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面试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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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面试资料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基本职责(产地检疫、疫病防控监督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5个畜禽强制免疫疫病相关知识:
禽流感、新城疫、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
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责
(一)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查处全区重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拟定执法监察、违法案件查处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开展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全区动物防疫(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动物防疫监督员和动物检疫员的考核管理。
(四)负责畜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和案件。
(五)监督管理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加工厂等动物卫生、防疫、免疫档案、免疫标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大型养殖场、畜产品加工厂进行动物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动物防疫溯源网络建设管理。
产地检疫程序
(1)报检:
动物产地检疫实行报检制,动物在出售或调出产地前,畜主须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
供屠宰或育肥的动物提前3天,种用、乳用或役用动物提前15天,因特殊需要出售、调运或携带的动物可随报随检。
官方兽医接到报检,对动物实施临栏检疫。
(2)查验相关证明进行疫情调查
了解当地疫情,确定动物饲养地是否非疫区。
查看免疫档案,查验畜禽标识。
检查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预防接种的项目(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动物必须在免疫有效期内。
(3)临床检查
对动物实施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
(4)检疫后处理
经检疫不合格的不予出证,发现动物传染病时,隔离动物,并立即县畜牧兽医局报告。
按照国标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对患病动物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对污染场地、用具实行严格消毒。
检疫合格即被检动物来自非疫区、临床检疫健康、免疫在有效期内、规定的实验室检验项目结果为阴性的,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5)运载工具消毒
运载动物的车辆、装载用具、官方兽医要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货前或卸货后进行清扫、冲刷,用规定的药物对运转车辆、装载用具、污染场地进行装前或卸后消毒,消毒后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产地检疫结果处理
(1)产地检疫合格的处理
被检动物来自非疫区、临床检查健康、免疫在有效期内、规定的实验室检验项目结果为阴性的,且按规定佩带畜禽标识,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7天,赛马等特殊用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至15天,蜜蜂的检疫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至30天。
(2)产地检疫不合格的处理
①疫情报告
经检疫不合格的不予出证。
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报告。
②生物安全处理
经检疫不合格的按照国标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处理。
对污染场地、用具实行严格消毒。
(3)运载工具消毒
运载动物的车辆、装载用具,官方兽医要监督货主或承运人在装货前或卸货后进行清扫、冲刷,消毒后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对污染场地进行装前或卸后消毒。
生猪屠宰检疫
宰前检疫程序
屠宰畜禽由产地运到屠宰厂(场)后的宰前检疫,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入场检查 收购的畜禽到达屠宰后,在卸车前,由官方兽医实施检查和监督。
(1)查验收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核对畜禽种类、数量,检疫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出证机关是否合法、是否有官方兽医签字。
(2)核对猪、牛、羊等动物是否佩带畜禽标识。
(3)检查畜禽饲料添加剂类型、使期及停用期,使用药物种类、用药期及停药期的有关记录。
(4)向押运员询问运输过程,了解运输途中死亡情况,防止病畜禽混入健康群。
拒收来自疫区和无有效证明的畜禽。
监督厂方及时将途亡畜禽运到无害化处理间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运载的畜禽作群体静态(粪、尿、呼吸频率、睡卧姿势、毛色光泽、眼结膜、口蹄等)和卸车动态(皮肤体表、耳尾反射能力、精神状态、行动姿态、叫声、四蹄、鼻端有无异常等)相结合的初步检验,确认无重要传染病的前提下始准卸车(船),发现可疑畜禽及时做好标识并赶入隔离圈,进行详细的个体临床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确认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6)对运载工具清洗、消毒后,签发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准予出厂。
2、待宰检查 对不同货主、不同产地畜禽要分圈存放,在留养待宰期间尚需随时进行临床观察,发现可疑畜禽随时剔除,转送隔离圈或急宰。
3、宰前复检 在正式屠宰前再做一次以群体检查为主的健康检查,必要时可重点进行测量,剔除患病畜禽,经过检查,认为健康合格者,准予屠宰。
宰前检疫结果处理
经过宰前检疫的畜禽,根据情况不同,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经入场检查合格的畜禽准予入场。
第二,经入场检查发现疑似染疫的,证物不符,无畜禽标识、检疫证明逾期的,检疫证明被涂改、伪造的,禁止入场,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经待宰检查合格的畜禽,由官方兽医出具准宰通知书后,准予进入屠宰线屠宰。
第四,在宰前检疫环节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投入品,以及注水、中毒等情况的畜禽,应禁止入场、屠宰,对上述动物暂扣,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根据农业部《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经宰前检疫发现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一类传染病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责令停止屠宰,采取紧急防疫措施,控制畜禽及产品和人员流动,同时按照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逐级上报,由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按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划定并封锁疫点、疫区,采取相应的动物防疫措施。
(3)病畜(禽)、同群畜(禽)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的规定,用密闭运输工具运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扑杀在、销毁。
(4)对全厂(场)实施全面严格的消毒。
(5)在解除封锁后,恢复屠宰须经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经宰前检疫发现炭疽,病毒及同群畜采取不放血的方法销毁,并严格按规定对污染场所实施防疫消毒。
第七,经宰前检疫发现布氏杆菌病、猪丹毒、链球菌病毒等二类动物疫病时,采取以下防疫措施:
(1)病畜(禽)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的办法处理。
(2)同群畜(禽)按规定隔离检疫,确认无病的,可正常屠宰,出现临床症状的,按病畜(禽)处理。
(3)对畜禽待宰圈、急宰间、隔离圈、屠宰间等场所和运载工具书实行严格消毒。
第八,经宰前检疫检出患有第五、第六、第七所列之处的其他疫病及物理损伤的畜禽,在急宰间进行急宰,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的规定处理。
第九,对宰前检疫检出的病猪、牛、羊,依据耳标编码和检疫证明,通报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追查疫源。
第十,官方兽医在宰前检疫过程中,要对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准宰通知书等检疫结果及处理情况,做出完整记录,并保存24个月以上备查。
生猪宰后检疫程序
1、生猪屠宰后应在适宜的光照条件下进行同步检疫,对头(耳部)、胴体、内脏在流水线上编记同一号码,以便查对。
2、头、蹄检疫 重点检查有无口蹄疫、水泡病、炭疽、结核、囊尾蚴等疫瓋的典型病变。
(1)放血有,触检颌下淋巴结,检查有无肿胀。
(2)放血后褪毛前,剖检左、右两侧颌下淋巴结,必要时剖检扁桃体。
颌下淋巴结位于下颌间、左右下颌角下缘内侧,颌下腺下方(胴体倒挂)。
剖检时,先扩大放血刀口,然后在左右下颌角内侧向下各作一平行切口,从切开的深面,剖检该淋巴结(应特别注意不要误切颌下腺),观察其形状、色泽、质地,检查有无肿胀、充血、出血、坏死,注意有无砖红色出血性、坏死性病灶,重点检查局限性炭疽,并注意结核病灶和化脓灶。
(3)视检蹄部,观察蹄冠、蹄叉部位皮肤有无水泡、溃疡灶。
(4)剖检左、右两侧咬肌。
用检验钩钩住头部一定部位,从左右下颌骨外则平行切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观察有无黄豆大、周边透明、中间含有小米粒大、乳白色虫体的囊尾蚴寄生。
(5)视检鼻、唇、齿龈、可视黏膜,观察其色泽及完整性,检查有无水泡、溃疡、结节以及黄染等病变。
3、内脏检疫 重点检疫有无猪瘟、猪丹毒、猪副伤寒、口蹄疫、炭疽、结核、气喘病、传染性胸膜肺炎、链球菌、猪李氏杆菌、姜片吸虫、包虫、细颈囊尾蚴、弓形虫等疫病的典型病变。
开膛后,立即对肠系膜淋巴结、脾脏进行检查,内脏摘除后,依次检查肺脏、心脏、肝脏、胃肠等。
(1)肠系膜淋巴结检查。
抓住回盲瓣,暴露链状淋巴结,做弧形或“八”字型切口,观察大不、色泽、质地,检查有无充血、出血、坏死及增生性炎症变化和胶冻样渗出物。
注意有无猪瘟、猪丹素、败血型炭疽。
(2)脾脏检查。
视检形状、大小、色泽、检查有无肿胀、淤血、梗死;触检被膜和实质弹性。
必要时,剖检脾髓。
注意有无猪瘟、猪丹毒、败血型炭疽。
(3)肺脏检查。
先观察其色泽、大小、形状是否正常,触摸肺叶有无结节、硬块等,特别注意各种性质的炎症变化及结核、寄生虫(如肺丝虫)等病变。
然后用检验钩勾起左肺尖叶部分向左侧拉,切开左肺和气管连接处,直切到左支气管分叉处,暴露并剖检左支气管淋巴结,了解左肺、气管、食道等被感染情况。
最后用检验钩钩住肺尖叶向左拉,使其翻转,腹面朝向检验者,在右肺叶基部和气管之间切开,暴露并剖检右支气管该淋巴结,了解右肺被感染情况。
必要时,剖检肺脏,检查支气管内有无渗出物,肺实质有无萎陷、气肿、水肿、淤血及脓肿、钙化灶、寄生虫等。
(4)心脏检查。
视检心包和心外膜,触检心肌弹性,用检验钩固定心脏,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向剖开心室,观察二尖瓣、心肌、心内膜及血液凝固状态。
检查有无变性、渗出、出血、坏死以及菜花样增生物、绒毛心、虎斑心、囊尾蚴等。
(5)肝脏检查。
用刀刮去肝脏表面血污,视检肝脏的色泽(有无脂肪肝、豆蒄肝、肝淤血等)、大小形状(肿大、萎缩)、硬度(如坚硬者,启示有无肝硬变,柔软脆弱者,启示有无变性,脂变等)以及寄生虫包囊(如棘球蚴)和结节等;触检被膜和实质弱性;然后翻转肝脏,检查其内脏面,用钩固定,切开肝门周围脂肪组织剖检肝门淋巴结,必要时切开肝脏实质,胆囊及胆管,检查有无异常及寄生虫。
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变质、黄染、坏死、硬化,以及肿瘤、结节、寄生虫等病变。
(6)胃肠检查。
观察胃肠浆膜有无异常,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观察黏膜有无充血、水肿、出血、坏死、溃疡以及回盲瓣扣状肿、结节、寄生虫等病变。
(7)肾脏检查(与胴体检查一并进行),先用刀沿肾脏纵轴轻轻划破肾包膜(亦可用手工剥离包膜),将刀尖从划破口插入,以其钝面向右上方挑起包膜,与此同时用检验钩钩住肾盂部位,向左下方拉,并向外转动钩柄,暴露肾脏,视检其色泽、大小、形状及表面状况是否正常,必要时纵向剖检肾实质。
检查有无淤血、出血、肿胀等病变,以及肾盂骨有无渗出物、结石等。
猪瘟病猪的肾贫血,有大小不一的出血点。
猪丹毒病猪的肾育血、肿在,有出血斑点,有时肾呈黑紫色。
(8)必要时,剖检膀胱有无异常,观察黏膜有无充血、出血。
4、胴体检疫 重点检查有无猪瘟、猪肺商、炭疽病、猪丹毒、链球菌、胸膜肺炎、结核、旋毛虫、囊尾蚴、住肉孢子虫、钩端螺旋体等疫病。
(1)外观检查。
开膛前视检皮肤;开膛后视检皮下组织、脂肪、肌肉以及胸腔、腹腔浆膜。
检查有无充血、出血以及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现象。
猪瘟、猪巴氏杆菌病病猪的皮肤上有出血点和出血斑。
猪丹毒病猪的皮肤上有疹块或弥漫性充血(俗称大红袍),脂肪呈鲜艳的红色。
因某种传染病及新陈代谢障碍、长途运输、过度疲劳、缺乏休息等均可引起放血不良,使脂肪红染,甚至发现肌肉中有血滴流出。
淋巴结检查。
剖检肩前淋巴结、腹股沟浅淋巴结、髂内淋巴结、股前淋巴结,必要时剖检髂外淋巴结和腹股沟深(或髂下)淋巴结。
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注意猪瘟大理石样病变。
(3)肌肉检查
剖检两侧深腰肌、股内侧肌,必要时检查肩胛外侧肌,检查有无囊尾蚴和白骨肉(PSE肉)。
两侧深腰肌沿股纤维方向切开,刀迹长20cm,深3cm左右;股内侧肌纵切,刀迹长15cm,深8cm左右,肩胛外侧肌沿肩胛内侧纵切,刀迹长15cm,深8cm左右。
隔肌检查。
主要检查旋毛虫、住肉孢子虫、囊尾蚴。
旋毛虫、住肉孢子虫采用肉眼检查、实验室检验的方法。
在每头猪左右横膈肌脚采取不少于30g肉样各一块,编上与胴体相同的号码,撕去肌膜,肉眼观察有无针尖大小的旋毛虫白色点状虫体或包囊,以及柳叶状的肉孢子虫。
旋毛虫实验室检验:
剪取上述样品24个肉粒(每块肉样12粒),制成肌肉压片,置于低倍显微镜下或旋毛虫投影仪检查。
有条件的,可采用集样消化法检查。
5、摘除畜禽标识 读取畜禽标识信息,摘除畜禽标识并回收,检疫不合格的凭畜禽标识编码追溯疫源。
6、复检 上述检疫流程结束后,官方兽医对检疫情况进行复检,综合判定检疫结果,并监督检查甲状腺、肾上腺和异常淋巴结的摘除情况,填写宰后检疫记录。
宰后检疫结果的处理
经宰后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在动物产品上加盖统一的检疫验讫印章或加封验讫标识,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检疫验讫印章的材料应使用无毒、无害的食品蓝。
经宰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经宰后检疫发现一类疫病和炭疽的,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责令停止屠宰,采取紧急防疫措施,控制畜禽及产品和人员流动,同时按照《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逐级上报,由县级以上兽医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划定并封锁疫点、疫区,采取相应的动物防疫措施。
③对全厂(场)实施全面严格的消毒。
④在解除封锁后,恢复屠宰须经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
⑤病畜(禽)胴体、内脏及其他副产品、同批产品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的规定处理。
(2)经宰后检疫发现除炭疽以外二类动物疫病和其他疫病的胴体及其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的规定处理;污染的场所、器具,按规定采取严格消毒等防疫措施。
官方兽医应在须做生物安全处理的胴体等产品上加盖统一专用的处理印章,监督厂(场)方做好生物安全处理,并填写处理记录。
宰后检疫各项记录应填写完整,保存24个月以上。
动物皮、毛、骨的检疫和处理
动物皮、毛、骨包括生行皮、生板皮、盐渍皮、鲜皮、猪鬃、马鬃、马尾、羊毛、猪毛、驼毛、鸭绒毛、羽毛及各种动物骨、蹄、角等,其检疫要点如下:
(1)在确定来自无疫区,毛、骨、蹄、角等零散产品采取外包装消毒;鲜皮可采用盐浸,干皮采用外包装消毒或逐张消毒;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环氧乙烷消毒或炭疽沉淀试验。
然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2)确定来自疫区,来自染疫或疑似染病动物和炭疽沉淀试验为阳性的依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的规定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新城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
正黏病毒科属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以禽类为主的烈性传染病,流行特点为发病急骤、传播迅速、感染谱广、流行范围大,可引起鸡和火鸡的大批死亡。
流行病学:
多种禽类易感,主要传染源为病禽和带毒禽。
病毒可长期在污染的粪便、水等环境存活。
病毒传染主要通过接触性传播,也可通过气源性传播。
发病时期以玩求和冬春寒冷季节多见,传播迅速,呈地方流行或大流行形式。
症状:
常表现为突然发病;体温升高、呆立、闭目昏睡。
产蛋量大幅度下降或停止,头面部水肿,无毛处皮肤和鸡冠、肉髯等出血、发绀,流泪;呼吸高度困难,不断吞咽、甩头,口流黏液、叫声沙哑,头颈部上下点动或扭曲颤抖;拉黄白、黄绿或绿色稀粪。
鸭、鹅等水禽可见神经和腹泻症状,有时可见角膜炎甚至失明。
急性者发病后数小时死亡,多数病程为2-3d,致死率可达100%
病理:
皮下、浆膜下、黏膜及个内脏器官的广泛性出血,尤其是腺胃黏膜可呈点状或片状初学,腺胃与食道交界处、腺胃与肌胃交界处有出血带或者胃溃疡。
喉头、气管有不同程度的出血,管腔内有大量黏液或干酪样分泌物。
卵巢和卵子充血、出血。
输卵管内有多量黏液或干酪样物;卵泡充血、出血、萎缩、破裂。
整个肠道特别是小肠,从浆膜层即可看到肠壁有大量黄豆至蚕豆大得出血斑或坏死灶。
有些病例头颈部皮下水肿。
退不可见充血、出血;脚部鳞片淤血、出血、紫黑色,脚趾肿胀,伴有瘀斑性变色。
鸡冠、肉髯极度肿胀并伴有眶周水肿。
病毒分离与鉴定:
取禽类的泄殖腔或口腔拭纸,以及发病动物的脏器,经常规方法除菌后,接种9-11日龄鸡胚尿囊腔或羊膜腔内,35℃孵育2-4d,取鸡胚尿囊腔液作凝血试验。
然后可用琼扩试验和血凝抑制试验分别作病毒性和亚型鉴定
分子生物学诊断方法:
目前最常用的是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
防治:
采取严格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加强饲养管理,搞好卫生和定期消毒,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杜绝野鸟进入动物圈舍。
我国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强制免疫制度,免疫密度必需达到100%,抗体合格率需要达到70%以上
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需立即封锁疫区,对所有感染禽只一律进行扑杀,焚烧,封锁区内严格消毒。
新城疫:
俗称亚洲鸡瘟,由新城疫病毒引起的鸡和火鸡的机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常呈白雪症经过。
主要特征为呼吸困难、下痢、神经机能紊乱以及浆膜和黏膜出血
流行病学:
鸡、野鸡、火鸡、珍珠鸡对本病都有易感性,其中以鸡最容易感染。
尤其以幼雏或中雏易感性最高。
病禽以及在流行间歇期的带妒忌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
受感染的鸡再出现症状前24h时,其口、鼻分泌物和粪便中已能排出病毒。
而痊愈的鸡多数在症状消失后5-7d停止排毒。
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和消化道,以春秋季发病较多。
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可达到90%
症状:
自然感染潜伏期一般为3-5d。
根据临诊发病特点,可将本病分为最急性、急性、亚急性或慢性三型
(1)最急性突然发病,无特征临诊症状而迅速死亡。
躲在流行初期,雏鸡多见。
(2)急性型病初体温高达43-44℃,食欲减退或废绝,精神萎靡,垂头缩颈,翅膀下垂,眼半开半闭,似昏睡状,鸡冠及肉髯逐渐变为暗红色或暗紫色。
产蛋鸡产蛋量急速下降,有时可降到40-60%,软壳蛋增多,甚至产蛋停止。
随着病程的发展出现比较典型的症状:
病鸡呼吸困难,咳嗽,有黏液性鼻液,常表现为伸头,张口呼吸,并发出“咯咯”的喘鸣声或尖叫声。
嗦囊积液,倒提市场有大量酸臭液体从口内流出。
粪便稀薄,呈黄绿色或黄白色,有时混有少量血液。
部分病鸡出现明显的神经症状,如翅、退麻痹等。
最后体温下降,不久在昏迷中死亡。
(3)亚急性或慢性初期临诊与急性相似,不久后逐渐减轻,但同时出现神经症状,患鸡头颈向后或向一侧扭转,翅膀麻痹,跛行或站立不稳,动作失调,常伏地旋转,反复发作,瘫痪或半瘫痪,一般经10-20d死亡。
病理变化:
全身黏膜和浆膜出血,淋巴组织肿胀、出血或坏死,尤其以消化道和呼吸道最为明显。
嗦囊内充满黄色酸臭液体及气体。
腺胃和肌胃交界处出血明显,肌胃角质层下也常见有出血点。
长外观可见紫红色枣核样重大的肠淋巴滤泡,小肠黏膜出血、有局灶性纤维素性坏死性病变,有得形成伪膜,伪膜脱落后即形成溃疡。
盲肠扁桃体肿大、出血、坏死,坏死灶呈岛屿状隆起于黏膜表面,直肠黏膜出血明显。
心外膜和心冠脂肪有针尖大小的出血点。
产蛋母鸡卵泡和输卵管显著充血,卵泡膜极易破裂以致乱晃流入腹腔引起卵黄性腹膜炎。
腹膜充血或出血。
肝、脾、肾物特殊病变。
脑膜充血或出血,脑实质物眼观变化,尽在组织学检查时,见有明显的非化脓性脑炎病变。
诊断:
病毒分离和鉴定是诊断新城疫最可靠的方法
防控:
目前无有效的治疗方法,预防本病仍是禽病防疫工作的重点
1、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
高度紧惕冰原侵入鸡群,防止一切带毒动物和污染品进入鸡群,进入机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消毒;饲料来源要安全;不从疫区购进种蛋和鸡苗;新购进的鸡必须接种新城疫疫苗,并隔离观察2周以上,证明健康方可混群
2、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1)正确选择疫苗
(2)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3)建立免疫监测制度
蓝耳病
病原:
猪繁殖和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为单股正链RNA病毒,属套式病毒目,动脉炎病毒科,动脉炎病毒属。
病毒为圆形,直径为50~60nm,含有20~35nm的核衣壳,在氯化铯中浮密度为1.19g/cm3;有囊膜,对乙醚、氯仿敏感;病毒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分子量约1.5×10^6道尔顿。
不凝集鸡、哺乳动物和人的O型红细胞。
有严格的宿主专一性,对巨噬细胞有专嗜性。
病毒的增殖具有抗体依赖性增强作用,好在中和抗体水平存在的情况下,在细胞上的复制能力反而得到增强。
该病毒在外界环境中的抵抗力相对较弱,对高温、酸碱度敏感。
在深冻组织中病毒可存活数年,但在4℃仅存活1个月,37℃存活18h,56℃存活15min以内。
在pH6.0时稳定,在pH5.0以下和pH7.0以上感染力下降85%~90%,将肉尸保存于4℃18h仍能发现其中有活病毒。
在环境中存活时间不长,常用消毒对该病毒有效。
流行病学:
本病是一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呈地方流行性。
PRRSV只感染猪,各种品种、不同年龄和用途的猪均可感染,但以妊娠母猪和1月龄以内的仔猪最易感。
患病猪和带毒猪是本病的重要传染源。
主要传播途径是接触感染、空气传播和精液传播,也可通过胎盘垂直传播。
易感猪可经口、鼻腔、肌肉、腹腔、静脉及子宫内接种等多种途径而感染病毒,猪感染病毒后2~14周均可通过接触将病毒传播给其他易感猪。
从病猪的鼻腔、粪便及尿中均可检测到病毒。
易感猪与带毒猪直接接触或与污染有PRRSV的运输工具、器械接触均可受到感染。
感染猪的流动也是本病的重要传播方式。
持续性感染是PRRS流行病学的重要特征,PRRSV可在感染猪体内存在很长时间。
发病机理:
PRRSV可通过血液循环穿过胎盘使胎猪受到感染,从而引起妊娠后期母猪流产等繁殖障碍。
临诊症状:
本病的潜伏期差异较大,引入感染后易感猪群发生PRRS的潜伏期,最短为3天,最长为37天。
本病的临诊症状变化很大,且受病毒株、免疫状态及饲养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的影响。
低毒株可引起猪群无临诊症状的流行,而强毒株能够引起严重的临诊疾病,临诊上可分为急性型、慢性型、亚临诊型等。
1、急性型:
发病母猪主要表现为精神沉郁、食欲减少或废绝、发热,出现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妊娠后期(105~107天),母猪发生流产(图1-1)、早产、死胎(图1-2)、木乃伊胎(图1-3)、弱仔。
母猪流产率可达50%~70%,死产率可达35%以上,木乃伊可达25%,部分新生仔猪表现呼吸困难,运动失调及轻瘫等症状,产后1周内死亡率明显增高(40%~80%)。
少数母猪表现为产后无乳、胎衣停滞及阴道分泌物增多。
1月龄仔猪表现出典型的呼吸道症状,呼吸困难,有时呈腹式呼吸,食欲减退或废绝,体温升高到40℃以上,腹泻。
被毛粗乱,共济失调,渐进性消瘦,眼睑水肿。
少部分仔猪可见耳部、体表皮肤发紫(图1-41-5),断奶前仔猪死亡率可达80%~100%,断奶后仔猪的增重降低,日增重可下降50%~75%,死亡率升高(10%~25%)。
耐过猪生长缓慢,易继发其他疾病。
生长猪和育肥猪表现出轻度的临诊症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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