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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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概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理的程序、方法和要点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管理方法
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控制
第八章本监理合同段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章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
第一章总则
1.编制目的
兰州道路给水工程,为了圆满的履行监理合同,认真落实监理规划,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在安全监理计划的主导下特编制本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9、《建设部安全生产条例》
10、《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11、相关工程实施阶段补充性文件
第二章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兰州项目一期路道路给水工程
2.建设单位:
投资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建设地点:
兰州
7.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实施一期道路工程位于兰州内,路给水管道设计从经路(0+000)至一路,管径dn315,单侧全长3855.58米,双侧管道总长度7711.2米。
(二)、工程概况:
1、设计概况
本设计为兰州路给水管网工程:
给水阀门结构设计,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0.15g,第三组)。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设计说明
(1)尺寸单位:
图中井经、管径及井内尺寸以毫米计,其余均以米计。
纵段图中道路设计地面标高均指道路中心线标高。
给水管道标高指管道中心标高。
(2)坐标系:
坐标采用兰州市1996中川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
(3)道路设计起乞点
经=路设计起点为经=0+000),终点为=一路,道路全长3855.58米,道路红线宽度46米。
(4)管道长度及位置
经=路给水管道设计从=路(0+000)至=路,管径dn315,单侧全长3855.58米,双侧管道总长度7711.2米。
给水管道双侧布置,距道路中心线29.5米。
详见管道横道图布置图。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制定监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见上页):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驻地监理部将严格遵照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范围和工作要求以及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监理服务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成立安全生产监理机构如下图。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总监理工程师
1)、组建或协助公司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选择适合具体工程的安全监理人员。
2)、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对其安全职责和工作进行交底。
3)、组织监理机构人员对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并对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4)、针对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监理工作组织编制《监理规划》中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交底》等文件并签署意见。
5)、组织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向工程参建各方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等。
6)、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分析,签署各类安全监理资料;同时对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7)、组织编制每月的《施工安全监理月报》并经公司审查盖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8)、针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别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沟通,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监理业务水平。
9)、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2)、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为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打下基础。
3)、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
4)、在监理交底会议上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等做出明确要求,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及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到位。
6)、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7)、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8、)定期组织或参加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9)、每日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必须及时提出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负责起草、发出安全文明类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必要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建议发出工程暂停令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负责编制每月的《施工安全监理月报》并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11)、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12)、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13)、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建立工作资料台帐。
定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在工程结束后归档。
(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1)、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协助编制开工前的各类安全监理资料,并对安全监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当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沟通,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回报。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5)、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6)、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回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布置的其他安全监理的工作。
第四章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
1、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工程分级管理对策措施要求,结合施工条件、技术管理水平综合考虑,确定是否组织专家论证。
2、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对已编制完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意见。
专家组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应作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附件备查。
3、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上报监理部进行审查。
4、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及时进行方案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字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专家论证的,是否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字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的意见进行了完善。
5、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部审查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报送监理部,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准予实施。
(一)、安全监理的范围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要求。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安全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6、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对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9、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设备是否完好,证件是否齐全;物料是否堆放整齐,设备安置是否合理;安全标志是否设置合理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0、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职工伤亡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在现场积极组织求援,及时上报,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督促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制度。
即: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
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2、检查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区的选址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督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参与对各施工单位的定期考核。
14、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外部矛盾。
(二)、安全生产监理的一般原则
1、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安全生产监理应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3、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监理必须履行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4、安全生产监理需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
5、对项目施工阶段的“人、机、料、环、法”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实行目标化、动态化监理;
6、安全生产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顿;
8、安全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理的程序、方法和要点
(一)、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图
(二)、安全监理的方法
1、安全生产监理保证体系(体系图见上页)
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参建各方的主要领导及专职安全员。
2)、在监理部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员)分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理机制。
2、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方法
1)、安全检查
监理部要经常性地检查施工单位人员、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施工等落实情况。
2)、安全审查
监理部要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特种设备检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管理等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
3)、安全巡视
总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专监对高空作业、深基坑作业、水上作业、爆破等危险作业及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部位的安全巡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监理员应旁站监理。
4)、工序验收复核
监理部应当在工序验收复核时总结该项工序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评定安全生产优劣,以指导、提高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监理通知及复查
监理人员在日常现场巡视、旁站、审查、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同时及时签发有关书面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限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监理部反馈。
书面通知一般采用“监理通知单”或“监理部文件”等的形式。
监理工程师在发出监理通知后应关注施工单位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收到施工单位整改反馈后及时组织复核,签署复核意见。
6)、责令停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有关安全书面通知要求的内容不予整改、整改不力或甚至拒不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时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口头或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7)、召开施工安全专题会议
当工程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较普遍的安全问题,而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整改不力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代表召开施工安全专题会议,对监理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以强调,要求施工单位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限,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印发《安全会议纪要》抄送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8)、报告
(1)月度报告——监理部应根据情况将月度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在《监理月报》中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2)专题报告——针对某项具体安全生产问题,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整改不力或者不停止施工致使安全威胁可能出现进一步扩大趋势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口头形式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随后立即抄报相关书面资料或报告。
9)、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支付
监理部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并严格按有关要求按月计量其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并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核支付。
3、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安全监理工作要求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重点工作内容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及监督实施,包括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措施,审核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管理方法
(一)、组织措施
项目监理部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监理监控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培训计划及专职安全员
(1)培训计划
①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监理部、监理组对监理人员采取专题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定期组织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监控技能。
②工程开工前,对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控岗前培训。
③每年监理部对所有监理人员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对不及格者进行离岗处理。
④每季度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监理部组织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题培训;每月结合监理例会进行安全教育等。
⑤每半年监理部对安全监控重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专题培训、教育。
⑥安全教育培训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
(2)培训内容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
②生产(工作)岗位的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③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④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安全操作使用方法。
⑤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劳动安全及劳动保护等知识培训。
⑥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⑦学习委托监理合同有关安全生产条款要求及安全生产协议书;
⑧学习甘肃省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管理办法;
⑨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学习类似工程易出现的安全生产通病,制定提前预防措施。
(3)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部配备安保监理工程师1名,其他全部监理人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以满足生产及人身安全的需要。
(二)、技术措施
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方案,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预防措施进行防范,按委托人制订的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
(三)、经济措施
监理部人员对安全生产方案及施工中被忽略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从而避免安全事故,按规定给予奖励,由于监理工作失职,造成危害和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处罚。
(四)、合同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及时按施工承包合同履约,防止因安全事故影响施工建设目标的实现。
(五)、安全管理方法
1、监理部在施工监理工作中,根据有关法规、条例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在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审查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
(1)审查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审查持证上岗: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装卸工、起重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3)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符合分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起重吊装工程、兰州新区东南片区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每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通过审查,以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切实可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4、制定安全风险源
依据本项目特点进行分析,制定施工现场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危险源及判断依据。
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控制
●路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控制
(一)、高陡边坡施工安全监理控制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
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2人以上;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作业时严禁通行;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
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5、高边坡开挖:
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
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要随时观察高边坡是否有滑动的可能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6、深基坑开挖抛土距坑边缘:
班组长和安全人员要及时指挥作业人员将基坑边缘和土移到规定距离之外。
7、严禁掏“挖神仙土”
(二)、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1、立体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对危险作业范围予以明确,并做出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作业的范围、作业程序、人员配合的问题、危险点的情况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2、当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作业时,还应该对危险作业范围进行检查,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3、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
4、作业过程中,各层间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操作,下层的作业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
5、各交叉作业层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绳,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6、各层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各层的指挥号令不能相互影响,造成混淆,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对意外情况应能及时作出判断和反应。
7、上层作业时,不能随意向下丢弃杂物、构件,应在集中的地方堆放杂物,并及时清运处理,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无聊袋,以便零散物件随身带走。
9、上层有起重作业时,起吊物件必须绑扎固定,必要时以绳索予以固定牵引,防止随风摇摆,碰撞其它固定构件,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起重物件严禁越过下层作业人员头顶。
10、遇到6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浓雾、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11、交叉作业必须配备完善信息用具,如对讲机等信息工具,遇到险情及时沟通。
(三)、装碴与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1)装碴
①开挖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并提供足够的照明。
②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③机械装碴专人指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载区。
④自卸汽车不得超载,保证行车路面良好。
⑤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
⑥用扒碴机装碴时,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任何部分不得接触传送带。
⑦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
⑧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的要求。
⑨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装碴过程中洒水湿润扬尘区,作业人员使用适当的呼吸器。
⑩机械配备颗粒过滤器,尽量选用低排气量的柴油机;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留心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
(四)、其它安全监理控制
1、油库的安全监理
(1)油料存放。
①油库设立在僻静处,远离洞口和生活区,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②遵守公安部门对火工品的有关规定。
③建立严格的存放、领取、回收制度并建立台帐。
④领取数量仅限于当班用量,余量送回。
(2)油料的运输
1)专用车辆、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2)行驶速度不得大于5km/h。
3)运行中应显示红旗或红等。
4)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2、机电设备安全监理
(1)不准在作业现场附近拆卸和修理设备。
(2)照明灯具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
(3)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供电线路禁用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应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
(5)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3、消防(防火)安全监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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