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隧道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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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隧道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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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隧道施工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AZ-)
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隧道开挖、支护施工
日期
交底内容:
隧道开挖、支护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抢险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并建立抢险专业队伍。
2.施工中必须按监控量测方案要求布设监测点,设专人进行观察量测,确认正常;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隧道穿越或靠近道路、公路、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经有关管理单位同意方可施工。
4.有地下水时必须采取降排水等控制措施。
降水应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0.5m,且开挖面水疏干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中断降水。
5.在自稳能力较差的围岩中施工时,应遵循防塌、防位移超限的“十八字方针”,即“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
6.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断面尺寸和结构要求进行作业;遇水文、地质、环境等情况变化,需修改设计时,应对开挖面采取临时措施,并按程序变更设计。
7.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覆盖层厚度、结构断面、地面环境等确定开挖方法与程序、支护方法与程序、监控量测方案、局部不良地质情况的处理预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喷锚暗挖施工,开挖后应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并尽快闭合;当围岩自稳时间不能满足初期支护8.结构施工要求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或注浆加固围岩的措施。
施工前应对各岗位作业人员、机具、物资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施工中应按工序,结合9.环境状况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认安全;作业班组应进行交接班检查,确认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纠正,并确认安全,形成文件。
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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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AZ-)
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隧道开挖、支护施工
日期
交底内容:
掘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变断面,开挖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2.隧道应连续作业,因故停止掘进时,对不稳定在围岩应采取临时封堵或支护措施。
3在不稳定的围岩中人工开挖时,开挖面以外的围岩裸露部分宜用混凝土或其他方式做临时支护。
4.同一隧道内相对开挖(非爆破方法)的两开挖面距离为2倍洞跨且不小于10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并保持来往面稳定。
5.隧道掘进时,应设专人监视围岩稳定情况,发现局部坍塌,应及时采取支护措施,严重塌方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肯机具必须撤离到安全地段,待塌方处理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6.隧道支护结构应根据围岩的性能、施工方法和机械确定。
隧道开挖循环进尺应满足支护设计要求,在稳定围岩中宜为3m~5m,中等稳定围岩中宜为1.2m~3m,不稳定围岩中宜为0.5m~1.2m.。
7隧道掘进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排险物资到场,并有足够的储备。
(2)支护材料齐备,能满足进度要求。
(3)对作业人员已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4)需要加固的围岩已完成加固,其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机具和通风、供电、供水、压缩空气有情设备齐全、完好。
(6)影响区内地面、管线、建(构)筑物的监测点布设完毕,并明确了专人负责。
8.中、小型机具作业的中等稳定围岩施工时,宜采取台阶法开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短台阶法开挖适用于较差的围岩,上台阶长度宜为1~1.5倍洞跨。
(2).长台阶法开挖适用于较好的围岩,上台阶长度宜大于5倍洞跨以上。
(3)。
超短台阶法开挖适用于机械化作业程度不高的较差围岩,上台阶长度宜小于1倍洞跨,特殊情况吸为3m~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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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AZ-)
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工程名称
隧道开挖、支护施工
日期
交底内容:
(4)下部断面开挖应在上部初期基本稳定,且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一上时进行,一次循环开挖长度应视围岩稳定状况而定,稳定岩体不得大于4m,土层和补稳定岩体不得大于2m,边墙应采用单侧或双侧交错开挖,不得使上部结构同时悬空;边墙挖至设计高程后,必须立即安装钢筋割栅架并喷射混凝土;仰拱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及时施作,封闭成环.
9.在不稳定的岩体中进行浅埋,大跨度隧道施工时,宜采用环形留核心土法,分部开挖法和台阶法相结合的方法施工,并符合下列要求:
交叉中隔壁法(CRD法):
中壁两侧宜各分为两或三部,先施工中壁一侧的一或两部,再施工另一侧的一或两部,然后交错施工其余部分,各部施工时,应及时施工其底部临时仰拱,封闭成环,减少地面下沉和围岩位移.每部开挖高度宜为3.5m,左右两侧纵向施工间距宜为30m~50m.,开挖与钢架安装、锚喷工序应紧跟,量测应及时。
10.使用凿岩机钻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面应有足够照明。
(2)钻孔作业时应加通风,并采取湿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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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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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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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隧道开挖、支护施工
日期
交底内容:
(3)开钻前应检查作业面,确认无松动石块,并将场地清理平整,干净。
(4)作业时应根据围岩稳定状况和施工要求采取设置边坡、定撑或支护等安全措施。
11.掘进中处理塌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水流侵入地段,必须切断水源,并采取疏导和排降水措施。
(2)遇塌方时必须先按预案采取防止继续坍塌的措施,并迅速完成临时支护。
(3)抢险中必须设专人对塌方范围及其附近的地面、隧道结构进行严密监测,发现险情,必须将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区。
(4)隧道塌方危及地面上交通和建(构)筑物安全时,在相应地面上必须划定险区范围,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时和夜间须加设警示灯,严禁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必要时应设人职守。
(5)排险后,应在观测塌方范围内、形状、地质、水文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处理方案,处理中应采取减少震动的措施;处理中必须先清理出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先对与塌方段相接的隧道施作临时加固支护结构;处理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抢险和处理塌方应由专人指挥,安排技术熟练的工人作业;处理后的塌方段,应加强量测并记录,随时进行分析,确认安全;当塌方范围得到有效控制后,应边清碴、边置换临时支护和变形支护为正式支护。
12.爆破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作业人员不得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2)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
(3)隧道内遇有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有可能出现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爆破。
(4)爆破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
(5)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
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6)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明确人员分工及其职责,进行充分的爆破准备工作,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
(7)施工前,应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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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AZ-)
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隧道开挖、支护施工
日期
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8)两开挖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两开挖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且不小于15m时。
,应停止一端工作,人员肯机械均应撤至安全地区,并在安全距离处设安全标志。
(9)爆破后必须充分通风排烟,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经过设计规定的安全等待时间,且不得少于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区,经检查确认无“盲炮”、残余炸药和雷管,工作面无松动石块,支护无损坏、变形后,方可杰出警戒。
(10)隧道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要求:
1)独头巷道200m。
2)相邻上下坑道100m.。
3)相邻坑道、横通道和横洞间50m.。
4)大跨(6m以上)隧道的全面开挖时500m。
5)大跨(6m以上)隧道的上半断面开挖时400m。
13.使用小型挖掘、装载机作业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2)作业区的地面地面应随时保持平整。
(3)机械移动、回转范围内严禁有人。
(4)不得装载超过铲斗容积的大块岩石。
(5)使用电动机械应设净化装置,汽油机械严禁进洞。
(6)机械启动前应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并鸣笛示警。
(7)使用电动机械应设专人收放电缆,严禁机械、车辆辗压电缆。
(8)施工中临时修理机械前,必须关机断电,制动车轮并挡掩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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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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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超前导管与管棚施工
日期
交底内容:
超前导管与管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钻孔机运行中,严禁人员触摸钻杆和机械传动部分。
2.作业前,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管材规格、材质和加工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要求。
4.机械在原状土或碴堆上作业,土台或碴堆应平整、稳固。
5.钻孔和注浆作业中,应设专人观察作业面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6.使用多台凿岩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应保持1.5m以上的安全操作距离。
7.使用凿岩机冲顶安设钢管时,应先钻引孔,待钢管安设稳定后,方可冲顶。
8.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停止钻进作业,待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进,严禁强行钻进。
9围岩自稳定时间小于完成支护时间的地段,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方式、进度要求、使用机械情况,对围岩采取锚杆或小导管超前支护、小导管周边注浆等安全技术措施;当围岩整体稳定难以控制时或上部有特殊要求可采用管棚支护。
10.高处作业必须支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2)脚手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搭设稳固。
(3)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平台应设供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梯。
(4)脚手架的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宽度范围内应满铺脚手架,并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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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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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结构防水层施工
日期
结构防水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应根据所用机具、材料和环境情况,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2.防水层应在初期支护结构基本稳定,基面坚实、平顺、无露筋、无漏水情况下,经隐检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作。
3.作业高度超过1.5m,必须支搭作业平台;脚手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搭设稳固;脚手架的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宽度范围内应满铺脚手板,并稳固;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平台应设供作业人员使用得安全梯;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4.防水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施工前应学习材料使用说明书,了解材料技术性能。
5.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当需要明火时,必须严格遵守用火管理规定。
用火前必须履行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核实,确认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后,方可明火作业。
作业中必须由消防人员跟踪检查、监控,确认安全;作业后,必须熄火。
6.施工现场应有通风排气设备。
7.防水层得原材料,应分门别类贮存在通风且温度符合规定得库房内,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得材料混放在一起。
库房应严禁烟火,并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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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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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结构防水层施工
日期
交底内容:
8.作业中遗洒和剩余的废渣、边角料与清洗器具的残渣、废液,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焚烧。
9.高分子类卷材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合机、手持熔接器等机具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应由电工操作。
(2)热合机、手持熔接器等操作手,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粘接机具设备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经试运行,确认合格。
(4)熔接器应设专人管理;使用前,应对熔接器进行检查,经试运行,确认合格;熔接器得热风口不得对向人。
(5)射钉枪应设专人管理;作业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枪口不得对向人;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不得装有射钉弹。
10.高分子类涂料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材料配制、涂刷或喷涂时,作业人员应在上风向操作。
(3)喷涂机等操作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作业中高压软管不得在地面或尖锐物体上摩擦,严禁车辆碾压。
(5)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和管路发生堵塞,必须停机卸压后,方可检修和处理。
(6)喷涂机、空气压缩机、管路及其接头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安装应牢固。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试运行,确认合格。
(7)喷涂机运行时,严禁将喷头对向人和设备;喷涂间隙应随手关闭喷枪开关,当停歇时间较长时,应停机卸压,将喷嘴部位放入溶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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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AZ-)
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二次衬砌
日期
现浇混凝土二次衬砌施工
1.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浇筑侧墙和拱部混凝土应自两侧拱脚开始,对称进行。
(2)隧道中有爆破作业,模板台车浇筑混凝土时,台车距爆破处不得小于260m。
(3)隧道外运输混凝土,应先踏勘运输道路,确认道路平整、坚实;沿线通过的地下构筑物具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车辆运输安全的要求;沿线穿越桥涵、架空线的净空满足车辆通行的安全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其净高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具体要求。
(4)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后,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位于车辆侧面;卸料时,车辆轮胎应挡掩牢固。
(5)使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运输道路应坚实、平坦;车辆应设挡板;卸料时车轮应挡掩牢固,禁止撒把。
(6)浇筑侧墙和拱部混凝土是,每仓端部和浇筑口封堵模板必须安装牢固,不得漏浆;作业中应疲惫模板工监护模板,发现位移或变形,必须立即停止浇筑,经修理、加固,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7)混凝土覆盖养护应使用阻燃性材料;用后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置。
(8)混凝土浇筑宜采用压力密实混凝土;加压时,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混凝土浇筑区;模板设计,应考虑压力密实混凝土所产生的附加压力;加压时,应缓慢升压,且不得大于施工设计规定的控制压力。
(9)使用插入式混凝土振捣器振实混凝土时,电力缆线的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要求;振捣器应设专人操作,操作前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作业中,振动器操作人员应保护缆线完好,发现漏电征兆,必须停止作业,交电工处理。
2.现场宜采用预办混凝土,如现场设搅拌站搅拌混凝土,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应设废水预处理设施。
(2)搅拌站不得搭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搅拌机等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4)搅拌站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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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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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二次衬砌
日期
(5)搅拌站的作业平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6)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7)搅拌站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搅拌机、输送装置等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具体要求。
(9)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应单独设置,具有良好的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等条件与环保措施,周围应设围挡。
(10)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布置混凝土搅拌机、各种料仓和原材料输送、计量装置,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1)施工前应对搅拌站进行施工设计;平台、支架、储料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搅拌站在拌和水泥混凝土过程中荷载的要求。
3.钢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需要修改设计时,应办理变更设计手续。
(2)使用车辆运输钢筋,现场应设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必须位于车辆侧面。
(3)绑扎钢筋中,钢筋骨架呈不稳定状态时,必须设历史支撑架。
支撑架必须安设稳固,必要时应经验算确认安全。
钢筋骨架未形成整体且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撑架。
(4)加工钢筋和骨架应在隧道外进行,照明灯具,应安设防护网罩;各种机械、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加工中人员不得触摸机械传动部位;加工前应检查加工机械,经试运行确认合格;加工中机械出現故障,必须在停机断电后修理;加工操作台上不得堆放工具和余料。
制作台应保持清洁,铁屑,铁锈和废料应及时清除或回收。
(5)人工搬运钢筋是,作业人员应前后呼应,动作一致;上、下坡和拐弯时,作业人员应相互提醒;搬运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架空线路,确认环境安全;卸料应按指定断电堆放,并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需在作业平台上码放钢筋时,必须按照作业平台的承受哪里分散码放;上、下传递钢筋时作业人员站位必须安全,上、下方人员不得站在同一竖直位置上。
(6)钢筋焊接作业时,焊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接地线、焊把线不得搭在电弧、炽热焊件附近和锋利的物体上;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在潮湿地点施焊时,地面上应铺以干燥的绝缘材料,焊接操作工应站其上;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镜、工作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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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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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二次衬砌
日期
施焊作业时,配合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背向焊接处,并采取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后,必须关机、切断电源、固锁电闸箱、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待消除焊料预热后,方可离开现场;施焊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消防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作业中应随时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安全。
4.现场模板与钢筋加工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工作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5)含有木料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6)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7)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要求。
(9)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物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0)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
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5.模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应经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个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并应制定支设、移动、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模板制作应在隧道外进行,腐蚀、扭曲、开裂的钢、木材料不得使用;有疤的木料,不得在承重模板和支柱部位使用;模板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码放整齐;操作台和作业场地的木屑、刨花、余料等,应随时清理,保持清洁,并妥善处置;使用旧木料,必须先拔掉木料中的钉子,清除木料表面的泥沙、水泥浆,混凝土等粘结物。
(3)模板安装前,钢筋工序应完成且稳固,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安装前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拱架支稳并确认牢固后,方可在拱架上安装模板;侧模立稳后,应及时固定;上下传递模板和配件时,站位必须安全,相互照应,模板应随安随传送,不得集中堆放在作业平台上,中途停歇,必须将活动部件固定牢固;移运大型模板,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移运速度应缓慢、均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支设完成后,应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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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吉庆山隧道下穿通道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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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灵隐通道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
二次衬砌
日期
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4)拆除模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下班前必须将松动模板固定牢固;拆除前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拆模后,平面上等处危机人员安全的预留孔应采取封闭措施;组装模板宜整体拆除。
拆除时应先确认模板吊装牢固后,方可作业,在高处拆除的模板,应随拆随用溜槽或绳索系下,严禁投掷和堆放在作业平台上;拆除模板应按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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