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报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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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
宝山区统计局印制
2010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宝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3
(一)年报目录………………………………………………………………………………………………3
(二)定报目录………………………………………………………………………………………………5
三、调查表式……………………………………………………………………………………………7
四、附录…………………………………………………………………………………………………24
(一)工业企业能源品种填报目录………………………………………………………………………24
(二)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26
(三)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填报目录………………………………………………………35
(四)主要指标解释………………………………………………………………………………………36
(五)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45
(六)报表主要审核关系………………………………………………………………………………63
(七)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65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区能源供应和消费的基本情况,为区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海市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各行业(除军队系统以外)的机关、企(事)业法人单位。
各法人单位应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填报目录、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法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三)本报表制度的年、定报目录中填报范围为“规模以上法人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四)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用水情况统计、能源加工转换统计、单位产品能耗统计等。
(五)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分为月度、季度、年度。
各项报表报送宝山区统计局的时间、收表部门及报送方式,企(事)业单位报送时间和方式按布置本报表制度的统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六)填报报表所涉及的主管单位名称与代码、行政区划名称与代码参见《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2010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02)填写。
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2008)规定,能源节约量的计算方法参照《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91)规定。
(七)能源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采用重点调查的方式,以“以条为主、条块联动”形式组织实施。
各有关中央属、市属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单位)的能源统计工作,下属的法人企业(单位)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将统计报表主送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
各街镇、园区统计部门负责辖区内除有关中央属、市属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范围以外的法人企业(单位)的能源统计工作。
《公共建筑物能源及水消费情况》(NY118表)调查名单由区统计局从相关部门自行获取。
(八)网上报表的有关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制定的《上海市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工作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9]34号)的通知精神,全市主要企(事)业单位能源统计数据从2009年年报开始全面实施网上直报。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按时填报,并保证数据质量,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
各街镇、园区统计部门及有关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对联网直报单位的组织、督促和指导,以保证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区县企业直报网址如下:
黄浦区:
http:
//218.242.177.37 卢湾区:
http:
//218.242.177.41
徐汇区:
http:
//218.242.177.46 长宁区:
http:
//218.242.177.35
静安区:
http:
//218.242.177.40 普陀区:
http:
//218.242.177.42
闸北区:
http:
//218.242.177.44 虹口区:
http:
//218.242.177.36
杨浦区:
http:
//218.242.177.45 闵行区:
http:
//218.242.177.43
宝山区:
http:
//218.242.177.34 嘉定区:
http:
//218.242.177.38
浦东新区:
http:
//218.242.177.47 金山区:
http:
//218.242.177.39
松江区:
http:
//218.242.177.48青浦区:
http:
//218.242.177.49
奉贤区:
http:
//218.242.177.50崇明县:
http:
//218.242.177.52
主管单位企业网上直报网址:
http:
//218.242.177.57
(九)统计报表订购:
上海统计发行站
地址:
宝通路247号电话:
56306606
注:
欢迎登录上海统计网查询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统计报表制度和实施网上直报,上海统计网网址为http:
//www.stats-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页码
(一)年报目录
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年报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7
P201-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年报
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8
P201-2表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分月情况
年报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9
P206表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年报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10
P207表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年报
生产主要产品的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11
NY103表
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能源及水消费情况(除交通运输业外)
年报
1、百联集团、上海光明食品(集团)下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水产集团、良友集团、上海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市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12
12
2、全市星级以上住宿业法人企业
3、全市所有高等教育院校、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法人单位
4、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5、全市年建筑业总产值500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建筑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
6、市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
7、全市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证券、保险业法人企业
8、国家邮政、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法人企业
9、除填报范围1、2外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包括连锁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业法人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金融活动法人企业;
年能源消费量2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物业管理、商务服务、环境治理业法人企业;
全部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法人单位;
部分娱乐业重点企业;
区县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
NY103-1表
交通运输业企业能源及水消费情况
年报
1、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法人企业
13
2、各有关铁路、航空、机场、港口、水运等主管单位下属从事交通运输的法人企业
3、各区县辖区内除有关主管单位负责调查范围以外的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输、航空旅客运输、航空货物运输及管道运输业法人企业
NY105表
主要能源收、支、存情况
年报
年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14
NY108表
发电和用电情况
年报
全市各行业
15
NY109表
电力建设设备情况
年报
全市各行业
16
NY111表
燃气及石油收、支、存平衡情况
年报
主要生产和经销燃气、石油及其制品的企业
17
NY113表
国内、外加油油品情况
年报
所有水上客货运输企业和航空客货运输企业
18
NY114表
供热企业调查表
年报
所有供热企业
19
NY117表
成品油供应企业调查表
年报
成品油供应重点企业
20
NY118表
公共建筑物能源及水消费情况
年报
全市8层及以上的商务楼(不含商住两用楼)
21
U110表
农业能源消费情况
年报
所有农业法人单位
22
(二)定报目录
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月报
规模以上工业及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规模以下工业法人企业
7
P201-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月报
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工业法人企业
8
P206表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季报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10
P207表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月报
生产主要产品的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11
NY103表
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能源及水消费情况(除交通运输业外)
季报
1、百联集团、上海光明食品(集团)下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水产集团、良友集团、上海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市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
12
12
2、全市三星级及以上住宿业法人企业
3、全市所有高等教育院校及市教委直属中等学校
4、全市中央属、市属医疗机构
5、全市年建筑业总产值5000万元及以上的具
有建筑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
6、市级机关、中央在沪公共机构、市级公共机构(卫生和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除外)
7、全市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证券、保险业法人企业
8、国家邮政、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法人企业
9、除填报范围1、2之外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包括连锁企业);
年能源消费总量2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软件业、其他金融活动、物业管理、商务服务、环境治理、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娱乐业、卫生、教育法人企业;
区县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
NY103-1表
交通运输业企业能源及水消费情况
月报
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业法人企业
13
季报
1、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法人企业
2、部分中央属、市属铁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机场法人企业
3、除上述调查范围外的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法人企业
NY111表
燃气及石油收、支、存平衡情况
月报
主要生产和经销燃气、石油及其制品的企业
17
NY117表
成品油供应企业调查表
月报
成品油供应重点企业
20
NY118表
公共建筑物能源及水消费情况
半年报
全市8层及以上的商务楼(不含商住两用楼)
21
P407表
全社会用电量情况
月报
全市各行业
23
三、调查表式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20年1—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
表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P201表
上海市统计局
国统制(2010)140号
2012年1月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年初
库
存
量
1-本月购进
1-本月消费量
上年同期消费量合计
拨出、盘盈(亏)及其他
期末库存量
采用折
标系数
实
物
量
金额(千元)
合
计
1.工业
生产
消费
2.非工业生产消费
合计中:
运输工
具消费
用于原材料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10
12
9
丁
按附录
(一)《工业企业能源品种填报目录》填报
补充资料:
上年同期:
(41)综合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42)工业总产值(当年价) 千元。
本期:
(43)综合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44)工业总产值(当年价) 千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月日
注:
1、本表指标(除工业总产值(当年价)保留整数外)均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中消费量的上年同期数仅限新增品种填报。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20年1-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
表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P201-1表
上海市统计局
国统制(2010)140号
2012年1月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工业
生产
消费量
加工转换投入
合计
火电投入
供热投入
原煤入洗
炼焦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按附录
(一)《工业企业能源品种填报目录》填报
续表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能源加工转换
产出
回收利用
炼油及煤制油
制气
天然气液化
加工煤制品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1-本月
上年
同期
甲
乙
丙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按附录
(一)《工业企业能源品种填报目录》填报
补充资料:
1、发电煤耗:
本期(25):
克标准煤/千瓦时;上年同期(26):
克标准煤/千瓦时;
2、供热煤耗:
本期(27):
千克/吉焦;上年同期(28):
千克/吉焦。
注:
1、补充资料仅限发电企业、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填报;
2、本表指标均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分月情况
2010年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
表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P201-2表
上海市统计局
国统制(2010)140号
2011年6月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本年累计
按附录
(一)《工业企业能源品种填报目录》填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注:
本表指标均保留两位小数。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20年1-季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
表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P206表
上海市统计局
国统制(2010)140号
2012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取水量(立方米)
外供水量(立方米)
1-本季
上年同期
1-本季
上年同期
支付费
用的取
水量
取水支
付金额
(千元)
甲
乙
1
2
3
4
5
6
合计
00
1.陆地地表水
01
其中:
陆地湖咸水
02
2.地下水
03
其中:
地下咸水
04
3.自来水
05
4.海水
06
5.其他水
07
其中:
雨水收集利用
08
海水淡化水
09
再生水(中水)
10
附表:
指标名称
代码
1-本季(立方米)
上年同期(立方米)
甲
乙
1
2
重复用水量
11
河湖海冷却水直排水量
12
废水排放量
1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注:
1、自来水生产企业的取水源可以是陆地地表水或地下水或其他自来水厂的外供自来水;
2、污水处理厂的取水源可以是污水(含在其他水中),外供再生水(中水),或排放经处理的废水(不作外供统计,只作
为废水排放量统计);
3、其他企业的废水供污水处理厂处理,作废水排放统计,不能作为外供水量统计;
4、海水淡化企业取水源可以是海水,外供海水淡化水;
5、本表指标除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他均保留整数。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20年1-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
表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P207表
上海市统计局
国统制(2010)140号
2012年1月
代码
目录
计量单位
单位换算系数
1-本月
上年同期
指标
单位
子项
单位
母项
单位
指标值
子项值
母项值
指标值
子项值
母项值
甲
乙
丙
丁
戊
1
2
3
4
5
6
7
按附录
(二)《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填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注:
1、本表指标均保留两位小数。
2、在本表中,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电力折标系数采用1.229。
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能源及水消费情况
(除交通运输业外)
20年1—月
统计登记号:
主管单位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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