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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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服务指南
滁州市建设项目规划
服务指南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第一章规划审批项目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3
第二章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5
第三章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6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6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6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7
第四章各类申请表表样························12
第五章规划窗口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及流程图················24
第一章规划审批分类、办理时限及审批依据
一、规划审批分类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规划设计条件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二、规划审批办理时限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规划设计条件书》(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修建性详规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审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准方案(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准方案(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法定工作日为30日。
1、非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工业类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自咨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回复(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建设工程核实合格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说明:
1、规划审批应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在法定办理时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经滁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2、规划审批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必须告知申请人理由。
3、规划审批中需由滁州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以及专家咨询会等会议审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4、《安徽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5、《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7、《滁州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8、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需批准和核准的项目
2、新建项目需要征用、使用土地的(划拨方式);
3、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划拨方式);
4、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划拨方式);
5、变更原选址意见书内容;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出让地块;
3、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4、重要公共建筑、重要地段建筑、高层建筑、较大体量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等;
5、用地、间距及周边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体建筑的总平面规划及单体设计;
6、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各类杆管线等;
7、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新建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
6、调整、交换用地和改变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报审
1、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报审的项目;
2、需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
3、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报审的项目。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河渠、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3、各类杆、管线工程;
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大型户外广告、建筑外装饰工程、
建筑夜景亮化工程等。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第三章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条件、所需材料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进行项目咨询申请,并领取咨询答复;
二、规划受理窗口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登记,并发放报件回执。
受理窗口按业务分工将项目申报资料分件到各个岗位办理;
三、各岗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复核,将项目提交规划局业务会或其他会议研究讨论(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窗口代表审批;
五、局领导签审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文书和其它审批文件。
说明:
本手册中所称的申请人指申请规划审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人申报的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申请人为国土部门、相关政府机构和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选);
2、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文件。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报审
1、已取得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2、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政道路、桥梁、杆管线工程等除外);
2、申请项目规划方案已审批通过,并完成施工图设计。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2、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滁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3、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1份(如批准有效的详细规划批复、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部门做出的可行性研究或选址报告书、有关部门核发的同意选址意向的复函、通知等);
4、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并在其中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5、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一份;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申请规划审批所需的材料除地形图和特别说明的以外,均可报送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本手册中所指的地形图均指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晒印,复印件无效。
二、规划设计条件书
1、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
(2)土地管理部门拟招标、挂牌、拍卖的;
(3)划拨类用地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4)市政公共事业部门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
4、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份,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5、市政工程类项目需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并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本手册中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公用照明设施和城市广场、公用停车场、规划道路红线内的空地及附属设施。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经营类用地
(1)滁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
(3)已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
500或1:
1000地形图2份;
(5)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划拨类用地
(1)滁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发改委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有关用地协议并现状土地权属证明(市政类杆管线工程除外);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6)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
500或1:
1000地形图1份;
(7)选址、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本手册中所称的经营类土地是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土地。
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划拨类土地指除以上用途土地以外的各类土地。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报审
所需材料
非工业项目
工业项目
1
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
章
必要
必要
2
发改委批复一份(划拨用地)
必要
可选
3
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
必要
必要
4
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属及附图
必要
必要
5
方案文件2套(内含缩印图纸及说明书)及其相应的
电子文件;另行提供1:
500或者说1:
1000的总平面规划图
2张(审批后退还1张);方案深度符合《城市规划编制
办法》及设计条件要求;
必要
必要
6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和备案通知书
必要
必要
7
建设时序承诺书、计划表、图
可选
可选
8
复审方案的应附前次的审查意见一份
必要
必要
9
建筑日照分析图和日照分析报告书一份
可选
可选
10
建设项目所在位置1/500或1/1000地形图一份及电子文件
必要
必要
11
消防、环保、电力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书面意见
可选
可选
12
设计单位及业主单位对该方案解决技术指标准确性承诺书一份
必要
/
13
《规划方案专家评审意见》1份,并加
盖申请人印章
可选
/
14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必要
必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筑工程类
(1)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土地证或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标明下列内容:
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建筑标高;
(5)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审查意见、总平面规划图及单体定位图;
(6)建设工程施工图1套(规划总平面定位图、建筑部分全套图纸、结构部分基础图),附电子文档(刻光盘一份),报送的图纸需A4规格装订;
(7)环保、消防、人防等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8)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9)房屋测绘报告书(可选);
(10)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市政工程类
(1)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批准、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
(6)施工图一套(规划总平面定位图、建筑部分全套图纸、结构部分基础图),附电子文档(刻光盘一份),报送的图纸需A4规格装订;
(7)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8)以上图纸文件的电子文件(刻光盘一份);
(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证复印件;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4、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5、竣工图纸(建筑与结构基础部分,加盖竣工图章);
6、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
8、相关部门要求的关于竣工验收的审查意见;
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各类申请表表样
表样
滁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项目编号:
200XXXX编号:
规选字第3401XXXXXXX号
收件人:
XXX收件日期:
建设单位
(盖章)
单位名称
滁州市XXXXX公司
单位地址
滁州市XX路XX号
邮政编码
23XXXX
报建人
XXX
电话
XXXXXXX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电话
XXXXXXX
申请项目类型
□新用地□改造用地□改变用地性质□市政
□污染工业□危险品仓库□变更□其他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XX小区
项目立项
批准机关
滁州市XXX局(委)
批准
文号
XX
建设规模
XXX㎡
用地面积
XXX㎡(合XX亩)
投资规模
XXX万元
项目等级
□国家重点□省重点□市重点□开发□一般工程□其它
投资性质
□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外商投资□单位自筹□合资合作□其它
建设工程
性质
□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
□体育□医疗卫生□大专院校□科研设计□中小学□幼托
□工业□仓储库场□市政公用设施□其他
拟选用地情况
用地位置
滁州市XX区XX路
建设用地
四至范围
东:
XX路
南:
XX路
西:
XX路
北:
XX路
现状情况
使用单位
滁州市XXXXX公司
用地面积
XXXX㎡
用地性质
如:
居住
土地权属
□集体□国有
送审的文件、图纸清单
编号
材料名称
应收份数
实收份数
备注
1
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
1份
2
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1份
3
地形图(1:
500或1:
1000现状地形图)
2份
4
土地证或土地确权证明
1份
请带原件至窗口备验
5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
1份
变更
6
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
7
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说明
一、凡属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作为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1、需批准和核准的项目;
2、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划拨方式);
3、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划拨方式);
4、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划拨方式);
5、变更原选址意见书内容;
二、凡在我市规划区内,任何单位申请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定点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服
从统一安排。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布局的依据,建设项目在
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选址意见;在报批设计任务时必
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具体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36条)。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项目选址定点的依据。
建设单位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
条件后应委托有规划资质设计单位,作规划方案报审。
规划方案审定后持项目前期准备
计划(用地计划)等项目批文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凡有违法占地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结束前,一律暂停受理新的
建设项目。
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
确需延长的,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建设单位报建材料到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报建设项目,并将明确申报材料
折叠成A4纸型大小。
材料不全,窗口谢绝受理。
八、本表上述内容应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如由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其后果
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滁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项目编号:
200XXXX编号:
规地字第3401XXXXXXXX号
收件人:
XXX收件日期:
建设单位
盖章
单位名称
滁州市XXXXX公司
单位地址
滁州市XX路XX号
邮政编码
23XXXX
报建人
XXX
电话
XXXXXXX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电话
XXXXXXX
申请项目类型
□新用地□改造用地□改变用地性质□重大市政□污染工业□危险品仓库□变更□其它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XX小区
原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项目立项
批准机关
滁州市XXX局(委)
批准
文号
XX
建设规模
XX㎡
用地面积
XX㎡(合亩)
投资规模
XX万元
项目等级
□国家重点□省重点□市重点□开发□一般工程□其它
投资性质
□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外商投资□单位自筹□合资合作□其他
建设工程
性质
□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
□体育□医疗卫生□大专院校□科研设计□中小学□幼托
□工业□仓储库场□市政公用设施□其他
拟选用地情况
用地位置
滁州市XX区XX路
建设用地
四至范围
东:
XX路
南:
XX路
西:
XX路
北:
XX路
备注
现状情况
使用单位
滁州市XX公司
用地面积
XXX㎡
用地性质
土地权属
□集体□国有
选址意见书编号
滁规选XXX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
滁规设XXX
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滁规审XXX
送审的文件、图纸清单
编号
材料名称
应收份数
实收份数
备注
1
建设工程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1份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
1份
需办理选址的项目(复印件)
3
规划设计条件
1份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及附图
1份
经营性用地
5
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
1份
可选
6
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
500或1:
1000地形图
2份
7
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意见
1份
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1份
变更
9
其它
说明:
一、凡属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新建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
6、改变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建设用地的凭证。
用地单位必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及所附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绘的墨线图方可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确需延长的,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五、建设单位持报建材料到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报建设项目,并将申报材料折叠成A4纸
型大小。
项目受理后,报建人可通过查询卡与规划经办人联系。
材料不全,窗口谢绝受理。
六、本表上述内容应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如由填写不实或提供材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其后果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表样
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书申请表
项目编号:
200XXXX申请日期:
收件人:
XXX
(建设单位盖章)
报建阶段
规划条件
建设单位
滁州市XXXXX公司
工程名称
XX小区
法人代表或
单位负责人
XXX
电话
XXXXXX
报建人
XXX
电话
XXXXXX
申报内容
规划条件申请的位置、理由,要求等。
规划条件送审的文件、图纸清单
材料名称
应收份数
实收份数
备注
1
滁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
章
1份
2
建设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1份
3
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
(2)土地管理部门拟招标、挂牌、拍卖的;
(3)划拨类用地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4)市政公共事业部门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
1份
4
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一份,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2份
5
市政工程类项目需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并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或并联审批会文件
2份
6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一、需报审的项目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出让地块;
3、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4、重要公共建筑、重要地段建筑、高层建筑、较大体量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等;
5、用地、间距及周边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体建筑的总平面规划及单体设计;
6、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各类杆管线等;
7、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持报建材料到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报建设项目,并将申报材料折叠成A4纸型大小。
项目受理后,报建人可通过查询卡与规划经办人联系。
材料不全,窗口谢绝受理。
三、本表上述内容应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如由填写不实或提供材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其后果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滁州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报审申请表
项目编号:
200XXXX申请日期:
收件人:
XXX
(建设单位盖章)
报建阶段
规划方案
建设单位
滁州市XXXXX公司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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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 建设项目 规划 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