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96特定水产品常规销售标准鲜度的分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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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96特定水产品常规销售标准鲜度的分级
欧盟理事会(EC)
No.2406/96法规
1996年11月26日
制定了特定水产品常规销售标准
(OJL334,23.12.1996,P.1)
修改于:
官方文件
NO页数日期
1997年2月21日欧委会法规(EC)NO323/97L5281997.2.22
2000年11月17日欧盟理事会法规(EC)NO2578/2000L29812000.11.25
2001年12月19日欧委会法规(EC)NO2495/2001L337232001.12.20
2005年5月25日欧委会法规(EC)NO790/2005L132152005.5.26
被以下法规修订:
有关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共和国、塞浦路斯共和国、L236332003.9.23
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匈牙利共和国、
波兰共和国、斯洛伐克共和国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
的加入条件和欧盟成立条约调整的法令
欧盟理事会(EC)
No.2406/96法规
1996年11月26日
制定了特定水产品常规销售标准
(OJL334,23.12.1996,P.1)
欧盟理事会,
根据欧共体成立条约,
根据关于渔业和水产养殖产品
(1)的常规销售组织的1996年11月26日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3759/92,特别是其中的第2(3)条,
根据欧委会提案,
鉴于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103/76规定了特定种类水产品的常规销售标准和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104/86;鉴于为了适应贸易活动中市场的发展变化现在必须对这些法规重新进行具有远见的修订;鉴于因此需要将这些条款全部修订在单独一个法律框架内以确保其清晰性和被合理适用;鉴于因此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103/76
(2)和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104/86(3)应该被取代。
鉴于水产品常规销售标准的主要目标是提供产品质量而从使销售更有利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鉴于,因为未经加工、新鲜销售和冷藏的水产品的品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的鲜度,而鲜度评估主要通过感官鉴定建立在客观标准的基础上;鉴于,如果确定不同批次的水产品鲜度相同,它们必须是相同的品种和来自同一渔场和通过的装载工具。
鉴于在合理评定的基础上应为各类产品建立少量但充足的鲜度分类;鉴于,然而,考虑到扶持优质产品的需要,最迟于2000年1月1日起,不得将所有的鲜度分类均授权用作作为市场组织模式一部分的干预机制的依据;
鉴于常规销售标准也旨在界定整个共同体市场中问题产品的共同贸易特征以阻止不正当竞争,同时,以确保市场组织价格机制被共同遵守;鉴于,为此,需要根据重量或某些产品需要根据尺寸大小来对水产品进行规格分级;
鉴于所有用作人类食用的来自共同体或第三国的产品在一旦在共同体范围内销售,常规销售标准将予以适用;鉴于该标准非歧视地适用于健康条款或被采纳作为储存保护措施一部分的条款;鉴于,相对于常规销售标准确定的水产品最小规格,意识到在所有环境下所有有效最小生物规格的头等重要性是尤其重要的。
_________
(1)OJNoL388,31.12.1992,p.1.RegulationaslastamendedbyRegulation(EC)No3318/94(OJNoL350,31.12.1994,p.15).
(2)OJNoL20,28.1.1976,p.9.RegulationaslastamendedbyRegulation(EEC)No1935/93(OJNoL176,20.7.1993,p.1).
(3)OJNoL20,28.1.1976,p.35.RegulationaslastamendedbyRegulation(EC)No1300/93(OJNoL126,9.6.1995,p.3).
鉴于常规销售标准适用于第三国意味着必须在包装上标明额外的信息;鉴于当挂第三国国旗的船舶在欧共体相同条件下捕捞将产品引入欧共体的,这些信息将不需标明;
鉴于,考虑到在大多数成员国的通常运作模式,生产企业对水产品的鲜度和规格进行分类应是很明智的行为;鉴于,尤其考虑到鲜度评估是建立在感官标准的基础上,标准条款应由为此目的被相关贸易组织任命的专家合作来制定。
鉴于,为了保持相互沟通,每个成员国应向其他成员国提供一个相关贸易组织、专家和地址的清单。
兹通过本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1.该法规规定了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3759/92中提到的特定水产品常规销售标准,以下称“基础法规”。
2.下面为法规中一些词汇:
(1)销售:
应指在共同体范围内初次供货或初次销售用作人类消费目的;
(2)批次:
应指一定数量的经过相同处理、来自相同渔场和相同船舶的某一种水产品。
(3)渔场:
应被解释为水产业对捕捞场所的惯用名称;
(4)状态:
应指在销售水产品的形式如整个、去脏、去头等;
(5)可肉眼看见的寄生虫:
应指一个或一类寄生虫,其具有尺寸、颜色或结构,能够在鱼组织中被清楚地辨别,不用通过光学仪器放大而在良好的照明情况下肉眼就可被看到。
3.
(1)该法规中有关水产品鲜度分级的条款应毫无偏见地适用于规定水产品和水产品投放市场卫生条件的1991年7月22日的欧盟理事会指令91/493/EEC的要求
(1)。
(2)在采纳91/493/EEC指令下的一个欧委会决议期间,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水产标准被制定在该法规附录I“不被允许”类别内。
第二条
1.第三条规定的来自欧共体或第三国的水产品只有符合该法规要求才能被销售。
2.然而,该法规不适用于少量直接用作零售或沿海渔民消费的水产品。
3.适用该条的详细规定应按照基础法规第32条制定的程序被采用。
第三条
1.常规销售标准特此被制定适用于以下产品:
(1)CN代码0302下的海水鱼类
—鲽(Pleuronectesplatessa),
—长鳍金枪鱼(Thunnusalalunga),
—蓝鳍金枪鱼(Thunnusthynnus),
—大眼金枪鱼(ThunnusorParathunnusobesus),
—鲱鱼类Clupeaharengus,
—鳕鱼类Gadusmorhua,
—沙丁鱼类Sardinapilchardus,
—狭鳕(Melanogrammusaeglefinus),
________
(1)OJNoL268,24.9.1991,p.15.DirectiveaslastamendedbyDirective96/23/EC(OJNoL125,23.5.1996,p.10).
—紫青鳕(Pollachiusvirens),
—青鳕(Pollachiuspollachius),
—蜻鱼Scomberscombrus,
—日本属鲭Scomberjaponicus,
—竹荚鱼(Trachurusspp.),
—角鲨(SqualusacanthiasandScyliorhinusspp.),
—红鱼(Sebastesspp.),
—牙鳕(Merlangiusmerlangus),
—蓝牙鳕(MicromestistiuspoutassouorGaduspoutassou),
—鳕(Molvaspp.),
—鳀鱼(Engraulisspp.),
—无须鳕类Merlucciusmerluccius,
—鳎鱼(Lepidorhombusspp.),
—乌鲂(Bramaspp.),
—鮟鱇鱼(Lophiusspp.),
—比目鱼(Limandalimanda),
—檬鲽(Microstomuskitt),
—细鳕(Trisopterusluscus)地中海鳕
(Trisopterusminutus),
—bogue(Boopsboops)
—picarel(Maenasmaris),
—康吉鳗(Congerconger),
—鲂鱼(Triglaspp.),
—鲻鱼(Mugilspp.),
—鳐(Rajaspp.),
—普通鲆鱼(Platichthysflesus),
—舌鳎(Soleaspp.),
—带鱼(LepidopuscaudatusandAphanopuscarbo),
—条斑红鲻鱼(Mullusbarbatus,Mullussurmuletus),
—黑海鲷(Spondyliosomacantharus),
—西鲱(Sprattussprattus);
(2)CN代码0306下甲壳类,无论是否是活的、险的、冷藏的或在水中蒸煮的:
—虾(Crangoncrangon)andpandalidshrimps(Pandalus
borealis),
—可食用的蟹(Cancerpagurus),
—挪威龙虾(Nephropsnorvegicus);
(c)CN代码0307下的头足类:
—墨鱼(SepiaofficinalisandRossiamacrosoma);
(d)NC代码0307项下的普通扇贝和其他无脊椎动物:
—普通扇贝(Pectenmaximus),
—普通海螺(Buccinumundatum).
2.第一段所指的销售标准应包括:
(1)鲜度分类;和
(2)规格分类
第二章鲜度分类
第4条
1.每批产品的鲜度分类应确立在产品的鲜度和一些额外要求的基础上。
应参照附录I规定的不同类型产品的特定分级来界定鲜度。
2.在第一段提到的分级的基础上,第三条规定的产品应逐批进行以下鲜度分类:
(1)如果是鱼类、鲨纲、头足类和挪威龙虾,分为特等、A或B级;
(2)如果是虾类,分为特等或A级。
然而,活的挪威龙虾应分级为E级。
3.根据特定鲜度标准,第三条所指的蟹、普通扇贝和普通海螺将不被分级。
然而,只有整蟹,但排除带卵雌蟹和软壳蟹,可以进行销售。
第5条
1.每批产品必须包含相同鲜度的产品。
然而,小批次不需要一定为同一鲜度;如果不是同一鲜度,该批应确定为如下面规定的最低鲜度等级。
2.必须在每批产品帖附的标签上清晰地、不可涂抹地标记产品的鲜度分类,标记的文字至少5cm高。
第6条
1.分为8级的第3条所描述的鱼类、鲨纲、头足类和挪威龙虾应不得食用,在对该批产品可考虑的范围内,按照基础法规第12、12(a)、14和15条的规定在产品召回方面给予财政补助担保。
2.分为特级的鱼类、鲨纲、头足类和挪威龙虾应不得含有压斑、损伤、瑕疵和变色。
3.分为A级的鱼类、鲨纲、头足类和挪威龙虾不得有瑕疵和变色。
容许带有少部分的轻微压斑和表面损伤。
4.对于分为B级的鱼类、鲨纲、头足类和挪威龙虾,容许带有少部分的较为严重的压斑和表面损伤。
鱼类必须没有瑕疵和变色。
5.当产品按照鲜度分类进行分级,且对其适用的健康规定是非歧视的,应同时考虑肉眼可见寄生虫的存在和它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确定允许的产品类型和其加工形式。
6.适用该条的详细规定,如果需要,可按照基础法规第32条制定的程序被采用。
第三章
第7条
1.第3条提及的产品应按照重量或每公斤数量进行规格分级。
然而,虾和蟹应按照壳宽进行规格分级;普通扇贝和海螺应按照壳宽进行规格分级。
2.根据附录II中分级,该法规中建立的最小规格应毫无偏见地适用于下列法规要求的最小尺寸:
—关于制定波罗的海、海峡和海湾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特定技术措施的1986年6月12日的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1866/86
(1),
_________
(1)OJNoL162,18.6.1986,p.1.RegulationaslastamendedbyRegulation(EC)No1821/96(OJNoL241,21.9.1996,p.8).
—关于制定渔业资源保护特定技术措施的1986年10月7日的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3094/86
(1),
—关于制定地中海渔业资源保护特定技术措施的1994年6月27日的欧盟理事会法规(EEC)No1626/94
(2),
为了主管当局控制目的,销售标准覆盖的品种应考虑到所规定的最小生物大小以及哪一个应制定在附录II中。
第8条
1.应按照附录II中规定的等级对每个批次进行规格分类。
2.每个批次必须包括相同规格的产品。
然而,小批次不需要一定为同一规格;如果不是同一规格,该批应分在如下面规定的最低规格等级。
3.必须在每批产品帖附的标签上以清晰地、不可涂抹地的方式标记产品的规格分类,标记的文字至少5cm高。
每批产品的用千克表示的净重应清晰地、不可涂抹地的方式被标记。
一些批次的产品放在标准容器内进行销售,如果销售前已称重证明容器内的容量和用千克表示的设定容量相符,净重将不需显示。
4.适用该条的详细规定,尤其是称重方法和每批标记、设定和允许净重上下波动的范围,可按照基础法规第32条制定的程序进行采纳。
第9条
应在系统取样的基础上将远洋水产种类分级为不同的鲜度和规格等级。
该取样系统必须确保包含在该批次中鲜度和规格尽可能的一致。
适用该条的详细规定,尤其是确定供销售批次的取样数量、每个样品的重量和大小和评估分级和确认重量的方法应按照基础法规第32条制定的程序进行采纳。
第10条
为了确保当地和地区的共同体特定海岸带虾和蟹的供应,对附录II中规定的这些产品的最小规格的豁免可被采纳。
可疑的海岸带应被确定,对应的销售规格应按照基础法规第32条制定的程序进行采纳。
第四章来自第三国的产品
第11条
考虑到第2
(1)条的非歧视性,第3条规定的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仅当以下信息在包装上以清晰地、不可涂抹地的方式被标记方可被销售:
—来源国家、以20mm高的罗马字母印刷,
—产品的科学名称和它的贸易名称
—加工形式
—鲜度和规格分类
_________
(1)OJNoL288,11.10.1986,p.1.RegulationaslastamendedbyRegulation(EC)No3071/95,22.12.1995(OJNoL329,30.12.1995,p.14).
(2)OJNoL171,6.7.1994,p.1.RegulationasamendedbyRegulation(EC)
No1075/96(OJNoL142,15.6.1996,p.1).
—单位包装用千克表示的净重
—分级日期和发运日期
—发货人名称和地址
2.然而,考虑到法规(EC)NO1093/94
(1)的非歧视性,悬挂第三国国旗的船舶直接从渔场捕捞用作销售目的第3条规定的产品并在欧共体港口登陆,应和那些在共同体捕捞的产品适用相同的条款。
第五章最终条款
第12条
1.水产加工业应通过相关贸易组织为此目的任命的专家合作来将水产品分为特级、A、B和进行规格分级。
成员国应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以确保符合该条条款。
2.如果没有根据第一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分级,作为胜任的国家主管当局应自身承担这种分级。
第13条
每个成员国应在该法规生效前不迟于一个月向其他成员国和欧委会提供一份第12条提及的贸易组织和专家的名称和地址清单。
第14条
在2001年12月31日前,欧委会应向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回顾总结在有关该法规第6
(1)条贯彻执行中获得的经验,如果需要,随附合理的建议。
第15条
法规(EEC)NO103/76和(EEC)NO104/76因此被废止。
这些法律的解释应视为适用该法规。
第16条
1.该法规于1997年1月1日生效。
2.例外,第6
(1)条的条款应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3.本法规连同所有附件部分,对所有欧盟成员国直接适用。
_________
(1)OJNoL121,12.5.1994,p.3.
附录I
鲜度分级
该附录建立的鲜度等级通过确立每种产品的特定评价标准适用于以下或以下各类产品。
A.白鱼
狭鳕、真鳕、紫青鳕、青鳕、红鱼、牙鳕、鳕、无须鳕、乌鲂、鮟鱇鱼、细鳕、bogue、picarel、海鳗、鲂鱼、鲻鱼、鲽鱼、鳎鱼、舌鳎、比目鱼、檬鲽、鲆鱼、带鱼等。
B.蓝鱼
长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大眼金枪鱼、蓝鳕、鲱鱼、沙丁鱼、鲭鱼、竹荚鱼、鳀鱼、西鲱
C.鲨纲
角鲨、鳐
D.头足类
墨鱼
E.甲壳类
1.虾
2.挪威龙虾
A.白鱼
标准
鲜度等级
不允许
(1)
特级
A
B
体表
明亮,有光泽(除红鱼外)或乳色;未褪色
色泽较差
已逐步褪色和发暗
体色灰暗
体表粘液
粘液较多,透明
轻微浑浊
乳状
黄灰色,粘液不透明
眼
眼球突出;瞳孔黑亮;角膜透明
眼球轻微凹陷;瞳孔呈黑、暗色;角膜轻微乳色
眼球扁平;角膜呈乳色;瞳孔不透明
眼球中间凹陷;瞳孔呈灰色;角膜呈乳色
(2)
鳃
鲜亮;无粘液
色泽稍差;粘液透明
褐/灰色并逐渐褪色;粘液较多,不透明
黄色;粘液呈乳色
(2)
腹膜(去内脏的鱼)
光滑;明亮;腹膜与肌肉难以分离
稍暗;腹膜与肌肉可以分离
较多斑点;变得较易与肌肉分离
难以黏附
(2)
鳃的气味和腹腔
-鲽鱼外的其他白鲑
-鲽鱼
海藻味
新鲜油味;胡椒味;土腥味
没有海藻味;无味
油味;海藻味或轻微甜味
发酵;稍酸
油味;发酵;霉味;轻微腐败
酸味
(2)
酸
肌肉
结实而有弹性;表面光滑(3)
弹性减少
轻微松弛,弹性减少;蜡状(绒毛状)灰暗表层
肌肉松弛
(2);鱼鳞较易从表皮脱落,表皮起皱明显
去头鮟鱇鱼额外标准
血液组织
(神经肌)
轮廓鲜明、颜色鲜红
轮廓鲜明;
血液发黑
血液渗出,
并呈棕色
全部
(2)渗出,肌肉棕色发黄
(1)按照欧盟理事会91/493/EEC指令,仅当制定一个欧委会指令确立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标准,该栏方可适用。
(2)或处在较严重的腐败状态
(3)死后僵硬前的鲜鱼应不在结实而有弹性,但仍应分在特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蓝鱼
标准
鲜度分类
不被允许
(1)
特级
A
B
体表
有光泽、鲜亮、鲜红色、背部和腹部有明显差异
光泽较差,颜色较暗淡,背部和腹部差异减少
颜色灰暗,无光泽,无生气,身体弯曲时易起皱
颜色非常暗,皮肤和肌肉脱落(3)
体表粘液
粘液较多,透明
轻微浑浊
乳状
黄灰色,粘液不透明(3)
肌肉连接
(2)
非常坚实
相当坚实
轻微松弛
松弛(3)
鳃盖
银白色
银白色,略显红棕色
棕色,血液从血管大量溢出
黄色(3)
眼
眼球饱满突出;瞳孔蓝黑色,有光泽,角膜透明
眼球轻微凹陷;瞳孔发黑;角膜轻微呈乳色
眼球扁平;瞳孔模糊;眼周围有大量血液溢出
眼球中间凹陷(3)
鳃
鲜红色到紫色。
无粘液
光泽稍淡,鳃丝较暗淡,粘液透明
逐渐褪色并有较多粘液
黄色,粘液呈乳色(3)
鳃的气味
刺鼻的鲜海藻味
无味或海藻味,中性味道
轻微硫磺味、烧焦脂肪味,猪肉腐败或水果腐烂味
腐败酸味(3)
(1)按照欧盟理事会91/493/EEC指令,仅当制定一个欧委会指令确立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标准,该栏方可适用。
(2)对于遵照92/48/EEC指令(OJNoL187,7.7.1992,p.41)附件II第8点要求以冰水冷却(CSW)或机械制冷方式(RSW)保存在冷的海水中的鲐鱼和鲱鱼,适用于以下鲜度分类:
—A类标准适用特级和A级。
(3)或处在较严重的腐败状态
(4)冰冻鱼在变不新鲜前会变腐败,CSW/RSW鱼在腐败前会变不新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鲨纲
标准
鲜度分类
不被允许
(1)
特级
A
B
眼
眼球突出、非常明亮、彩虹色;瞳孔小
眼球轻微凹陷;失去光泽,瞳孔呈椭圆形
眼球扁平、暗淡
眼球中间凹陷,变黄
(2)
体表
死后僵硬或部分僵硬,体表有少量透明粘液
超过僵硬阶段;体表特别是嘴和鳃盖无粘液
嘴和和鳃盖有一些粘液;颌轻微干瘪
嘴和和鳃盖有大量粘液
(2)
气味
海藻味
无味或非常轻微腐味但没有氨味
轻微氨味;酸味
刺激氨味
有关鰩的特别或额外标准
标准
鲜度分类
不被允许
(1)
特级
A
B
外表皮肤
明亮,有光泽,较多粘液
明亮,较多粘液
皮肤处在逐步褪色的状态,暗淡,粘液不透明
褪色,皮肤起皱,粘液较厚
肉貭
坚实,有弹性
坚实
柔软
松弛
体表
鳍边缘半透明或可弯曲
硬鳍
柔软
下垂
腹部
银白色,腹鳍周围有紫红色边
银白色,腹鳍周围有红色斑块
灰白色,有大量红、黄斑块
黄色到绿色腹部,肌肉本身出现红色斑块
(1)按照欧盟理事会91/493/EEC指令,仅当制定一个欧委会指令确立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标准,该栏方可适用。
(2)或处在较严重的腐败状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头足类
标准
鲜度分类
特级
A
B
皮肤
有光泽,皮肤紧贴肌肉
灰暗色,皮肤紧贴肌肉
褪色,皮肤易于从肌肉脱落
肌肉
非常坚实,珍珠白色
坚实,粉白色
稍柔软,粉白或轻微黄色
触须
难以去除
轻易去除
气味
新鲜;海藻味
轻微或无味
墨水味
E.甲壳类
1.虾
标准
鲜度分类
特级
A
最低要求
—外壳:
湿润、有光泽
—从一个容器向另一个容器传递时必须保持完整独立
—肌肉必须无异味
—虾不含有沙、粘液和其他异物
外观:
1.虾壳
2.深水虾
明显的粉红色并带有白色小斑点;胸甲大都颜色较淡
完全为粉红色
颜色在轻微褪色的粉红色到蓝红色之间并带有白斑;胸甲颜色较淡,倾向于灰色
粉红色且可能带有黑头
剥壳过程和之后的肉质状况
—易于剥壳仅带有技术性的不可避免的损失
坚实但不坚韧
不易于剥壳并带有少量虾肉损失
不太坚实,稍坚韧
气味
新鲜海藻味,轻微甜味
酸味;没有海藻味
2.挪威龙虾
标准
鲜度分类
特级
A
B
壳
淡粉红色或粉红色到橙红色
淡粉红色或粉红色到橙红色;无黑点
轻微褪色;有一些黑斑和灰色,特别是在壳上和尾部之间
眼和鳃
眼睛黑色发亮;粉红色鳃
眼睛灰暗/黑色;鳃呈灰色
鳃灰黑色或甲壳背部表面有很多绿色
气味
固有野生甲壳类气味
丧失甲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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