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管理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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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精编
(交通运输)(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
(交通运输)(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
沈阳铁路局车辆处
辆检〔2011〕141号
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印发<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各货车车辆段及驻段验收室:
现将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印发<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且要求如下:
1、各段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主要是人员、环境、设备、磁粉和磁悬液、探伤部位、试片粘贴、性能校验、探伤操作等方面的新要求。
2、各段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本段生产实际、现场作业全面修订作业指导书、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要求11月30前修订完成且网传车辆处检修科轮轴邮箱。
12月31日前完成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3、各段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配件探伤及罐车卡带渗透探伤工作从人员、环境、设备、材料、性能校验、探伤操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于2012年1月6前网传车辆处检修科轮轴邮箱。
4、性能校验所用试样(试块)必须具有实际存在的裂纹缺陷,且每次校验前、后清除残留磁悬液(磁粉)。
5、各段及检修车间要配备配件探伤及罐车卡带渗透探伤专兼职技术管理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名单11月30日前网传车辆处检修科轮轴邮箱。
6、吉林车辆段负责将本文送达吉化分X公司运输仓储部。
二〇壹壹年十壹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
运装货车[2011]553号
关于公布《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办公室机车车辆验收室,铁道部驻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X公司、哈尔滨、沈阳、北京(二七)、石家庄、西安、武汉、广州、贵阳车辆验收室,铁道部驻齐齐哈尔、太原、常州、柳州机车车辆验收室,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X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齐齐哈尔、西安、哈尔滨、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X公司,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X公司,南车长江二七、石家庄车辆有限X公司,南方汇通股份有限X公司,广州铁道车辆厂,柳州机车车辆厂,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X公司铁路运输分X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X公司铁路分X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X公司河南分X公司,白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X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X公司铁路货车运输分X公司,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X公司,宝鸡电力车辆厂:
铁道部运输局组织专家召开了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探伤技术要求审查会。
经研究,同意专家审查意见,现印发《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且做如下要求。
1.本文是铁路货车检修规程的补充,未规定部分执行相应的铁路货车检修规程及铁道部有关文件、电报的要求。
2.本文由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各铁路局、检修单位要及时修订“货车段修系统安全自控型班组(车间)鉴定、考核标准”以及“段修工艺、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岗位职工进行专项培训,配齐、调整、升级所需的工装设备和检测器具。
3.要将本文要求做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将配件探伤做为质量检查、检修质量鉴定的重点内容,在2012年1月底前各车辆处须组织对管内检修单位(含路外单位)配件探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结果报部。
4.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要做好技术支持工作,各单位发现问题时要和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沟通,及时解决,较大问题须上报。
5.北京京天威X公司要及时相应调整HMIS及其数据库。
有关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部运输局装备部。
6.各铁路局车辆处负责将本文送达管内具有货车检修资质的自备车产权单位以及地方、合资铁路货车检修部门。
二○壹○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
(暂行)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铁路货车检修时普通零部件磁粉探伤的综合要求、探伤设备器材及工装、探伤要求、磁化规范和性能校验等。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钩舌、钩体、钩尾框、16型车钩转动套、牵引杆、钩舌销、钩尾销、钩尾销螺栓、钩尾销插托、摇枕、侧架、摇动座、交叉杆、制动梁等零部件检修时的磁粉探伤。
2综合要求
2.1人员要求
2.1.1从事货车零部件磁粉探伤的人员应了解所探货车零部件制造、运用的基本知识,以及主要受力区域和缺陷可能产生的部位,熟悉货车零部件检修的有关技术要求。
2.1.2探伤人员视力(包括矫正视力)须达到5.0及之上,非色盲、色弱。
2.1.3探伤人员须经过磁粉探伤技术培训,且取得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磁粉Ⅱ级或之上级别的技术资格证书。
2.2探伤设备、器材和用品管理
2.2.1专用磁粉探伤设备应通过铁道部组织的技术评审或生产质量认证。
2.2.2磁粉及试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铁道部相关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3磁粉探伤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小修、中修和大修,探伤设备的电流表、电压表等须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
2.3环境要求
2.3.1磁粉探伤作业场地应整洁,通风良好;应远离电焊、潮湿、粉尘场所,或和之上场所进行隔离。
2.3.2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不得影响正常操作。
2.3.3探伤机电源应和大型机械动力电源分开。
3探伤设备、器材及工装
3.1探伤设备
3.1.1磁粉探伤机
3.1.1.1铁路货车零部件磁粉探伤机应满足零部件探伤工艺需要,主要技术性能应符合JB/T8290的要求。
3.1.1.2采用非荧光磁粉探伤时,零部件表面被检区域的白光照度应不低于1000lx。
3.1.1.3采用荧光磁粉探伤时,紫外线波长范围为320nm~400nm,中心波长为365nm。
在观察条件下,根据探伤部位表面可见光照度(V)确定紫外线辐照度(见表1)。
宜在暗室或可见光照度较低区域观察磁痕。
表1荧光磁粉探伤紫外线辐照度要求
可见光照度(V)
紫外线辐照度
V≤20lx
≥800μW/cm2
20lx﹤V≤100lx
≥1800μW/cm2
100lx﹤V≤200lx
≥2900μW/cm2
200lx﹤V≤300lx
≥4000μW/cm2
300lx﹤V≤400lx
≥5300μW/cm2
400lx﹤V≤500lx
≥6400μW/cm2
注:
可见光照度测量时照度计探头应面向光源。
3.1.2便携式交流磁轭探伤仪,在磁极间距100mm时,提升力应不小于34.3N(3.5kg圆柱试块)或44.1N(4.5kg平板试块)。
3.2工艺装备
3.2.1探伤工作间、作业场地应配有必要的办公用品和工具,荧光磁粉探伤时探伤人员应配置紫外线防护眼镜等防护工具。
3.2.2单位应配置长颈沉淀管、白光照度计、紫外辐照计、特斯拉计及配制磁悬液所用的量杯、量桶等。
3.2.3白光照度计、紫外辐照计、特斯拉计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且有相应标识。
3.3磁粉和磁悬液
3.3.1磁粉
3.3.1.1探伤用磁粉性能应符合TB/T2047.1的要求。
3.3.1.2铁路货车零部件湿法探伤用磁粉颗粒度的目数应不小于320目。
3.3.2磁悬液
3.3.2.1铁路货车零部件探伤采用水基磁悬液,PH值为7~9。
3.3.2.2配制磁悬液时,须适量添加分散剂、消泡剂和防锈剂。
3.3.2.3非荧光磁悬液浓度为1.3mL/100mL~2.5mL/100mL。
3.3.2.4荧光磁悬液浓度为0.1mL/100mL~0.6mL/100mL。
3.3.2.5应根据探伤工作量、季节变化及磁悬液清洁程度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磁悬液更换周期,但最长更换周期不应超过壹个月。
3.3.2.6便携式磁轭探伤仪宜配用成品罐装磁悬液。
3.4试片
应使用A1-15/50或D1-15/50型标准试片,试片应平整,无折皱、锈蚀和破损。
4探伤要求
4.1铁路货车零部件探伤部位应进行除锈和清污,露出基本金属面,表面不得有油脂和污物等。
4.2以下情况须复探:
探伤的零部件经热处理、调修后;探伤部位经焊修、机械加工后。
4.3应采用湿法连续法探伤。
4.4钩舌、钩体、钩尾框、转动套、牵引杆、摇动座、交叉杆、摇枕、侧架、插托采用专项设备进行探伤时,应采用复合或多向磁化。
4.5探伤部位
表2铁路货车零部件磁粉段修探伤部位
序号
名称
探伤部位
图例
1
钩舌
钩舌内侧面及上、下弯角处
图A.1.1、图A.1.2
2
钩体
疑似裂纹部位
3
钩尾框
13号(13A、13B)
钩尾框后端上、下弯角50mm范围内及钩尾框俩内侧面
图A.2.1、图A.2.2
16型、17型
钩尾框前、后端上、下内弯角50mm范围内及钩尾框俩内侧面
图A.2.3、图A.2.4
5
16型车钩转动套
转动套前端面
图A.3
6
牵引杆
疑似裂纹部位
7
钩舌销
整个圆柱面
图A.4.1
8
钩尾销
13型钩尾销圆弧面、侧平面及根部弯角;16型、17型钩尾销圆柱面
图A.4.2、图A.4.3
9
钩尾销螺栓
螺栓圆柱面
图A.4.4
10
钩尾销插托
插托弯角处及上、下平面、立面
图A.5
11
摇枕
疑似裂纹部位
12
侧架
疑似裂纹部位
13
摇动座
A、B部位、耳轴圆弧区及耳轴和方梁间的过渡区
图A.6
14
交叉杆
交叉杆连接焊缝(不含转8B、转8AB、转8AG、转8G型中间盖板上的塞焊缝)、杆体压型处、转K1、转E21、转E22型杆头和杆体过渡部位
15
制动梁
L-A型、L-B型组合式制动梁闸瓦托滑块根部和L-C型制动梁端头,槽钢制动梁滚子轴外露部位,转K3型制动梁端头、连接焊缝及制动梁吊
5磁化规范
5.1制定磁化规范时按以下要求确定磁化电流:
摇枕、侧架表面探伤部位表面切向磁场强度不低于2000A/m,其他零部件探伤部位表面切向磁场强度不低于2400A/m。
5.2采用便携式磁轭时,在磁极间距为100mm时,提升力应不小于34.3N(3.5kg圆柱试块)或44.1N(4.5kg平板试块)。
5.3在确定的磁化规范下,试片显示应清晰、完整。
6性能校验
探伤设备性能校验分为日常性能校验和季度性能检查。
6.1日常性能校验
日常性能校验应在每班开工前进行。
探伤工、工长、质量检查员和验收员共同参加。
因设备故障检修后,应重新进行日常性能校验。
6.1.1常规检查
全面检查探伤设备技术状态,电流、电压表等检定或校准须不过期,灯光照明符合规定,设备各部动作性能良好、无故障。
6.1.2磁粉及磁悬液检验
(1)磁粉应放置在带盖容器内保存,磁粉受潮、结块或超过质保期应禁止使用。
(2)每班开工前应检查磁悬液的浓度。
取样前应对磁悬液进行充分搅拌,用长颈沉淀管接取从喷嘴喷出的磁悬液100mL,静置沉淀30min~40min,然后观察且读取长颈沉淀管中沉积磁粉的体积,该体积读数即为磁悬液浓度的数值(单位为mL/100mL)。
磁悬液浓度不符合规定时,应重新调配磁悬液且进行浓度测定。
6.1.3系统灵敏度校验
6.1.3.1粘贴试片
6.1.3.1.1粘贴要求
(1)粘贴试片部位应擦干净,无锈蚀、油污及灰尘,露出金属面且保持干燥。
(2)试片应平整,无破损、折皱和锈蚀,表面须擦拭干净。
(3)粘贴试片时,试片刻槽面应和零部件表面密贴,“+”刻槽中应有壹条刻槽和被探测零部件的中心线平行,用胶带沿试片四周呈“井”字形将试片粘贴牢固、平整,严禁胶带纸遮盖试片刻槽部位。
(4)季度性能检查时,必须更换新试片。
6.1.3.1.2粘贴位置
试片应粘贴在探伤部位磁场较弱或较易产生裂纹的部位,铁路货车零部件试片粘贴基本位置见图1~图14。
(1)钩舌:
钩舌内侧面中部。
图1钩舌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2)钩体:
钩耳内侧弧面、钩颈(指钩头和钩身连接线前后50mm以内)中部、钩尾销孔上平面(16型、17型钩体)。
图213号、13A型、13B型钩体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图316型、17型钩体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3)钩尾框:
框板内侧面中部、钩尾框后端上、下弯角、前端弯角(16型、17型钩尾框)。
图413号、13A型、13B型钩尾框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图516型、17型钩尾框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4)16型转动套:
转动套前端面。
图616型转动套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5)牵引杆:
尾端部上平面及挡肩侧面。
图7牵引杆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6)钩舌销、钩尾销、钩尾销螺栓:
圆柱面或平面中部。
图8销轴类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7)钩尾销插托:
上、下平面中部。
图9钩尾销插托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8)
摇枕
图10摇枕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9)侧架
图11侧架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10)摇动座:
耳轴和方梁间的过渡区及耳轴圆弧区。
图12摇动座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11)
交叉杆:
杆头和杆体连接焊缝附近、中间盖板压型处。
图13交叉杆组成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12)制动梁:
滑块或端头根部中间。
图14制动梁试片粘贴位置示意图
(13)在零部件磁化的同时,应观察试片上磁痕显示情况。
单向磁化时,应能清晰显示“(|)”形磁痕;复合或多向磁化时,应能清晰显示“
”形磁痕。
6.1.4粘贴试片的试样存放时,试片粘贴部位应保持干燥、清洁,不能碰、压试片,试片损坏时更换新品试片,固定试样用胶带所贴的试片应每周检查、重贴壹次。
6.2季度性能检查
季度性能检查每3个月进行1次。
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探伤专职、设备专职、验收员、质量检查员、工长、探伤工和设备维修工共同参加。
新安装或大、中、小修后探伤设备,第壹次投入使用前应按季度性能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6.2.1探伤设备技术状态检查
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设备的状态、功能和性能。
外观技术状态应良好,配件齐全;设备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规定;灯光照明应符合规定。
6.2.2磁悬液检验
应符合日常性能校验规定的要求。
6.2.3系统灵敏度校验
应符合日常性能校验规定的要求。
6.3性能校验记录
性能校验后,填写《磁粉探伤机(器)日常性能校验记录》(辆货统-424)和《磁粉探伤机(器)季度性能检查记录》(辆货统-428)。
7探伤操作要点
7.1磁粉探伤时,应严格按照探伤机的使用说明书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2零部件磁化前,磁悬液应充分润湿探伤部位表面,喷淋磁悬液应缓流、均匀、全面覆盖探伤部位。
7.3磁化时,磁化电流应符合磁化规范要求。
7.4探伤部位的紫外辐照度、白光照度应符合要求。
7.5磁悬液停止喷淋后,仍应通电磁化2次~3次。
7.6磁痕定性不准时,应擦掉磁痕,对零部件重新探伤。
7.7使用便携式交流磁轭探伤仪时,磁极应和零部件表面接触良好,磁极间距应为75mm~150mm,严禁单磁极磁化。
8探伤标识和记录
8.1铁路货车零部件探伤结束后,应使用标记笔做出明显的磁粉探伤检查标识,确认有缺陷的零部件应在缺陷处做出标识。
8.2探伤记录的内容和格式见附录B。
8.3填写探伤记录时,字迹应清晰、整齐,使用专用术语应准确。
8.4探伤记录应至少保存壹个质量保证期。
附录A
铁路货车段修零部件磁粉探伤部位示意图
A.1钩舌磁粉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1.113号、13A型、13B型钩舌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1.216型钩舌探伤部位示意图
A.2钩尾框磁粉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2.113号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2.213A型、13B型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2.316型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2.417型钩尾框探伤部位示意图
A.3
16型车钩转动套磁粉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316型车钩转动套磁粉探伤部位示意图
A.4钩舌销、钩尾销、钩尾销螺栓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4.1钩舌销探伤部位示意图图A.4.213号钩尾销探伤部位示意图
A.4.316型、17型钩尾销探伤部位示意图A.4.4钩尾销螺栓探伤部位示意图
A.513B型钩尾销插托探伤部位示意图(粗线部位)
图A.513B型钩尾销插托探伤部位示意图
A.6
摇动座磁粉探伤部位示意图
图A.6摇动座磁粉探伤部位示意图
附录B
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记录表
检修磁粉探伤记录
单位:
检测日期:
年月日
序号
生产厂代号
制造顺序号
制造日期
缺陷状况
首探结果
首探人员
复探结果
复探人员
备注
位置
数量长度方向
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
(暂行)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铁路罐车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的人员要求、材料器材、探伤要求、探伤操作。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铁路罐车段修时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
2综合要求
2.1人员要求
2.1.1从事铁路罐车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的人员应了解铁路罐车卡带的基本知识、缺陷可能产生的部位和受力区,熟悉铁路罐车卡带焊缝检修的有关技术要求。
2.1.2探伤人员的视力(包括矫正视力)须达到5.0及之上,非色盲、色弱。
2.1.3探伤人员必须取得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渗透探伤技术资格证书。
2.2环境要求
2.2.1探伤作业场地应整洁,通风良好,远离电源、电火花和明火。
检测区域白光照度不低于500lx。
2.2.2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不得影响正常操作。
3渗透探伤材料及器材
3.1铁路罐车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应采用成品罐装渗透探伤剂,包括渗透剂、清洗剂和显像剂。
所用渗透探伤材料应为同壹供应商的同族产品。
3.2喷罐表面不得有锈蚀,不得出现泄漏。
3.3渗透探伤剂应在温度为10℃~50℃的暗处存放,避免阳光照射。
3.4铁路罐车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应配备B型试块(镀铬辐射裂纹参考试块)。
试块应符合JB/T6064的相关规定。
3.5应配备放大镜(壹般5~10倍)、白光照度计、钢板尺、砂纸、钢丝刷、无绒毛白布等工具和材料。
4探伤要求
4.1铁路罐车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应采用溶剂去除型着色渗透探伤方法。
4.2探伤前应清除焊缝周围25mm范围内的污垢、药皮、焊接飞溅、铁锈、油脂或油漆等污染物。
4.3工件探伤区表面温度不得影响探伤效果。
5灵敏度试验
5.1探伤工、工长、质量检查员和验收员共同参加灵敏度试验。
5.2每批次渗透探伤剂使用前,应进行灵敏度试验。
同批次渗透探伤剂每周应进行壹次灵敏度试验。
5.3应采用B型试块试验灵敏度,3级为合格(试块上区位数为3的裂纹应清晰显示)。
5.4灵敏度试验完毕,应将试块清洗干净后保存。
6探伤操作
6.1预清洗
用清洗剂将被检测部位清洗干净、晾干,且保证在施加渗透剂前不被污染。
清洗范围为探伤部位四周向外扩展25mm区域。
6.2渗透
采用喷罐喷涂。
在整个渗透时间内,应确保被检表面始终保持充分的润湿。
被检表面温度在10℃~50℃时应不少于10min。
6.3去除多余的渗透剂
首先使用洁净、无绒毛的白布沿同壹方向依次擦拭,直至大部分多余的渗透剂被清除,然后使用洁净、无绒毛的白布沾少许溶剂进行擦拭,直至清除全部渗透剂。
去除时不得往复擦拭,不得用清洗剂直接在被检表面冲洗。
去除后应自然干燥5min~10min。
6.4显像
显像剂使用前应充分摇匀,显像剂的施加应薄而均匀,不可在同壹部位反复施加。
喷施显像剂时,喷嘴离被检检测表面距离壹般为300mm~400mm,喷施方向和被检面夹角壹般为30°~40°。
显像时间壹般为10min~15min。
6.5观察
在显像过程中应进行观察。
观察时应避开眩光和反射光,对细小显示可使用5~10倍放大镜。
6.6后清洗
探伤结束后,应清除焊缝表面残留的渗透剂和显像剂。
6.7重新探伤和复探
操作不当时须重新探伤;难以确定显示真伪时须复探。
7探伤标识和记录
7.1铁路罐车卡带焊缝探伤结束后,应使用标记笔做出明显的着色渗透探伤检查标识,确认有缺陷的应在缺陷处做出标识。
7.2探伤记录的内容和格式见附录A。
7.3填写探伤记录时,字迹应清晰、整齐,使用专用术语应准确。
7.4探伤记录表格应至少保存壹个质量保证期。
附录A
铁路罐车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记录表
段修铁路罐车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记录
单位:
检测日期:
年月日
序号
车号
卡带方位
缺陷状况
首探结果
首探人员
复探结果
复探人员
备注
1
1
2
3
4
5
6
7
8
2
1
2
3
4
5
6
7
8
3
1
2
3
4
5
6
7
8
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探伤技术要求审查意见
根据铁道部运输局运装货车电〔2011〕2634号电报,2011年9月15日-16日,运输局装备部在包头组织召开了铁路货车段修探伤技术要求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兰州、昆明、南宁铁路局车辆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X公司,济南、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X公司,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X公司,包头西、郑州北、西安东、杭州北车辆段,呼和浩特、济南、北京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机车车辆验收室的专家。
会议听取了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的研究报告。
对《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俩个技术文件的内容科学合理,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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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 管理 号辆检 转发 铁道部 运输 关于 公布 零部件 探伤 技术 精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