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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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XX基本管理制度之八—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下属各分公司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控制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各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服务,本着“专人管理、责权明确,安全行车、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在XX综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指导监管下,各分公司的车辆由其所在单位车辆主管负责统一管理、调配、维修、保养。
第四条分公司车辆主管职责:
(具体职责权限见《组织运行管理办法》之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组织实施车辆管理制度以及驾驶员安全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本单位所有车辆的基础档案,按时编制每台车辆的油耗和维修记录表;
3、负责本单位驾驶员的日常考核和技术、安全培训工作;
4、负责车辆维修、保养的审核监督工作;
5、负责车辆的使用、调度工作;
6、负责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加强与当地车管所、交警队及保险公司等客户的联络;
7、负责车辆审验安排等工作;
8、负责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各分公司所有车辆均须实行专职驾驶人员定人定车驾驶和养护,并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附件一)。
专职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非固定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或有证但不熟练人员驾驶;分公司领导严谨私自驾车或因私用车,更不能酒后驾车;若有违反,驾驶员或车辆使用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情节严重者予以降职或辞退。
车辆钥匙除专职驾驶员随身常备一套外,备用钥匙须交由车辆主管负责专管。
未经许可,不得交由其他无关人员。
第六条所有车辆必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驾驶员平时须认真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确保行车安全,每次收车后应及时对所使用车辆内、外卫生进行清洗和保洁。
每天下班收车前应做好车辆的检查、保养和加油等养护工作,确保第二天一早能正常用车。
在无出车任务时,特别是夜间收车后,车辆必须规范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安全位置,严禁随意停放。
第七条各分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在经过招标择优选定2个修理厂进行维修。
每次维修前需由专职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附件二),经车管核实并报财务和分公司领导逐级审签同意后,由车辆主管负责安排维修。
如遇突发事故急需维修,也须口头报请车辆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且事后须尽快补报《车辆维修审批表》。
维修权限如下:
1、若单次维修金额超过1000元(含),需从0A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能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费用在300-1000元之内,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维修,但需要会知总经理知晓(OA);
3、单次维修费用在300元以内,由车辆主管批准后即可维修。
4、车辆主管每月应编制《车辆维修保养月度统计表》(附件三),审定汇总后连同批准的《车辆维修申请表》作为维修费用的报销凭据,同时将汇总统计表提交财务部备案。
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八条每次需派用车辆时,驾驶员应事先报请车辆主管或指定负责人同意,未经车辆主管人员批准用车的,将视同私自违规用车处理。
1、用车过程中,驾驶员须严格按趟次规范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四),并由用车人签字证明。
2、驾驶员每天收车后,须将当天的行车记录及车辆运行状况上报分公司值班人员,由车辆主管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核算和监控管理。
3、每月25日,由车辆主管审核编制《车辆行驶记录月度汇总表》(附件五),连同审定后《车辆行驶记录表》作为车辆运行费用的报销凭据。
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九条所有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加油制,洗车费一个月不超过30元,所发生的燃料费、路桥费、维修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需有驾驶员和在场用车人员签字证明,再由车辆主管和分公司经理审核认可后方可报销,并按公司的财务规定执行。
车辆所需工具、备件、材料及保险、年审等手续,由分公司车辆主管负责统一办理。
第十条分公司车辆主管须根据每台车辆的性能、道路等具体情况,会同专职驾驶员使用至少两箱满油进行实际测试,并填写《油耗测试记录表》(见附件八),计算核定每台车辆的正常油耗,作为控制车辆日常油耗费用的标准。
若车辆耗油超过核定标准的,则其超标油耗费用不予报销。
当车辆实际使用性能发生重大改变或跨地区调动后,车辆驾驶人员可申请重新核定油耗标准。
《油耗测试记录表》应当存入车辆档案,核定油耗标准应同时上报分公司财务人员及车辆主管备案。
XX车辆耗油标准:
1、四驱皮卡每百公里耗油最高不超过13升;二驱皮卡每百公里耗油最高不超过12升;
2、长城赛弗车每百公里耗油最高不超过12升;
3、轻卡车每百公里耗油最高不超过10升;
4、长安面包车每百公里耗油最高不超过8升;
5、长安之星每百公里耗油最高不超过6升.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须严格按事先核准的工作必经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个人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工作处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办公驻地待命,不得随意延时不归。
否则,将以私自违规用车论处,对驾驶员及用车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100—200元/次的警告处罚,并按为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的2倍以上予以追加罚款。
员工因私确需使用公司车辆的,在事先报经车辆主管和分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租用公司车辆,油费和过路费等直接费用则由用车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驾驶员或用车人在车辆加油、维修保养、车辆使用、费用报销过程中,有公车私用、虚报费用、假公济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直接责任人按违规产生费用的3倍以上罚款以及降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车辆主管也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若分公司已有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确需向外租用车辆,由用车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维护部及车辆主管确认并报分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租车。
一周内的临时租车,由分公司负责人批准,按批准的议定价格及有关事项执行;超过一周的则视同长租车处理,需报经总经理批准,签订租车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须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培训、教育和考核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使各分公司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工作,满足一线生产经营需要,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严把驾驶员的招聘入职关,除按公司员工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外,驾驶人员入职前须经车辆主管及分公司领导组织对其进行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考试。
考试题库由车辆主管牵头,会同各分公司领导共同拟定。
理论知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车辆驾驶、维修、保养等基本常识(占考试总分约40%),实践操作主要指在城区、山路和高速等道路上实际驾驶技能的熟练程度(占考试总分约60%),经汇总考评达标并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方可正式录用。
《理论考卷》及《驾驶技能评卷》应当存入驾驶员个人档案备查。
驾驶员一经录用,所在单位即应在一周之内为其办理意外保险,及时防范员工和单位的安全风险。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富有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要自觉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要熟悉领会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开车,优质服务”的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注意礼貌行车,严禁违章开车,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及其他规章制度。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外出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应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电话。
若因此影响工作的,将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3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累计3次将加倍处罚;严禁私自出车、公车私用或将车辆擅自交给其他人员保管、驾驶和练习。
如有违反,一切责任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如因酒后不能执行出车任务,公司将给予300元以上警告处罚,累计3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开回家过夜或停放在指定地点以外。
如有类似情况,一经发现每次处罚50元,并承担过路、油耗等费用及其他相应损失。
第十八条驾驶员须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日常工作中应注重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礼貌待人;严格服从公司调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出车任务及相关工作;不出车时,应在办公室值守或主管人员的安排下参与其他工作;须努力学习相关技术和经验,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成本观念,养成良好习惯,认真做好行车记录,严格控制油耗、修理等车辆运行费用,想方设法节约开支。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熟悉车况,保持车况良好,懂得一般修理技能和车辆保养要求。
每天出车和收车前后必须做好检查养护工作,确保车辆性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操作车辆、保养车辆,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和节约用油;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各部件润滑良好,杜绝各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若因不爱惜车辆或不遵守法律法规(如酒后驾驶、违反操作规程等),导致车辆损伤及其他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概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公司还将对其追加处罚。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发生交通违章罚款将不予报销。
专业驾驶员因违章被罚没收驾照而不能行车期间,公司将不给予相应工资。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疲劳驾驶;出车若遇垮方、泥石流或道路、天气恶劣等,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行或通过。
凡遇车辆事故或不可抗力灾难,驾驶员应以保证人员安全为第一原则。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车辆主管编制《驾驶员工作手册》(含常用法规、制度、操作及安全常识),加强对公司所有驾驶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和监管指导。
同时,分公司对每个驾驶员应分别从安全运行(35%)、费用控制(30%)、车辆养护(15%)、工作表现(20%)四个方面进行季度综合考核(详见附件六)。
月度考核优秀者(90分以上)可给予200元奖励,年度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的可给予500—800元的特别奖励。
对月度考核低于80分的驾驶员应给予留用察看和培训教育并处罚100元,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低于80分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综合考核结果应存入驾驶员个人档案备查。
第四章车辆保养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分公司车辆主管及所有驾驶人员应本着安全第一、节约为本的基本原则,加强车辆日常保养,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第二十四条出车前的检查保养:
1、检查车辆的机油、冷却水、启动电瓶、各类灯光、制动系统、燃油量是否正常。
2、检查车辆的轮胎、备用胎气压是否正常。
3、检查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底盘有无漏油、漏水,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4、检查车辆随车工具、警示牌等,以备路上不时之需。
5、发动车辆,进行预热,特别是冬季,正常预热3分钟后再低速行驶等水温升起。
如遇气制动车辆,需待制动气压达到标准值后方可上路行驶。
6、检查车辆外观,如有因道路状况等非事故原因造成的车辆配件损坏,能找保险公司报案索赔的,尽量找保险公司定损索赔。
第二十五条行驶途中的检查保养:
1、严禁驾驶带病车,随时观察车辆仪表盘上各项指标是否正常(包括机油、水温及转速等)。
如遇指标异常,须停下车辆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行驶,避免造成车辆发动机受损。
2、随时注意车辆轮胎气压,保证随车人员的安全。
3、随时观察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情况。
4、随时注意车辆有无异响等其它机械故障。
第二十六条收车后的检查保养:
1、确认车辆无故障,如有故障应及时检修,保证第二天的正常使用。
2、察看车辆停放位置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确认车辆已停放安全。
3、打扫清洁车辆内外卫生,做到车辆整洁、车内无杂物。
4、清点物品、锁好车门,保障车辆的安全。
第二十七条车辆的常规维护保养:
(一)一级保养:
车辆每行驶6000公里必须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
1、清洗化油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2、按规定部位涂抹润滑脂,检查变速器、转向器等。
3、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摩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
4、检查灯光、分电器触点的工作情况,以及电池液面高度。
(二)二级保养:
车辆每行驶8000-12000公里应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是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内容外,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性能状态。
1、清洗化油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更换机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2、检查调整气门间隙,紧固发动机螺栓,并检查发动机有无漏水、漏油情况。
3、拆检发电机、起动机、清洗整流器和炭刷,润滑轴承。
4、检查分电器技术状况,调整间隙。
5、检查电路、灯光、喇叭、雨刮工作情况。
6、检查调整离合器与压板的间隙及踏板的自由行程。
7、检查转向器横直拉杆,转向节主销套、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并调整前束。
8、拆检转动轴万向节和轴承磨损情况,紧固变速器二轴和主减速器螺帽有无松动。
9、检查制动器,拆制动鼓,紧固制动底板螺帽,制动蹄片和制动鼓的磨损情况,调整间隙。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半小时内)报告车辆主管和分公司有关领导,不得隐瞒、谎报或擅自处理。
在车辆主管的直接指导下,迅速启动应急方案,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尽可能降低和减少损失。
第二十九条一般事故(即车辆轻微损伤,无人员受伤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电话报告车辆主管请求指示处理。
若对方当事人对事实及责任无争议的,经车辆主管同意可现场商定处理赔偿事宜。
2、若协商处理不成,即拨打122或110通知公安交管部门,请求交警现场查勘和裁决处理。
3、通知平安保险公司,做好事故保险申报。
4、等待公安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
5、修理车辆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6、事后进行总结并填报交通事故报告单(附件七)。
第三十条重大以上事故(即车辆受损严重或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电话报告车辆主管请求指示处理。
2、首先抢救伤员,拨打120通知急救中心。
3、拨打122或110通知公安交管部门,请求交警现场查勘和裁决处理。
4、通知社保及商业保险公司,做好事故保险申报。
并于事发2小时内电话上报公司领导车辆主管,24小时内书面(OA)上报公司总经理,充分依靠公司车辆主管、保险代理及法律部门等予以指导援助。
5、等待公安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6、修理车辆,保证工作正常用车。
7、事故处理完毕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8、事后进行总结并填报交通事故报告单。
第三十一条凡涉及到车辆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等相关费用,均应在车辆主管的指导督办下,报请保险公司争取最大限额的赔付,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损失。
若能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付而未申报获赔的费用,将追究车辆主管及当事驾驶员的责任,并令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二条各类责任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扣除保险公司等第三方的赔补后,由车辆所在单位承担全部剩余损失并计入当期成本。
1、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须承担30%以上两个月工资以内的直接经济损失;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20%以上一个月工资以内的损失;并记大过一次,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条例》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若一年内发生一次负主要责任或两次负次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将给予停职察看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车辆主管、分管领导、分公司主要领导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分别给予事故损失的15%、10%和5%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三条责任事故处罚办法
1、机械责任事故处罚:
凡发生机械事故,经相关部门调查、分析认定为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驾驶员)除按规定扣除当月绩效工资30%及安全奖外,还将按事故损失30%--50%赔偿,并纳入年终考核;损失金额500元以上,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视情作行政处分(按照《行政处罚条例》执行)。
2、行车事故驾驶员经济赔偿标准:
1)驾驶员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应按事故类别,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余额部分)。
2)对行车事故责任驾驶员的处罚:
驾驶员发生责任事故,除按规定标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将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3)凡发生交通事故情节恶劣或一年内两次发生同责以上责任事故者,取消公司内驾驶员上岗资格;停驾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500元。
4)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车事故经济赔偿标准
事故级别
次责
同责
主责
全责
一般事故
1—5%
5—10%
10---15%
15—20%
重大事故
1—5%
5—10%
10---15%
15—20%
特大事故
1—5%
5—10%
10---15%
15—20%
公司驾驶员责任事故处罚办法
事故
类别
责任
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元)
参加学习
停驾时间
行政处罚
一般事故
全责
1天
通报批评
300-400
主责
1天
200-300
同责
1天
100-200
次责
50-100
重大事故
全责
3天
1-2个月
警告处分,记过
600-800
主责
3天
20-30天
警告处分,记过
400-600
同责
3天
10-20天
警告处分
200-400
次责
7-10天
通报批评
100-200
特大事故
全责
3天
六个月以上或更换工作
记大过或开除
900-1200
主责
3天
三个月以上或更换工作
记大过
600-900
同责
3天
二个月
警告处分或记过
300-600
次责
一个月
通报批评
100-300
备注
1、特大事故由车管部门,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
2、事故责任者到交警部门参加学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凡公车私用的按上述办法加倍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执行,凡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原有规章制度则自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XX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
有关文字附件及常用表格
附件一
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1、认可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驾驶工作,服从安排。
听从指挥不乱用、私用车辆,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搞特殊化,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4、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认真、准确、填写车辆行驶记录,不故意绕行、不用公车办私事。
6、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谨慎驾驶,杜绝违章。
7、严禁疲劳驾车,不开“斗气车”、“霸王车”、“英雄车”。
8、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车辆。
9、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驾驶;不准驾驶与驾照不符的车辆。
10、如在行车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驾驶员有权拒绝继续行车。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a.酒后驾车;
b.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c.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
d.把车辆交由他人(含本公司员工)驾驶;
e.未经公司同意搭乘与工作无关人员;
f.违章驾驶或开“斗气车”、“霸王车”、“英雄车”等;
g.未经公司批准的其他行为。
1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和驾驶员签字盖章后生效。
所在单位(盖章):
驾驶员(签字手印):
年月日
附件二
车辆维修审批表
编号:
车牌号
驾驶员
目前里程
送修时间
修理厂
联系电话
送修项目
我方经办人
预计费用
损坏原因
审核意见
车辆主管审核
财务人员审核
分公司经理审批
该表审批后由经办人留存,连同修理厂提供的材料、工时费详细清单作为报销凭据。
车辆维修审批表
编号:
车牌号
驾驶员
目前里程
送修时间
修理厂
联系电话
送修项目
我方经办人
预计费用
损坏原因
审核意见
车辆主管审核
财务人员审核
分公司经理审批
该表审批后由经办人留存,连同修理厂提供的材料、工时费详细清单作为报销凭据。
附件三
XXXX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月度统计表
年月
序号
车牌号
驾驶员
维修保养时间
修理厂名称
维修保养具体项目
实际发生费用
送修经办人
本月合计费用
备注
1
2
3
4
…
合计
——
——
——
——
——
——
——
——
车辆主管确认:
财务人员审核:
分公司经理审定:
附件四
XXXX分公司车辆行使记录表
车牌号:
年月
日期
出车事由及路线
里程记录
产生费用
加油记录
车辆状况
驾驶员
用车人签名
起数
止数
里程数
过路费
修车费
洗车费
停车费
油量
金额
合计
——
——
——
——
驾驶员确认:
班组负责人审核:
车辆主管审定:
附件五
XXXX分公司车辆行驶记录月度汇总表
年月
序号
车牌号
驾驶员
本月行驶公里数
本月用油量
油耗费用
修理费用
过路停车费
其它费用
本月合计费用
备注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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