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板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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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板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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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板4篇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板
督查检查工作制度
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实际,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开展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3、坚持分级承办,归口负责和整体协作原则。
二、督查工作任务
1、检查和反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管局重大方针政策,落实省煤炭局、市煤炭局瓦斯防治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督促、检查本级局决定的瓦斯防治重要事项和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对工作中发现的瓦斯防治方面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领导关注、煤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4、领导交办的其它督促检查事项。
三、督查工作机构及职责
1、瓦斯办是承担督查工作的综合机构(以下简称督查机构),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与其它机构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2、督查机构的职责:
组织协调系统督促检查活动;通报各煤矿有关
1
瓦斯防治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的意见,处理有关问题;对有关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等。
四、督查工作程序
1、登记立项
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瓦斯办负责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送主管局长审定后立项。
立项后由瓦斯办按内容和时限要求填发《督查通知单》,分送有关煤矿办理。
2、检查催办
按《督查通知单》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瓦斯办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有关煤矿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对重要和紧急督查事项,应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并及时催办。
3、审核办理报告
对有关煤矿上报的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按是否符合办理要求,事实是否清楚,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煤矿重办、重报。
4、办结反馈
凡是符合办理要求的,由瓦斯办汇总形成《滴道瓦斯办督查》,反馈给有关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在全系统发布。
对领导明确批示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相关煤矿与瓦斯办沟通后,向有关领导反馈。
5、立案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由瓦斯办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
五、督查工作方式
1、催办查办。
对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可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催促等形式,监督煤矿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督查。
对重大督查事项,要指派专人,重点落实。
3、实地督查。
对质量要求高,内容较为复杂,时间要求紧的事项,瓦斯办应派人会同有关煤矿进行实地督查落实。
4、跟踪督查。
对有连续性特点的重大工作事项,应对各个工作环节实施阶段性督查,并对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
六、督查工作要求
1、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务求实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煤矿主要领导对瓦斯办下达的督查事项要认真研究部署,并对督查结果负责。
3、严格督查工作奖惩。
对督查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以《瓦斯办督查》形式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逾期不报或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过调查核实后,要追究煤矿主要领导的责任。
并在《瓦斯办督查》上给予通报批评。
4、督查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做到熟悉、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大局,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要勤政廉政,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不宜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要做到保守秘密。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板
(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总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分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旨在监督总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总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机关各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督查督办____领导和内容
第五条
建立以综合办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综合办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
-1第十一条
分工合作的原则。
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十二条
实事求是的原则。
督查督办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第十三条
注重实效的原则。
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
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第四章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立项、批示、承办、反馈、督办、催办、延期、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
立项。
督查立项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根据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结合总公司工作实际情况,依据总公司领导指示要求,并适时与执行单位协调立项。
坚持一事一项的原则,立项时登记编号,按拟办要求认真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以备存查。
第十五条
批示。
督查督办部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登记表》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执行立项部门等,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3出《催办警告》后,责任部门须责成执行责任人按催办要求及时间节点办结有关事项;未按催办要求办结的,督查督办部门据实出具督查督办反馈和考核意见,提交总公司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后,交人事部门做绩效考核处理。
第二十条
延期。
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督查督办部门初审,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报总公司领导审批。
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在____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一条
审核。
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办结报告由督查督办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办结存档或报总公司领导审核等处理。
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及时整理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及时进行退办,退回承办部门(单位)重新办理,并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
归档。
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行政管理部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5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板(三)
第一条为确保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集团公司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由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
第三条董事长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实施,总裁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集团公司其它部门、子公司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领导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三章
主要任务与内容
第五条任务与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一)集团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总裁办公会、集团公司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调度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及责成办理事项;
(三)董事长、总裁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四)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各部门、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五)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可采用oa办公平台政务督查督办系统和传统督办形式(表格、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根据工作流程,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督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
督查立项由董事长、总裁确定,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牵头办理,督查立项须填写《督查督办事
____项审批表》。
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督办。
督查事项批准立项后,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办通知单》中列明事项的内容、督办要求、承办部门、责任人、要求完成期限等,下发承办部门、子公司实施。
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也可采取电话催办、现场催办、会议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子公司及时办理。
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跟踪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可分阶段督查、督办。
对承办事项,办理过程确有困难需要协调,由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负责协调,协调不了再向上级领导报请,以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三)承办。
相关部门、子公司接收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
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子公司承办完成时限为《督办通知单》或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____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办3通知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催办。
对督查督办事项,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可根据办理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催办,如发现督办事项进展不力时,应填写《政务督查催办通知单》进行跟踪催办,催办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次,经催办仍无改进,由政务督导小组进行戒勉谈话并扣除承办人当月绩效考核分数。
(五)延期处理。
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子公司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告知工作进展情况,报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初审,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或转报董事长、总裁审批。
对承办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延期申请,主办部门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批复,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六)反馈。
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准确的向主办部门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主办部门需将承办部门、子公司的反馈情况整理汇总,提交《督查督办通报》定期向董事长、总裁或分管领导汇报。
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子公司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董事长、总裁审结,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七)审核:
对承办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办结报告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
1.由主办部门进行初审,再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办结存档或报董事长、总裁审核处理;
2.董事长、总裁对主办部门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及时交主办部门整理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及时进行退办,交主办部门退回承办部门、子公司重新办理;
3.对退办的事项,董事长、总裁或主办部门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的期限;
4.对承办部门、子公司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主办部门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办结报告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并签署意见。
(八)归档。
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主办部门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五章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第八条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5第九条各部门、子公司要高度重视督办检查工作,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一)所有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董事长或总裁批准;
(二)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子公司的重视和支持;
(三)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第十条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拖拉延误。
(一)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二)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四)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向主办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
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子公司应及时反馈,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
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6第十二条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制度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董事长办公室和行政管理部要在行政例会上通报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并按季度制作督查督办通报,向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和承办部门、子公司的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四条对督查事项未按要求时间进行办理,由主办部门对责任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未能按要求办结的督办事项,追究相关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内容严重失实,且造成较严重后果,根据情节给予____元罚款,取消部门和个人年度晋职晋级及评优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和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板(四)
许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总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分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督查督办工作旨在监督总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总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机关各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督查督办组织领导和内容
第五条
建立以综合办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综合办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
-1第十一条
分工合作的原则。
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十二条
实事求是的原则。
督查督办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第十三条
注重实效的原则。
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
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第四章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立项、批示、承办、反馈、督办、催办、延期、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
立项。
督查立项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根据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结合总公司工作实际情况,依据总公司领导指示要求,并适时与执行单位协调立项。
坚持一事一项的原则,立项时登记编号,按拟办要求认真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以备存查。
第十五条
批示。
督查督办部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登记表》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执行立项部门等,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3出《催办警告》后,责任部门须责成执行责任人按催办要求及时间节点办结有关事项;未按催办要求办结的,督查督办部门据实出具督查督办反馈和考核意见,提交总公司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后,交人事部门做绩效考核处理。
第二十条
延期。
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督查督办部门初审,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报总公司领导审批。
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在____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一条
审核。
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办结报告由督查督办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办结存档或报总公司领导审核等处理。
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及时整理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及时进行退办,退回承办部门(单位)重新办理,并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
归档。
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行政管理部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5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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