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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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1总则
1.1.1为统一深圳市详细蓝图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详细蓝图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遵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SZB01-97)(以下简称《规划标准与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编制技术规定。
1.1.2详细蓝图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和法定图则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用地在功能方面(包括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和形体环境方面(包括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态和景观环境等)做出详细的控制规定的规划控制图则。
重点是对法定图则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和对规划区空间形态提出详细的设计控制要求。
1.1.3局部城市设计是详细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已经单独编制过局部城市设计的地区,应将经批准的城市设计成果落实到详细蓝图中。
1.1.4详细蓝图经批准后作为城市建设的政府内部管理图则,其目的是对下层次的总图设计和工程设计进行指导和控制。
1.1.5按照详细蓝图的编制对象和编制范围的特点,详细蓝图可划分为A、B两类,各类详细蓝图在编制内容和深度方面有所不同。
A类:
包括城市重点地区、近期建设地区(新建/改造)、多功能的综合区和单一功能的产权分散区,以及在法定图则中因条件不成熟,需进行深入研究再确定土地利用的用地。
B类:
上层次规划条件已确定、有明确开发意向的用地。
其它未包括在上述范围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纳入A类或B类。
1.1.6详细蓝图的规划期限一般为3年,新的蓝图批准后,旧的蓝图自动失效。
1.1.7深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详细蓝图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1.8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除应遵守《规划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1.9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
2详细蓝图的编制程序
2.0.1详细蓝图的编制过程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分析存在问题和潜力,确定设计目标和控制元素体系、形成总体设计构思,制定控制对策三大步骤,设计成果的制作贯穿于三个步骤的始终。
(详见图表1)
图表1:
详细蓝图的编制程序
3详细蓝图的成果构成
3.1.1详细蓝图的成果包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设计图则两部分,必要时应制作模型或电脑三维动画。
3.1.2规划说明书:
是指关于规划设计情况的技术性研究和说明的文字。
3.1.3规划设计图则:
是指为说明规划设计情况和研究过程的各类图纸,包括现状分析图、功能控制图则和形体环境控制图则、表现图等各类规划设计图纸。
3.1.4模型或电脑三维动画:
必要时(如应项目委托要求),为更好表达规划设计意图及周边环境,应制作模型或电脑三维动画。
4详细蓝图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
4.0.1详细蓝图的编制内容包括两大基本内容:
功能控制和形体环境控制。
根据基地实际情况和开发条件,必要时还应提出其他控制要求和实施操作建议。
4.0.2针对A、B两类详细蓝图在管理、实施上的不同操作特性,其编制深度有不同要求,具体主要体现在控制元素的选择上(详见4.1.4--(3))。
4.1规划说明书
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前言
⑵规划依据
⑶现状概况与分析
⑷规划原则、目标及控制元素体系
⑸规划设计构思及对策
⑹实施操作建议
⑺附件
4.1.1前言
说明本详细蓝图编制的背景情况和主要过程。
包括委托或授权情况以及编制的时间、过程等。
4.1.2规划依据
⑴列举规划设计依据的文件、条例及特殊规范等。
(2)列举详细蓝图所应遵循的已获批准(或可作参考的在编)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简要概括上述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并做出简要评价。
4.1.3现状概况与分析
概括介绍规划地段的现状基础情况,从功能及形态方面分析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影响地段空间环境特征的主要元素和未来发展的潜在机会。
主要收集和分析的现状基础资料有:
1周边环境条件:
包括地段周围的主要土地利用和道路交通情况、主要空间环境特征区域等,分析其对本片区的影响和制约;
2现状自然条件情况:
包括现状地形条件(1∶500或1∶1000的近期现状地形图)、主要的自然环境特征(如水面、植被分布、山(坡)体稳定性等);
3土地利用现状:
包括用地性质和用地权属等(用地分类至小类或中类);
4现状人口的详细资料:
居住用地应包括居住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户/人数以及居住建筑可容纳的人口总数等;
5开发强度及建设现状资料:
包括主要建筑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及已批未建建筑情况等;
6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种类、位置、规模与使用状况;
7道路交通情况:
道路的红线、坐标、标高及断面、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公交和地铁站线的位置等;
8现状空间结构特征:
包括地区城市意象特征、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布局和结构关系、历史发展脉络等;
9街道及开放空间情况:
包括现状街道尺度关系、绿化配置、环境设计、开放空间的位置、形式和使用情况等;
10现状建筑形态:
包括已有建筑的群体关系、文脉等;
11社会环境条件:
包括现有的社区组织结构、地方风土人情等;
12所在地区居民及用地单位对现状的综合意见及规划意愿;
13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划意向。
4.1.4规划原则、目标和控制元素体系
根据以上对上层次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及用地现状情况的分析:
⑴阐明规划方案的主导思想及必须遵循的规划原则;
⑵提出规划方案在功能控制和形体环境控制方面的设计目标;
⑶建构针对本规划地段的控制元素体系。
控制元素体系的选择采用《详细蓝图控制元素选择表》〈表1〉进行勾选。
表1中的“基本元素”是详细蓝图应表达内容的最低限,因此也是必选元素。
根据项目的情况,“建议元素”可能会成为“基本元素”。
表1详细蓝图控制元素选择表
控制分项
控制元素
A类
B类
优先级
选择情况
优先级
选择情况
功
能
控
制
A.土地利用和开发强度控制
A1地块边界及面积
▲
√
▲
√
A2用地功能布局
△
○
A3用地性质
▲
√
▲
√
A4建筑总量及分类建筑面积
▲
√
▲
√
A5配套设施(包括公共配套及市政配套)
▲
√
△
A6容积率
▲
√
▲
√
A7建筑覆盖率
▲
√
▲
√
A8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
▲
√
A9居住人口/户数
△
△
B.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
B1道路网络构成(功能、等级、密度、红线、控制点坐标、断面、重要交叉口形式)
▲
√
△
B2地块外部交通组织(公交线路及站点、地铁线路及站点、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禁止开口路段、平面/立体人行系统组织)
△
△
B3地块内部交通组织(车流疏散、消防环道、内部人行系统组织)
△
△
B4停车场及配建车位
▲
√
▲
√
B5其他交通设施
○
○
B6道路及场地竖向设计(控制点标高、道路纵坡)
△
▲
√
C.市政工程规划
C1给水工程(负荷、设施、管网)
△
△
C2排水工程(负荷、设施、管网)
△
△
C3电力工程(负荷、设施、管网)
△
△
C4电信工程(负荷、设施、管网)
△
△
C5燃气工程(负荷、设施、管网)
△
△
C6工程管线综合(各项市政工程负荷、设施、管网及其相互关系)
△
△
形
体
环
境
控
制
D.城市空间组织
D1平面空间结构(路径、区域、边缘、节点、地标、空间序列)
△
△
D2立体空间结构(地上、地面、地下空间综合组织)
△
△
D3街道空间模式(平面几何形态及空间尺度关系)
△
○
D4重要开放空间(绿地、广场和水域)概念设计
▲
√
▲
√
E.建筑形态控制
E1街区建筑平面组合模式(平面形式、群体关系)
▲
√
△
E2建筑平面布置(具体平面形状、距离控制)
△
▲
√
E3建筑高度
▲
√
▲
√
E4建筑退线(建筑退后用地红线、高层主体退线)
▲
√
▲
√
E5建筑风格(立面、质地、材料、色彩)
○
△
F.景观环境设计
F1地区特色(意象特征、特色景观)
△
○
F2景观构成(自然景观、人工景观、界面、轮廓线、通视关系等)
△
△
F3环境设施(绿化、雕塑小品、广告标识、铺地、照明等)
○
△
其它
控制
要求
G1无障碍设计
△
△
G2历史遗产保护
○
○
G3自然生态保护
○
○
G4特殊活动支持(如民俗活动等)
○
○
G5
G6
特别条款
H1实施操作建议(分期实施计划等)
△
○
注:
1.表中优先级符号:
▲——基本元素△——建议元素○——可选元素
2.本表亦可用于项目委托评估。
设计时所选择元素的数目一般不应少于项目委托评估时的要求,如有删减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3.必要时,委托方可在本表基础上补充增加相关元素。
4.1.5规划设计构思及对策
在规划原则的指导下,针对现状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拟订的规划设计目标,对应A、B两类地段各自选择的主要控制元素,详细阐述规划方案在的总体设计构思和对策。
包括的内容有:
1总体设计构思
说明规划设计的主要构思和整体设想。
2设计对策
1功能控制方面
说明对上层次规划的落实和深化对策。
如有基于充分理由的对上层次规划(尤其是法定图则)的修正措施,必须专项说明。
A、土地利用和开发强度控制
以《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用地分类标准(小类或中类)和现状用地权属为依据划分地块,确定每一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强度控制指标:
a.用地面积;
b.用地性质(小类或中类);
c.建筑面积及分类建筑面积
d.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两大类);
e.容积率;
f.建筑覆盖率;
g.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h.建筑限高;
i.配建车位;
j.居住人口(或居住户数);
B、道路交通及竖向控制
a.说明道路网络规划的基本构思,明确规划道路(A类应到小区/组团路,B类应到宅前路)的路网功能、等级、密度、红线位置、断面控制、重要交叉口形式以及相关交通设施(包括监控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规模;
b.说明地段对外交通组织情况,明确公交和地铁的路线及站点布置、确定禁止开口路段、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说明地上、地下人行系统的规划组织情况,确定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道的位置、数量和形式;
c.说明地段内部交通组织情况,明确车流疏散方式、消防环道、内部人行系统组织;
d.说明静态交通组织情况,明确停车场位置及配建车位数量;
e.说明道路及场地竖向规划设计的基本控制原则;
C、市政工程规划(原则上A类详细蓝图应做到小区路/组团路级别,B类详细蓝图应入户)
a.给水工程:
分析现状水量、水源和管网及存在主要问题;列明主要专业依据及规划原则,明确用水量标准取定,进行区内水量预测;确定规划道路上输配水管网布置原则和方案;落实上层次规划定在本区内的给水设施位置;规定市政消火栓及预留接口的布置原则;
b.排水工程:
分析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列明主要专业依据、划分排水区域的原则、暴雨强度公式、雨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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