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综保区企业应提供单证讲解.docx
- 文档编号:30156403
- 上传时间:2023-08-05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6.53KB
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综保区企业应提供单证讲解.docx
《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综保区企业应提供单证讲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综保区企业应提供单证讲解.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综保区企业应提供单证讲解
设备账册备案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备案申请表》(表1-1)
(二)《电子账册料件备案申请附表》(表1-2);
(三)《电子账册料件成品申请附表》(表1-3);
(四)企业对外签订的加工合同;
(五)《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自理报关无需,下同);
(六)海关要求提交的其他单证。
设备账册变更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变更申请表》(表2-1)及附表
(二)企业账册变更申请书
(三)《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四)海关要求提交的其他单证。
料件账册备案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备案申请表》(表1-1)
(二)《电子账册料件备案申请附表》(表1-2);
(三)《电子账册料件成品申请附表》(表1-3);
(四)《电子账册单耗备案申请附表》(表1-4);
(五)企业对外签订的加工合同;
(六)特殊行业商品应收取相关部门的批文或许可证
(七)《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八)海关需要的企业单证。
料件账册变更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企业电子账册变更申请表》(表2-1)及其附表
(二)企业变更申请书;
(三)《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四)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出区外发加工业务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外发加工申请表》(表7-1)
(二)《出区外发货物清单》(表7-2);
(三)区内企业与区外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
(四)区外承揽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区内企业盖章确认的《生产能力状况证明》;
(五)《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六)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机器、设备、模具、办公用品、成品出区维修测试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成品出区外维修检测申请表》(表8-1)、《综合保税区设备出区外维修检测申请表》(表8-3);
(二)出区维修、检测货物清单(表8-2),出区维修检测设备清单(表8-4);
(三)成品出区检测需提供出区外维修检测货物等值税款的保证金或保函;
(四)出区委托维修、检测合同;
(五)出区维修、检测货物图片;
(六)《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七)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机器设备出区业务
境外入区的机器设备出区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设备出区申请表》(表9-1);
(二)申请出区的设备清单(表9-2);
(三)原进境设备备案清单复印件;
(四)需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件》和《检验检疫证书》的要提供上述两证;
(五)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从境内区外进区的机器设备出区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设备出区申请表》(表9-1)
(二)申请出区设备清单(表9-2);
(三)原入区设备备案清单复印件。
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副产品出区业务
有商业价值且不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边角料及废品出区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边角料、废品出区审批表》(表10-1,需出口加工区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无需环保部门的出区审批意见)
(二)企业与区外接受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
(三)企业边角料、废品出区内销申请;
(四)海关需要审核的其他资料。
有商业价值且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边角料及废品出区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边角料、废品出区审批表》(表10-1,需有出口加工区行政管理部门及市级环保部门同意出区的审批意见);
(二)区外处置单位对废物的处置方式说明;
(三)区内企业与区外接受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
(四)企业边角料、废品出区内销申请;
(五)海关需要审核的其他资料。
无商业价值且不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边角料及废品出区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边角料、废品出区审批表》(表10-1,需有出口加工区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无需环保部门同意出区的审批意见)
(二)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关于边角料及废品的处置合同;
(三)物价部门出具的无商业价值证明(有效期1年);
(四)海关需要审核的其他资料。
无商业价值但属于禁止进口废物目录的边角料及废品出区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边角料、废品出区审批表》(表10-1,需有出口加工区行政管理部门及市级环保部门同意出区的审批意见)
(二)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关于边角料及废品的销毁合同;
(三)物价部门出具的无商业价值证明(有效期1年);
(四)区外处置单位对废物的处置方式说明;
(五)海关需要审核的其他资料。
残次品、副产品出区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企业残次品、副产品出区申请;
(二)《综合保税区残次品、副产品出区审批表》(表10-2,)
(三)出区残次品、副产品货物清单;
(四)出区残次品、副产品对应的单耗资料及耗料折算表;
(五)出区的残次品、副产品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需企业提供进口配额、许可证;
(六)出区的残次品、副产品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出区内销残次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内销。
(七)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不良品交换业务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不良品交换申请表》(表11-1);
(二)出区不良品交换货物清单(表11-2);
(三)不良品交换合同;
(四)出区货物原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五)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货物出区展示业务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货物出区展示申请表》(表12-1);
(二)《出区展示货物清单》一式两份(表12-2);
(三)货物出区展示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四)与出区展示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或保函;
(五)《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设备抵押贷款业务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综合保税区内设备贷款抵押申请书;
(二)抵押货物清单;
(三)设备进区的报关清单、合同、发票复印件;
(四)用于抵押的区内设备对外付汇凭证复印件;
(五)区内企业和境内金融机构共同向海关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减免税进口货物抵押贷款承诺保证书》或相当于作抵押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应纳税款的等值保证金或境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函;
(六)《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七)海关认为需要的其它单证。
电子账册核销业务
料件账册预报核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电子账册预报核申请表(表14-1);
(二)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料件账册正式报核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电子账册正式报核申请表(表14-2);
(二)本次核销单耗确认书
(三)料件核销核算表;
(四)边角料处理情况申报表(表14-3);
(五)盘点及差异情况处理说明(表14-4);
(六)理论结余为负数的说明(表14-5);
(七)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设备账册正式报核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设备账册正式报核申请表;
(二)账册中设备的处理清单;
(三)账册中设备的报关清单复印件;
(四)如有出区征税的提供税单复印件;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电子账册暂停执行、注销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电子账册暂停执行表》(表15-1)
(二)缉私办案部门的联系单
(三)其他资料
电子账册注销业务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电子账册注销执行表》(附表16-1)
(二)属于“三无”企业的需提供管委会的证明材料
(三)属于已被海关立案调查的需提供结案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料
非报关进出区货物业务操作规程
境内区外与区内之间不报关进出的、在卡口登记验放的货物属于非报关进出区业务。
非报关货物一般应属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买、区外企业不申请出口退税、不涉及出口关税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基建物资、办公用品、生活消费品、包装物料、维修自用设备所需价值较低的零部件;供区内企业对设备、厂房进行测试、检验、维修、维护等所需临时进区的仪器、仪表、设备、工具、模具、样品;
后续补税业务
企业需提供单证:
(一)企业后续补税申请(表18-1);
(二)《综合保税区后续补税联系单》(表18-2)一式两份;
(三)原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四)原进口合同、发票;
(五)海关需要审核的其他资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出口加工区 操作 指引 综保区 企业 提供 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