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划重点保障的发展领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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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划重点保障的发展领域
第三节本次规划重点保障的发展领域
一、关于城镇发展方面
重点保障商丘市中心城区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对商丘市所辖县(市、区)城市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和27个重点建制镇发展也给予一定的保障,同时兼顾了其他乡镇的发展需求。
二、关于产业发展方面
重点保障商丘市十一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发展区用地的需求,重点发展能源、加工制造、冶金建材、食品、纺织、医药化工等产业。
商丘市十一个产业集聚区情况见下表16。
商丘市产业集聚区一览表
表16
单位:
平方公里
序号
集聚区
名称
对接平衡后核准面积
主要产业类型
合计
其中
建成区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小计
其中
发展区
控制区
1
商丘经济
开发区
29.43
13.51
15.92
10.97
4.95
生物制药、电子技术、机械制造、彩印包装、服装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化工能源、五金建材等
2
梁园区产
业集聚区
14
2.3
11.7
8.03
3.67
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制造
3
睢阳区产
业集聚区
10.6
0.6
10
5
5
纺织、化工、机械制造、食品、木材加工
4
豫东综合
物流园区
10
1.1
8.9
5
3.9
农产品、加业品、商业品、外贸出口产品
5
永城市产
业集聚区
19
4
15
7
8
煤化工、农副产品、铝深加工
6
夏邑产业
集聚区
11.45
2.2
9.25
5
4.25
装备制造业、纺织、农副产业加工业
7
虞城县产
业集聚区
10.5
2.5
8
4
4
纺织服装、五金电子、食品加工业
8
柘城产
业集聚区
14
0.7
13.3
5
8.3
农副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机械
9
宁陵县产
业集聚区
9.7
1.7
8
4
4
农副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五金电子等
10
睢县产业
集聚区
8.86
0.86
8
4
4
酿酒、服装、纸品加工、特钢制造为主
11
民权县产
业集聚区
15.9
2.4
13.5
7
6.5
食品加工和制
冷装备制造
合计
153.44
31.87
121.6
65
56.57
三、关于基础设施方面
对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重点给予保障。
对目前已明确的郑徐(郑州—徐州)客运专线、商菏(商丘—菏泽)、商周(商丘—周口)、永淮亳(永城—亳州—淮北)、商济(商丘—济宁)等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对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环保工程,如沱浍河复航工程、淮河流域湖洼及支流治理项目、一级公路、客、货运站场等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厂等的用地需求也给予保障。
四、关于能源电力建设方面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煤矿、电厂、电网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主要是保障了永夏煤田建设、矸石电厂、垃圾电厂建设、变电站等重点项目用地。
除了上述需要明确保障的发展领域,还要重点保障近来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以及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要特别提出的是,各类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
第九章关于《规划》的任务
《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有六项,分别是:
强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用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现分别予以说明:
第一节关于强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总的思路是在强化粮食核心区这个大平台上面阐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问题。
一、实施粮食核心区建设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
商丘市是河南省的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责任重大,通过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本规划主要从高中低产田的巩固和改造、商品粮基地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项目等几个方面对实施粮食核心区建设作了阐述。
二、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由于处在特定的发展阶段,规划期内各项建设大量占用耕地仍不可避免
规划期内商丘市的人口发展、城镇化进程和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在加快的过程中需要以大量用地为支撑,从而形成对用地的刚性需求,因此,规划期内各项建设大量占用耕地的趋势仍难以避免。
2.自然灾害损毁等也需减少一定数量耕地
永夏煤田位于商丘市域内,规划实施期间,煤矿开采形成的沉陷地将不可避免,使耕地因灾害损毁难以避免。
针对耕地流失的原因和态势,《规划》提出了必须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并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大灾毁耕地整治力度两个方面对如何减少耕地流失作了具体阐述。
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为了把商丘市作为河南粮食主产区的定位落到实处,《规划》提出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及加强基本农田质量检测和监管等措施。
主要说明基本农田集中区的划定和加强基本农田质量检测和监管。
1.关于基本农田集中区的划定
依据基本农田优化布局成果,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的区域化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具体的划定办法为:
(1)由于商丘市平均基本农田保护率较高,达到85%以上,选择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在87%以上的乡镇标注上图;
(2)将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率高的乡镇划为一个集中区,偏远的、不连片的乡镇不划入集中区。
根据划分成果,将全市划分为6个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面积达392982公顷,基本农田占所在区域耕地的平均比例为89.65%。
2.关于基本农田质量检测和监管。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从保障粮食安全考虑,仅做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已远远不够,必须大幅度提高基本农田的产能和质量,为此《规划》提出了加大基本农田质量检测和监管的要求。
第二节关于推进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一、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土地利用走出困境的必然选择
从土地供需情况看,商丘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可概括为“一增一减”。
“一增”是指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在较长时期内全市将处于用地高峰,“一减”是指随着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国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省安排我市增量指标相对较少,仅靠增量指标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从土地利用效率看,商丘市建设用地低效利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方面单位建设用地承载人口、投资强度、产出水平等指标均低于河南省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无论城乡用地还是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还不够优化。
从农村内部来看,居民点凌乱,乡镇企业布局分散;从城市内部来看,工业、住宅、交通、绿化等用地结构还不够合理。
此外,城市等级规模结构不合理,城镇规模小,辐射能力较差。
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是商丘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规划》确定的节约集约用地的途径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1.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从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三个方面,提出了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对增量用地,《规划》提出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分配思路和严格用地定额的控制原则;对存量用地,《规划》从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实行盘活存量土地与新增用地计划挂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带有导向性的盘活存量激励政策;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方面,《规划》提出积极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利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的政策要求。
2.关于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规划》从控制城镇工矿用地非理性扩张、加大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促进城镇内部用地结构调整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城镇工矿用地的集约利用问题。
3.关于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2005年商丘市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127182.3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0.88%,人均用地为210.67m2,远高于国家村镇规划人均150m2的最高标准。
由于农村建设用地是土地利用效率最低、整治潜力最大的一类用地。
因此《规划》把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作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第三个重要途径,并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下对农村居民点整治做出了初步安排。
第三节关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一、关于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一)关于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的目的
依据土地资源的地域差异,确定区域间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利用结构和布局。
为加强土地宏观管理,进行土地利用分区指导服务。
(二)分区的原则
1.与区域发展战略相结合的原则。
2.土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问题和管理措施相似性原则。
3.全覆盖原则。
综合区覆盖全部市域范围,各区域保持相互独立且空间上连续。
4.保持县级行政区划完整性的原则。
为了方便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尽可能保持县(市、区)行政区划的整体一致性。
(三)分区的方法
本次综合分区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即先按照土地利用分区原则和要求,以已有的土地,农、林、交通、矿产、气象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为依据,按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区位条件、土地利用方向大致相似性特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本规划土地综合分区方案。
(四)分区结果
本次土地利用综合区划分为三个,即中心城市建设与城郊型农业发展区,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和宜农产业发展区。
(五)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手段
一是指标控制,《规划》共设置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农村居民点面积等五个方面的指标;二是用途管制。
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从鼓励、限制、禁止等方面制定用途管制规则。
通过指标控制和用途管制,实现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区域间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表17商丘市各综合区土地利用现状与社会经济条件
名称
中心城市建设与
城郊型农业发展区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
宜农产业发展区
辖区
范围
梁园区、睢阳区共
计17个乡8个镇
永城市,共计
22个乡8个镇
包括民权县、睢县、宁陵县、
柘城县、虞城县、夏邑县,
共计6县、98个乡、38个镇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总面积(ha)
222888
2019.98
7027.23
耕地(ha)
110056.93
137210.27
472597.51
建设用地(ha)
30115.39
34359.28
114324.79
土地利用率(%)
95.17
97.67
96.46
土地垦殖率(%)
66.58
67.93
67.25
人均耕地(亩)
1.14
1.59
1.32
社会经济条件
总人口(万人)
145.28
132.91
535.4
城镇人口(万人)
66.71
35.94
104.46
农村人口(万人)
78.57
96.97
430.94
人口密度(人/hm2)
652
658
762
城镇化水平(%)
44.85
28.1
19.51
GDP(亿元)
110.24
102.25
235.51
土地利
用特点
区内人地矛盾尖锐,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旅游资源丰富,社会经济条件优越,土地生产力高,是全市物资、信息集散中心和经济发达地带,全市的主导产业、商业服务网点、重大基础设施和专业技术人才多汇聚于此,发展前景广阔。
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煤炭资源储量巨大,是河南省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土壤较为肥沃,农业生产条件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农业增产增收潜力大;煤炭资源的开发造成大面积的土地塌陷,塌陷区大面积积水,侵蚀大量耕地,并造成土壤污染与次生盐渍化。
商丘市最大的种植农业区,土壤较为肥沃,农业生产条件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农业增产增收潜力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市场广阔,土地资源深度开发有一定的经济条件支持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较高,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较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部分地区依然存在土壤养分含量不协调,中低产田面积广大等现象。
发展方向
以城市建设和工矿建设为中心,在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建设城市商品蔬菜生产基地,保证城市、工矿区蔬菜等副食品的供应;对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粮田、菜田,严禁非农业建设占用;城市和工业企业严格按规划建设,集约与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并开发旅游资源。
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采矿、选矿、加工一体化的新型企业;重视矿山生态环境重建工程,强化土地复垦年度任务指标,改善矿山整体生态环境;加强农村施肥方式变革,熟化土壤,培肥地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好基本农田,建设和完善国家商品粮基地;继续深化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创造良性的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建制镇,提高城市化水平。
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建设粮棉油生产基地,走优质高效农业之路。
同时要以现有种植业为基础,乡镇企业为主导,农林牧副渔等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农业基础优势,加快商品粮基地建设。
二、关于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要求,市县规划应该划定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管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按照要求划定了不同空间管制分区,并提出了不同的管制措施。
同时结合《规程》有关要求,结合土地用途,把全市划分为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五个土地利用功能区,并对各区提出了不同用地措施。
第四节关于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规划》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并重为原则,以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依据,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建设放在首要地位,改变以往“先破坏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土地利用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土地生态适宜性为前提,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
前期研究在对土地生态敏感性和土地生态适宜性进行综合性定量评价的基础上,对全市土地生态适宜性进行了分区,将全市划分为4个一级区和6个亚区,提出了各区土地利用方向、方式、生态防治重点。
在此基础上,规划依据《商丘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商丘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提出构建稳固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并提出规划期内通过农田林网建设和建设用地绿化等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用地,规划近期生态建设目标是林木覆盖率达到25%,远期达到30%。
二、从合理规划布局建设项目和开发整理项目入手,从总体上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规划采取空间管制等约束手段,禁止开发建设项目落户在商丘市自然保护区、湿地、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森林公园等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区,从而贯彻了以保护为前提,发展与保护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
在生态敏感区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等也必须从严控制,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土地沙化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
三、以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依据,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强度
依据前期研究对全市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分析研究成果,从保证生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将规划的各类开发建设强度控制在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限度以内。
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通过采取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以新带老、增产减污”等措施,将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以内,做到增产不增污。
四、以回顾性影响分析为借鉴,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前期研究分别从城镇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在总结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影响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构建了以城镇重点发展地区土地利用模式、平原农地区土地利用模式、矿产资源开发区土地利用模式,通过构建不同地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使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提高了规划方案的科学性。
五、以重大生态工程实施为突破口,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规划期内全市共安排四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分别是:
1.生态林业工程;2.生态旅游工程;3.环境治理工程;4.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通过四大工程的实施,商丘市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根本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会有明显提高。
第五节关于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本轮规划修编是在商丘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艰巨,而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生态改善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迅速增加、土地供需矛盾非常尖锐的背景下开展的,如何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是本轮规划的重点和核心,也是制定规划保障措施的根本要求。
规划保障措施从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健全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的经济调控、提高规划的社会保障能力等几个方面制定了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实施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规划保障措施的制定落实了国家、河南省、商丘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省提出的保障措施和商丘市土地利用的有关要求。
二、保障措施体现了商丘市保护土地资源、基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需求、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两保一高”的土地管理要求。
规划保障措施在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规划目标责任制,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的面积作为规划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整全市及各省辖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促进作用,实现土地管理“两保一高”的基本要求。
三、保障措施囊括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两大方面。
在规划编制方面,首先是完善土地利用规划逐级控制体系,其次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等规划,在用地规模、用地标准上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在规划的实施管理上,要求规划的执行、修改和审批都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及年度计划安排进行。
第十章关于中心城区用地的说明
一、《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主要指标
根据省政府2008年1月已批复的《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商丘市城市主要指标有:
1.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西至梁园路,东至晨风大道和神宇大道,北至田园路和农贸路,南至富民路。
规划总用地16430公顷。
2.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05~2010年,人口规模发展为100万人;
远期,2011~2020年,人口规模发展为150万人。
(2)用地规模
近期,2005~2010年人均105m2,中心城区控制建设用地规模10500公顷(规划总用地为11530公顷,其中1030公顷生态绿地不作为建设用地)。
远期,2011~2020年人均96.90m2,规划总建设用地为14540公顷(规划总用地为16430公顷,其中1890公顷生态绿地不作为建设用地)。
3.城市性质
豫鲁苏皖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商贸物流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豫东现代工业基地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4.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选择近期向南、中远期向西、向东的“南拓、西移、东跨”的城市发展方向。
远期依托城市南部和东部良好的用地条件、优越的交通区位、便捷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将城市空间的中心由商丘老城区转向南部,在城市东部建设新区。
二、关于城区人口规模预测
196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中规定:
“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列入市的城市人口,市区和郊区的农业人口列入乡村人口。
”根据中央规定的这一统计口径,城市人口就是市行政辖区内的市区与郊区的非农业人口。
但不包括市辖县或市管县人口。
这一概念自1964年以来,一直为我国统计部门和其他部门,特别是科研部门所沿用。
但是也应指出,城市人口仅以农业与非农业人口为划分标准也存在不足之处。
因此,本规划所指的城市人口是指街道人口(指城市街道居委会管辖人口)的合计。
考虑城市的经济特点,中心城区人口发展的影响因素主要为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所以对人口发展规模的预测主要是采用综合平衡法。
以2005年的人口数据为基准年,根据自然增长、机械增长及流动人口的变动趋势等调查数据,采用以下模型估算城市人口:
P=P0(1+x)n+θ×n
其中:
P:
预测期末人口数P0:
基准年人口数
x:
平均自然增长率θ:
平均年机械增长人口数
n:
测算年数
选取基准年(2005年)人口数P0为70万人。
(其中规划建设范围用地内总人口为58万人,暂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户籍人口为12万人。
)
自然增长率的选取考虑近15年城市中心城区非农业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平均为6.02‰,因近十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7.27‰,其中只有1999年自然增长率在6‰以下,且上一个生育高峰出生人口即将进入生育年龄,所以估计近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将不会有大幅度的下降。
经综合分析确定,自然增长率近期2010年选取为7‰,远期2020年为5.5‰。
依据商丘市公安局人口统计资料,1997-2005年间,由于征用土地等原因,中心城区人口呈较大幅度增长,年机械增长均在5万人以上,考虑远期由于多种因素,机械增长人口会更大,最终取机械增长近期取年增长5.5万人,远期取年增长9万人。
计算过程如下:
近期2010年总人口:
70×(1+0.007)5+5×5.5≈100(万人)
远期2020年总人口:
100×(1+0.0055)10+5×9≈150(万人)
最终取商丘市区常住人口预测结果为:
2010年预测人口为100万人;
2020年预测人口为150万人。
三、关于中心城区现状规模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中心城区城市面积台帐数据为3980公顷,与实际城市面积极不相符。
为摸清城市现状主要做了一下工作:
1.以2005年遥感影像图为基础,通过遥感解译,结合实地判图,查清中心城区基本情况;
2.逐宗查清1999年到2005年中心城区土地批准情况、批而未供和违法用地情况;查清中心城区2005年现状规模为7510公顷,与城建部门掌握数据基本吻合。
3.逐宗查清2006年到2008年中心城区土地批准情况、批而未供情况和违法用地情况,查清中心城区2008年底现状规模为9500公顷。
根据基数转换相关要求,在不改变城乡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对中心城区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了修正,修正的方法是增加城市用地面积,增加部分原则上由农村居民点和工矿用地转化。
具体转化办法为:
以2005年遥感影像图为基础,结合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将已融入城市的农村居民点和工矿转化为城市用地。
其中主要把振华玻璃厂、二化染料厂、商丘桐木制品实业公司、一汽集团、化肥厂、啤酒厂、建材城等工矿用地调入城市建成区中。
同时将睢阳区的代庄、赵园、黄庄、姬庄、南周庄、双庙、崔小桥、侯小庄和梁园区的范庄、燕庄、邢庄、沈楼、袁庄、河李庄、郭刘庄等村庄纳入城市建成区中,以上合计转换3530公顷。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在城镇体系、中心城区现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布局、全市人口、经济指标等进行了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在人口规模上做到了对接。
规划到2020年人口规模为150万人。
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3950公顷,人均用地93m2;低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4540公顷和人均用地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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