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杨家刚追述先王与夏殷之鉴清华竹简《厚父》与《尚书》篇目之比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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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杨家刚追述先王与夏殷之鉴清华竹简《厚父》与《尚书》篇目之比较稿
追述先王與夏殷之鑒:
清華竹簡《厚父》與《尚書》篇目之比較稿
(首發)
楊家剛
據劉國忠先生介紹,《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伍)》將收入《厚父》、《封許之命》、《命訓》、《殷高宗問于三壽》、《湯居湯丘》、《湯在啻門》六篇文獻,而據李學勤先生與程浩等介紹,《厚父》爲《書》之佚篇,嘗經孟子所引,謂之“《書》曰”。
因斯輯不日將刊佈,今僅就目前所見片語略論一二,權作引玉之磚,亦望識者不吝拍磚。
一、追述先王之比較與《厚父》時代
據李學勤先生《清華簡又發現珍貴的〈尚書〉佚篇》介紹:
厚父在回答詢問時,回顧了夏朝始建以來的歷史,指出各代夏王都能敬奉天帝,“以庶民惟政之恭”,而到了他稱之爲“慝(意思是惡)王”的桀,竟然背棄先王的“典型”,“顛覆厥德,沉湎於非彝(彝意爲常道)”,終歸滅亡,這是歷史的教訓。
與此相似,傳世《尚書·無逸》篇記載周公追述歷代商王與周文王之行事,以告誡成王“其監于兹”,一述夏王,二述商王,則二篇可相比較研究,爲便論列,兹引《無逸》相關章節如下:
周公曰:
“嗚呼!
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
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
“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
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
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
嘉靖殷邦,至于小大,無時或怨。
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
“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爲小人。
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
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
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
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
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
周公曰:
“嗚呼!
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
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
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
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
文王不敢盤于遊田,以庶邦惟正之供。
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
”
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屈萬里先生《漢石經尚書殘字集證》卷二與《尚書集釋》,顧頡剛、劉起釪先生《尚書校釋譯論》等依《隸釋》卷十四所載漢石經碑殘字校之,皆主張“祖甲”當作“太宗”,其章句居中宗句前,當從之。
故周公所歷述者,爲商代太宗太甲、中宗祖乙、高宗武丁三王,並以周文王論列。
而周公於《尚書》其他篇章亦有追述商代先王之文句,然多加簡括,較少史實。
如《康誥》言:
今民將在祗遹乃文考,紹聞衣德言。
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遠惟商者成人宅心知訓。
别求聞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
我時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
《酒誥》言:
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顯小民,經德秉哲。
自成湯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
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飲?
《梓材》言:
自古王若兹,監罔攸辟。
《多士》言:
我聞曰:
‘上帝引逸。
’有夏不適逸,則惟帝降格,嚮于時夏。
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辭;惟時天罔念聞,厥惟廢元命,降致罰。
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
自成湯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
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澤。
在今後嗣王,誕罔顯于天,矧曰其有聽念于先王勤家?
誕淫厥泆,罔顧于天顯民祗。
惟時上帝不保,降若兹大喪。
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喪,罔非有辭于罰。
《多方》言:
周公曰:
王若曰:
“猷告爾四國多方,惟爾殷侯尹民。
我惟大降爾命,爾罔不知。
洪惟圖天之命,弗永寅念于祀,惟帝降格于夏。
有夏誕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終日勸于帝之迪,乃爾攸聞。
厥圖帝之命,不克開于民之麗,乃大降罰,崇亂有夏。
因甲于内亂,不克靈承于旅。
罔丕惟進之恭,洪舒于民。
亦惟有夏之民叨懫日欽,劓割夏邑。
天惟時求民主,乃大降顯休命于成湯,刑殄有夏。
惟天不畀純,乃惟以爾多方之乂民不克永于多享。
惟夏之恭多士大不克明保享于民,乃胥惟虐于民,至于百爲,大不克開。
乃惟成湯克以爾多方簡,代夏作民主。
慎厥麗,乃勸。
厥民刑,用勸。
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罰,亦克用勸。
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勸。
開釋無辜,亦克用勸。
今至于爾辟,弗克以爾多方享天之命,嗚呼!
”
王若曰:
“誥告爾多方,非天庸釋有夏,非天庸釋有殷。
乃惟爾辟以爾多方大淫,圖天之命屑有辭。
乃惟有夏圖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時喪,有邦間之。
乃惟爾商後王逸厥逸,圖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時喪。
此外,《召誥》云:
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不監于有殷。
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
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
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
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
可見諸篇之中,以《無逸》所述尤翔實,而《厚父》體例與之近似。
其所異者,諸篇多言“天”,言“帝”,言“命”,至觀《無逸》通篇,言“人”,言“民”,僅一處言“天”,曰“乃非民攸訓,非天攸若,時人丕則有愆”,而據李先生文章介紹,“厚父在回答詢問時,回顧了夏朝始建以來的歷史,指出各代夏王都能敬奉天帝”,同時,篇中有關於“天命”之叙述,程浩文章轉引趙平安先生所引簡文有:
“帝亦弗恐啟之經德少”;
咎繇“茲咸有神,能格于上”;
夏之慝王不若先哲王能“知天之畏”,因此“乃墜厥命”;
王説厚父的高祖“克憲皇天之政功”。
可見《厚父》言“天”,言“帝”,言“命”等,其思想更近於《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而與《無逸》稍異。
僅就天命觀念而言,《厚父》之著作時代當早於《無逸》。
顧頡剛先生嘗將梅獻本《古文尚書》與《今文尚書》相應之二十八篇(即學界通稱“《今文尚書》”)分爲三組,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屬第一組(十三篇),言:
“這一組,在思想上,在文字上,都可信爲真。
”而以《無逸》屬第二組(十二篇),言:
“這一組,有的是文體平順,不似古文,有的是人治觀念很重,不似那時的思想。
這或者是后世的僞作,或者是史官的追記,或者是真古文經過翻譯,均説不定。
不過決是東周間的作品。
”劉起釪先生於《尚書校釋譯論·無逸》篇論其時代當在《國語》之前,然“於傳習中迭經轉述”。
今觀《厚父》之文辭與思想,當與《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相近。
同時,李先生文章言此篇曾爲孟子所引,見於《孟子·梁惠王下》,言:
“《書》曰:
‘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
四方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
’”而《厚父》簡文作“古天降下民,設萬邦,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
下民。
”無論“寵”民或“
下民”,皆曰“助上帝”,而其先又言“天”,可見天命觀念濃重。
《孟子》引文將“
”字誤讀爲“寵”字,適可反證《厚父》天命觀念之重。
如李學勤先生所注,“
”者,治也,而《孟子》引文作“寵”字亦通,言“寵之”者,如依《厚文》簡文之對文,當爲“寵下民”之省,“寵”者,幸也,梅赜獻本《尚書·泰誓》相關文句之傳云“寵綏四方,言當能助寵安天下”,可爲助解。
既曰“寵之”,則以民爲重,謂天寵下民而天意在民也,如《左傳·桓公六年》季梁謂隨侯曰:
“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
”[晉]杜預注云:
“言鬼神之情,依民而行。
”又《左傳·僖公十九年》載司馬子魚曰:
“古者六畜不相爲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
祭祀,以爲人也。
民,神之主也。
用人,其誰饗之?
”又《左傳·襄公十八年》載中行獻子禱曰:
“齊環怙恃其險,負其眾庶,棄好背盟,陵虐神主。
”[晉]杜預注云:
“神主,民也。
謂數伐魯,殘民人。
”可見縱然《孟子》引文已偏離其本義,而於戰國重民觀念風行之後,將“
”字誤讀爲“寵”字,孟子本人並無疑义,反適可爲其仁政主張所用,以證前文“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之語,順理成章。
而《厚父》以“天降下民,設萬邦,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
下民”者,其觀念較《孟子》引文更爲古樸。
此外,《厚父》所論爲夏事,而“厚父的先祖曾服事禹、啓,可知他是夏朝世臣的后裔”,故其所論當以其先代口傳史迹爲依托,此亦可由《禮記·表記》所云證之,《表記》云:
子曰:
“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後威,先賞而後罰,親而不尊;其民之敝:
蠢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蔽:
蕩而不靜,勝而無恥。
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民之敝:
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
”
可見周人觀念中夏代之風貌,而《厚父》天命觀念當有先代之淵源。
即便《厚父》篇天命觀念較重,因其爲厚父追述先代,故已有厚父之時代印記在焉,此由《厚父》之重民、敬德觀念可見。
如李先生文章介紹:
篇中有关“天命”“德”“民”等叙述,与传世《尚书》中《周书》各篇的思想类似。
特别突出的,是《厚父》强调了“民心”。
简文认为“民心难测”,民心的向背,关键在于“司民”者即君长官员们能否“好学明德”。
其实“民心”本来是好的,蕴藏着天赋的“德”,“如玉之在石,如丹之在硃”,有待“司民”者去引导启迪。
这种富于哲学意味的观点,与后来儒家的性善论显然有呼应之处。
又如程浩文章介紹:
由於《厚父》篇的主旨爲王向厚父請教前文人之明德,因此該篇充斥著當時流行的一些統治思想與治國理念。
簡文開篇説“帝亦弗恐啟之經德少”,厚父在與王的對話中也是先追憶了夏之慝王“顛覆厥德”導致“亡厥邦”,而後王又讚美厚父的祖先能夠“虔秉厥德”。
可見在當時存在著濃郁的“敬德”思想。
可見本篇之前提即爲“王”依自己之理解“向厚父請教前文人之明德”,此後“王又讚美厚父的祖先能夠‘虔秉厥德’”,故篇中之“王”於接納厚父所追述之夏代史迹之時已然先入爲主,以“德”之觀念接納並評價夏代史事,可見其對話背景即爲重民、敬德觀念風行之後,而此類觀念爲商周鼎革之後周人所盛道者。
此外,《厚父》言“以庶民惟政之恭”,以論夏王,《無逸》言“以庶邦惟正之供”,以論文王,又言“以萬民惟正之供”以戒後王。
而《無逸》之“以庶邦惟正之供”,《國語·楚語上》引作“惟政之恭”,《後漢書·郅惲傳》注引作“
萬人惟政之共”,可見與《厚父》之“以庶民惟政之恭”相通,而一論文王,一論夏王,亦可見其言辭之相近,以及於當時語境下二者於敬德觀念中形象之相近。
又因厚父是以當時言辭追述夏代史事,故《厚父》之語言時代當與《無逸》相近。
淵源於夏代之《甘誓》亦見有“恭”字用於政事,曰“今予惟恭行天之罰”,與《厚父》所言“以庶民惟政之恭”相較,則前者天命觀念濃重,後者敬德觀念顯明,可見其與《甘誓》言辭之異處。
李先生文章言,根據《厚父》篇簡文,“厚父的先祖曾服事禹、啓,可知他是夏朝世臣的後裔。
至于問政於厚父的王應該是商湯還是周武王尚待研究”,而程浩《清华简〈厚父〉“周书”説》結合治國理念等方面已論此篇當爲周代文獻,笔者以爲于此未見整理報告之時,其説可從。
程浩文章又疑《厚父》爲武王與厚父對話,今僅就其天命思想而論,《厚父》文本時代當早於《無逸》,至於篇中之“王”爲武王或成王抑或周公代宣成王命,以及其時代較《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多士》、《多方》諸篇之先後,尚待整理報告刊佈始得進一步探研。
二、夏殷之鑒與周代改述
夏殷之鑒爲周初統治者於吸取夏殷滅亡教訓基礎上所提出之新命題,故上古典籍中每多見稱道。
如《詩經·大雅·蕩》云:
“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
”《尚書·召誥》云:
“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不監于有殷。
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
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
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
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
”
就傳世典籍而觀,殷鑒材料眾而夏鑒材料鮮少,今《厚父》篇出,雖爲厚父追述夏之史事,然其目的並非陳述史迹,實則爲篇中之“王”表述歷史經驗,故可爲夏鑒之重要材料,亦可證《尚書·召誥》所云“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不監于有殷”之信而有徵。
然即便如此,《厚父》作爲夏鑒之材料亦絶非夏代歷史之純粹表述,而有周代影響之痕迹在焉。
如李先生介紹:
厚父在回答询问时,回顾了夏朝始建以来的历史,指出各代夏王都能敬奉天帝,“以庶民惟政之恭”,而到了他称之为“慝(意思是恶)王”的桀,竟然背弃先王的“典型”,“颠覆厥德,沉湎于非彝(彝意为常道)”,终归灭亡,这是历史的教训。
如眾所知,夏代諸王,絶非僅夏桀一人背弃先王“典型”,“颠覆厥德,沉湎于非彝”,最著者如太康失邦,五子而歌,又如“孔甲亂夏,九世而殞”,即便开代君主,如夏啓者,其歷史形象亦絶非純粹聖王形象。
如《墨子·非樂上》引《武觀》(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以爲即《五子之歌》),而云:
“於武觀曰:
‘啓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
’”又如《甘誓》(《墨子》以爲《禹誓》)云:
“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
予則孥戮汝。
”則爲强權压迫之君主形象,似更近於史實。
而《厚父》篇中之“王”基於敬德觀念“向厚父請教前文人之明德”,又讚美厚父的祖先能夠“虔秉厥德”,如此,篇中之“王”所接納之夏代史事必然有當時“敬德”思想之烙印,可見時代觀念對前代歷史表述之影響。
就《尚書·周書》諸篇所追述殷商先王而論,由甲骨文可見,殷商鬼神崇拜風行,略如《禮記·表記》所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蔽:
蕩而不靜,勝而無恥”,然周公所追述之殷商先哲王,如《康誥》、《酒誥》、《梓材》、《多士》、《多方》諸篇,除敬事上天之外,率皆如《多方》所言“乃惟成湯……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罰”,“明德慎罰”已是周代觀念,而諸王並無鬼神崇拜之氣象。
同時,如周公一再所稱述之殷商先王,劉起釪先生於《尚書校釋譯論·無逸》篇論曰:
何以這篇同樣是周公的話,而殷的賢王只縮成了太宗、中宗、高宗三位,其餘的連同帝乙在内,竟都成了“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的人呢?
這可見本篇文字與周公原語不一致。
可見周代觀念对殷商歷史之改造。
故周代一面以夏殷之亡引爲鏡鑒,並以其純粹歷史客體作爲追述對象與論述基礎,另一面又吸收利用並迭加改造,以改造後之觀念作爲歷史依據以戒勉今世,故其歷史事實已無關緊要,尤其表現爲重點突出某一人或幾人之盛德或元惡,如《厚父》之咎繇、啓與慝王,或《酒誥》、《多士》等篇之成湯,或《無逸》篇之殷代三宗,從而成爲觀念史之材料,以更便於接納、稱述與認識先代史,而此與《尚書·堯典》對堯舜史事之改造相近。
究其因,一則爲周初統治者依托其話語權之主動改造,二則爲周代“敬德保民”觀念風行之後,人之歷史觀念不自覺受其影響,從而重構先代之史,前者如周公、召公,后者如厚父其人與《無逸》文本之改造。
而正因周代有周公、召公、微子、厚父等賢臣省思夏商之亡由,周代始由夏商天命鬼神之觀念发展出重民敬德之政治傳統,並將重心移向后者,“以庶民惟政之恭”,以保惠於民,夏商之“天”或“上帝”僅成爲“受命”、“保民”之法理來源。
基於此政治傳統,周之基業始得穩固。
而“以史爲鑒”者,殆爲恒遠之命題。
2014年10月22日14:
53于心齋立題
2014年12月30日夜至2015年1月5日10:
37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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