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基础考试市场基础复习资料全而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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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基础考试市场基础复习资料全而乱
2015年期货考试市场基础复习资料:
第一章
2015年03月30日0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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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期货市场概述
一、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
早在古希腊就出现过中央交易所、大宗交易所。
到十二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发展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也很高。
1571年,英国创建了——伦敦皇家交易所。
二、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问世。
1848年,芝加哥82位商人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1851年,引入远期合同。
1865年,推出了标准化和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
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
1883年,成立了结算协会,向交易所会员提供对冲工具。
1925年,CBOT成立结算公司。
三、187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产生。
1969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肉类和畜类期货交易中心。
(CME)
四、1876年伦敦金属交易所产生[LME](1987年新建)
五、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联系
期货交易在现货交易上发展起来,以现货交易为基础。
没有期货交易,现货交易的价格波动风险无法避免,没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没有根基,两者相互补充,共同发展。
六、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
(1)、交割时间不同,期货交易从成交到货物收付之间存在时间差,发生了商流与物流的分离。
(2)、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是特定商品,即标准化和约;现货交易的是实物商品。
(3)、交易目的不同,现货交易——获得或让渡商品的所有权。
期货交易——一般不是为了获得商品,套保者为了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投机者为了从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
(4)、交易场所与方式不同,现货不确定场所和方式多样,期货是在高度组织化的交易所内公开竞价方式。
(5)结算方式,现货交易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期货只须少量保证金,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七、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合约标准化、交易集中化、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杠杆机制、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八、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
(1)基本经济职能不同,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
(2)交易目的不同,证券市场——让渡证券的所有权或谋取差价
期货市场——规避现货市场的风险和获取投机利润
(3)市场结构不同
(4)保证金规定不同。
九、期货市场发展概况
(一)商品期货:
农产品:
大豆、小麦、玉米、棉花、咖啡
金属品:
铜、锡、铝、白银、
能源品:
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
(二)金融期货:
外汇、利率、股指
(三)期货期权
基本态势是,商品期货保持稳定,金融期货后来居上,期货期权(权钱交易)方兴未艾(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
十、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
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浮动汇率制取代固定汇率制,世界经济格局发现深刻的变化,出现了市场经济货币化、金融化、自由化、一体化(电子化的结果)的发展趋势,利率、汇率、股价频繁波动,金融期货应运而生,是国际期货市场呈现一个快速发展趋势,有以下特点:
(一)期货交易日益集中——国际中心芝加哥、纽约、伦敦、东京,
区域中心新家坡、香港、德国、法国、巴西
(二)联网合并发展迅猛
(三)金融期货的发展势头势不可挡
(四)交易方式不断创新
(五)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六)改制上市成为新潮
十一、我国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1918年北平证券交易所成立(首家)
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
“民十信交风潮”——1921年11月,有88家交易所停业,法国领事馆颁布“交易所取缔规则”21条。
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新中国首家期货交易所成立
1992年5月,上海金属交易所开业
1992年7月,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同年底,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成立。
十二、中国期货市场规范发展
1999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也相继发布实行(2002年修订)
1999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期货领域的犯罪纳入刑法中。
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宣告成立,同时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系的形成。
第二章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
【考点一】期货交易所的职能
期货交易所通常具有以下五个重要职能:
(1)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3)制定并实施期货市场制度与交易规则;
(4)组织并监督期货交易,监控市场风险;
(5)发布市场信息。
【考点二】期货交易所的组织结构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一、会员制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获取方式有多种.主要是:
以交易所创办发起人的身份加入,接受发起人的资格转让加入,接受期货交易所其他会员的资格转让加入和依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加人。
世界各地交易所的会员构成分类不尽相同,有自然人会员与法人会员、全权会员与专业会员、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等。
交易所会员的基本权利包括:
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申诉权;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等。
会员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期货交易所的章程、业务规则及有关决定;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接受期货交易所业务监管等。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制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是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盈利来A通过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而收取的各种费用。
在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使用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必须获得会员资格。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一般下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他们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三、会员制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主要区别
会员制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区别一般表现为三个方面:
(1)是否以营利为目标。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通常不以营利为目标;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是以营利为目标,追求交易所利润最大化;
(2)适用法律不同。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首先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只有在公司法未作规定的情况下。
才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
(3)决策机构不同。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董事会。
【考点三】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
一、境内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我国四家期货交易所采取不同的组织结构。
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二、境内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管理
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
【考点四】期货结算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期货结算机构是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
其主要职能包括:
担保交易履约、结算交易盈亏和控制市场风险。
【考点五】期货结算机构的组织形式
根据期货结算机构与期货交易所的不同关系,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第二,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呵为一家或多家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目前.我国采取第一种形式。
【考点六】期货结算制度
国际上,结算机构通常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只有结算机构的会员才能直接得到结算机构提供的服务.非结算会员只能由结算会员提供结算服务。
【考点七】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概况
一、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
我国境内四家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均是交易所的内部机构,因此期货交易所既提供交易服务,也提供结算服务:
这意味着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除了具有组织和监督期货交易的职能外,还具有下述职能:
组织并监督结算和交割,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监督会员的交易行为;监管指定交割仓库。
二、我国境内期货结算制度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制度,即期货交易所会员均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取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即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
【考点八】期货公司的职能
期货公司的职能包括:
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考点九】我国期货公司的经营管理
一、期货公司的业务管理
对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
我国期货公司除了可以从事传统的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符合条件的公司还可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
期货公司对营业部实行“四统一”。
所谓“四统一”是指期货公司应当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规范、完善的营业部岗位责任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二、完善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期货公司是现代公司的一种表现形式,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要求。
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别要求有:
(1)突出风险防范功能;
(2)强调公司的独立性;
(3)强化股东职权履行责任;
(4)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5)完善董事会制度;
(6)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7)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
三、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主要体现为: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体系,符合资本充足的要求;保护客户资产;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其中,前两个内容是期货公司风险控制的核心。
【考点十】期货公司营业部的经营管理
一、场所和岗位设置
按照规定,期货公司在设立营业部之前.首先必须满足对经营场所及设施的具体要求。
对于营业部的岗位设置,除营业部经理外.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且营业部应当设立市场开发、开户与合同管理、交易、信息技术管理、财务等业务岗位,确保前、中、后台业务分开。
二、内控管理
期货公司对营业部的经营管理重点体现在对其内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上。
首先,期货营业部的内控制度必须由公司统一制定,满足公司对营业部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四统一”要求。
其次.在开户、结算以及风险控制和交易等环节,营业部必须严格执行期货公司的管理制度。
三、内部合规检查制度
合规检查部门每年对营业部的经营合规情况进行1次以上现场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部负责人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执业情况;
(2)营业部岗位设置情况及人员资格情况;
(3)营业场所及设施合规情况;。
(4)营业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期货公司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执行情况;
(6)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情况;
(7)巾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十一】券商1B
券商IB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可以将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客户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因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的佣金。
这种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就是券商IB。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考点十二】居问人
期货居间人是指独立于期货公司和客户之外,接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居间介绍,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组织。
【考点十三】期货信息资讯机构
期货信息资讯机构主要提供期货行情软件、交易系统及相关信息资讯服务。
是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不可或缺的因素,也是网上交易的重要工具。
其系统的稳定性、价格传输的速度对于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发挥重要的作用。
【考点十四】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简称存管银行)属于期货服务机构,是由交易所指定,协助交易所办理期货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
交易所有权对存管银行的期货结算业务进行监督。
【考点十五】交割仓库
交割仓库是期货品种进入实物交割环节提供交割服务和生成标准仓单必经的期货服务机构。
【考点十六】期货投资者的分类
基于不同角度,期货投资者可以划分为如下不同类型:
第一,根据进入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期货投资者可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
第二,按照投资者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划分,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考点十七】期货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一、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又称避险基金,是指“风险对冲过的基金”。
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有类似的地方,即基金管理者都将客户的资金进行投资,都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的差异主要体现为两方面:
一是对冲基金并不需要在美国联邦投资法下注册,而共同基金则受到监管条约的限制;二是共同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资金不能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对冲基金可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
二、商品投资基金
商品投资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商品投资基金同对冲基金比较类似,但也存在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商品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比对冲基金小得多,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而不涉及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资产,因而其业绩表现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相关度更低。
第二,在组织形式上,商品投资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度更高,风险相对较小。
第三章:
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
一、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
1、提供集中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所。
2、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机构。
3、提供代理交易服务的期货经纪公司。
4、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
5、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机构
6、相关服务机构
二、期货交易所——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其性质是不以(交易盈利)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所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严密性,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交易服务组织。
设立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
三、期交所的职能
1、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2、制定并实施业务规则
3、设计合约、安排上市
4、组织、监督期货交易
5、监控市场风险
6、保证合约的履行
7、发布市场信息
8、监管会员的交易行为
9、监管指定交割仓库。
四、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一般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
会员制:
全体成员出资组建,交易所是会员制法人,以全额注册资本对其承担有限责任,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制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法人。
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由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
五、会员资格的取得
1、以创办发起人身份加入
2、接受转让
3、依据交易所规则加入
4、市价购买加入。
六、期交所的领导机构人选任免: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期交所理事长、副理事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期交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七、会员制交易所的具体机构设置有哪些?
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业务管理部门
八、会员制和公司制交易所的区别:
首先,设立目的不同。
会员制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司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其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前者会员不承担交易中的任何责任,后者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
前者适用民法,后者适用公司法。
第四,资金来源不同。
前者主要来自会员会费,盈利不分红,后者资金来自股本金,盈利分配给股东。
九、期货结算机构的组织形式
a)作为交易所的内部机构而存在
b)附属于某交易所的相对独立的结算机构
c)由多家交易所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出资组成全国性的结算公司。
十、建立全国统一结算机构的意义
a)有利于加强风险控制,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系统风险的发生概率
b)可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c)为新的金融衍生品种的推出打下基础
十一、期货市场结算采用分级结算体系
我国期交所结算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由结算机构对会员进行结算;第二层次的由会员根据结算结果对其所代理的客户(即非会员客户)进行结算。
我国结算机构是交易所的一个内部机构,交易所的会员既是交易会员也是结算会员。
十二、结算机构的作用
1、计算交易盈亏(包括平仓盈亏和持仓盈亏)
2、担保交易履约(它为所有合约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合约卖方的买方)
3、控制市场风险:
保证金制度是控制市场风险最根本的制度。
结算机构作为结算保证金的收取、管理机构,承担风险控制责任。
所谓结算保证金,就是结算机构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保证金。
十三、期货经纪公司的性质及职能
期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其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主要职能:
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充当客户交易顾问。
十四、期货经纪公司设立的条件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必须经证监会批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为人民3000万元。
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5、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五、设立期货营业部的规定
期货经纪机构设立的营业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期货经纪公司承担。
期货经纪机构必须对营业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设立期货营业部要经证监会审批,具备条件:
申请人前一年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设营业部经营状况良好;有符合要求的经理人员和3名以上从业人员;期货经纪公司的营业部有完备的管理制度;营业部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与设施。
第四章:
商品期货品种与合约
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交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它是期货交易的对象。
期货合约与现货合同和现货远期合同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期货合约条款的标准化。
期货和约,其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月份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使期货合约具有普遍性特征。
期货价格通过在交易所公开竞价方式产生。
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加之其转让无须背书,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二、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
a)合约名称——品种名称与交易所名称
b)交易单位——每手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标的商品的数量
c)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表示)
d)最小变动价位——报价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e)每日价格最大变动限制
f)合约交割月份
g)交易时间
h)最后交易日
i)交割日期
j)交割等级——标准交割等级采用交易量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
k)交割地点——指定交割仓库
l)交易手续费
m)交割方式——现金或实物
n)交易代码
三、成为商品期货品种的条件
a)储藏和保存较长时间不会变质
b)品质易于划分、质量可以评价
c)商品可供量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d)买卖者众多
e)价格波动频繁
四、国际主要期货品种
(一)商品期货
#农产品期货是产生最早的期货品种,也是目前全球商品期货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畜产品期货的产生时间要远远晚于农产品期货,源于人们对期货品种特点的认识有关
#有色金属期货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有多家交易所陆续推出的
#能源期货始于1978年,产生较晚但发展较快。
原油活跃,目前石油期货是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货品种。
以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英国伦敦石油交易所为主。
(二)金融期货
#20世纪70年代,期货市场突破发展,金融期货大量出现并逐渐占据期市主导地位。
三大品种:
外汇、利率、股指
(三)另类期货新品种
1、保险期货。
2、经济指数,在股指期货运作成功的基础上,出现一批经济发展指标为上市合约的期货新品种,被称之为投数期货新浪潮。
(四)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合约分布:
CBOT:
农产品、利率(长期国债及10年期国债)
CME:
林产品(木材)、畜产品(猪、牛、鸡)、外汇、股指(标准普尔500指数)
NY期交所:
经济作物(棉花、糖、咖啡、可可)
NY商交所:
有色金属(黄金、白银、钯)、石油、天然气
LME:
铜、铝、铅、锌、锡
五、国内主要期货品种
小麦——郑州——交割月倒数第七个营业日(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
大豆——大连——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第七交易日
豆粕——大连——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第四交易日
铜——上海——合约交割月的15日——交割16-20日
铝——上海——合约交割月的15日——交割16-20日
天胶——上海——合约交割月的15日——交割16-20日
新上市的有郑棉、连玉米、沪燃料油等。
第五章:
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
一、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
保证金制度、每日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与持仓限额相联系)、实物交割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按20%计提)、信息披露制度。
二、保证金的概念
1、保证金比例(一般5%-10%):
2、结算准备金——预先准备的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3、交易保证金——确保合约履行的已被合同占用的保证金
4、会员、客户保证金形式——标准仓单、允许的其它抵押品、现金
三、调整保证金的条件:
a)对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时段规定不同的保证金比率
大连:
从交割前一个月第一交易日起,每天递增5%
交割月第5个交易日50%
上海:
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0%,每5天递增5%,直至20%,铜、铝保值均为5%不变。
天胶,投机保值一样。
郑州:
交割前1月上旬5%,中旬10%,下旬20%,交割月30%。
(一般月份:
是指交割月前一个月之前的月份)
b)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比率
郑麦:
—5%—40—8%—50—9%—60万手—10%—
大豆:
—5%—30—8%—35—9%—40万手—10%—
上海:
-5%-12万手-7%-14万手-9%-16万手-10%
c)出现涨跌停板时,调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当某合约出现涨跌停板时,当某合约连续3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幅之和达到合约规定的最大涨幅的2倍时调高保金比例。
•当某合约交易出现异常,交易所可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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