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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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索引号:
01432014-4/2010-00050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0-12-01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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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宿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主题词:
宿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目录
序言建设均衡发展、区域领先的教育强市
第一章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与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战略目标
第二章主要任务
(四)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五)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七)推动职业教育优化发展
(八)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九)加快高等教育发展
(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十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章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三)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十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十五)加强教育科研
(十六)推进教育信息化和装备标准化建设
(十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十八)坚持依法治教
(十九)加强对外交流
(二十)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第四章组织领导
(二十一)加强教育工作领导
(二十二)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十三)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和行风建设
实施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要求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目标,结合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及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
建设均衡发展、区域领先的教育强市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建市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全市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学前教育不断加强,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形成特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继续教育不断推进,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市国民整体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目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总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正处于工业化跨越期、城市化加速期、国际化提升期、农业产业化扩张期。
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教育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仍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较低,素质教育水平与质量仍需提高,民办教育面临新的挑战,部分学校负债较多,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薄弱。
强市必先强教,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把科教兴市战略落到实处。
要紧紧抓住未来10年这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迈进,使我市教育总体上处于区域领先地位。
第一章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与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完善教育体系,优化教育结构,坚持特色发展,着力提升内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方针
教育优先。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育人为本。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促进公平。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重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切实办好特殊教育。
提高质量。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注重教育的规范发展、内涵发展、优质发展。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制定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改革创新。
坚持解放思想,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教育发展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评价制度、学校管理机制,鼓励基层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
扩大对外开放,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特色发展。
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瞄准先进水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办学、特色管理,培养特色人才,打造特色品牌。
(三)战略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率先”战略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创新发展,到2012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5年,教育改革创新特色更加鲜明,成果更加显著,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处于苏北前列,进一步巩固提高基本教育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市。
宿迁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2015年2020年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95%以上98%以上
2.义务教育巩固率99%以上99%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以上95%以上
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以上99%以上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以上60%以上
6.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50%以上60%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率50%以上60%以上
8.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80%以上90%以上
9.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70%以上80%以上
10.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14年以上15年以上
11.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11.2年以上
20%以上12.2年以上
25.8%以上
12.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85%以上90%以上
13.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85%以上90%以上
14.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省核定比例高于省核定比例
15.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
第二章主要任务
(四)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1.加快普及提高
到2012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60%以上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标准。
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70%以上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标准。
到2020年,城乡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90%以上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幼儿园标准。
学前教育机构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提升保教质量,使所有幼儿都能享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防止小学化倾向。
探索优质幼儿园输出品牌、输出管理的改革试验,促进薄弱园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加强早期教育的科学研究和指导,逐步提高城乡幼儿入托率。
2.强化政府职责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学前教育机构,逐步实现幼儿就近入园入托。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落实县级统筹,县(区)、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
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财政补助。
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依法取缔不具备办园条件和办园资质的幼儿园。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各级编制部门按规定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同时,把小学富余教师经过转岗培训充实到幼教队伍。
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
3.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举办幼儿园,到2012年,全市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都要建成合格幼儿园。
要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
财政投入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师资队伍状况和办园条件。
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入托。
(五)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推进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泗阳县2012年、泗洪县和宿城区2013年、沭阳县和宿豫区2015年左右,全面建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向农
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健全学生资助救助体系;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学生学业合格率在95%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师生比、教师学历达到省定标准。
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示范区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达到优质均衡,示范区的受教育机会、教育质量、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办学条件、保障能力等取得明显成效,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和适合度大幅提升。
2.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根据城乡社会发展、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布局,优先建好义务教育学校。
扩大结对帮扶途径,积极探索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和毕业生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服务。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城乡中小学校共享优质资源,缩小义务教育阶段校际差距。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班),逐步减少择校现象。
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的比例达40%以上,2020年达80%以上。
3.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完善随班就读制度,支持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学生入学,推进残疾学生的融合教育。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到2015年,所有特殊教育学校都达到教育现代化办学标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其中接受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全免费人数比例,到2015年达50%以上,到2020年达95%以上。
(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1.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科学规划与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持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普职比努力达到4:
6,并逐步调整优化。
中心城区和县城区要把优化学校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依据生源定规模,根据区位定取舍,高中学校全部进县城以上。
2.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建设
制订切实可行的高中内涵发展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地发展,帮助学生更好更快地成人、成才、成功,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注重因材施教,优生优培,加强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培养,打造宿迁普通高中教育品牌,实现宿迁教育的精明增长。
到2012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级优质高中办学标准。
到2015年,全市建成10所以上省级示范高中。
到2020年,全市建成18所省级示范高中,建成5-8所全国一流的高中,升入名牌大学人数显著增加,高中教育品牌凸显。
3.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各普通高中根据学校现状、学生需求,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积极开展研究型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调整普通高中管理的方法与模式,加强对普通高中的服务与指导,积极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放权赋能。
加强校园文化和特色课程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形成独特的学校文化、教学特色,实现建名校,出名师,育英才。
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向普通中学开放。
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市建成高中教育特色发展项目40个左右。
到2020年,全市建成省特色高中20所。
(七)推动职业教育优化发展
1.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增强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作用。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
促进职业学校课程与职业标准融通、教育考核标准与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衔接。
实行职业学校“双证书”制度。
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
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
2.积极探索政校企合一的办学模式
在政府主导下,积极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积极推进职业学校“专业承办,产业承包”运行机制改革。
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省级示范专业、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紧紧围绕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鼓励骨干教师领办专业、创办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创业型人才。
到2015年,每所职业学校至少要创办1个规模较大、设备先进、产品优质、服务一流、产学研结合的实习工厂或公司,形成“学校+工厂、学校+公司”的办学模式,让企业给职校学生提供更多实习训练的机会,变消费性实习为生产经营性实习。
实现学校与企业结合,教研与产研结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3.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和载体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实现年学历教育招生规模与年短期培训规模大体相当。
到2015年,退役士兵、下岗、待岗、转岗职工年培训率达到90%,到2020年,年培训率达95%以上。
积极发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实现高职、五年高职、技师学院办学总体规模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和课程、实验实训基地等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
到2012年,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建成省级优质职业学校。
到2015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到2020年,全市建成6—8所国家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1—2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4.加强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
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实现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与地方产业结构相对接。
围绕打造三大“千亿级产业”和三大“五百亿级产业”,重点建设酿酒食品、纺织服装、机械加工、汽车工程、电子电器、木材加工、商贸物流、现代农艺、餐旅服务、体育艺术等十大专业群。
引导职业学校错位设置专业,集中优质资源,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品牌专业。
实施技师学院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创建工程。
加强省级示范专业创建和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
到2015年,全市创建成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0个。
5.加快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打造宿迁“职教名城”品牌,吸引更多的市外学生学习在宿迁、就业在宿迁、创业在宿迁、致富在宿迁。
优化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端正办学思想,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培养合格技术人才为目的,确立质量取胜、特色取胜、就业取胜、形象取胜的办学理念。
规范专业课程设置,开足开齐课程,充分利用实训实习设备,加强学生实用技能培训。
规范学生学习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加强课程建设,探索“理实一体化”教学。
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率,到2015年达到45%,到2020年达到55%。
(八)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1.整体优化民办教育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引导全市民办教育整体优化,鼓励和推进民办学校通过办学权转让、融资扩股、校企联办、合并兼并、撤销、组建教育集团等方式进行调整,消化薄弱学校,增强民办教育整体实力。
鼓励发展高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和各类紧缺型、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
到2012年,所有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达到省级优质高中办学标准。
到2015年,90%以上民办幼儿园达到市优质园标准,60%以上民办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幼儿园标准。
到2020年,60%以上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和民办幼儿园达到教育现代化标准。
2.加快民办学校内涵建设
加快推进民办学校从机遇型发展向实力型发展转型,从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发展转型,从趋同化模式向特色化模式转型。
推进民办学校理顺内部关系,选择出资方式,调整办学定位,拓展办学渠道,改善办学条件。
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监督制度。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创新办学理念,打造学校特色品牌。
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良好社会信誉。
3.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把民办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教育改革方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民办学校在评优评先、教育教学指导、招生政策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培训培养、表彰奖励、教龄工龄计算、名师名校长津贴发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民办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评先、奖励、乘车优惠、助学贷款、职教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义务教育)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对待。
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民办教育有关扶持政策,加大对民办学校“以奖代投”的力度。
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民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等扶持政策。
对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和民办幼儿园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按规定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中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部分,随着各级财政的增长由同级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
探索以政府参股、租赁等方式,向民办学校注入资金、设备和物资等,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出台民办教育发展新的扶持政策。
健全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进一步优化公平办学、公平招生的环境,建立规范的教育秩序。
4.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完善民办教育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年检工作,强化督导评估,规范民办学校资产、财务、招生、有关变更、教育教学等管理。
搞好业务培训,开展诚信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民办学校等创建评比活动,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完善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学费监管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
加强民办教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推进民办学校行业自律,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九)加快高等教育发展
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健全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到2012年,宿迁学院建成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
到2015年,江苏省宿迁中等专业学校、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宿迁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农民培训学院创建成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淮海技师学院建成省重点技师学院;各县也要建立一所高职院校。
到2015年,宿迁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努力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2.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政府加大对人才引进的投入,积极从省内外高校中引进适合我市高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出台奖励政策,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以先进科研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高等院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色进行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到2020年,重点建设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学科和2个省级本科优质教学资源中心。
改善高等院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使高校的科研成果能够为人民群众的生产发展和生活质量提升服务。
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成果孵化基地,鼓励高校学生在我市创业、就业。
(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1.健全社会教育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提供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教育与培训。
加强社会教育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和科研队伍建设,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份,扩大数字化终身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扩大公益性文体设施免费开放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开放,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服务全民学习。
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2.积极发展社区教育
政府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投入,改善社区教育中心办学条件。
建立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区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
到2015年,全市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全部转为社区教育中心。
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教育基地全面建成,创建3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
城市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达到6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40%以上。
每个县(区)建成1所老年大学,形成老年教育体系。
加强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和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养新型农民。
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
3.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大力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完善市、县(区)综合性学习网站,建好“学习型宿迁”网站和宿迁终身教育资源网上超市。
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社区学院。
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宽进严出的成人入学制度,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建立劳动者培训个人账户,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鼓励社会青年积极参加自学考试,企事业单位要为工作人员参与自学考试创造良好的条件。
完善社会助学体系。
到2020年,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
(十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渗透于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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