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防碰撞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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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防碰撞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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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防碰撞方案
63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腾阁GD2202002□□□
致:
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塔机防碰撞安全运行方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
塔机防碰撞安全运行方案
承包单位(章):
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档案局监制深圳市文档服务中心印刷
GD2201003□□
单位工程塔吊防碰撞安全运行方案
工程名称:
腾阁
工程地点:
宝城34区
施工单位:
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年月日
机电管理员:
审批负责人:
审批日期:
年月日
编制说明
本方案的编制,是在塔机已经选址,安装完毕后,在运行过程中考虑到对周边建筑群的影响,特聘请专家对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对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周边建筑群的实际高度与所处位置进行分析、讨论,得出的结论是塔机在运行过程中仅对北面鸿景园住宅楼及北面区间道路构成安全隐患。
因此,针对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季节性施工的安全防范特点,对本塔机的安全运行指导性地作出安全防范措施,以此排除在运行过程中对北面鸿景园住宅楼、区间道路构成的安全隐患及在台汛期为确保塔机安全所采取的防范对策。
第一节、工程概况
腾阁工程由深圳市腾凯实业有限开发,位於深圳市宝安区宝民北路与上川路交界外,地块呈东北-西南走向的长方形,长约92米宽约48米,总用地面积447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9,周边住宅,社区文化和物质生活配套齐全,交通便利,是居家和商业的黄金地段,本项目定位为精品住宅区,本工程建筑高度小于77.7m。
由2栋22层塔式住宅一字形排列展开,地下一层平时设计为小汽车库及设备房,其中包括平战结合的一个人防防护单元,一层二层为商业,三层为架空花园及社康中心,四层至二十二层为一梯六户住宅,本工程为高层住宅小区,为一类高层住宅楼。
工程周边均为社区住宅楼,施工现场东面为一栋八层住宅楼,南面为两栋十二层社区商住楼(雅兰亭小区),西面为一栋四层高商贸汽车大夏,根据现场考查,东、南、西三个方案建筑群与现场所安装塔机均具足够安全距离。
唯有北面——鸿景园住宅楼,其两栋塔楼与我工程所安装的塔机水平距离为20米。
鸿景园商住楼为三层转换、十五层塔楼主体,两栋塔楼相距25米,其垂直高度均为65米。
第二节、塔机的主要性能及安装情况
一、塔机总图
二、塔机主要性能参数
机型:
QTZ63
最大工程幅度:
44/50m
最大钩下高度:
88/100m
最大起重量:
6T
最大幅度时起重量:
1.2T(起重绳2倍率)
1.2T(起重绳4倍率)
起重速度:
2倍率:
起重量3T时:
9/40/80m/mim
4倍率:
起重量6T时:
4.5/20/40m/min
回转速度:
0.6r/min
牵引小车速度:
20/40r/min
总功率:
31.4kw
本次安装总重:
33.827T
标准节(8节):
5.6T
爬升架塔身:
2.9T
回转塔身驾驶室:
3.45T
塔顶:
0.85T
平衡臂总成:
3.862T
起重臂总成:
3.965T
平衡重:
13.2T
备注:
本工程所安装塔吊以2倍率特性起吊。
三、塔机安装情况
本塔机在安装前,因考虑受施工场地限制,根据塔机的性能决定,在大臂总成时采取大臂工程幅度为44m的安装总成,同时对平衡臂总成采取相应措施,即少安装一块平衡配重。
从而使其前后配重比在塔机性能要求范围内。
塔机在初始安装时即安装至塔机的独立高度40.5m。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我项目施工所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其轴线位置在14轴交F~G轴处,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TZ63型塔式起重机(臂长50m)。
塔机基础面-6.37m,塔式起重机距离北面建筑物约为20米,距离北面马路15米,距离东面、南面区间马路及建筑物均在50米以上,距西面(北方汽车大厦)建筑物50米以上。
因此,塔机在回转半径内与北面建筑物及马路相重叠,为了防止塔机与北面塔楼碰撞及在台汛期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在专家现场考查、论证和指导下,特制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要求项目部及时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同时要求塔机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在塔机作业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塔机的安全运行措施。
第三节、塔机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图及塔机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图
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图
2、塔机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图
塔机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图
3、安全管理
1)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操作人员和信号司索人员各两名,并实行定人定机责任制,必须具有塔式起重机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
2)塔机作业时,同一工作班,塔机地面安排一人指挥,施工层安排一人指挥,塔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塔机作业过程中,塔机的指挥人员必须时刻到位,各自负责地面、楼面的指挥区域。
4)塔机操作人员必须在得到指挥明确、清晰的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笛。
操作时操作员和指挥员必须精力集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之规定。
5)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塔机必须错开建筑物和北面马路,因此在安装时即采取安全限位装置,对塔机大臂旋转进行限位,仅作1800单向往复回转,回转方向为:
由东→南→西或西→南→东方向。
6)塔吊作业时必须照顾相邻建筑物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
7)塔机起重臂自身功能限位置装置限制其向北面建筑物方向转动。
8)塔机北面是小区道路,因施工现场周边狭窄,工程材料进场前需临时占用人行道,为了保证路上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转运材料经过时,要设置警示标志,吊篮不要装得过满,起重量限制在安全值范围内。
9)操作人员停机离岗时,必须把小跑车停止在起重臂根部,锁好刹车。
二、安全技术措施
1)降塔:
在已安装的独立高度下,进行降塔处理。
即将塔身下降三~四个标准节,以此降低塔机的使用风险(塔机风险与塔高成正比)。
2)台汛期前的使用,采取对大臂进行固定的措施:
即在地下室或裙楼部份施工阶段,每层板面钢筋施工时,在板面沿东西向(F轴或G轴与2轴或26轴相交部位的同一位置主梁上预埋¢25钢筋“”形环(与主梁钢筋焊接牢固),或浇筑一截钢筋混凝土桩,在塔机未作业时将吊索具放低至该位置并与之相扣接,以此固定塔机在停机状态下大臂的转动。
3)禁止继续升塔:
在不能确保顶升加节一次性能高于北面建筑物的情况下,不得因施工需要而进行升塔。
4)安全防护棚的搭设:
在工程施工至第四层(转换层)时,在施工外脚手架上搭设第一道安全防护棚,以此对北面区间道路进行安全防护,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
同时根据施工进度考虑,随主体楼层的增高,分段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搭设在施工外脚手架搭设中另叙)。
5)台汛期的降塔措施。
临近台汛期,随时收集台风信息及留意天气变化情况,确保在台汛来临前将塔身降至安全高度并停止使用(台风等级在8级以下,塔身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高于10m,8级以上台风,则采取拆搭措施将塔机分解)。
6)根据北面鸿景园塔楼的实际高度(65m)及塔机性能,我主体施工必须在第五层时进行塔机第一道附墙装置的预埋,至第十二层主体施工时,进行塔机的第二道附墙预埋,在该层砼浇筑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塔机的顶升作业。
即两道附墙将在此次升节作业中进行安装。
使塔身在顶升后高度超越北面鸿景园塔楼,并保持大臂与该塔楼的最高点有足够安全距离,从而保证大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附墙高度及层高见塔吊使用立面图——附图二)。
7)主体在五层至第十二层施工期,均采用汽车吊进行吊运施工材料。
8)保证现场充足的照明,在起重臂前端安装红色警示灯。
9)塔机安装高度始终保持在与建筑物8米以上的距离差,保证起重臂不会与建筑物相碰撞,并要求塔机小跑车在起重臂位置不超出施工现场范围,防止吊钩或钢丝绳飘荡撞击建筑物。
1、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塔吊使用立面图
塔吊防碰撞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奉节县永安镇竹枝路以西北、诗城西路以西。
工程总用地面积20752m2,1#、2#、3#、4#、5#楼总建筑面积73490.18m2(其中2#、4#楼不含地下车库面积)。
工程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防烈度为6度,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四台塔吊:
1#楼塔吊为QTZ4210、起重臂长度42m、最大幅度40m、最大起重力矩400kN.m、最大起重量4.0T,2#楼塔吊为QTZ4010C、起重臂长度40m、最大幅度38m、最大起重力矩400kN.m、最大起重量4.0T,3#楼塔吊为QTZ50、起重臂长度46m、最大幅度44m、最大起重力矩500kN.m、最大起重量4.0T,4#楼塔吊为QTZ40、起重臂长度40m、最大幅度38m、最大起重力矩400kN.m、最大起重量4.0T,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为了防止群塔作业发生碰撞事故,特编制防碰撞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QTZ4210塔机使用说明书》
•《QTZ4010C塔机使用说明书》
•《QTZ50塔机使用说明书》
•《QTZ40塔机使用说明书
三、防碰撞施工措施
(一)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
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四台塔吊中,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
(二)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部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了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项目部配备了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塔机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机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8米,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
如此,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高塔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二、群塔的运行原则为:
低塔让高塔。
三、低塔吊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吊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四、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吊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五、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吊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吊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吊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吊应避让静塔吊。
六、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吊应避让有载荷塔吊。
七、客塔让主塔。
以不同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吊工作区域时,若塔吊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吊要让主区域的塔吊。
八、塔吊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按以上排列顺序原则执行。
九、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十、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
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十一、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吊的编号,待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十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
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十三、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吊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各塔吊必须按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塔机防碰撞应急预案
工程名称:
清河水岸花园住宅小区
2010年4月
重庆市江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河水岸工程项目部
九珑湾·广视花园B区二期工程
塔
吊
与
外
塔
防
碰
撞
措
施
福建省吴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0年
九珑湾·广视花园B区二期工程
塔吊防碰撞措施
一、概况:
九珑湾·广视花园B区R1#、R6#、R7#、R8#楼工程位于合肥包河区包河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东南。
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为保证工程结构施工材料的垂直运输,结合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工程结构施工采用二台QTZ5510塔吊,R6#与R7#楼之间塔吊为1#塔吊,1#塔吊与相邻单位12#楼的塔吊距离不足110m,存在碰撞的条件。
针对现场情况制定本防碰撞措施。
二、施工依据:
《九珑湾·广视花园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九珑湾·广视花园施工图纸》;
《QTZ551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环境保护程序文件》;
施工场地位置及现场条件。
三、塔吊主要参数:
QTZ5510(臂长55m)塔吊具体参数如下:
公称起重力矩:
630KN·m
最大起重量:
6t
工作范围:
最大幅度55m,最小幅度2.5m
四、作业措施
随着施工使用的要求,两家单位的两台塔吊将同时作业,塔吊大臂相互交叉影响,施工作业时如果协调不力会出现不安全因素,特别是这两台塔吊分属不同的施工单位,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指挥,所以施工作业时要求:
4.1通过两家单位商议立塔时保证两塔之间的高度差不小于9m。
4.2本工地设1#塔吊作业指挥一名,专门负责1#塔吊的作业指挥,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协调施工现场塔机的使用和保养工作。
广厦集团同样设专职人员对12#楼塔吊进行指挥。
4.3塔司必须服从工地统一指挥,服从信号,不得各行其道。
两家单位的塔吊指挥必须时刻注意两台塔吊的动作,防止指挥不当。
4.4由于两台塔吊在不同工地施工,相距较近,因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4.1塔司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接班人中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4.2当一台塔机运行时,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另一台塔的运行情况,然后再进行作业。
4.4.2后塔让先塔:
在塔吊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开先进入该区域内的塔吊。
4.4.3动塔让静塔:
在塔吊大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有回转或有变幅小车行走时,动塔应该避开静塔。
4.4.4轻车让重车:
在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4.5客塔让主塔:
当一塔机(客塔)大臂进入对方塔机(主塔)工作区域时,则客塔要主动避让主塔。
待主塔工作完毕或先行作业后,客塔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
4.5两塔作业时除需要考虑高差外,还应注意绝对避免接触对方塔吊的大臂拉条、平衡臂拉条和塔身,其原则同第三条。
4.6当塔机暂停工作时,变幅小车靠近在大臂根部,塔机大臂要转到适当位置,避免与另一塔机大臂或拉条相碰,大臂方向顺风向停放,且要牢牢锁臂。
吊钩上如有吊物必须把吊物卸取掉,关上电源总开关,闸箱落锁方可离开。
4.7信号指挥要充分考虑到两塔交叉作业的可能,因此信号指挥人员应与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换班时采用当面口头交接。
信号指挥人员指挥塔机动作时,必须遵守以上群塔使用原则,不得私自更改。
4.8各信号指挥人员在指挥本塔工作时,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必要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或旗语,以告诫塔司,注意安全操作。
信号工必须在塔吊超范围回转时(变幅小车跑出施工范围,吊钩未提升至安全位置时)挥动红色旗帜鸣哨警示。
4.9各种限位装置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防雷接地必须经常检测。
4.10挂钩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规定。
清楚被吊物重量,被吊重物不得超过塔吊所规定的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捆扎,捆扎必须牢靠,当被吊物跨越幅度较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
4.11如遇刮大风(五级以上)、打雷、下雨的恶劣天气,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不准再进行吊物工作。
大风大雨过后要加强检查,有隐患及时排除。
五.安全措施
5.1塔吊自身安全措施
5.1.1首先确保所立塔吊相互之间不打塔身,在塔的旋转半径以内无障碍物。
5.1.2对塔吊自身做好防雷接地工作,预防受雷电击伤。
5.1.3超过六级大风以上坚决不吊,确保塔吊安全操作。
5.1.4严格执行塔吊施工安全规定,坚决做到十不吊。
5.1.5塔吊电源线应顺塔吊理直理顺,电柜必须上锁。
5.1.6塔吊应安装警示器,以及限位装置系统。
5.1.7塔吊自身做到三保险五限位。
5.2塔吊在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5.2.1塔吊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听从塔吊指挥的指令,在无指令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起吊任何东西。
5.2.2塔吊在吊零碎物、部件时,必须用预制吊篮装好,否则塔吊指挥人员有权拒绝。
5.2.3为了能确保塔吊能正常运转,所有施工现场人员都必须配合塔吊管理人员的安排,统一协调安排,做到忙而不乱。
5.3塔吊的安全运行技术措施
5.3.1司机必须按照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
5.3.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装置运转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5.3.3司机必须在配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了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应急措施。
5.3.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3.5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3.6操作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m。
5.3.7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吊在半空中。
5.3.8塔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大臂顺风向停机。
一、工程概况
项目主体工程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商务区,用地面积7942m2,总建筑面积177756m2,其中地上145125m2,地下32631m2,工地北面是花城大道,南面是富力中心,西面是华夏路,东面是广州标志性建筑——西塔,盈凯广场地上66层,地下5层,塔楼总高度288米。
由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广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本工程为超高层现代化建筑,建筑外观优美,是珠江江畔上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对提升广州市的新形象,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使塔吊吊运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区,并满足安全要求,现场共布置2台STL420动臂塔吊,1#塔机中心位置设置在建筑施工图纸南北轴线#6偏西2000mm,东西轴线G偏南2000mm。
轴线偏差不大于5mm。
2#塔机中心位置设置在建筑施工图纸南北轴线#4偏西2000mm,东西轴线E偏南2000mm。
轴线偏差不大于5mm。
二、编制依据
(1)、施工蓝图
(2)、STL420塔吊使用说明书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JGJ130-211)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塔机基本情况
STL420塔机参数
为满足主塔楼吊装施工要求,沿主塔楼核心筒内侧电梯井道位置分别布置两台STL420塔机,见平面位置图。
本工程所使用的STL420塔吊为动臂、内爬式塔吊,现有塔吊参数如下:
编号
型号
首次安装高度(m)
拟安装高度(m)
回转半径(m)
1#
STL420
48
288
50
2#
STL420
48
288
50
STL420塔吊平面位置图
四、塔吊防碰撞措施
当两台STL420塔吊安装完成后,两台塔吊时刻处于同一高度,两台塔吊塔身中心之间的距离为:
22.6米。
为防止碰撞,需要在管理上和技术上采取相应措施。
4.1管理措施
1、人员管理
1)现场塔吊司机、信号指挥人员等必须由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操作熟练、平稳,熟悉动臂吊内、外各按钮、手柄、限位等使用功能,以及动臂塔吊的安全操作程序。
2)信号指挥员使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指挥,每台塔吊专设频道,严禁串台互相干扰。
3)司机应定人定机,严禁私自调整岗位。
4)因本工程的特殊性,设定一名机组长定点指挥与协调。
5)、要求塔吊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现场专人用对讲机指挥,塔吊司机必须确认信号正确后方可进行操作。
2、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措施
1)塔吊当班司机每班工作前须先检查、调试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在吊装每一吊重物时,在挂钩人员将吊物绑系牢固并栓上牵引绳,挂钩绑系人员自行撤离至安全位置,然后信号指挥员必须指挥司机先将吊物吊离地面50cm后暂停至少1分钟,确认吊装平稳、无下滑现象后方可继续发出指挥信号,司机方可起吊;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吊物时应先观察周边塔吊运行情况。
在每次进行变幅起重过程中,当班司机必须指定一名信号指挥员对臂架角度进行专人监控,当起重臂碰触防倾杆时,信号指挥员立即叫操作司机停止作业,操作司机在变幅起重臂过程中随时观察并读报驾驶室内显示器的角度显示给指定监控的信号指挥员,并随时注意起重臂架的工作状态;当班司机需验证该吊装理论值和显示器显示值是否一致,当出现误差时,及时通知巡检人员到场进行调整,在未调整前严禁超过当班司机视线之外或无专人监督情况的变幅起重臂工作,本工程在使用动臂吊过程中起重臂变幅一般原则不得大于74度(含74度)。
3)进行塔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等动作前,应鸣号示意。
应尽量避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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