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内容有哪些安全生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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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内容有哪些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内容有哪些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括哪些部分
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介绍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一书是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系列专辑编委会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关于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书籍。
3、煤矿安全标准化考核比例是多少?
第一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矿井无重大安全隐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限期治理。
第二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
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
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
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00分,各检查项目得分按照标准扣分,至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机构设置
10分
1.煤矿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专门的防冲机构。
3.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
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文件,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规定。
相应机构未设置的,扣3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
人员配备
10分
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专职主要负责人一名,并由单位行政副职担任;设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名;配备分管煤矿主要专业(采掘、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员。
受水害威胁及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应配有相应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矿井从业人员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7人;安全检查工总数不少于井下从业人员总数的3%。
2.煤矿企业配置采掘、通防、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并在有关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防冲副总工程师及专职技术人员。
3.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符合上级对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有关规定。
查阅有关人员任职文件、档案资料。
未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采掘、机电、通防、防治水、防冲副总工程师的,每缺一职,扣2分;缺相应部门技术负责人的,每缺一职,扣1分;缺相应专职技术人员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监部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检查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未达到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规定的,每有一人,扣0.5分。
安全规章制度
20分
煤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并结合实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适时修订,具体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6.安全举报制度;17.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8.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制度;22.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企业应建立的安全制度。
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②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③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查阅有关制度规定,发布文件,检查有关制度落实情况。
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10分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按规定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3.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按已确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4.建立有关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做到账、物相符,项目完成要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5.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检查对上级规定及本单位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阅煤矿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文件。
3.查阅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查阅财务专户提取、使用、结余管理帐目。
4.查阅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有关验收记录、资料。
1.不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未确保安全投入的,扣5分;
2.未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扣2分;
3.无安全费用年度提取使用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的,扣1分;无专户存储账目扣2分;安全费用在规定范围外支出的,每项扣2分。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账目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无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的,扣2分;账、物管理不符的,每处扣1分,项目未验收的,每项扣1分。
5.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2分。
隐患排查治理
15分
1.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建立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有关部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符合上级要求并按规定审批。
4.对治理结束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1.查阅各级管理人员、部门、有关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查阅月度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档案、隐患上报文件,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记录。
3.查阅有关隐患治理方案。
4.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登记表、验收记录。
1.未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每处扣0.1分。
2.月度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3分;隐患未分级、分类的,每条扣1分;未建立隐患登记台帐的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的,扣3分;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台帐记录及重大隐患信息档案不全的,每条扣0.2分。
未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每条扣1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每条扣3分。
3.对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制定治理方案并按期实施的,每条扣3分;隐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处扣1分。
4.隐患治理结束后未验收的,每条扣1分;未做销号处理的,每条扣0.5分。
应急预案
10分
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发布,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修订。
3.煤矿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4.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演练前应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编写评估报告。
1.查阅单位有关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
2.查阅有关预案评审资料、意见,预案发布文件,修订记录。
3.查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检查有关岗点的现场处置方案学习、掌握情况。
4.查阅有关应急演练方案、评估报告。
1.应急预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险源或主要事故类型未制定专项预案的,每缺一项预案,扣2分;危险性大的重要岗点,缺现场处置方案的,每处扣1分。
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每处扣0.5分;信息有错误的,每处扣0.2分;预案之间不衔接,相互矛盾的,每项扣1分。
2.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的,每件预案扣1分;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的,扣1分。
3.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每人次扣0.1分。
4.未按规定组织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扣2分;演练无方案及演练后未编写评估报告的,每次扣1分。
安全培训
15分
1.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季度对单位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对查出问题制订措施,整改落实;年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煤矿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煤矿有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师资建设,充实必要的师资力量,培训条件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5.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1.查阅单位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检查季度安全教育活动记录、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表彰决定。
3.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档案。
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查阅单位安全培训资金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1.无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的,分别扣2分;未按照计划认真执行的,每项扣0.5分。
2.季度内未组织安全培训检查的扣2分,对查出问题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对安全培训工作总结表彰的扣2分。
3.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扣5分,未实现一人一档的,扣1分;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不详细、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1分。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4.无培训基地的,扣3分;培训基地师资、办学条件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扣0.5分。
5.单位未落实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扣3分。
调度通讯
10分
1、矿井必须安装井下调度通讯系统。
通讯设备、小型电器(通讯)、线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应包括维护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周期维护试验制度,防火制度等,并严格落实。
3、调度电话安装数量及场所必须符合要求。
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站)、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要求的地点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办公室,与井下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主要科室、医院(卫生所)、车队等,必须安装调度电话,并能与矿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
井下电话不得并接。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通讯设备交流电源必须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入井调度电话必须全部经过安全隔离栅;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接地保护系统完善,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调度交换机设计安装要求。
5、系统功能齐全,性能良好。
调度台的强插、强拆、集呼、群呼、会议等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设计要求;通话质量应清晰无断续、无杂音;必须配备录音系统;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及电源系统必须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后备蓄电池容量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的行动轨迹。
系统产品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
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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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检查有关证件。
2.查阅有关制度,规程。
3.现场检查井下调度电话安装情况,查阅灾害防计划。
4.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的各类安全设施、保护
5.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功能,设备配置等
6.现场检查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情况,查阅有关证书、合格证。
1.井下调度通讯系统设备、线缆等无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每有一项,扣2分。
2.各类规章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贯彻落实的,每项扣0.5分。
3井下调度电话数量不足的,每缺一部扣0.5分,有一处通话不正常扣0.5分。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安设不合格或不完好的,每处扣0.5分。
5.调度通讯系统功能不完善的,每缺一种功能扣1分。
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无录音系统的,扣1分;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未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的,扣1分;后备电池容量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扣2分。
6.未按照规定建立井下无线通讯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扣5分;未向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的,每有一人次扣0.1分;未实现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行动轨迹的,扣1分;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井下无线通讯系统无规定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的,扣2分;系统安装、使用、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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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啥意思
1月2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新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于2017年7月1日起试行。
新的考核定级办法和评分办法是在2013年发布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基础上修改制定的,有以下变化:
一是名称由原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改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了生产安全的主题;二是内容增加了“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个部分,将原来的地测防治水调整为“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将原来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两部分整合为“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将原来的调度、地面设施两部分整合为“调度和地面设施”,具体量化内容也根据近三年来新规定新要求做了相应的增减,11个专业的分值一并进行了调整;三是明确了分级管理权限和申报程序。
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3年。
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新的考核定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发布实施将大力促进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达标,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哪些?
具体有什么工作,这个概念太大了,我有点搞不清楚,干煤矿的同胞不要潜水。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这个概念确实很大,容易做空。
那么落实到基层主要是做什么工作呢,以我的经验。
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一般分工到安全科,有时候煤矿井型较大,也成立独立机构,叫质标办,从事日常业务。
2、所做的工作的依据主要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各省、各集团公司都按照要求制定了考核细则和评级实施办法。
必须把这里面的东西都吃透,各省在原国家标准下添加了不少东西,所以必须首先弄明白。
一般都细分了专业,包括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企业形象等等。
3、日常业务主要是组织各专业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从软件资料、现场质量、设备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组织复查。
并做好检查台账,对各专业出现的问题进行考核,另外还要内部评级,作为奖惩的依据。
对相关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4、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涉及安全质标的检查,做好资料准备和人员安排。
5、建立各专业专兼职技术人员队伍,便于各项安全质标检查使用。
6、煤矿安全生产调度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炭企业
调度室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适应全省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规范调度工作,完善调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调度工作在煤矿生产协调指挥和保障生产安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炭生产矿井及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与服务的集团公司。
第三条标准化调度室必备条件
1、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及对生产死亡和重大非伤亡事故无调度指挥失误。
2、调度室必须是本单位独立的组织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在单位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3、集团公司调度室达标,须有2/3及以上的矿达标,各等级段均如此。
例如,必须有2/3及以上的所属矿调度室达到一级,集团公司调度室才具备评一级调度室的资格。
第四条评定等级
标准化调度室分三个等级:
1、一级调度室总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
2、二级调度室总分在85分以上(不含85分);
3、三级调度室总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
第五条考核与定级
1、各矿调度室每月自检一次,集团公司调度室每季自检一次,自检记录存档备案。
2、集团公司(县煤炭工业局)每季按照《山西省煤炭企业调度室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对各矿调度室进行检查考核、评级,检查记录存档备案。
各矿每季度得分相加除以4作为年度考评分并相应定级,不再单独进行年度检查。
市煤炭工业局按照本条对市属煤矿进行考核。
3、市煤炭工业局每半年对县所属矿调度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4、省煤炭工业厅每年根据集团公司和市煤炭工业局申报的资料对矿调度室检查考核,对申报评级的矿调度室进行抽查。
对各集团公司调度室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级。
5、总分100分。
除标明在总分中减分的条目外,其它采用各小项分递减,减至该项分数减完为止的评分办法。
第六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纳入山西省煤矿标准化建设范围,单独考核。
评定一级标准化矿井,调度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必须在85分(不含)以上;评定二级标准化矿井,调度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必须在80分(不含)以上。
第七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新”在哪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新”在哪?
1月24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印发。
新标准将于2017年7月1日起试行,2013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基准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新标准一出炉,便引起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的密切关注。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究竟“新”在何处?
执行的难点在哪?
执行时需要重点把握什么……近日,带着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负责新标准起草工作的有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司长辛广龙。
由“安全质量标准化”改为“安全生产标准化”,
新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部分
问: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做了哪些重要调整?
基于何种考虑?
辛广龙: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新标准将原有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改名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最重要的调整是新增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部分。
自国家煤矿安监局成立以来,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已从10年前的每年几千人减至2016年的538人。
就像拧毛巾一样,死亡人数再往下减难度增加。
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成了防范事故、减少死亡人数的重要举措。
但如何前移,却一直没有系统的理论可供指导,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法可供操作。
“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这是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
这给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指明了道路。
鉴于“危险源——安全风险——事故隐患——事故”的推演,我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逐渐体会到总书记提出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既是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理论创新,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为了推进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在煤矿落地生根,新标准研究提出了在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具体方法,并将其和标准化工作相结合,形成了“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实现了对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的量化考核。
问:
对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执行时的难点在哪?
需要把握的要点是什么?
辛广龙:
绝大多数煤矿尤其是小煤矿在实践中并不能严格区分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对安全风险概念不清晰。
对大多数煤矿而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一个全新的,没有相应的工作基础。
考虑到煤矿现状,我们认为现阶段工作重点应该是督促煤矿决策层尽快树立安全风险意识,而不是“一竿子捅到底”,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职工都去参与风险辨识、管控。
所以,在内容设置上,我们把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直接明确为矿长、总工程师和矿级分管负责人,不涉及煤矿操作层面的人员,全部工作内容均集中在煤矿决策层(副总工程师以上,约15人,各矿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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