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阿左旗通信电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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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阿左旗通信电源
国电蒙电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
20MWp光伏发电工程
通信电源
技术规范书
编制: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2012年7月
目录
一、通用部分1
1 总则1
2 技术要求1
3 试验6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工厂(现场)验收6
二、专用部分8
1供货范围及伴随服务8
2备品备件10
3工程概况10
4技术参数表10
5技术差异表12
一、通用部分
1 总则
1.1 本规范文件提出了对光伏电站的110V/220V直流通信电源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宜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必须具备国网机构检验合格证书。
必须已经生产投运过十套及以上类似或高于本规范要求的设备,并具有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成功经验。
投标方应随同投标书提供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供货记录。
1.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试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
1.6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7 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8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8.1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8.2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8.3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8.4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1.8.5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8.6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8.7 如标准、规范与本规范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8.8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8.9 现场服务。
2 技术要求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基本条文。
在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表1 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标准(文件)号
标准(文件)名称
GB998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GB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表1(续)
标准(文件)号
标准(文件)名称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协议
GB/T3859.1
半导体变流器 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7261
继电器及继电器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17478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性能特性
GB/T2900.11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459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72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YD/T731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JB/T8456
低压直流开关设备
JB/T8451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电池
生产输电[2003]29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
生产输电[2003]95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
国调[2005]222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光伏电站二次系统部分
2.2 通用要求
4.2.1通信专用直流电源系统组成
通信专用直流电源系统应是一个不停电的高频开关电源系统,它由交流配电装置,稳压稳流高频开关电源,48V全密封蓄电池组和直流分配屏组成。
输入的市电经过交流配电装置分路进入整流模块,经各整流模块整流得到的-48V直流电通过汇接送到直流分配屏,由直流分配屏向通信设备提供多路-48V直流电源。
在正常情况下,系统运行在并联浮充状态,即整流模块、负载、蓄电池并联工作。
整流模块除了给通信设备供电外,还为蓄电池提供浮充电流。
当市电断电时,整流模块停止工作,由蓄电池向通信设备供电,维持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市电恢复后,整流模块重新启动工作,向通信设备供电,并对蓄电池进行充电,补充消耗的电量。
4.2.2系统总的功能要求
(1)整流设备采用模块式结构,模块单元采用插箱式安装方式,便于灵活扩容;
(2)具有高功率因数补偿;
(3)在较宽的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内,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4)整流模块采用软启动;
(5)整流模块具有较高的均流功能;
(6)具有完善的电池管理功能,能实现温度补偿、自动调压、无级限流、电池容量计算、在线电池测试等功能;
(7)整流模块和监控模块采用热插拔方式,即插即用;
(8)提供多种通信接口(如:
RS232、RS485/422、Modem、干接点),可实现远程监控,无人值守;
(9)具有完善的交、直流侧防雷保护;
(10)具有完备的故障保护、故障告警功能;
(11)电磁兼容:
整流模块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983《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对传导和辐射干扰的要求;
4.2.3交流配电设备
(1)交流输入不少于2路;
(2)交流输入电压:
一般采用380V三相四线或三相五线制。
根据单项工程选择;
(3)额定输入相电压:
220V;
(4)输入电压范围:
380±15%V;
(5)输入交流电压频率:
45~65Hz;
(6)功率因数:
≥0.99%;
(7)输入电源切换:
可手动和自动切换;
(8)系统运行方式:
并联运行、分裂运行、单独运行等多种运行方式;
(9)具有断电、缺相、短路、过流、过/欠压等故障告警功能,过/欠压保护功能:
(10)具备安全可靠的防雷保护功能;
4.2.4高频开关电源设备
(1)整流模块
1)整流模块配置:
N+1,N―工作模块,1―备用模块;
2)输出直流额定电压:
-48V;
3)输出直流电压波动范围:
42.2~57.6,连续可调,调整精度为±0.1V;
4)稳压精度:
≤1%;
5)稳流精度:
≤±0.5%;
6)纹波系数:
≤±0.01%;
7)效率:
≥90%;
8)动态响应时间:
≤200μs,超调量≤5%;
9)输出负载动态响应:
≤5%;
10)负载调整率:
±0.5%;
11)温度系数:
≤0.02%/℃;
12)均流性能:
≤3%;
13)抗高频干扰性能:
满足GB6162标准;
14)设备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hr;
15)峰峰值杂音电压:
≤200mV,(0~20MHz);
16)电话衡重杂音电压:
≤2mV,(300~3400Hz);
17)宽频杂音电压:
≤100mV(3.4kHz~150kHz);
≤30mV(150kHz~30MHz);
18)离散杂音:
≤5mV,(3.4kHz~150kHz);
≤3mV,(150kHz~200kHz);
≤2mV,(200kHz~500kHz);
≤1mV,(0.5MHz~30MHz);
19)直流输出过、欠压保护告警及恢复点可设置:
20)负载下电动作点:
可通过监控模块可设置;
21)电池保护动作点:
可通过监控模块可设置;
22)可提供次要负载脱离功能;
23)具备集中监控性能;
(2)监控模块
直流电源系统监控模块能显示电源系统的各项运行参数、运行状态、告警状态、设置参数及控制参数。
其主要功能如下。
1)交流屏(或交流配电单元)
遥测:
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输入频率。
遥信:
开关状态,故障告警。
2)整流器
遥测:
整流器输出总电压,输出总电流,单个整流模块输出电流。
遥信:
每个整流模块工作状态(开/关机,均充/浮充/测试,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监控模块故障。
遥调:
均充/浮充电压设置,限流设置。
3)直流屏(或直流配电单元)
遥测:
直流输出总电压,总电流,主要分路电流,蓄电池充、放电电流。
遥信:
直流输出电压过/欠压,蓄电池熔丝状态,主要分路熔丝/开关故障。
4)蓄电池组
遥测:
蓄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蓄电池单体电压,可监测蓄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各种曲线及参数统计。
遥信:
蓄电池组总电压高/低,单体蓄电池电压高/低。
4.2.5蓄电池
(1)蓄电池组额定电压:
48V;
(2)单体电池额定电压:
2V;
(3)同一组蓄电池单体间的开路电压最高和最低差值:
≤30mV;
(4)全密封反映率:
95%;
(5)气体复合效率:
99%;
(6)工作方式:
采用浮充供电方式;
(7)浮充运行寿命:
≥10年;
(8)自放电率(25︒C条件下):
≤4%/月;
(9)电池间的连接电压降:
≤10mV;
(10)重量偏差:
≤5%;
(11)外壳材料:
聚丙烯塑料、ABS;
(12)密封工艺:
双重热溶封装;
(13)蓄电池开、闭阀压力:
开阀,10-39kPa;
闭阀,1-10kPa;
(14)具备深度放电保护功能;
(15)电具备池状态检测功能;
(16)具备电池放电实时监测及显示功能;
(17)投标人应提供具有防腐蚀性能的蓄电池安装材料及附件。
(18)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防爆性。
(19)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应有明显标志
(20)电池组间互连接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排。
(21)蓄电池组应宜考虑装设蓄电池管理单元的位置。
4.2.6直流分配屏
(1)应有不少于两路直流-48V输入,分别接入两个不同的高频开关电源或蓄电池(需
要时)。
(2)输出电压:
-48V,正端接地。
(3)输出回路数:
满足工程要求。
(4)直流分配屏采用硬质(单)双母线输出。
(5)输出回路要带开关和相应容量的熔断器。
(6)可对直流输出电压、总电流、电池电流、各分路电流以及熔断器状态等进行远
程监控,并显示在液晶显示屏上。
直流分配屏可独立对故障进行告警,并发出声光告警,包括:
1)各熔断器熔断告警
2)充电电流过大告警
3)电池过充过放报警
4)过、欠压告警
5)与网管系统通信功能
4.2.7电源系统故障保护
(1)输入过/欠压保护
当交流输入电压低于或高于允许的波动范围,应具备输入过/欠压保护功能,并发出声光告警,模块将停止工作、无输出。
当输入电压恢复到允许波动范围以内,整流模块自动恢复为正常工作。
过、欠压保护及输入电压恢复点应可以设置。
过、欠压保护事件发生时模块会上报监控模块。
(2)输出过压保护
整流模块有输出过压硬件保护和输出过压软件保护,硬件过压保护后需要人工干预才可以开机。
硬件过压保护点及软件保护点应可以设置。
软件保护点及压保护模式可以通过监控模块设置:
1)一次过压锁死模式
当整流模块发生软件过压保护,整流模块关机并保持,需要人工干预方可恢复;
2)二次过压锁死模式
整流模块软件保护后,关机5秒钟内重新开机,如果在设定时间内发生第二次过压,整流模块则关机并保持,需要人工干预方可开机。
人工干预方法:
可以通过监控模块复位整流模块,也可以通过从电源系统上脱离整流模块来复位。
过压故障发生时,模块上报故障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3)过温保护
在模块的内部温度超过允许值,模块面板的保护指示灯燃亮,发出过温告警,模块将停止工
作、无输出。
当异常条件清除,模块内部的温度恢复正常后,模块将自动恢复为工作,过温告警消失。
过温保护发生时,模块上报告警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4)风扇故障保护
当风扇发生故障时,模块将产生风扇故障告警,模块关机、无电压输出。
故障消除后,可
自动恢复为正常工作。
故障事件发生时,模块上报告警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5)短路保护
整流模块采用恒流保护模式,在输出短路的情况下,模块输出电流保持恒定,有效地保护自
身和外部设备;当短路故障消失后,模块自动恢复工作。
(6)输出电流不平衡
1)当多个整流模块在系统并联使用时,均流误差大的模块能自动识别;
2)如果模块输出电流发生严重不平衡,且无输出的模块能自动识别时,发出模块输出电流不平衡告警;
3)故障消除后,可自动恢复为正常工作;
4)故障事件发生时,模块上报告警信号给监控模块进行相应处理。
(7)后台通讯中断
模块发生通讯中断后,模块面板的保护指示灯亮;当模块通讯恢复后,模块面板的保护指示灯恢复正常。
当模块通讯正常后,模块自动恢复工作。
为了保护蓄电池,当模块通讯故障后,发出告警。
(8)防雷及浪涌保护
系统具有完善的交、直流防雷措施,在交流市电引入电源系统前加装I/B级防雷器,电源系统内部配置有交流侧防雷器(II/C级)和直流侧防雷器。
交流输入侧能承受模拟雷电冲击电压波形为10/700μs,幅值为5kV的正负极性冲击各5次;模拟雷电冲击电流波形为8/20μs,幅值为20kA的正负极性冲击各5次,并可承受8/20μs模拟雷电冲击电流40kA、1次。
每次检验冲击间隔时间不小于1min。
直流侧能承受模拟雷电冲击电流波形为8/20μs,幅值为10kA的冲击一次。
(详细技术规定满足通信行业标准YD/T5098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
工程设计规范)。
(9)接地
通信电源系统应具备保护接地、防雷接地、直流电源接地的接地端子或汇流铜排,接地方式采用联合接地。
3 试验
直流通信电源系统中所用元件均应按各自的产品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现场交接试验。
现场交接试验可与用户协商进行。
直流通信电源系统的各主要部件应进行材料试验,以确认部件和材料是否有缺陷,并应检查部件的设计和结构是否满足本规范要求。
直流通信电源系统应在工厂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设备功能的完好性、适应性和满足本规范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工厂(现场)验收
4.1 技术服务
4.1.1 概述。
4.1.1.1 卖方应指定一名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买方的工作,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
买方应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4.1.1.2 买卖双方应该根据施工的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现场派出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服务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4.1.2 任务和责任。
4.1.2.1 卖方指定的现场派出人员,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充分合作与协商。
双方的现场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4.1.2.2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4.1.2.3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4.1.2.4 卖方现场派出人员应满足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4.1.3供确认的图纸
4.1.3.1在合同签字之日起1周内,投标方应提供下列供认可的主要资料,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图纸:
*电气原理图和系统接线图。
*各装置之间进行连接的逻辑图及其说明。
*各装置的交流和直流接线及输出接点图及它们的图例符号说明。
*柜屏面布置图及图例符号说明。
*柜背面接线图。
*各装置的方框原理图及其说明,各装置及其元件的原理接线及动作原理的说明。
*外形尺寸图及有关说明:
图中应标明组装后直流电源成套装置的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重量。
运输尺寸、质量和重心。
2)说明书
说明书包括下列资料
*齐全和详细的安装资料
*额定值和特性资料
*维护和检验要求
*工作条件
4.1.3.2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对设备部件作出修改而不发生任何额外费用。
在收到招标方最终确认图之前采购或制造的材料应由投标方承担全部风险和费用。
4.1.3.3招标方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投标方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应负的责任,产品应符合合同规范的规定。
4.1.3.4上述图纸和资料的确认方式:
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采用会议或书面形式。
4.1.4供设计的图纸
投标方在招标方确认后的1周内,应提供下列供设计的最终图纸和CAD图纸:
*经过确认修改后的全部正式图纸和资料。
*各部件的内部接线图和图例符号说明,其中应包括各印刷板元件接线图、印刷板图等。
*柜内部接线图,包括柜背面布置图,端子排图及说明。
*试验板的接线图。
*柜地脚螺丝安装图。
*合同设备施工时所必须的其它原理图。
4.1.5其它资料和说明书
4.1.5.1投标方应提供招标方装置投产前试验用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和技术要求,还应提供有关的特殊的试验仪器的使用说明。
投标方还应提供装置进行正常试验及运行维护,故障诊断的内容和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运行和维护手册。
*投标方应提供各装置进行工厂试验的详细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包括出厂充放电实验报告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文件)。
*专用工具及试验设备的说明。
*说明手册
说明手册应包括所有设备的装配、运行、检验、维护、零件清单、推荐的部件以及型号等方面的说明,说明手册由制造厂提供并注明就近服务的授权机构。
说明手册还应包括软件总体说明、各软件设计说明等。
*总体描述
*技术参数
*运行手册
*维修手册
*装配、安装、布置说明
*合同中全部设备之间的连接说明及合同设备与招标方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之间的连接说明
*备品清单和说明及存放要求。
*包装、运输、存放要求
*照片
*软件的总体要求
*全部软件功能的详细说明,以及软件的结构说明及流程图。
同时,还应以磁介质(或光盘)方式提供两套全部软件
*完整而又经确认的程序员指南手册
序号
文件名称
份数
发送单位
1
供确认的图纸和资料
2
2
招标方单位
设计单位
2
最终图
8
2
招标方单位
设计单位
3
复制用光盘
1
1
招标方单位
设计单位
4
说明手册
4
2
招标方单位
设计单位
5
试验报告
2
1
招标方单位
设计单位
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和公路部门的有关规定。
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应没有剧烈振动、撞击。
运输温度应在-33℃~45℃范围内,蓄电池运输温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装置不得暴晒或雨淋,蓄电池不得倒置。
装置应存放在空气流通、无腐蚀性和易爆性气体,温度为-33℃~4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52%的环境中。
蓄电池的贮存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除满足上述规定外,其余内容由企业标准规定。
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甲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储运图示标志。
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符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并能承受在铁路和公路上可能经受的最大冲击力。
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
装箱单2份
设备合格证2份
按规定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2份
直流系统维护说明书4份
图纸资料4份
4.2 设计联络会
4.2.1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
在签约后的30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
4.2.2 设计联络会内容:
1)确定布置尺寸以及其他附属设备的布置;
2)复核并确认设备的主要性能和参数;
3)检查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4)确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质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5)讨论交货程序;
6)讨论监造、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7)讨论调试及验收试验;
8)买卖双方提出的其他内容。
4.2.3 双方应作好各次联络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项目、内容和结论,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会议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 工厂检验和监造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买方后的检验。
监造人员有权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若买方不派或未按时派遣监造人员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相关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
为对合同设备进行实地了解,卖方应在本厂内组织一次对买方的培训。
监造范围如下:
1)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总监控单元、外协件、外购件等;
2)单元组装及试验;
3)整体组装、试验;
4)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
5)包装、装运。
卖方应向监造人员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设备的生产进度计划;
2)重要原材料型号、规格、合格证及其物理、化学、电气性能;
3)分包商主要零部件验收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说明书;
4)产品完善和改进的报告;
5)与分包商的技术协议及合同副本。
监造人员有权到合同设备生产车间及分包商生产车间实地了解生产情况,并提出对合同设备监造中发现的问题。
4.4 工厂(现场)验收
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相关企业标准中关于工厂验收(现场验收)的规范。
1 标准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光伏电站220V直流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见表1)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
如有差异,请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表1光伏电站220V直流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直流系统
*交流输入电压
V
380±15%
(投标人填写)
2
*交流电源频率
Hz
50±5%
(投标人填写)
3
*输入功率因数
≥0.90
(投标人填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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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阿左旗 通信 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