万亩,灌木林地26.9万亩,北塔山有林地0.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2266.3万立方米。
主要树种为雪岭云杉,伴生树种白桦、欧洲山杨、密叶杨;山区河谷次生林3.925万亩,活立木总蓄积30.7万立方米。
主要树种有苦杨、密叶杨等。
2、前山丘陵及平原人工林
丘陵、平原人工林主要分布在丘陵、平原农区,以农田防护林为主,其次为用材林、经济林和少量的特用林。
作为农牧业屏障,人工林主要随农区条田、渠道、道路和村镇居民点栽植。
经济林和用材林多呈片状分布。
全州平原人工林面积255.62万亩,其中有林地167.37万亩,疏林地3.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84.35万亩。
人工林活立木总蓄积263万立方米。
在人工林中防护林201.7万亩,用材林5万亩,经济林48万亩。
主要用材树种有俄罗斯杨、少先队杨、076-28杨、74-191杨、新疆杨、榆树等,经济林树种有苹果、梨、桃、李、枸杞、葡萄、杏等。
3、北部荒漠灌木林
荒漠灌木林主要分布在七县市的北部戈壁和沙漠地带,北部荒漠林区总面积1724.4万亩,盖度在0.3以上的达703.9万亩(其中纳入到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607万亩),盖度0.3以下的1017.5万亩,主要树种为红柳、梭梭、琵琶柴等。
4、野生动物资源:
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全州有野生动物资源349种,包括兽类67种,鸟类282种。
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4种(兽类4种,鸟类10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7种(兽类7种,鸟类40种)。
(七)林业机构及干部队伍建设
目前,林业系统干部职工95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44人,高级工程师15人,工程师82人。
昌吉州林业机构健全,有州县林业局8个,森林公安局1个,派出所8个,县市林业工作站7个,乡镇林业站65个。
自治州林业局机关内设3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直属单位5个,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29人,直属单位干部职工63人,合计92人。
州林业局机关科室包括:
林业科、资源林政科、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护林防火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局直属单位包括:
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森林公安局、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北塔山林管站。
二、“十一五”林业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经济林和工程造林为突破口,在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中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1、“十一五”林业建设成就与“十五”的比较
“十一五”期间全面超额完成了林业各项计划任务,从2006到2009年,平原人工林保存面积由“十五”末138.35万亩,增加到现在的255.62万亩,是“十五”的1.8倍;全州新增造林面积117.27万亩,其中新增退耕还林43.9万亩,“三北”工程建设73.37万亩;经济林总面积达到50万亩,新增24.15万亩,年均递增4.83万亩;森林覆盖率“十五”末的8.99%,提高到现在的11.01%,提高了2个百分点;林木采伐总量控制在15万立方米,年均3万立方米,与“十五”持平;全州北部盖度30%以上的荒漠灌木林,全部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到758万亩,通过国家投资,了望塔、检查站、林区道路、护林防火车辆等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配备已基本完备,全部配备专职护林员,北部荒漠林管理监测水平大为提高;育苗面积由“十五”末的2.02万亩,增加到现在的3.7万亩,增长了1.8倍;林业产业总产值由“十五”末的4297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23938万元,增长了2.8倍;农牧民林业人均纯收入由“十五”末的359.7元增加到现在的651.8元,增长了1.8倍。
2、造林绿化
截止到2009年底,新增造林面积117.27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43.9万亩,包括退耕地还林1.4万亩,四荒地造林37.5万亩,封育5万亩;完成“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73.37万亩,包括人工造林54.87万亩,封育18.5万亩。
3、特色林果业发展
截止2009年底,昌吉州林果总面积48.56万亩。
其中酿酒葡萄13.2万亩,鲜食葡萄6.3万亩,鲜食杏3.3万亩,仁用杏2.7万亩,黑加仑0.8万亩,沙棘2.9万亩,枸杞6.6万亩,文冠果3.2万亩,苹果3.1万亩,海棠果1.9万亩,桃1.4万亩,李0.7万亩,红枣0.12万亩,玫瑰0.21万亩,钙果0.11万亩,其它1.9万亩。
十二五期间新增特色林果面积万亩。
以中信国安酒业、净源堡酒业、欧博达酒业、春光酒业、三台酒业、庄子实业为龙头的林果产品加工企业已初具规模,总加工能力约20万吨。
酿酒葡萄主要加工企业是玛纳斯县域内的中信国安酒业、净源堡酒业、欧博达酒业,呼图壁县域内的春光酒业;鲜食葡萄的主要营销渠道是呼图壁县的新疆麦立得保鲜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惠农农产品保鲜合作社、昌吉市昌润蔬菜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的外销网络,外销量只占总产量的30%,其余部分主要是疆内本地市场销售。
鲜食杏、蟠桃等鲜食果品主要是满足本地市场的需求;黑加仑、沙棘、海棠果等主要是依托吉木萨尔县域内的庄子实业、三台酒业、永福食品厂等企业加工为饮料和果酱、果酒、果干等。
我州林果产业优势逐步显现,林果业已经成为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
4、林木种苗工作
“十一五”期间发展可育苗面积37626.9亩,截止目前已育苗面积29272.75亩,总产苗量17984.68万株。
其中:
留床17451.2亩,新育11821.55亩(常规苗木5922.2亩、绿化苗木3432亩、经济林苗木1281.65亩、其他1185.7亩)。
每年可提供造林的苗木13400万株(不包括花卉和容器苗)。
全州发展5亩以上苗木生产经营者297户。
县级以上苗圃和生产150亩以上的苗圃有55户,生产面积17524亩。
在新形势下种苗生产经营、销售渠道不断规范,苗木协会、苗木合作组织日益壮大。
五年来在多方投资下,建立以鲜食桃、红枣、葡萄、鲜食杏、仁用杏、黑加仑、苹果、海棠果、大果沙棘、文冠果、北美速生杨、榆树等林木良种基地面积达3万多亩,为当地林木良种苗木繁育夯实基础。
5、森林资源林政管理
“十一五”期间,我州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以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按照州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州造林绿化这个工作中心,在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转变观念、优化服务及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森林资源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总体呈良好发展趋势。
五年间向社会提供商品木材15万立方米。
6、林业执法
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及各县市林业派出所(森警大队)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对发生在自治州境内的各类重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查处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森林治安案件,行使《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年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办案2500起以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多次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林区内违法犯罪活动。
7、基层林业站建设
在各地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州64个乡镇林业站和7个县市林业站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和基层林业站示范县、重点县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2007年我州阜康市纳入国家基层林业站重点县建设项目,按1:
1投资比例,国家投入价值28万元的设备,通过项目实施,阜康市基层林业站体系办公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厅的要求,2007年上报了昌吉州基层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2009年上报了我州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重点工程区基层林业站体系重点县建设项目规划,完成了基层林业站摸底调查工作,为今后林业站的发展打实基础。
8、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全州有自然保护区两处,即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天池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处,即:
昌吉州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吉木萨尔县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自治区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5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奇台猎隼繁育基地一处;自治区林业厅审批的自治区级狩猎场4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波斑鸨观测站一处。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工作在我州已初具规模,目前驯养的野生动物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驼鸟、鸸鹋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截止2008年,全州驯养驼鸟500多只,鸸鹋300多只,马鹿1800多头。
国家非重点保护动物如野猪、野山鸡、石鸡、野鸭、麝鼠、雁类等养殖户21户,在逐年增加。
野生动物特种养殖是我州农牧民脱贫致富新的增长点,必将带动我州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永续利用为农民奔小康发挥积极的作用。
9、护林防火
自治州的护林防火工作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制度建设,落实各级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制定防火预案,排查火灾隐患,积极组织协调,认真检查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经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创造了全州连续37年无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切实保障了我州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了我州宝贵的森林资源,巩固和发展了生态建设成果,为促进自治州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10、林业科技推广
“十一五”期间,昌吉州形成了以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各县(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站)为依托的州、县(市)两级科技推广机构,机构健全。
目前州、县(市)两级科技推广人数达到144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占10.4%,中级职称(含中级)58人,占40.2%。
“十一五”期间全州通过州级评审并获奖的林业(含园林)科技成果10项,其中有新品种引进成果奖3项;“十一五”期间昌吉州共引进推广薄壳1号杏、火焰无核葡萄、北美杨、红王子锦带、金叶榆、中华红叶杨等优良种源、无性系40余个,推广应用全光照喷雾育苗技术、固体保水剂、抗旱造林、ABT生根粉等新技术10项,提高了我州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十一五”期间推广鲜食杏、仁用杏2万亩;推广以赤霞珠、红提葡萄为主栽品种的生产成为西五县主要产业之一,带动了酒葡萄加工、贮藏保鲜业的快速发展;为解决干旱困难地造林,大力推广了容器育苗、抗旱保水剂、人工辅助接种肉苁蓉、无灌溉节水造林等实用技术,截止目前,全州人工辅助接种肉苁蓉面积达14.1万亩,实现了全州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葡萄、杏等果品生产和加工已发展成为昌吉州特色林果业的重要产业,为自治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全州现有森防检疫站8个(州级1个,县级7个),有专职检疫员31人,兼职检疫员47人,建设三处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吉木萨尔、阜康、昌吉),区级测报点9处(含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级监测点8处(重点乡镇),固定监测点41个,一般性监测点75个;专职侧报员17人,兼职测报员71人,西四县市各设立葡萄病害监测点三处,东三县市设立杏食心虫和苹果蛀果害虫监测点三处。
五年间,平原人工林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14.37万亩,春尺蠖、杨梦尼夜蛾3.38万亩,杨毒蛾0.21万亩,根田鼠5.90万亩,葡萄病害1.72万亩,李小食心虫0.44万亩,白星花金龟2.70万亩;人工林防治面积为13.74万亩,春尺蠖杨梦尼夜蛾防治面积为2.98万亩,杨毒蛾防治面积为0.21万亩,根田鼠防治面积为5.73万亩。
李小食心虫0.41万亩,葡萄病害1.69万亩,白星花金龟2.70万亩。
无公害防治率100%,特色林果病虫和食叶类害虫生物防治率33.75%、食叶害虫无公害防治率76.92%,测报准确率84.2%,产地检疫率100%,成灾率4.8‰。
应施产地检疫面积为2.08万亩,实施检疫2.08万亩,花卉145.05万株;复检苗木3553.68万株,花卉23万株,调运检疫木材700.7立方米,种子820公斤,苗木1257.99万株,花卉47万株。
换发出疆检疫证书140份。
(二)显著特点
1、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对发展林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把造林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林业生产任务的县市、乡镇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发展林业的运行机制。
2、以防沙治沙为重点,全力推进自治州林业重点工程。
我州的生态建设必须突出防沙治沙、努力改善生态状况这个功能。
要将正在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防沙治沙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防沙治沙功效的最大化。
要依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公益林管护等国家重点工程,着力开展农村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森林经营力度,推进我州林业生态建设更上一个新水平。
3、以特色林果业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林业产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强特色林果业科学管理,加快优质特色基地建设。
4、进一步加强林业队伍自身建设,为推进我州现代林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林业干部职工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转化为全州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认真分析当前林业发展形势,结合当地林业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林业发展方向,促进各项林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林地地位不稳,林地流失严重,林地储备不足。
一是林业建设用地并未完成纳入到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如农田防护林占地比例8%的标准未能预留林地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道路、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现象严重,致使林业建设的空间越来越小。
一地“双证”现象在我州普遍存在(“双证”即林权证和草原证),同一块地既是林地又是牧民的草场,尤其是我州北部荒漠区林牧矛盾突出
2、林业发展投资不足。
一般常规造林亩成本在500元以上,而国家项目只补助100-200元,地方自筹能力差,更为严重的是林业发展的后续投入没有保障,林木的管护无资金,林业部门管护林木的包袱越背越重。
3、有关林业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
自治区、自治州相继出台了林业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等相关优惠政策,200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2005年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中都对生态公益林、治沙造林用水、用电提出优惠政策,但由于涉及多部门利益,很难兑现落实。
4、退耕还林工程存在潜在复耕现象。
全州七县市及农业园区退耕还林工程由于立地条件差,管护成本高,退耕后林地无经济收入,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后管护难度更大,部分存在复耕可能。
特别是定植生态树种的退耕地,部分地块管理粗放,杂草丛生,树势弱,生长量小,只是在维持生命。
5、林果业机构及专业人员缺乏。
我州林果业机构不健全,全州没有一个林果业发展的专配机构和人员编制,我州现有的技术人员中林果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严重不足,按照“每千亩经济林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计算,我州目前共短缺经济林专业技术人员320人。
现有人员中专家型人才少,骨干力量薄弱。
高级职称人员短缺,年龄偏大,且缺乏生产实践经验。
三、“十二五”规划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大干林业、干大林业”的指导方针,按照“南护天山,北治沙漠,中建绿洲”的生态建设布局和“西葡东果”产业发展思路,抓住中央支持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进以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林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林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林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林业,用现代林业发展理念引领林业,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巩固造林成果,提高造林质量,完善工作措施为重点,依托国家和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科学布局、分类指导、分区突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加速实现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经营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全面建设现代林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将林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
2.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国家、地方、集体、单位、个人相结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3.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严格保护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积极发展人工林、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繁荣森林生态文化及文明,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
4、坚持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合理流转,努力增强林业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5.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分类经营和管理。
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突出宏观调控的作用;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在国家和自治区宏观指导下,遵循市场规律,主要依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6.坚持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在植被恢复方式上,宜封则封,宜飞则飞,宜造则造,封、飞、造结合。
7.坚持科技兴林和人才强林。
依靠科学技术,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增加林业科技投入,建立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行业人才和林业教育资源的宏观管理,强化行业培训及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8.坚持依法治林。
结合实际,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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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州林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昌吉 林业 发展 十二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