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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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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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
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规定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要求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包括以工程为背景的教育、事业性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为有效地、高质量地做好工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适应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的培养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l.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管理知识并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领域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及撰写论文摘要;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
工程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到5年,其中到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论文工作不得少于1年。
三、培养方案
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工程领域应制定本领域的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具体体现工程硕士生业务上的培养目标,特别是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其专业方向应考虑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把握工程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按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其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
各工程领域均应为工程硕士生设置一定量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类课程。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学位课教学大纲、学位论文(设计)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部审核备案后实施。
四、指导教师与课程主讲教师职责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和课程主讲教师的资格审查和职责与工学硕士相同,并有以下补充要求:
(一)指导教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由高等学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与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的精神,可成立由若干指导教师组成的导师组,共同对工程硕士进行培养。
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应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负责工程硕士生的指导工作(包括赴企业现场指导)。
工程硕士生指导教师应该完成以下职责:
1.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工程硕士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四人。
2.根据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所指导的工程硕士生的专业学位个人培养计划。
3.指导工程硕士生确定研究方向并完成开题报告、负责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论文写作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注意训练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科学地解决工程问题。
4.定期检查工程硕士生课程学习、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硕士生对所做工作进行现场演示。
5.尽量为硕士生论文的研究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当面指导研究生的时间一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6.参与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课程主讲教师
1.工程硕士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应由各学院从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中聘任,并须从企业中聘请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教师。
个别课程也可以由有6年以上教学经验的讲师担任,但需经学院审核同意后聘任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2.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日历,注意听取研究生及其所在单位的要求和意见,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修订教学大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专业学位课程教师应使研究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并对专业学科前沿的最新成果有深入了解。
同时,也要注意加强研究生的计算机应用及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
五、培养计划
1.工程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由学校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和本人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人和所在企业实际情况,在入学后三个月内确定,经工程硕士所在领域的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须变更已选课程,应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核批准。
2.为拓宽工程硕士生的专业知识面,加强学科交流,允许工程硕士生选修一门相关领域的学位课程作为该生的学位课程,选修一至二门非本领域开设的学位或非学位课程作为该生的非学位课程。
3.为使工程硕士生有足够的时间自学,每学期的课程安排一般以不超过16学分为宜。
工程硕士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可任意选修若干门其它课程,以进一步拓宽知识面。
六、课程学习
1.工程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共同制订的培养计划参加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最长不超过二年。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修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18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须在70分以上。
3.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进修班成绩或者未经同意由外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均不得作为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
4.学位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以闭卷考试为主,也可采取开卷考试或考查等方式。
5.课程学习成绩未合格者,须到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办理补考或重修手续,在研究生部登记备案,补考或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后,可取得相应学分。
七、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
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科学研究→撰写论文→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的选题与相关内容要求:
工程硕士在入学后的一年半至二年内,为课程学习和选题阶段。
在此期间,研究生除系统学习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之外,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查阅大量文献资料,进行必要的课题调研,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必须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基本理论、计算方法、测试技术、工艺制造等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或用已有理论及最新科技成就解决工程技术的实际问题。
1.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研制与开发类
新产品研制与开发的学位论文内容应包括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综述、新产品创新点及关键技术、基本原理与技术方案、实验过程及结果、新产品所要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与经济效果、研究开发的人员、资金、技术组织;市场前景预测、企业开发和研制新产品的条件、投入产出比较等。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类
此类论文内容包括技术攻关立项的意义、该类新技术综述、实施该新技术的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新技术的原理及方案及实施过程、实施后取得的技术经济效果等。
3.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应用及推广类
可分为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应用及推广的决策和实施两种。
决策型论文内容包括:
企业技术现状及缺陷分析、同行业新技术发展趋势综述、该新技术在本企业采用的可行性及效益分析、新技术的原理及先进性概述、新技术实施的步骤及组织、新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效果等。
实施型论文内容包括:
同行业新技术发展趋势综述、新技术在本企业应用、推广新技术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新技术的理论、方法及技术关键、实施新技术的方案及过程;现场使用效果等。
4.工程技术设计类
论文内容包括:
同类工程原设计中的不足及改进分析、该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装备的先进性及经济性论证、采用的新技术新装备的原理和性能的完整描述、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后的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该设计所取得的技术、经济效益等。
5.科学技术研究类
此类学位论文的要求与工学硕士研究类论文有一定的差异。
工程硕士的研究类学位论文需要在实践中验证、充实和完善,它的创新主要体现在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实践效果方面,因此其实用性、效益性要求比较高。
工程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具体要求《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的有关条文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按《安徽工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条文的要求执行。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任课教师条例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课程教学质量主要取决于任课老师。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规范的课程教学管理制度。
根据研究生教育的评估评价要求,对课程教学有关环节规定如下。
1.任课教师资格
(1)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由副教授、教授及其相当职称的人员,或是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个别课程经学院(系、所)同意也可由具有6年以上教学经验的讲师担任。
(2)任课教师采用聘任制。
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须经学科和学科所在学院审核批准,由学院聘请,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3)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在开学前三个月内由有关学科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校长审批,批准后才能履行聘任手续。
2.教学日历
(1)任课教师应按学科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有责任听取研究生及其所在学科或学院的意见,不断对教学大纲提出修订意见,更新教学内容。
修订后大纲送交研究生部备案。
(2)教学大纲包括:
1)简况;开课学院(系、所)和学科;课程编号、课程的中英文名称、学时/学分、开课时间、预修课程、面向专业、主要教学内容(500~1000字)和基本要求;以及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2)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3)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4)实验(上机)内容和基本要求。
5)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要求:
包括课内教学活动和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教学活动中能力培养的安排及要求。
6)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例如:
本课程教学中对于现代教学技术(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的实际应用或其它教学环节。
(3)研究生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教学内容应使学生对专业的基础理论有深入了解,专业课要注意反映本学科前沿的最新发展。
要注意加强现代测试技术、计算机应用及实验研究等能力的培养。
3.教学方法
任课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学习能力,提倡精讲和开展专题性的课堂研讨,提倡研究适合研究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应对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负责,任课教师要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研究生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2)任课教师和有关学科须在开课前做好准备工作,将所开课程使用的教材和参考书名通知有关学院(系、所)和研究生。
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日历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课程内容和授课学时。
如选课人数过少,可采取个别辅导的方式授课或让研究生自学,并将情况报研究生部备案。
(3)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任课教师,有关学科必须提前向学院申请,并报研究部,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4)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若因特殊情况而必须短期离校者,应事先向学院请假。
一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临时调课或请人代课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5)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进行教学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体会及对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学总结存在各学院备查。
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要定期对任课教师进行考察并记录考察结果,作为教师考评和学科质量评估的依据。
5.课程考试
(1)命题
1)试卷命题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进行命题。
2)研究生公共课考试题必须出A、B两份试卷;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的学位课程,也必须出A、B卷。
3)学位课程的命题要由学科审核。
4)命题教师应在命题时制定阅卷评分标准,试卷卷面应注明每一试题的考分。
5)参加命题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如有违反,将按规定查处。
(2)研究生课程考试的组织工作:
全校性公共课由研究生部负责,并安排监考人员;专业课由各学院教务员与任课教师共同商定。
(3)与课程考试有关的《考场规则》、《监考规则》参见安徽工业大学有关考试管理规定。
(4)考试方式和成绩评定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有关条例执行。
6.教材编写
任课教师应根据研究生意见与学科发展情况,经常更新教学内容,并参加或主持适应于研究生的高质量、高水平的专著或教材的编写。
鼓励教师参加学校和全国优秀讲义及教材评选。
详细请见《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教材建设的若干规定》。
7.材料归档
课程结束一周内,任课教师应将所有学生的考卷、标准答案、成绩单、试卷分析或说明等有关材料报到研究生部。
8.其他未涉及内容参照相应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研究生获取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的重要途径,强化过程管理,是搞好课程教学的基本保证。
现就对研究生课程学习中的几个主要环节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与选课
为保证课程教学有序进行,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中(无论学位课或非学位课)均应办理选课手续,才具有听课资格。
具体选课手续如下:
1.研究生入学后,导师根据学科方向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安排课程学习计划。
2.研究生部每学期结束前3周,需安排好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下一学期公共课的教学计划,并将该教学计划发至各学院。
3.各学院教务员应根据本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统计每门公共课的选课人数,因故不能选课的研究生,由学院统一写出书面意见并报研究生部。
4.各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不要与公共课上课时间冲突)。
跨学院选学的专业课,应事先与开课学院协商,落实开课任务后才能安排本单位研究生的选课工作。
开课后需经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各学院须将本单位的开课情况报研究生部,并将每位研究生的选课情况,书面通知其本人。
5.研究生应按培养计划选课,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因故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在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研究生部备案。
二、课程考核方式
1.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
学位课程考试必须采取笔试,非学位课程考试可以采用笔试或口试,也可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培养要求,考试可采用闭卷或开卷的方式进行。
2.外语课采用国家六级测试水平和综合考试(过关考试)相结合办法;并逐步过渡到采用联考或统考记分。
3.教学实践(含专业实习、学术讲座)等必修环节的考核采用考查或写读书笔记等方式。
考查成绩根据研究生完成实践(实习)任务的情况加以评定。
记分可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级制。
指导教师应写出评语。
三、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试卷命题
1)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应由专业委员会成立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和确定评分标准,鼓励采用统考试卷。
硕士研究生非学位课程考试,一般可由任课教师命题,且须经有关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审核。
2)命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要求,主要考核研究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应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于考试前一周,将试卷交研究生部。
一套试题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备用。
试卷要保证印刷质量,在印刷、装订、存放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如发现泄露考题现象,必须追究责任。
2.考试安排
1)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要在学校安排的考试周内组织课程考试。
公共课程考试日期,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其余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考试日期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迟的,需由开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并报研究生部同意。
2)根据考试安排,开课单位要对监考教师开出监考通知单。
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每个考场凡有10人以上参加者,都必须有两位教师监考;80人以上的考场必须有三位教师监考。
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监考。
3)任课教师必须严格审核研究生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
因病、因事请假、旷课累计超过课程课内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均不得参加课程考试。
四、课程的缓考与补考
1.因病、因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必须请假,经批准方可缓考。
缓考的成绩记载按正常考核处理。
2.硕士研究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
但有三门课程(含三门)不及格视情况按学籍处理规定办理。
补考应在下学期初进行,登记成绩注明“补考”字样。
硕士研究生课程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重修费用自理。
3.研究生在考试中舞弊,必须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不准补考,并注明“舞弊”字样。
凡在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组织的统考或抽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应根据学生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加重处理。
五、课程成绩的评定与管理
1.成绩评定
1)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评定;
2)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以课程结束考试结果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加以评定。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20%~40%(视课程而定。
)
2.成绩管理
1)公共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将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务员。
开课单位教务员应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将所有课程的成绩单汇总并及时将三份研究生成绩单分别交研究生所在单位、研究生部和本单位存档。
专业课成绩单一式两份:
一分交研究生部,一份由各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管理存档。
开课单位要将学位课程考试原始资料装订成册,立卷存查,毕业后保存三年。
2)研究生本人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
若研究生有充分理由认为考试成绩与自己实际答卷出入很大需要复查时,应通过其导师向研究生部反映,由研究生部向开课单位查询。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成绩查阅,由所在单位教务员负责接待。
如研究生所在单位没有收到开课单位的成绩单,则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教务员直接向开课单位查询。
六、课程成绩的复查与验收
为加强课程成绩管理工作,研究生部将根据情况,对课程成绩实行复查验收,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与监考
有关规定
第一条监考教师职责
1.熟悉《研究生考场纪律》。
2.考试前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先分发答题卷纸(试题暂不发),指导学生在答题纸上填好系别、学号、姓名、课程名称,并宣读《考场纪律》。
上课铃响时再发试题,记下发卷数。
3.学生提出的有关考题中的问题,监考教师只能对字迹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
4.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履行教师职责,监考时不得任意离开考场,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之事,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
如发现有犯规、作弊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并将犯规情节记录下来,事后处理。
5.监考教师在开考前让考生出示研究生证。
人、证不符或非应试学生,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系别,事后上报。
旁听人员应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
6.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过时不再接受答卷。
7.收完考卷后应当场负责点清卷数,以切实防止答卷丢失或个别研究生作弊,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上报。
对考场中所发生的问题,公共课应在当天报有关开课院系和研究生部,专业课应在当天或第二天报有关学院。
第二条学生考试纪律
1.研究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
3.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研究生证及考试证(旁听课程参加考试者,应携带有关工作证、身份证),以备查对。
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
题卷发出十五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除答卷必须用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考试用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手册、草稿纸等(能否使用计算器,及开卷考试时允许携带的书籍及用具等由任课教师决定。
)
6.答卷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蓝色或黑色,不得用红色),不得使用铅笔(画图或外语考试选择题等指定用铅笔的除外)。
7.答卷时不准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计算尺等)。
题纸上如有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应举手,由监考教师解决。
8.严禁以任何理由在考场中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或看别人答卷等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答卷作废;事后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9.答卷时,不得中途离场后再行返回。
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必须经监考教师准许。
答卷一经考生带出考场,即行作废。
10.在考试过程中应关闭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11.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卷,不得拖延。
交卷时间到,考生必须在原座位安静地等候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场。
安徽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
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通过理论学习和科研实践,撰写具有创造性或新见解的论文,也是审核其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文献。
硕士学位论文应送校图书馆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为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统一学位论文的撰写、印刷,便于处理、储存、检索、利用、交流、传播,研究生部特制订本规定。
硕士学位论文是经过专家评审的原始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它所探讨的论题比较专深,对所研究问题的阐述比较系统,具有一定的收藏和参考价值。
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参照自然科学论文写作的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组成部分
1.论文封面:
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见示例)。
a.分类号、密级:
分类号标注在左上角,采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分类法》,可到校图书馆查询。
密号接照国家保密条例的规定,分别注明:
内部交流、秘密、机密或约密等,如系公开内容,可不注密级;
b.题目(英文题):
简明、确切、具体地概括论文的最主要内容和结论,一般不宜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到副题,并译成英文,英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
c.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按照1998年5月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标准名称填写;
d.作者姓名及学号
e.导师及职称;
f.论文提交日期: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g.授予学位日期:
此项不需要学生填写。
h.论文独立研究声明
2.目录:
目录页由篇章及其以下各级标题和附录等的序号、题名和页码组成。
3.摘要(中文、英文各一页):
中文摘要应控制在600-800字,不超过1000字。
英文摘要内容要和中文摘要相同。
论文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单陈述,是研究工作的概括。
它应使阅者不阅读论文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应该用文字表达研究工作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结果、主要结论、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重点是结果结论。
除了实在无变通办法可用以外,摘要中不准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用公知的符号和术语,不要使用表格、公式、上下标以及其它特殊符号,少用数据表。
关键词是为了文献索引工作,而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
一般选取3-5个词作为关键词,写在摘要页的左下方。
4.前言:
说明本课题研究工作的起缘、目的、范围、扼要概括国内外已有的重要文献,要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5.论文正文:
是学位论文的核心主体。
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文献综述:
在查阅近年来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国内外文献,围绕课题涉及的问题,了解课题有关情况,综述前人研究成果,达到承前启后的目的。
1)近年来的国内外动态、总结课题方向;
2)明确前人的研究成果;
3)课题的主攻方向及研究意义;
4)文献总结应达到可独立成为一篇综述文章的要求;
5)文献综述的篇幅不超过论文的1/5。
(2)理论分析和方案设计:
利用研究生本人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对所选课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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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徽 工业大学 关于 工程硕士 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