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依据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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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依据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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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依据讲稿
工程造价管理讲座
讲稿
编制:
胡亮
日期:
2017年6月23日
1.前言.................................................1
2.目录.................................................2
3.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2
4.合同文件的组成.......................................5
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7
6.合同价格形式.........................................7
7.合同管理.............................................8
8.施工方案与工程结算...................................11
9.造价管理的重要性.....................................16
10.结束.................................................19
(PPT课件第1页《前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前辈:
下午好!
感谢大家在百忙中抽空来参加今天的工程造价管理讲座。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胡亮,现就业于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从事过施工管理工作11年(1993~2004施工单位工程部),工程造价工作12年(2005~2006施工单位经营部,2007-2017造价咨询单位)。
今天,受贵公司的邀请,来跟大家一道学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我感到很荣幸。
由于我本人水平有限,在以下的讲解中难免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批评指正。
今天的课题叫《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学习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并交流一下在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结算编制审核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同时,斗胆向公司领导、项目管理领导进言,强调一下施工单位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跟大家一样,我知道,现在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的不容易,更知道施工一线管理的艰辛。
作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麾下的职工,我们的艰难付出,为了什么?
答案是统一的:
一个字“钱”。
当然了,赚钱不是唯一目的,但至少是目的之一。
“金桥园路”、工程暴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随着政府和市场造价管理的规范化,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更应该要求专业化、精细化。
好了,还是进入今天的交流学习吧。
(PPT课件第2页《目录》)
今天的课题分4个小节。
第1小节:
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主要解读工程结算资料的相关规定。
并通过一些案例,讲讲规范工程结算资料的重要性。
第2小节:
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
解读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条款,强调合同文件是工程结算资料必不可少的部分。
第3小节:
施工方案与工程结算
学习相关规定,结合结合一些案例,讲讲施工方案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第4小节:
施工单位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讲讲“预算员”与“造价员”的不同,并通个一些案例,由于“预算员”的失误或造价管理的不够专业、不够精细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再次强调施工单位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PPT课件第3页《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首先,学习《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黔建施通[2006]67号文)第十五条规定,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包括:
竣工结算报告书、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中标通知书、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隐蔽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有关工程造价的签证。
大家注意黄色字体部分。
这些就是关于结算资料内容的规定。
先讲个案例。
某雕塑制作安装工程,通过预算审核加谈判的方式确定了工程总价180万元,并签订了正式合同。
施工图主要是效果图和做法说明。
工程按照合同实施完成后,准备办理结算前,问过建设单位现场人员结算资料的内容,建设单位答复按文件规定办。
施工单就补了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隐蔽验收记录、有关工程量及材料价的签证单。
其中,为核实雕塑的表面积还采用了贴布计算法,费了好些布。
结算基础部分按04定额计价。
上部按雕塑表面积“市场价”计价,还计了设计费,送审结算价380万元。
认为已做到“有依有据”,监理单位签证、建设单位签字后送审。
最后审定价180万元,施工单位支付审计费6.48万元。
明明就180万的工程,活生生的被预算员弄成了380万,项目经理以为搞到mang事了,结果呢!
补资料花了好几万、审计费着了好几万,百花去十几万。
大家想一下,经过了多轮砍价的180万的工程,其利润有好几个“十几万”?
造成后果的原因,就是施工单位预算员对工程造价知识的一知半解,对文件规定断章取义。
所以,对以上规定,我们有必要解读一下。
我把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归纳未以下三类:
(1)结算书、
(2)合同文件、(3)计量计价依据。
第1类:
结算书。
就是文件中规定的“竣工结算报告书”。
今天我们不讨论结算书的格式、内容及编制方法等,但我要强调的是:
一定要符合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总价合同可能就两页纸——封面、结算表(按合同直接照抄下来),有的项目有可能复杂一些,包括汇总表、费用计算表、工程量计算表等等。
“雕塑工程”案例中“竣工结算报告书”,就被预算员误读为后者,明明是固定总价,全面按合同执行,没有任何变更,直接按合同约定价180万元结算就行了,偏偏被预算员整出个380万的复杂结算出来,还自认为“有依有
据”。
原因就是预算员对结算资料的内涵及主次关系不太清楚造成的。
其实道理很简单:
经甲乙双方经过了一定程序确定的、签订了书面协议的价格,在没有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能轻易地被你个造价人员推翻了吗?
要我做,以上结算书就两页,1、结算表,表中内容:
雕塑1座,单价180万元/座,合计180万元、合计180万元;2、封面。
按要求签字盖章。
第2类: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包括以上规定中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中标通知书、设计施工图”。
合同文件是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今天我们将在下一节对合同文件的组成等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为了什么把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中标通知书、设计施工图等归为合同文件?
首先,合同必须的一个要件:
“标的”,就是合同约定的施工承包范围是什么,合同文字部分是难以描述的,一般具体内容详施工图。
施工图及合同文件的相应条款,约定了合同的“标的”。
合同有效的一个重要前提是:
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所以,合同中背离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相关条款,都是违法的、无效的,最终还要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何为“实质性内容”呢?
说法不一,但一般都会认为,合同价款及调整方式等,是“实质性内容”。
注意:
招投标文件还包括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等。
当然,按规定可以不招标直接发包的工程,也就没有招投标文件了
第3类:
计量计价依据。
以上规定中的“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隐蔽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有关工程造价的签证”,我把它归纳叫计量计价依据。
有工程量计算依据、材料价格依据、费用计算依据等。
这里提到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又提到竣工图,按照竣工图=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原则,以上资料不是重复了吗?
如果相互不一致,会以谁为准呢?
不是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代表计划(或要求)“做哪些、怎样做”,竣工图代表“已做了”。
比如:
某道路工程施工图长1200米,含路基、路面的详细做法,而实际有200米及全部的沥青面层由于某些原因没实施,竣工图应如实反映该情况,当然,结算应以竣工图为准了。
大家都知道,在贵州省的大部分工程中,建设单位及监理在竣工图上签字,就仅仅是签字,一般都不会详细审查竣工图的准确性。
所以,一般审计单位要求提供竣工图,又要根据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勘验情况,核实竣工图的真实性。
好像没以竣工图为准,报告中又把竣工图作为重要的审核依据。
(PPT课件第4页《合同文件的组成》)
现行工程合同有很多版本,如FIDIC国际施工合同条件、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招投标准文件合同条款等,都不是强制性使用文本,有的甚至采用简易合同,无论采用哪种版本,只要没违反《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一般都认为是有效的。
今天我们以建设部、工商总局联合制定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例,解读一下合同文件的组成。
《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六条(合同文件构成)规定: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以上内容共9条(协议书+8条),为方便记忆,我把它归纳为5类:
第1类:
招投标文件。
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
有些专家据此认为《招投标法》中的“实质性内容”就是指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内容。
第2类:
合同条款。
包括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第3类:
设计要求。
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
第4类:
价格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第5类:
其他文件。
如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招标施工图及地勘报告、补充协议等。
(PPT课件第5页《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没有什么解释的。
值得注意的是:
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排在
专用合同条款的前面,合乎《招投标法》的规定。
(PPT课件第6页《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计价形式有多重说法,根据我所经历的计价形式,我认为应分为以下三种: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其他形式合同。
(1)总价合同。
施工图总价包干。
注意:
“包干”并不意味着没有调整可能。
所谓“包干”,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包干,当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时,应该调整合同价款。
一般调整内容有设计变更、基础超深等,这是大家熟知的,但并不是只有这些。
这些仅仅是工程量改变的情况,还有质量要求改变、工期要求改变、风险超出约定范围等。
比如:
国家修订质量要收标准,新标准高于合同签订期的标准,且造成费用增加的;新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可调整相关费用的;物价大幅上涨超过约定范围的。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一般有全费用单价、综合单价两种。
全费用单价:
就是工程单价中包括了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
综合单价,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措施费、规费、税金单独计算。
现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一般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注意:
单价合同虽然叫“单价包干”,但是,同样有很多可能调整的内容,清单规范都有明确的规定,这里不做过多介绍,将在专门的章节探讨。
(3)其他形式合同。
如:
约定执行定额及下浮率,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再次强调:
工程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编制人员必须搞清楚合同的计价形式及调整范围,否则,弄出笑话倒是小事,关键是会给单位造成损失。
(PPT课件第7页《合同管理》)
说到合同管理,有个施工单位的朋友告诉我说:
我们的合同管理就是按照相关合同版本和招投标文件拟定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完善后,交财务和资
料管理部门存档。
不知各位所管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不是这样的。
我认为从正式开工开始,到缺陷保修期结束和工程款结清,整个施工及保修阶段都是合同履约阶段,都需要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不是合同保管,而是合同的全面履行,有些时候还会发生合同的补充和变更。
合同管理不只是资料管理部门的事,而是整个项目部的事,或者说是项目经理的事。
举个例子:
某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土石方工程量很大。
在投标报价时,先按定额组价,并把土方工程的低于市场价的部分往上调,得了个“标准价”,最后,根据控制价作了投标总报价分析,将石方单价反复往下调,凑准了投标报价,投标中标了。
工程施工中,确认土石比时,项目经理没有熟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理所当然”地认为,石方单价一定比土方单价高,费了些力,把石方所占比例上调了一些,办理了签证。
到了办理竣工结算的时候才发现,石方的价格居然比土方的价格低。
项目经理冒着风险,用了非法手段,还把原本应得的利益搞丢了,这就是忽视合同管理的后果......之一。
那么,到底该如何管理呢?
(1)首先,熟悉合同主要内容。
包括签约主体、合同标的、合同工期、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等。
熟悉签约主体,就是搞清楚发包人是谁,承包人是谁,特别是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单位,千万不要搞错了,在重要资料中写错了单位,最后返工起来会是很麻烦的。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就是双方买卖的东西,比如买一辆车,这辆车就是标的,写清楚车的品牌、型号、配置等就可以了。
施工合同的标的比较复杂,完全用文字难以将标的物描述清楚,一般要附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表等。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看似很简单,但并非不重要。
工程实践中,大部分工程都会因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没按期交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既有施工单位本身的,又有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或客观条件的,按道理,应该分清原因,作好签证,可大部分工程都没有做过这类签证。
并且,大部分合同都约定有延误工期扣款,又都没有执行。
我们审核的工程结算中,有时候,审计部门也会过问:
为何不按合同约定扣款?
比较一致的解释是:
1、经核实,甲乙双方原因都有,事后又难以准确划分,按各自承担己方损失,双方互不追究处理;2、我们审核建安工程费,违约金不属于建安工程费。
所以,以前很少有执行延误工程期扣款条款,但是,不等于以后不会有。
有一个项目,开工时间:
2006年5月,合同工期1年,计划竣工时间2007年5月,实际竣工时间2009年5月(工期延误2年),结算送审时间2014年6月(又过了5年)。
施工过程中没有办理工期延误原因的签证,也没有计工期违约金。
但有一个新问题,2008年建设厅出台了人机费调整文件([2008]297号),文件规定,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对应的人工费上调54%,涉及好大一笔费用,施工单位认为应该调,但问题是:
按合同工期完工就不存在调,要调整也是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能证明有多少不是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吗?
能,就应该调。
拿什么证明呀!
2009年到2014年,时间过去了5年,还能办理签证吗?
只好又按“互不追究”的原则,不调了。
这就是业务不精,漏办理签证的损失。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这里就不多说了。
(2)研究合同价调整条款。
施工合同有其特殊性,就算是固定总价合同,也是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图范围、施工条件范围、一定风险范围的相对固定,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发生的费用,是应该追加的(追加,合同上叫索赔,大家都不习惯说索赔,一般就
俗称追加)。
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就不知道哪些情况该办理签证,哪些情况不能办或不必办,要么该办的签证没办,白白地“为社会主义甲方作贡献”,要么画蛇添足,整些废签证,费钱费力不讨好。
刚才说到的雕塑工程案例就属于“画蛇添足”类。
(3)重视现场签证。
熟悉合同,研究合同,就是为了更好的“使用合同”,发生了应由甲方承担费用的事件要及时办理签证,并且要按合同描述清楚,不要似是而非,结算时连自己人都解释不清楚,最后又成了废纸。
(PPT课件第8页《施工方案与工程结算》)
第三节,《施工方案与工程结算》。
这一节,是我专门为项目部准备的,综合了施工管理与工程造价两方面的常识,希望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们多多交流。
项目上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估计会是项目总工的工作。
多数总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会主动熟悉施工图和施工规范,很少有人会先研究合同,考虑工程结算。
刚才说到过(第一节),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工程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很多人不知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工程结算到底有何用,下面,我们就分析分析,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哪些内容,会对工程结算有用。
1、施工方案中,哪些内容与工程结算相关?
(1)机械使用计划。
按定额计价的项目,需使用大型机械的,应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使不使用大型机械,用多少台,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机械使用计划就
是依据。
(2)土石方施工方案。
土石方施工方案涉及工程结算的内容特别多。
A、人工挖还是机械挖?
都知道:
一般人工挖比机械挖单价高,也知道:
小型土石方人工开挖,大型土石方机械开挖,但是,又有谁说得清楚“小型”是多小,“大型”是多大呢?
本来可以在施工方案中明确,施工单位争取主动的,但大部分都没有。
我见过,有几个项目,他们就做得很好,施工方案中写明:
人机配合,部分机械挖部分人工挖。
具体哪部分人工挖、哪部分机械挖,写的清清楚楚头头是道,结算土石方综合单价就比别人的高出一截。
B、是否有转运及外运、运多远、人工运还是机械运、机械规格?
这些对土石方价格影响是很大的,只懂施工不熟悉定额的人,是搞不清楚的,只熟悉定额不懂施工的人,更是搞不清楚。
这里面有很多门道,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翻开定额研究研究。
这里,我举一个案例。
某房建工程,在市中心,有地下室,有地下室基坑土石方开挖,有地下室外侧土石方回填。
同一个工程,土石方计价就有好几个版本。
首先,预算员计算挖方、计算填方、计算外运方,外运方=挖方-回填方(一般预算员都知道这个公式),得出一个总价价;然后,预算部领导复核,领导知道土石方外运单价远高于回填单价,要求废除回填资料、不计回填工程量,按全部外运计价,得出一个总价,比预算员的高出了好几万元,还沾沾自喜,自以为高明;在审计的时候,审核人员发现了漏计回填方后,按总挖方-地下结构所占体积计算了回填方,又回到了预算员计算的总价。
最后,高手出现了,施工方案写得很清楚:
建筑位于市中心,场地狭小,无法长期堆放土石方,地下室基坑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外运,待地下室墙、柱、梁、板砼施工完成,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后,再在距工地20公里外的**地,开挖运回滤水性好、粒径不大于30cm,含水率最
佳的土石回填。
回填时工地现场内无堆土场地,全部采用夜间人工回填,回填土临时堆于工地大门右侧道路边上,人工运输到回填区域,运输详《回填土方堆放及运输平面图》......看看,开挖土石方全部外运、还要重新开挖装车、运到工地门口、再人工二次运输回填,更加合情合理,关键是符合现场实际,施工方案中也写得完整详细,并经签字批准,更重要的是:
结算价高出了一大截。
C、石方是否爆破、具体爆破方案。
涉及爆破的,一般都要编制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爆破方案时,请注意,有些部位由于条件限制可采用控制爆破施工,控制爆破的单价比一般机械打眼爆破的高很多,方案要考虑结算的需要,可按控制爆破结算的,要求爆破公司作专项控制爆破方案,确保安全,同时,结算也有了相应依据。
D、放坡及支护。
2004版《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规定,土方的放坡点深度为:
一二类土1.2米、三四类土1.7米,并规定了各种开挖方式的放坡系数。
未规定石方的放坡。
也规定了基础施工工作面宽度。
但同时规定:
结算时,按施工组织设计
规定,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计算。
实际施工中,经常会遇到石方也放坡的情况,尤其是一些深而仄的沟槽,放坡系数还比较大,并且还会有清坡、清底的工序。
可大部分结算都没有计大家都忽视了施工方案的作用。
隐蔽图中,本来这些工程量,原因就是:
是真实的东西,由于少了些依据,到最后,解释不清楚,反倒变成了假的。
、关于回填材料的描述。
E这里,以路基回填为例。
施工人员应该知道,不是所有的挖方都能用于回填,就算是能用于回填的石方,也不一定能直接用于会填。
一般路基回填,,而一般爆破的石方,是不满30cm设计都会有要求,比如:
要求粒径不大于足这个要求的,应将其解小,以满足回填要求;设计(或标准图集)对雨污管的回填料也有要求,我们项目的挖方都满足要求吗?
采取有效措施了吗?
不管实际有没有,反正,施工方案中没有。
我们的预算员,懂这些吗?
知道这些措施会涉及很多费用吗?
知道算这些费用,要收集哪些证据吗?
设计说隐蔽验收记录,不就是强有力的证据链吗?
明、施工规范、施工方案+)钢筋施工方案。
措施钢筋设置。
3(以上讲的都是土石方工程,其实,土石方工程中,结算与施工方案有关的地方,还不止这些,有机会再做更深入的探讨。
与施工方案相关,或者说,
可能相关的,不只有土石方工程。
比如:
钢筋工程,梁两排纵向钢筋之间的措施钢筋、大型板双层钢筋网之间的措施钢筋,我们的施工方案中作了具体设计吗?
(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2004定额》解释中规定:
工程结算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列项目实际验收工程量,并参考规定清单表计算。
对这一规定,各地执行情款不一,贵阳市大部分工程都执行了的,有些工程补了签证后计算的;有些工程,到了结算审计时,项目参建各方早已“物是人非”,没谁敢给你补签证,只好丢掉这部分费用了。
)其他措施方案。
(5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
孔桩开挖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基坑开挖中遇基坑较深,土层又较松软等等,我们千万不要眯起脑壳干,等到出事故后再鸣冤叫屈。
事前要勘查清楚情况,充分估计好不利因素,编制好可靠措施方案,申请批准后实施,这不光是确保进度、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争取主动,合理合法地办理追加签证,做到名利双收。
、方案的性质2写好了施工方案,还必须注意的是: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作为计划性资料(相当于施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证明“同意按此施工”,最终是否“按此实施完成”,还需要有相关资料证明,如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证单等。
讲了这么多,可能,有些朋友会想:
我们以前的工程,结算审计中都没用到施工方案呀!
可是,您没遇到不等于别人也没有遇到,我就遇到过好几个项目,施工单位就做得很好。
说实话,我所说的这些,多数是从他们那里学到的。
之所以少,是因为,在以往的工程结算审核实践中,一般会认为:
实际施工中,并没有真正用以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
所以,大家都把施工组织设当作废纸。
但是,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毕竟有明文规定,随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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