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招标范本1.docx
- 文档编号:30137741
- 上传时间:2023-08-05
- 格式:DOCX
- 页数:72
- 大小:72.05KB
国内招标范本1.docx
《国内招标范本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内招标范本1.docx(7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内招标范本1
建设工程
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八章辅助资料表………………………………………
第九章资格审查表………………………………………
第四卷图纸…………………………………………………
第十章图纸………………………………………………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2.资金来源…………………………………………………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4.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6.招标文件的解释…………………………………………
7.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有效期……………………………………………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预备会……………………………………………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投标截止期……………………………………………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六、开标………………………………………………………
18.开标……………………………………………………
七、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20.资格审查………………………………………………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2.投标文件符合鉴定……………………………………
23.错误的修正……………………………………………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八、授予合同…………………………………………………
25.合同授予标准…………………………………………
26.中标通知书……………………………………………
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8.履约担保………………………………………………
第一章投标须知
项目编号
前附表
项目名称
北京毕派克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页共页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及层数:
建筑面积:
承包方式:
要求质量标准:
要求工期: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工期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2
1.1
合同名称:
3
2
资金来源:
4
3.2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5
11.1
投标有效期为天(日历日)。
6
12.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或元
7
13.1
投标预备会
时间:
地点:
8
14.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为份。
9
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
地址:
10
16.1
投标截止日期:
时间:
11
18.1
开标
时间:
地点:
12
24.2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
1.2上述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档单位”)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和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国注册的施工企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
3.3.2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完成的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3.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工程及拟承担分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情况。
3.3.6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下一年财务预测报告和投标单位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
3.3.7有关投标单位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3.4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组成的联营体投标时,除按本须知第3.3款提供组成联营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3.4.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营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3.4.2应指定一家联营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营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3.4.3联营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营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且由联营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人可以支付费用等。
3.4.4所有联营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在联营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4.5联营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营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5参加联营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营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营体及联营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八章辅助资料
第九章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第四卷图纸
第十章图纸
5.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档单位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4补充通知须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8.1投标价格
8.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8.1.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8.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8.2.1如果采用8.2.2价格固定,则删除8.2.3价格调整;反之,采用8.2.3价格调整,则删除8.2.2价格固定。
8.2.2价格固定(备选条款A)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定的风险系数。
8.2.3价格调整(备选条款B)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说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
·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10.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档有效期28天。
1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4天。
12.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12.6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2.6.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2.6.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3.投标预备会
13.1投标单位派代表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
13.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13.3勘察现场
13.3.1投标单位可能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3.3.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3.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7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13.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5.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和“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丁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档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不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15.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具有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在内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5.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5.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16.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投标单位。
16.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8.开标
18.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8.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8.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8.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18.3.2未经法定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18.3.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会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8.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4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9.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格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情况都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0.资格审查
未经资格预审的工程项目,在评标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价与比较。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主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错误的修正
23.1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3.1.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4.2在评价与比较对应根据前附表第12项内容的规定,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24.3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应考虑执行合同期间价格变化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24.4评标的原则和方法
24.4.1评标的原则
评标工作按照客观公正、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原则,依据单位信誉良好、设计方案合理、工程投资估算正确、设计费用报价合理、质量可靠、工期适当、并具有足以胜任招标工程的技术经济实力进行综合评标、择优选择。
24.4.2按总分高低,排列中标单评标方法
采用计分法评标方法。
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按计分标准与规则进行评标计分。
24.4.2.1评标计分具体方法、顺序:
(1)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与比较。
(2)评标计分的内容分为:
企业实力及信誉、设计方案、工程投资估算、设计费报价、设计工期、设计质量及标书附加条件及其它等七个单项按百分制评分。
单项如缺项,该单项计零分。
单项评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平均计算。
(3)单项评分后,按加权法分别计算设计方案分数和总分。
计算公式如下:
P=K
(1)P
(1)+K
(2)P
(2)+......+K(7)P(7)
式中:
P(i)(i=1、2......7)为计算设计方案分数或为单项评分;
K(i)(i=1、2......7)为设计方案记分权数或各评分项的记分权数,权数取值之和等于1,即K
(1)+K
(2)+......+K(7)=1。
(4)位选择顺序。
24.4.2.2计分规定
(1)本办法一经业主批准,评分计分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3)评分计算中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八、授予合同
25.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6.中标通知书
26.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6.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28.履约担保
28.1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可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也可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投标单位可任选一种)。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
28.2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7条或第28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的“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工程概况………………………………………………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选用法律…………
4.图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内 招标 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