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乐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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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乐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
前言
近十多年来,我国和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通过对近些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总结和质量检查情况来看,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并又存在新的质量通病问题出现。
实践表明,依旧需要大力推行标准化施工,以便更有力的促进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质量的全面和稳步提高。
广东广乐高速公司项目特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广乐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
通过对《广乐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的认真执行和严格的落实,在其指导下使广乐高速建设更进一步取得成效,有效的控制了工程建设质量,减少了建设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了高速公路路基建设工序、技术和工艺,提高了管理水平。
本指南是在现行路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总结我省多年来路基建设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指南着重从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做进一步补充,并结合目前发现的质量建设问题,图文并茂指出规范化施工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旨在更有效的消除质量通病、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路基施工标准化,确保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质量。
为使其更符合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和更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广东广乐高速项目各参见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指南。
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我部,以便修订时参考。
广东省广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1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路基施工积累的实践经验,克服质量通病,规范路基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在现行标准规范和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的基础上编写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程施工。
1.2编制依据:
1.2.1交通运输部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公路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及验收等相关标准。
1.2.2省高指提出的“一流的材料,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工艺,一流的管理”四个一流和创国内一流水平。
工程实体内实外美,质量安全可靠,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使用,外观做到表面平整、线条直顺、棱角分明、色泽一致,与生态景观协调的要求。
1.2.3近年来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规定。
1.2.4本行业国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章节划分
本要点共分12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一般路基施工、路基排水、特殊路基施工、路基防护、挡土墙、预应力锚索(杆)工程、涵洞通道、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监测工程、取弃土场的整治。
2施工准备
2.1一般规定
2.1.1路基开工前,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
2.1.2在做好现场调查后,应根据设计要求、合同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进行报批。
2.1.3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1.4场地规划、三通一平、驻地建设等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具体要求见广乐高速招标文件。
2.1.5做好现场取、弃土场的位置选择。
2.2测量放线
2.2.1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应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并将调查情况遗失的标志桩在接管工地14天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2)经过复核,对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承包人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异议的基准点,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高程修正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定正确高程。
(3)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所有控制桩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用的标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
(4)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增设的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的要求。
(5)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
(6)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
2.2.2导线复测
(1)当原测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提供资料计算复核导线控制点,做好检查复测工作。
(2)导线复测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检验校正,仪器标定、校正报告复印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
(4)同一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度要求。
(5)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或改移,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时间段内应保证其精度。
2.2.3水准点复测
(1)使用监理工程师所交付的水准点,应首先进行相互之间查对复核,并尽可能地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差范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
(2)沿路线每500m宜有一个水准点。
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和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
(3)当水准点有可能受到施工影响时,应进行处理。
2.2.4中线放样
(1)路基开工前,应采用坐标法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2)中线放样时,应注意路线中线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协调处理。
(3)如发现设计中线需局部改线时,应做断链处理,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并报监理和设计方审批。
2.2.5路基放样
(1)路基施工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复测,核对或补充横断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路基施工前,应设置标识桩,对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标识清楚。
在横断面施测中还应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标出相关水位、土石分界等。
(3)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与设计对应,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
(4)对深挖高填路段,每挖填3~5m或者一个边坡平台(碎落台)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
(5)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的的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
2.3场地清理
2.3.1一般要求
(1)承包人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用地放样,确定路基施工界线,保护所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
(2)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标高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做为路基施工计量基础,。
(3)承包人应按工作量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2清理场地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
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开挖线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如图2.1示)。
图2.1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图2.2路基清表
(2)清除表层耕植土、腐殖土等,按旱地20cm、水田30cm,将清除土方临时堆放于相应的弃土场内,用于中央分隔带、边坡、弃土场地的绿化。
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如图2.2示),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4)路基跨越河、塘、湖、海地段,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要求工艺进行填前处理。
(5)在水田、堰塘等地势低洼、容易积水的路段,应结合排水沟的设置开挖临时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在清除表土后,进行晾晒并碾压密实。
2.3.3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予以拆除,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构造物,应在对其正常使用做出妥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
(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
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3)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序堆置于指定区域。
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妥善处理。
对于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必须回填并夯实。
3一般路基施工
3.1挖方路基
3.1.1土质路堑开挖
1、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排水系统应确保路基不受水的侵害。
3)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机械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
2、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见下图
土质路堑开挖一般施工流程
3、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面不积水,截水沟应与排水系统接顺,水流通畅。
2)试验确定能用于路基填料的土质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
不适用材料应按相关的规定处理。
3)路堑挖方采用横向台阶分层开挖,深挖路堑采用“横向分层、纵向分段,阶梯掘进”的方式施工;合理安排运土通道与掘进工作面的位置及施工次序,做到运土、排水、挖掘、防护互不干扰,以确保开挖顺利进行。
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开挖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同时也要避免开挖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害。
4)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在开挖至边坡线时,应留一定厚度度以便刷坡,预留的厚度应保证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同时应采用测量仪器对已开挖坡面进行复核,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5)路堑开挖,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及边坡坡度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
6)开挖至零填及路堑路床部分时,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随后进行,应在路床底面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的保护层,待路床基底压实前迅速挖除。
7)挖方路基开挖至基底高程应预留路床基底压实引起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
8)路床施工前应先开挖排水边沟,防止边坡雨水危害路床部分;路床需要换填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并按JTGF10-200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压实度标准执行。
9)当路床顶部以下为含水层时,先按设计要求施工排水渗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基外,填料应先用水稳性的透水填料施工路床。
10)路床的表层以下为非适用土(不能满足CBR值、高液限土、膨胀土、煤系土等),采取换填碎石土或卵砾土进行处理,碎石或天然砂砾丰富地段,可优先采用碎石、天然砂砾。
地下水丰富路段增设纵向碎石渗沟。
11)填挖结合部应在路堑端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压路机碾压宽度,路床顶面衔接长度不宜小于5m。
12)弃方,运至弃土场应按规定处理。
13)雨季施工应有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季施工新开挖边坡未防护前,雨天须对坡面进行遮挡、防止水流对边坡侵蚀。
14)土方路堑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如图3.1.1示)。
图3.1.1路堑开挖断面示意图
4施工控制
1)边沟及其截、排水设施,应按设计图放样施工。
排水沟、渠的排泄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
2)路堑开挖应按设计断面测量放样,坡面应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路基表面应平整,边线至顺,曲线圆滑。
3)护坡道、碎落台按设计要求设置,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4)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3.1.2石质路堑开挖
1、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排水系统应确保路基不受水的侵害。
3)使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应先查明空中缆线的平面位置和高度以及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等情况,然后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确保不受爆破影响。
4)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机械、爆破器材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
2、爆破施工工艺流程下图
石方爆破施工工艺流程图
3、石质路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石方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定开挖方法。
禁止使用大爆破施工方法,石方爆破开挖路基应以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技术为主,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层开挖、分层防护和坡脚预加固技术。
2)爆破施工宜按以下顺序控制:
测量标定炮孔位置、钻孔、炮孔检查、爆破器材准备、装药、连接爆破网络、布设安全岗哨、炮孔堵塞、爆破覆盖、起爆信号、起爆、消除瞎炮、处理危石、解除警戒、石方清运、爆破效果分析及资料记录。
3)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下挖2~3m时,应对新开挖边坡刷坡,对于软质岩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石和次坚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清除危石、松石。
清刷后的石质路堑边坡,不应陡于设计规定。
4)每次爆破完毕后,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爆破石方的清运,测量标高,高出设计标高的要进行铲出,直到符合设计要求为止。
低于标高的要应采用级配碎石填筑,碾压到施工规范的压实度,达到设计标高为止。
边坡的修整,边坡表面的破碎岩石要全部清除掉,按设计要求进行刷坡。
开挖排水沟。
5)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应按规定修筑,满足排水的要求。
渗沟应用坚硬的碎石回填。
6)不使用的爆破石碴应运至指定地,按规定处理。
4、爆破施工控制要点
1)收集现场的各种数据,加以分析,对各种爆破方式进行比较制定最优方案。
2)对爆破所需的各种器材进行严格的检查,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3)所有的爆破施工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对起爆顺序和起爆方式要进行多次分析和比较,以达到最佳效果。
在现场施工时,起爆网络要严格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连接,在使用电雷管和导爆索之前要进行检测,无问题后才能使用。
5)加强对装药过程的控制:
严格按设计药量来控制,不能少装或多装,间隔段填筑物要均匀,按岩石粉的自然密度来装,不能捣实,堵塞的长度要按要求操作。
6)在爆破前要检查起爆网络,无问题后方可施爆。
7)作好防潮和防水措施。
5、施工控制
1)边沟及截、排水设施,应按设计图放样施工。
截、排水沟的排泄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
2)上边坡不得有松石,路基边线至顺,曲线圆滑。
3)石质路堑边坡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上边坡不得有松石,竖孔炮眼残留率不低于85%,对于中硬质岩石,边坡不平整处不应超过±15cm。
对于软质岩石,边坡不平整处不应超过±10cm。
4)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3.2填方路基施工
3.2.1填土路基
3.2.1.1施工前提条
(1)按2章规定己完成相关准。
工程所需人员、机具准备就绪并能满足进要求。
(2)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排走的雨水等,不得冲入农田和引起路基冲刷。
(3)地基处理已按第5章相关处理方法完成并检验合格。
(4)含草皮土、生活垃圾、含有树根和腐朽物质的土严禁使用;淤泥、泥炭、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5)用湿黏土、红黏土和中、弱膨胀土作为填料直接填筑时,液限在40%~70%之间,且CBR值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表4.1.2的规定。
碾压时稠度应控制在1.1~1.3之间。
压实度标准可比《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表4.2.2-1的规定值降低1%~5%。
具体降低值,根据当地土质通过试验确定。
(6)路基填料,应经野外取土试验,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
(7)每个路基标应根据施工点的要求配置平地机,在平地机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填土路基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土方填筑施工。
(8)施工测量放样后,用白灰撒好边线。
3.2.1.2试验路段
(1)在路基开工之前,应进行路基的试验段施工。
(2)基底经检验合格后,根据自卸车容量计算堆土间距,在施工路段打上网格,均匀卸土,用推土机按设计松铺厚度在整个路基宽度内进行摊铺。
土方摊铺后用平地机整平,形成路拱,经测定厚度后,在含水量满足要求时进行碾压。
(3)碾压时采用振动压路机进行施工。
碾压过程中,测定并记录不同阶段路基土方密实度及碾压后土层厚度,直至达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
(4)试验路段完成后,应对试验路段施工进行总结,以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
Ø每次上土石方、推土机推平和压路机碾压的工作段长度
Ø能够达到要求密实度标准的土层松铺系数
Ø压实遍数及最佳机械组合
Ø压实次数~压实度、含水量~压实度关系曲线
(5)将试验段施工总结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路基展开大规模施工。
3.2.1.3施工取土
(1)路基填方取土,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路基排水和当地土地规划、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不得任意挖取。
(2)施工取土应尽量利用荒坡、荒地,取土深度应根据用土量、取土场面积并结合地下水等因素考虑。
原地面若属于耕植土,应先挖出集中存放,以利再用。
取土场应有规则的形状及平整的底部,不积水,边坡应按设计坡率修整。
(3)自行选定取土方案时,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的规定。
(4)对取土造成的裸露面,应采取整治或防护措施。
3.2.1.4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路基整体施工工艺框图
1.编制路基施工组织设计
2.移交土地所有权
3.人员、机具设备进场
4.填料(土及石渣)试验、确定合格填料
自检合格,
申报资料申请分项
工程开工
施工准备阶段
1.线路控制桩点交接复测
2.路线中线、边线(校核用地范围)
3.增补控制点、水准点
路基施工阶段
报送清理与压
实工序检验单
路基范围内清理场地→排水系统→填前平整压实→自检
运土或石渣(利用路基挖方和隧道弃渣),控制含水量及石渣粒径
工程验收
摊铺→分层厚度满足规范要求
整平
报送工序报验单
碾压→自检压实度
报送分项工程报
验单及归档资料
恢复中桩→路槽整平加工→自检
整理全部检测资料,施工原始记录→归档
填方路基施工工艺框图
装运土方
分层摊铺
平地机整平
装运石方
分层填筑
摊铺整平填空隙
施工准备
填方材料试验
试验确定松铺
厚度、碾压遍数
填土
填方材料试验
试验确定松铺厚度、碾压遍数等工艺参数
填石
基底处理
基底处理
是
是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碾压
压实度检验
碾压
下一层填石施工
压实检验
检验填方标高
下一层填土施工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检验填方标高
路基填筑施工工序
3.2.1.5施工技术
(1)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控制其含水率在最佳压实含水率±2%之内。
(2)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但最大松铺厚度原则上不超过30cm,超30cm的情况下,应上报监理工程师确定。
填筑在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3)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50cm(如图3.2.1示),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基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4)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
即按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一层,经过压实符合规定要求之后,再填上一层。
路基临时排水沟
超宽填筑50cm
图3.2.1路基超宽图3.2.2路基排水沟
(5)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山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按设计要求挖台阶。
(6)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层、分段填筑。
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填。
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小于0.5m。
(7)土方路基压实度由灌砂法测定,按试验路段测定的工艺施工。
零填路基上下路床0~80c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6%。
如不符合要求,应翻松后再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8)随着填方增加,在路基顶设置截水埂,每间隔50m开口设置临时排水沟(如图3.2.2示),临时排水沟采用机砖进行砌筑,以免冲刷边坡。
(9)上路床96区部分顶层30CM必须选用透水性良好的砂性土进行填筑,砂性土物理力学指标参照表3.2.1。
表3.2.1砂性土物理力学指标对照表
项次
项目
范围
1
液限
<42%
2
塑性指数
<12%
3
最小干容重
>1.9
4
颗粒含量(>0.075mm)
>75%
(10)高填方路堤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的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观测方法按设计图纸有关内容处理。
3.2.1.6施工工艺要求
(1)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分层填筑的各层间应平整,符合平纵坡要求,不得出现积水,以免影响填筑及碾压质量。
严格实行“划格上土(如图3.2.3示),挂线施工,平地机整平”。
运输车按要求卸料后先推土机粗平后平地机精平(如图3.2.4示),参照在测量人员事先埋好的桩位准确铺出设计要求的横、纵坡形成路拱。
(2)半填半挖路基,必须按设计要求开挖台阶。
当挖方区为土质时,对挖方区路床80cm范围土质进行超挖后再以渗水性好的材料回填碾压,并按照设计要求铺设土工格栅及设置盲沟;当挖方区为坚硬岩石时,宜采用填石路基。
(3)当填方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在两段交界处,如不同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
1坡度分层填筑,每层碾压都必须到边缘,逐层收坡,待后填段填筑到位时再把交界面挖成2m宽的台阶,分层填筑碾压;当两段同时施工时,应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4)碾压前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进行检查(如图3.2.5),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
先静压,后振动碾压。
碾压时直线段路基采用两边向中间碾压的方法施工。
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不超过4Km/h,碾压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达到试验段获取的碾压遍数后,用灌砂法检验压实度,经监理工程师抽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处进行补压再做检验,一直达到合格为止。
3.2.1.7施工质量控制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控制好“五度”(如图3.2.6)。
(2)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路基上土前打方格
图3.2.3划格上土图3.2.4平地机整平
图3.2.5现场平整度检测图3.2.6路基五度控制
(3)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3.2.2填石路堤
3.2.2.1施工前提条件
(1)填石路堤不适用于路床区。
特殊情况下须通过专题研究后,方可予以使用。
(2)膨胀性岩石、易溶性岩石不宜用于路基填筑,强风化石料、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3)填料粒径应不大于50c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不均匀系数宜为15~20。
路床底面以下40cm范围内,填料粒径应小于15cm。
(4)填石路基须配备大功率重型压实机具(冲击夯)进行冲击补强。
(5)路堤施工前,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满足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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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 高速公路 路基 施工 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