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参考.docx
- 文档编号:30153934
- 上传时间:2023-08-05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33.73KB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参考.docx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参考.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参考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职业卫生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
2002年5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2009年9月1日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就是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的有效依据。
也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中,详细的阐明了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尽的职责和应当建立、健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要求。
第八条规定:
设置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指定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第九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一条规定: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明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具体内容:
(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明确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的地点及有关事宜。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确定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场所。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的设备设施。
明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人员、监测标准和依据、监测方法及要求、检测记录的内容及整理、监测结果的公布地点及公布有关事宜。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按照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明确购买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
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确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明确职业健康体检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职业健康体检人员范围。
确定职业健康体检时段(包括:
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发现不适症状时等)。
确定职业健康体检机构。
确定如发现职业病的处理方法及措施。
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的保存备档期限。
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类别、危害程度。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及时限。
确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有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
明确粉尘作业的危害及程度。
明确粉尘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有毒物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
明确有毒物作业的危害及程度。
明确有毒物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确定噪声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防护措施。
明确噪声作业的危害及程度。
明确噪声作业的防护措施及管理办法。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范围。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确职业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
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明确岗位及性质。
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编写时参考以下资料:
一、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中,应有中文说明书,在醒目位置设置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二、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中,应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产品包装应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参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全面建设,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办法及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安全”为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我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的展开。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五条:
本制度由XXXX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及监督执行。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㈠、公司经理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⒉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四)、车间主任(车间)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经常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危险源。
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五)、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深入施工现场,指导下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⒎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⒏负责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手续的办理及治安保卫的管理工作。
(六)、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模范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⒉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⒊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⒋有权制止制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⒌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源,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㈠、安全部门的职责:
⒈配合器材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
⒉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⒊编制、组织实施本企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⒋组织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⒍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⒏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⒐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⒑制止制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危险源,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
⒓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⒔监督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状况,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措施。
㈡、生产部门的职责:
⒈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
⒉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危险源,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⒊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三)后勤部门的职责:
⒈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⒉对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职业健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运行。
⒊协同人力资源部搞好公司所属特殊工种、三机工的考核、招聘、辞退、调配等管理工作。
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⒋配合总工、安全部门及政府部门(必要时)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四)、财务部门的职责:
及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三、奖励与处罚
凡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或贡献的部门及个人,按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不履行本责任制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按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环保安全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环保安全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下属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第四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申报
2.1安全环保部每年各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2新项目立项前,项目负责主管科室申报建设项目的同时,申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说明“三同时”过程中的详细清单。
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职业危害评价。
2.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应由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监测人员和工程人员共同承担,识别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识别方法、生产施工工艺流程、仪器设备等,并经专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为保证申报工作的及时与准确,工作人员的工作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2.4厂专职安全员每年向公司安全处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
每年在厂公告栏中向职工公布,存档。
并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2.5车间、科室每月书面上报生产安保科所属单位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的健康状况,便于监督检查。
2.6各车间、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五章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普及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职业健康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车间进行二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国家、省市县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职业健康安全纪律,危险源辨识。
③、讲“三不伤害”即:
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⒉车间教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危害 防治 制度 操作规程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