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书法示范校评选方案.docx
- 文档编号:30125023
- 上传时间:2023-08-05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19.62KB
路南区书法示范校评选方案.docx
《路南区书法示范校评选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路南区书法示范校评选方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路南区书法示范校评选方案
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地开展好我区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制度建设,规范路南区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的推荐、评选与管理工作。
二、评选方式及要求
1.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的推荐、评选与管理遵循学校申报、专家验收、分类指导、均衡发展,动态管理、确保质量,示范引领、打造品牌的原则。
2.教育局统一组织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的评选、命名与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教育局体艺科负责。
进行路南区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3.教育局将书法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各项评先树优活动的重要评选指标。
积极鼓励、支持各学校创建区级、市级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形成一批符合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突出书法教育特色、具有书法教育示范意义的学校。
4.教育局出台配套鼓励措施,对在书法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基本条件
1.学校重视书法教育,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书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和解决开展书法教育教学和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健全完善的书法教育教学、师资、教研、活动、档案积累等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制度落实,成效明显。
3.制定科学详实的书法教育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有近期和远期规划,对书法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周密、操作性强,保障课程与课时的落实。
书法教学纳入学校教学常规检查之中,分管领导定期对书法教学进行检查和指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有检查,有记录。
4.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书法比赛,在同类学校中成绩突出。
5.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书法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书法第二课堂(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坚持经常性的训练与辅导,学生参与率达在校学生数的20%以上,建立详细的特长生培养档案,特长学生潜能得到充分开发。
6.学校要配有1名以上专职书法教师,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书法教师进行培训,努力提升书法教师的专业素养。
注重加强全体教师三笔字(粉笔、硬笔、软笔)的训练与考核,其中粉笔字与硬笔字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语文教师合格率达100%。
7.学校重视学生读写姿势训练和养成教育,结合读写姿势达标活动,对学生的书写训练科学高效,学生读写姿势合格率达到98%以上。
8.对书法教育有较大的投入,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书法专用教室,教育设施、设备、书写用具配备齐全,并有健全的使用管理制度。
9.学校注重书法文化的传播,与学校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了比较鲜明的书法教育特色,每年安排书法专题讲座或书法家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次。
校园环境和班级文化建设中有明确的书法教育内容,教室、走廊、专栏等定期展示学生书法作品,并能经常更换,学生参与度高。
10.学校书法教育科研成果突出,工作成绩显著,在市区中小学书法教育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注重学校书法教育的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学生书法普及率不低于85%,学生书法水平普遍提高,在区市级以上书法比赛中获奖。
四、评选申报程序
1.申报。
凡申报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的单位,要根据本评选方案制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自评,由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和自评表,书写自评报告,报路南区教育体艺科。
2.初选。
路南区教育局要依据《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方案》,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申报学校进行初选。
3.审核认定。
路南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学校依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实地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学校,将命名为“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
下发通报,颁发奖牌。
4.推荐上报。
根据路南区教育局评审结果,择优将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体育艺术教育处,参加唐山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评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得推荐参评
1.不按规定开设书法课程的。
2.不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教师的。
3.教学器材、设备、活动室、教室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且没有经费投入的。
六、其他
1.凡被评为“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的学校,在评选艺术教育先进校以及各级各类书法比赛活动中优先考虑。
2.“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要为本区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起示范引领作用,有对本区中小学的书法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的义务。
3.“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
4.“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评验收。
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评,与评选书法教育示范学校隔年交叉进行。
经复评合格的学校,保留“路南区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对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路南区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5.本方案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6.本方案由路南区教育局体艺科负责解释。
附件:
1.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标准
2.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路南区教育局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
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标准
学校:
年 月 日
项目
分值
评选标准
分值
自查情况概述
验收方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组
织
管
理
10
学校重视书法教育,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书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和解决开展书法教育教学和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查阅资料
调查了解
实地查看
班级抽测
建立健全了完善的书法教育教学、师资、教研、活动、档案积累等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制度落实成效明显。
3
制定了科学详实的书法教育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有近期和远期规划,对书法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周密、操作性强,保障课程与课时的落实。
2
书法教学纳入学校教学常规检查之中,分管领导定期对书法教学进行检查和指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有检查,有记录。
2
教
学
教
研
30
按要求开齐开足书法课程,每周一节书法课得到落实。
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课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高中段在美术、语文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
不得任意占用书法课堂,保证每周用墨汁写字训练时间不少于一课时,每天用水写布练习书法20分钟。
10
查阅资料
调查了解
现场抽测
学校有系统性、针对性强的课程资源。
教师能根据学生发展性要求开发书法校本课程
5
教师授课有计划、上课有教材、教案、考核有标准、评定有等第、作业有反馈。
5
学校重视学生读写姿势训练和养成教育,结合读写姿势达标活动,对学生的书写训练科学高效,学生读写姿势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
能针对写字教学和书法教育训练中突出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实验探索,推动书法教育的改革创新。
课题研究取得显著成效,有科研成果。
5
书
法
教
育
活
动
20
学校每年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中有专门的书法比赛,学校每年举办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展评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书法专题讲座和书法家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次。
5
查阅资料
调查了解
实地查看
教师抽测
班级抽测
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书法比赛,在同类学校中成绩突出。
5
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书法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书法第二课堂(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坚持经常性的训练与辅导,参与学生数达在校学生数的20%以上,建立详细的特长生培养档案,特长学生潜能得到充分开发。
10
书法教育师资
10
学校配备一名以上专职书法教师,有书法教师引进计划,专(兼)职教师数量满足工作需要,建立学校书法专(兼)职教师档案,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书法教育资源。
5
查阅资料
调查了解
实地查看
班级抽测
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学校书法教师进行培训,努力提升书法教师的专业素养。
注重加强全体教师三笔字的训练与考核,其中粉笔字与硬笔字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语文教师合格率达100%。
5
设施与经费
10
学校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书法专用教室,书写用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健全的使用管理制度。
小学每12个班需配一间书法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86㎡;初中每18个班配一间书法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96㎡;高中24个班需配两间书法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96㎡;书法教室必须配有上下水设施。
5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对书法教育有较大的投入,在年度经费预算中保证书法教育经费。
5
校园书法环境
10
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书法书写环境,校园环境突出汉字书写特色。
板报、宣传橱窗、校刊、教学软件、网络等校园用字书写规范、美观。
5
调查了解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学校书法教育注重书法文化的传播,与学校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了鲜明的书法教育特色。
校园环境和班级文化建设中有明确的书法教育内容,教室、走廊、专栏等定期展示学生书法作品,并能经常更换,学生参与度高。
5
特色成果
10
学校书法教育科研成果突出,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注重学校书法教育的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学生书法普及率不低于85%,学生书法水平普遍提高,在线、市级以上书法比赛获奖。
10
查阅资料
加分项目
10
学校参加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书法比赛,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参加社会非商业性权威部门组织的书法类比赛,酌情加分。
被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为书法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10分、省级7分、市级5分、区县级3分;累计加分,分满为止。
10
调查了解
查阅资料
合计
110
110
附件2:
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校名
教职工数
班级数
学生总数
地址
邮编
电话
校长
职称
年龄
专职教师人数
职称
兼职教师人数
书法专用教室面积
共 间
共 ㎡
书法教育经费投入
近三年平均 元/年
学
校
申
报
理
由
校长(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注:
一、申报表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教育局体艺科。
二、申报“路南区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学校”的学校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体艺科。
1.本校自2011年以来书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2.学校课程表;3.其他活动的相关通知、新闻、图片资料等;4、书法示范学校自评表。
教育局6月下旬进行验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区 书法 示范 评选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