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条例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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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条例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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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条例1
为了保证“XXXXX工程”质量达优质工程确保本工程工期顺利完成,加强公司质量的程序化、制度化管理,规范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提高项目部的工程质量,消除质量隐患,杜绝质量事故,根据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结合本项目部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希望各劳务公司认真执行。
一、施工质量管理及处罚
1主体工程
1.1钢筋分项工程
1.1.1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时,质量不合格者,一个点罚款5元;
1.1.2采用电弧焊时,其搭接长度不够或超长者,每10mm罚款5元;
1.1.3钢筋绑扎时,其梁的锚固长度不够或超长者,每10mm罚款10元;
1.1.4钢筋绑扎过程中,箍筋间距应均匀,垂直于主筋,并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若有一个点不符合者,罚款10元;钢筋下料,必须要经过选料阶段,凡是能够使用的材料要首先使用不得随意截断钢筋,废筋池的钢筋长度不得超过一米长,若超过一米的罚款50元/根。
1.1.5现浇板钢筋绑扎时,间距应均匀,且横平竖直,双层双向板面筋从梁边出来3排板筋必须满扎,不得漏扎,所有板底筋必须全部满扎;若有违者,一处罚款5元;
1.1.6梁绑扎过程中,加密箍间距、加密区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梁、柱主筋间距应均匀若有违者,一个点罚款5元;
1.1.7梁施工绑扎时,其钢筋(含吊筋)的规格、数量、直径、锚固长度、位置必须正确,且符合设计及规范验收要求,若有违者,一个点罚款10元;
1.1.8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其焊机不得直接放在其楼板上,以防因焊机振动导致板开裂,若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9墙、柱纵向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后,其药渣应清理干净,不得有夹渣、偏包、焊包不均匀、偏折角度不得大于4度、上下钢筋的轴线应一致,偏差不得大于2㎜且不得大于0.1D,若有一处不合格者,罚款5元;
1.1.10墙、柱钢筋在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做好保护层以防墙、柱筋位移,偏差超过允许误差,每根罚款10元;
1.1.11钢筋的垫块设置:
柱纵向钢筋边绑扎边挂,间距不得大于600;梁的垫块设置:
一般距支点位置200处开始设,其它间距不得大于800,保证梁垫平稳不得担边;现浇板的垫块设置要求是:
距梁边板筋必须设置,间距不得大于600,板中间垫块间距不得大于600,板的二层铁马间距中间一般不得大于1000,板的负筋根部距梁边第2~3排板筋必须垫起来,间距不得大于600,若有违者一个点罚款10元;
1.1.12悬挑板、梁保护层垫必须作好,严禁其主筋下塌,若有违者,一个点罚款50元;
1.1.13梁、柱纵向钢筋接头位置应正确,一根钢筋不超过两个接头,且不得将其设置在构件规范禁止区域内,若有违者一个点罚款10元;
1.1.14TL、TB及楼梯负筋的钢筋骨架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若有违者一个点罚款10元;
1.1.15凡设计(梁侧面)有构造筋的,其拉筋、箍筋和构造筋应绑扎在一起;若有违者一个点5元;
1.1.16墙柱、梁板钢筋在浇筑好混凝土后出现露筋现象每处罚款50元,并进行整改,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1.1.17遇到预留洞口处、钢筋随意割断罚款50/根,洞口加筋不加,一处罚款10元;
1.1.18浇灌混凝土时,现场无护筋人员,罚款200元;
1.1.19钢筋表面生锈(少许水锈除外)、污染未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1.1.20拉钩必须挂在主筋和箍筋(水平筋)交叉点上,拉钩成型后必须满足135°,违者每一个点罚款5元。
1.1.21每层钢筋的试拉件未及时完成且不合格的每次罚款200元。
并承担一切损失。
2.2模板分项工程
2.2.1施工过程新旧木方不按要求进行双面压刨者,压刨规格为:
3.5*8.5mm,一次处罚施工班组200-500元;
2.2.2砼浇灌过程中梁、柱、墙模板出现爆模或变形者,处罚50-100元/处;
2.2.3梁、板因支撑体系不牢固造成梁板下挠(或不顺直)者,处罚1000元/处;
2.2.4梁柱、梁墙肢节点处阴、阳角不方正或出现错台者,处罚50元/处;
2.2.5柱、墙肢模板拼缝不平整,其接缝高差大于2mm者,处罚10元/㎜;
2.2.6挑梁、悬挑板及窗台板等外伸构件顶端未起拱(端部起15-20mm),端部出现下挠现象者,一次处罚施工班组50-100元/处。
2.2.7模板拼缝不严密未粘双面胶或双面胶伸入到构件内者,一次处罚10元/处;构造柱浇筑支模前马牙槎处未贴双面胶的,每次罚款100元。
2.2.8墙、柱根部补缝不严实或加固不牢固造成漏浆烂根者,一次处罚50元/处;
2.2.9墙、柱阴阳角未贴双面胶或加固不牢固造成漏浆者,一次处罚施工班组20元/处;
2.2.10因吊模高度不够,导致吊模陷入砼中,若有违者,除按项目部质量处理办法处理外,一次处罚20元/处;
2.2.11高度为600mm以上(含600mm)的梁,梁侧模板背木枋必须楞背,且背木枋间距不得大于250mm,并用钢管夹或用对拉螺杆加固,其间距不得大于1000mm,若未按此要求操作者,一次处罚20元/处;
2.2.12所有梁底模,均采用侧模包底的方式进行加固,梁侧模与底模木方采用步步紧加固处理,间距不得大于300mm,若未按此要求操作者,一次处罚20元/处;
2.2.13柱、墙及梁构件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凡构件断面尺寸小于5mm以上者,一次处罚200元/处;
2.2.14所有梁边模板加固时,必须采用钢管斜撑加固或者穿螺杆加固,严禁用铁丝拉连,若有违者,一次处罚20元/处;
2.2.15支柱、墙模板前,其根部锯木灰、胶条、木屑、焊渣未清理干净者,一次处罚20元/处;
2.2.16构件支模几何尺寸超过国家验收规范+4~-5㎜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3㎜的,每处罚款100元。
2.2.17层高≤5m的支模垂直度超过6㎜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4㎜的、层高>5m的支模垂直度超过8㎜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6㎜的每处罚款100元。
2.2.18梁、板底模上表面标高超过国家验收规范±5㎜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3㎜的,每处罚款20元。
2.2.19相邻两块梁、板底模拼缝高差超过2㎜,每处罚款20元。
2.2.20柱、墙、梁轴线位移超过国家验收规范5㎜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3㎜的,每处罚款20元。
2.2.21模板表面平整度超过国家验收规范5㎜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3㎜的,每处罚款20元。
2.2.22未通知拆模,如果自行拆模,一次罚款500元。
2.2.23预留洞位置不正确、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2.2.24施工中乱锯材料者按价赔偿,并每次罚款100元。
2.2.25柱、墙下口必须采用钢筋定位桩定位,间距不得超过500mm,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0元。
2.2.26墙模自身固定均采用竖向木枋(@≤300)和水平Φ48钢管(间距同螺杆)组成,用Φ14螺栓穿在Φ20硬塑料管内与水平钢管对拉以控制截面,螺杆起步间距≤200,横向间距为400mm一道,竖向间距500mm一道;墙体内用20*35瓜米石(1:
2)混凝土条支撑,防止墙体断面尺寸缩小;所有外墙上层模板应落下并低于下层楼面不小于100,并支撑于架设在下层墙顶预埋螺栓上的枋木面上。
一层附墙柱用九夹板,自身固定用竖向木枋和水平钢管,用下层预先埋设好的Φ14对拉螺杆控制截面(竖向@≤400)。
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0元。
2.2.27梁墙节点棱角不直,出现暴模或颈缩超过2㎝,每次罚款100元。
2.2.28所有吊模未采用特制砼垫块支撑的,每处罚款10元。
2.2.29因拆模原因,将混凝土边角损坏不及时按要求修补的,每处罚款10元。
2.3混凝土及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2.3.1浇筑砼前,模板必须浇水湿润,模板内的垃圾应冲净,凡未按要求进行执行者,一次处罚100元;
2.3.2梁板柱墙整浇时,应先浇高标号后浇低标号砼,先浇梁后浇板,先主梁后次梁;悬挑砼浇筑先室内后室外,严禁随意设置施工缝;凡未按要求进行执行者,一次处罚200元;
2.3.3为防止砼表面开裂,在砼浇筑完毕后,必须二次收面、拉毛工作。
在最后一次收面、拉毛之前,用20kg重的滚筒往返滚动三遍。
若发现施工班组未按规定操作,将对其责任班组进行200元/次的罚款。
2.3.4在砼施工完毕后起12小时内砼表面不允许承受任何荷载。
若发现施工班组未按规定操作,项目部将对其责任班组进行200元/次的罚款。
2.3.5梁板柱(墙)为一次性浇灌时,必须先浇竖向构件后浇梁板,所有竖向构件必须作二次复振,防止粗骨料下沉而开裂;凡撒落在板、梁内的柱墙高标号砼必须镩入竖向构件中并振荡密实;竖向构件砼和梁板同标号时,对撒落在板、梁内的砼振荡密实,若未按规定操作,对其进行100元/次的罚款。
2.3.6砼楼面平整度,在砼浇灌时,必须严格按柱或墙肢上的水平标高控制点为准,拉线找平(标高控制点间距不得大于4m)。
若未按规定操作,对其进行100元/次的罚款。
2.3.7楼面平整度超过国家验收规范8㎜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5㎜的,每层罚款200元。
2.3.8凡板厚超出标准+8,-5者,一次处罚200元;
2.3.9所有吊模和预埋管道处收面时,清理收平必须收到位,同时,操作工人不得踩踏吊模,如出现吊模下陷导致板厚不够和不平整者,一处罚款50元;吊模和预埋管道处收面不到位者,一处罚款50元。
2.3.10砼浇注后,其模板表面、下层板和边柱(墙、梁)必须清理干净(外墙用水冲洗),若未按规定进行清理或清理达不到要求者,对其进行100-200元/次的罚款。
2.3.11砼浇灌过程中,润管砂浆应及时处理在制定位置,严禁向柱、墙或梁内倾倒,若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2.3.12凡因个别处差砼而后补砼部分,其添料后必须用振动棒振动密实,若出现砼漏振不密实者,一次罚款50元/处。
2.3.13砼的养护工作:
商品砼的养护一般不少于14天,前7天必须作好保湿工作。
若不按规定进行养护(夏天不得少于5次/天)者,一次罚款200元。
2.3.14成品保护,凡砼浇注过程中,严禁乱扳柱、墙竖筋,乱踏板负筋,禁止蓄意损坏预埋于墙、板内的管、线、盒,若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2.3.15梁、柱一处蜂窝面积大于25㎝2,基础、墙、板上蜂窝面积一处大于25㎝2,每处罚款¥100元。
2.3.16梁、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墙、板缝隙夹渣长度超过20㎝,深度超过保护层,每处罚款100元。
2.3.17柱、墙错台、烂根,每一墙体罚款100元。
2.3.18梁、墙、柱宽、高超过国家验收规范±8、-5mm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5mm的,每处罚款100元。
2.3.19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500~1000元。
2.3.20柱、墙、梁轴线位移超过国家验收规范8㎜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5㎜的,每处罚款50元。
2.3.21混凝土表面平整度超过国家验收规范8㎜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5㎜的,每处罚款50元。
2.3.22楼梯踏步板宽度、高度超过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3㎜的,每处罚款50元。
2.3.23梁、板、墙如遇高低标号时,未按要求加挂钢丝网,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每处罚款100元。
2.4砌体工程
2.4.1砌体砂浆拌和时不按规定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计量,每次罚款500元。
2.4.2拉结筋未按规范设置或锚固,每处罚款10元。
2.4.3拉结筋留置长度或粘接强度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除承担抗拔实验相关费用外,每根罚款50元。
2.4.4每个接槎部位的水平灰缝透亮和灰缝厚度小于5㎜的缺陷,其数量超过10个(每层查3处),每处罚款50元。
2.4.5砌体水平灰缝有通缝、亮缝或孔洞,除返工重做外,每次罚款100元。
2.4.6混水墙水平灰缝平直度超过国家验收规范10㎜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7㎜的(每层查3处),每处罚款50元。
2.4.7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大于±10㎜(每层查3处),每次罚款100元。
2.4.8混水砖墙垂直度每层偏差超过国家验收规范5㎜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3㎜的(每层查3处),每处罚款50元;大于10㎜,除责令返工重做外,每次罚款200元。
2.4.9混水砖墙、柱表面平整度超过国家验收规范8㎜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5㎜,每次罚款100元。
2.4.9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没有提前浇水罚款500元。
2.4.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每次罚款100元。
2.4.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每次罚款200元。
2.4.12对厕所、厨房其隔墙下口未按设计要求或规定做实心砖,每次罚款200元。
2.4.13顶砌后塞口未超过7天就后塞的,每次罚款500元。
2.4.14砌体轴线位移超过国家验收规范10㎜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8㎜的,每处罚款20元。
2.4.15浆饱满度(水平、垂直)小于国家验收规范80%的和执行重庆市优质结构标准小于90%的,罚款200元。
2.5地面工程
2.5.1二次地坪浇筑前,基层未清理干净、未进行充分的润湿和刷界面处理剂,每次罚款100~500元。
2.5.2二次地坪严重空鼓、起裂、起砂,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承担材料损失。
2.5.3二次地坪同一标高板的平整度超过±5㎜,每次罚款200元。
2.5.4凡有排除液体要求的房间、阳台、四周墙面及地面,成型后出现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200元。
2.5.5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每处罚款30元。
2.5.6在同一层次内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每处罚款50元。
2.5.7在一个梯段内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超过10㎜或相邻两步高差超过10㎜,每处罚款50元。
2.5.8大开间楼地面面层施工未做分隔处理,按轴线位置或承重梁位置,每条罚款200元。
2.5.9面层不同作法的楼地面其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100元。
2.5.10在做好的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倾倒砂浆,每处罚款200元。
2.6装饰工程
2.6.1抹灰前不同材质的界面处和特殊部位(如烟囱须满挂)未按规定挂钢丝网或抹灰厚度超过35㎜的未挂钢丝网,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6.2抹灰前墙面的基层未清理干净或未进行充分润湿,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6.3外墙抹灰前未采用细石砼对架管洞封堵密实,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6.4抹灰时使用干砂灰、干水泥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6.5内抹灰墙面、柱面、墙裙等起壳、裂缝,未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0元。
2.6.6内抹灰出现阴阳角线条不直,每处罚款20元。
2.6.7管道后墙面和吊补处未粉刷或严重凸凹不平,每发现一处罚款50-200元。
2.6.8各种洞口吊补前未清理干净或吊补不密实,每处罚款200元。
2.6.9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或未按规定做滴水线槽,每处(条)罚款100元;女儿墙压顶坡向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100元。
2.6.10窗机板找平厚度超过20㎜未用细石砼浇筑,每处罚款100元。
2.6.11公共部分、阳台刷浆(喷浆),油漆严重掉粉、起皮、漏刷、透底每处罚款100元。
2.6.12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接缝高差超过1㎜、直线度超过1㎜的,每处罚款100元。
2.6.13外墙开裂、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500元。
2.6.14窗机板向外伸出长度或厚度不一致,每处罚款50元。
2.6.15门窗洞口搓角超过10mm、大小头(洞口尺寸和洞口四周墙面尺寸)超过5mm的,每处罚款200元。
2.6.16抹灰前未按纵横1.5m设置灰饼的,每减少一个罚款5元。
2.7屋面工程
2.7.1屋面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
2.7.2屋面和檐沟流水坡向不正确,每处罚款100元。
2.7.3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500㎜,每条(处)罚款100元。
2.7.4刚性层面分隔缝等嵌缝因基层未清理干净或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碳化,则造成嵌缝胶泥条粘结不牢拉脱,每处罚款50元。
2.7.5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规定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200元。
2.7.6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必须返工重做,每少一只罚款200元。
2.8其它工程
2.8.1各种分色(各种材料颜色不一致的交界处)不明显的或分界处线条不直的,每次罚款100元。
2.8.2门窗、栏杆、电梯等成品保护不好,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伤的,公司将视其情况给予100-20000元的罚款。
3、检查与考核
2.1本办法由项目部质量负责人有单独行使的权利。
2.2本处罚规定属强制性规定,凡履行检查的人员,检查工地时,可随时对照处罚。
2.3本规定一并作为在工程施工中项目部对各施工班组质量管理的考核制度。
二、考核制度及处罚细则
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各施工班组的作业行为,树立文明施工形象,做到作业点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根据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检查考核制度及处罚细则,使得管理处罚有据可依。
1、木工班组检查考核制度
(1)配制模板区域和锯、刨车四周,应做到当日清理,木屑、短废料清理干净,归到放置地点。
并装袋不乱倒散失。
(2)模板安装分项工程完毕后,及时把所剩余的木料、钢木模等零配件全部整理干净,放到规定堆放点不留尾巴。
(4)拆卸的模板不准往下抛掷,拆下的模板必须及时整理干净并归运到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6)U型卡、扣件等配件及时收拾理清,不留尾巴、散失。
(7)木工间严禁吸烟,违者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8)以上各条木工班必须确保做好,为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创下条件。
2、钢筋班组检查考核制度
(1)堆料必须按场布图,半成品、成品料分规格堆放整齐。
(2)分项工程完毕后,应及时把剩下的钢筋、垫块转移到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不乱丢、散失在建筑物上。
(4)扎丝、铅丝应保管好,不乱丢散失,使用完毕及时收回到钢筋仓库。
(5)以上各条钢筋班必须确保做好,为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优质施工创下条件。
3、混凝土班组检查考核制度
(1)严格按砼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要当天浇捣完毕前应上下多联系,尽量做到熟料不多余,如有少量多余砼应使用到需要处或通知相关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倒掉结硬。
(4)在浇捣过程中,应做到随手清理无散落,上层浇捣后应到下层检查漏落砼。
并及时清理回收利用,不得任意浪费掉。
(5)砂石堆场经常保持底脚清。
(6)手推翻斗车使用后及时刮净,当天冲洗并集中整齐的堆放。
砼吊斗,使用后当天铲净冲洗干净。
(7)水泥袋应拆好,捆好,集中堆放不散失。
(8)振动泵洗净入库,不遗留在外面,搅拌机工作完毕后洗净,切断电源锁好电源,方可下班。
(9)以上各条砼班必须确保做好,为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创下条件。
4、泥工班组检查考核检查制度
(1)落地灰及时清理回收利用。
(2)1/3砖搭配使用。
(3)1/4碎砖及砖片当天清扫干净,不散失。
(4)整砖在本操作点完毕后及时整理转移干净,不留尾巴。
(5)脚手板高凳、钢脚手架等用毕及时整理,不乱摊放。
(6)手推翻斗车用后铲净,当天地冲洗干净。
所有的翻斗小车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不散乱。
下班后,工具洗尽入库,不得留在作业场所。
多余材料不得任意倒掉,应及时使用完。
(7)砂浆机四周保持清洁,整机无砂浆结块、无积水现象。
水龙头关好不自流。
散装水泥在每天下班前应清理干净,用在适当的地方。
水泥袋应拆好,捆艰,集中堆放不散失。
(8)砂堆经常保持底脚清,筛下砂头集中堆放不乱洒。
(9)砖和砌块底脚应随时清理不留尾巴,不散失。
(10)以上各条泥工(抹灰)班应确保做好,为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创下必备的条件。
5、架子工班组检查考核制度
(1)钢管、脚手架设备,应按场布图堆放整齐。
(2)安全网应堆放在室内,使用多余及时收理,不得到处乱丢、散失。
(3)钢管、脚手片等,凡搭设剩余设备材料应及时整理,运到规定地点,不到处散失。
(4)在搭设脚手架设备应及时整理,转运到规定点,堆放整齐不散失。
(5)拆下的脚手设备应及时整理,转运到规定点,堆放整齐不散失。
(6)以上各项架子班应及时并确保做好,为整个工地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管理处罚细则
序号
罚款内容
类型
金额/元
1
架子上堆钢管、扣件
每次
200
2
外墙架上丢弃扣件、钢管
每次
200
3
外架上堆模板
每次
200
4
工完后架子上堆钢筋
每次
200
5
楼层内砂浆浪费
每堆(灰桶半桶)
50
6
落地灰当天不回用
每堆(灰桶半桶)
50
7
砼、砂浆运输操作中不清理
每次
20
8
楼层间材料清理不及时(完工后一天内)
每套
50
9
砂石料用后不收边
每次
20
10
袋装水泥硬化
每袋
100
11
砂浆机、搅拌机用后不清理
每次
100
12
电焊机用后不收线
每次
100
13
脚手板、升降架用毕乱放
每次
100
14
扣件螺丝场地内乱丢不成堆
每次
50
15
钢管班后乱丢不成堆
每次
50
16
模板不清理、不刷隔离剂
每次
100
17
拆模后楼面不及时清理(24小时以内)
每层
100
18
钢筋堆放不整齐(含废料不清理)
每次
50
19
楼层上散乱拉结筋
每次
50
20
楼层上散乱预埋件
每块
50
21
清理后材料混堆
每处
100
22
不按指定地点堆放材料被车辆碾压损坏
(并按公司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每次
50
23
楼层上废料、周转材料、建筑垃圾不及时采用塔吊吊运
每次
200
24
外架撒落材料、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
每层
200
25
不严格执行三检制度(重点工作交接检查并形成书面文件),样板带路(样板验收)
每次
200
26
未按工期节点完成工序或者无法通过验收,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每次
200
本制度一并作为在工程施工中项目部对各施工班组工完场清管理的考核制度,所处罚款在班组当月的工资中扣除;请各工种对照本条款工作内容检查。
三、安全管理及处罚
1、各班组在每天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针对当天的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进行班前教育,作好记录,并交安全员存档,若无记录,扣该劳务班组300元/次。
2、脚手架杆间距离、剪刀撑、连墙件、脚手板、立网、水平防护等不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每项扣该劳务公司100元。
3、对“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项目部对班组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扣该劳务公司200元/次,不按时回复“整改报告”,扣该劳务公司50元/次。
4、各种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均有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每个工人要熟悉自己应遵守的操作规程,掌握规程的要点,并在作业过程中自觉遵守。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安全员有权对其所在班组处以50元/次扣款。
⑴.进入现场不佩带上岗证或胸卡的;
⑵.进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
⑶.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拴安全带的;
⑷.现场内赤脚、穿拖鞋或穿裙子的;
⑸.穿硬底、带钉易滑鞋作业的;
⑹.酒后上班作业的;处罚作业人员300元。
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⑻.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开动各种机械设备的;
⑼.振动棒操作人员未穿绝缘鞋或未戴绝缘手套的;
⑽.把潜水泵的电源线或出水管当作负重线拽动或潜水泵带电出水、入水的;
⑾.操作蛙式打夯机时未戴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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