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类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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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类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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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类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凡从事蒸汽锅炉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工厂职工安全生产手则》和本通则。
2、岗位要求:
2.1司炉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方能操作与所持资格证上相符的锅炉。
2.1司炉工必须熟悉所操作锅炉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
3、环境要求:
3.1锅炉房内所有设备的转动裸露部位必须加装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维修照明必须采用12——24V低压。
3.2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锅炉的走台和楼梯应用防火、防滑材料制成,扶手、栏杆必须牢固、标准。
3.3锅炉房内应设有良好的照明及防暑降温设施,在主要通道、仪表及需要经常巡检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保证司炉人员识别清楚,道路畅通。
4、工作前:
司炉工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时交清设备状态,明确责任,对交班人填写的交接记录,接班人检查签认。
对上一班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及故障的修复情况认真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5、工作中:
5.1司炉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并熟悉、掌握所操作锅炉及锅炉辅助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操作方法及设备安全运行、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操作规程。
5.2司炉人员必须通晓锅炉及辅助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的特征、产生的原因及防止措施,并能正确地处理事故。
5.3司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司炉工岗位安全责任制,认真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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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岗位,做到勤检查勤调整,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不准擅离职守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防事故的发生。
5.4司炉工必须认真执行锅炉房八项制度,未经领导许可,有权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
对经许可进入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6、工作后:
6.1按要求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2对设备出现的异常现象及故障要及时向检修人员及班长反映,以便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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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从事锅炉司炉工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和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范围:
锅炉司炉工,锅炉检修工。
2、岗位要求:
司炉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司炉证方可上岗。
3、环境要求:
锅炉周围禁止有杂物,保持炉体清洁,水位表、压力表等显示器保持完好。
4、工作前:
4.1内部检查
4.1.1锅筒内有无杂物,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砖墙及前后拱,无严重裂缝和结焦。
4.1.2锅筒、水冷壁管、联箱和对流管束无裂纹和渗漏,外形均应正常,下降管绝热无破坏。
4.1.3隔烟墙完整无损,炉排齐全无杂物。
4.1.4煤层闸板齐平,起落灵活,刻度位置指示正确,耐火砖应牢固。
4.1.5煤槽闸板应开关灵活,严密好用。
4.1.6烟道内无积灰和杂物,烟道挡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4.2外部检查
4.2.1炉排变速机构和各种变速试车,使炉排转动正常为止。
4.2.2在炉排转动中,检查炉排组合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排除。
4.2.3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搬把牢固,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开关灵活好用。
4.2.4所有人孔门,看火门皆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4.2.5所有的吹灰器都应灵活好用,吹灰孔位置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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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好用。
4.2.7所有的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关灵活好用。
4.2.8各操作部位要有良好的照明。
4.2.9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
4.2.10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符合要求。
4.2.11各种仪表齐全,指示灵敏,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4.2.12燃料,水源有足够的储备。
4.3汽水阀门的检查
4.3.1所有阀门应完整,开关灵活,阀门应在规定的位置,同时注意检查阀门应无堵板。
4.3.2检查的同时应按规定位置进行调整:
⑴蒸汽系统——主汽门(关),母管截门(关)锅筒空气门(开)
锅筒压力表门(开),压力表放水门(关),炉水取样门(关)
⑵给水系统——省煤器进出口门,旁路门及排污门(关)空气
门(开)直通上水门(关)锅筒进水门(开)
⑶水位计——汽水门(开)放水门(关)
⑷排污系统——锅筒排污门(关)联箱排污门及锅筒连续排污
门(关)
⑸吹灰系统——各阀门(关)
4.3.3上水通风运煤及除灰设备按《水泵运行规程》,《鼓引风机运行规程》和《运煤除灰设备运行规程》进行。
4.3.4电器设备和热工仪表安全自锁装置完好,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合乎要求。
4.4上水
4.4.1经上述检查后确认正常,可进行锅炉上水。
如系满水保养炉应将炉水全部排除,重新给锅炉上水。
4.4.2上水温度不超过夏90摄氏度,冬60摄氏度,上水速度不宜过快(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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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4.4.3打开省煤器进口水门,当省煤器空气门有水出现时,关闭空气门,用省煤器进口或出口水门调整上水,当锅炉筒水位升至水位计最高水位时停止上水。
检查水位有无下降。
4.5给水设备和管路检查完好,水源和水泵,水处理设备完好。
4.6准备燃料和引火物。
4.7出渣出灰系统灵活好用。
5、工作中:
5.1点火
5.1.1锅炉升火前,应对燃烧室和烟道施行通风,对自然通风的锅炉应将烟道门打开10—15分钟,对机械通风的锅炉,应启动引风机不少于5分钟。
5.1.2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关闭省煤器前后挡板,在炉排前部铺好木材,进行点火烘炉。
不得用挥发性强的物质点火。
5.1.3备用炉点火时应待火烧旺后,调整煤闸板打开煤槽闸门,开动炉排。
5.2煮炉与烘炉
5.2.1新安装或炉墙大修的锅炉要进行烘炉,新安装的炉和受压元件大修后的炉要煮炉,应按施工锅炉使用说明书进行烘煮炉。
5.2.2中修的锅炉在新砌筑前后拱时,其烘炉时间不得少于7—15天,一般冷炉烘炉不得少于16小时。
5.2.3烘炉时,温度应按规定的升温曲线缓慢升高,火焰保持在火床中间部位,不得灭火或断火,根据升温情况,启动引风机,燃烧强度和温升可由省煤器出口烟温来控制。
烘炉注意事项:
⑴配备有经验的司炉工。
⑵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⑶经常检查炉墙,炉筒,联箱和各部膨胀情况,如发现炉墙裂缝或其它异常现象,应及时补救,并及时报告。
5.2.4当水位由三分之一上升到三分之二时,或汽压升到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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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0.3Mpa,应对各定期排污点进行排污一次。
5.2.5当锅炉压力升高至空气门冒出蒸气时,应关闭空气门,冲洗水位计和压力表一次,当压力达到0.3Mpa或送汽前再冲洗一次水位表和压力表。
5.2.6当锅筒压力上升到二个表压时,拧紧一次各受压部位的螺丝,如锅筒人孔,联箱手孔,水位计,上水管和排污管法兰等。
5.3并炉和送气
5.3.1当锅炉压力升至低于母管压力一个表压时,打开主蒸汽管疏水门,稍开主汽门进行暖管,然后缓慢打开主汽门,阀门开到头后再回转半圈。
5.3.2当锅筒压力低于母管0.05Mpa表压时,缓慢打开母管螺门,同时关闭主蒸汽管疏水门。
5.3.3并炉前后,由班长和司炉工主持,立即校对安全阀,校对铅封,其动作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02—0.05Mpa.并记入安全技术档案,虽经并列,如安全阀失灵或未经校对,主要仪表不全时不准投入运行。
5.3.4当单台锅炉运行时,送汽前要加强管道和分汽缸的暖管和疏水。
5.3.5送汽后打开省煤器前后烟道挡板,关闭旁通烟道挡板。
5.4运行管理
5.4.1经常注意观察下列参数:
⑴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出力)。
⑵水位应在水位计的二分之一处。
⑶锅筒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⑷铸铁省煤器出口水温要比锅炉和蒸汽温度低30—50摄氏度。
⑸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5.4.2燃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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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⑴保持正常的燃烧工况,燃煤进入燃烧室后,应该离开煤闸板200—300毫米左右开始燃烧,及时调整各段风量,火焰均匀,要求作到火焰没黄色,不断火,风量分布为:
一风室占1/15,二风室为4/15,三风室为8/15,四风室占2/15。
⑵根据火床后部情况,及时放掉灰渣。
⑶根据煤种变化调整煤层厚度。
⑷根据锅炉负荷变化,随时调整炉排速度,炉膛负压1—3毫米水柱,不准向外喷火或烟。
⑸锅炉排烟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
⑹炉排上的燃煤应在距炉排后部老鹰铁400毫米前燃尽,如后部仍有红火应往前推一米左右,使其继续燃烧。
5.4.3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计。
5.4.3.1水位计的冲洗方法:
⑴打开放水门冲洗汽管,水管和玻璃板。
⑵关闭汽门冲洗汽管。
⑶打开汽门,关闭水门,冲洗汽管。
⑷关闭放水门,慢慢打开水门检查水位上升情况,正常时水位应有波动。
⑸根据值班水质化验工通知进行排污,对投药处理的锅炉每班排污一次。
5.4.3.2操作方法:
⑴先打开第一个(距锅炉或联箱近的)排污门,后开第二个排污门。
⑵排污完毕,先关第二个排污门,后关第一个排污门。
5.4.3.3注意事项:
⑴排污时应监视水位。
⑵排污前要通知其它运行炉。
⑶排污应在低负荷或停炉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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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开排污门时操作应缓慢,经暖管后大开排污门。
⑸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换进行。
但是不能同时打开两处排污门。
5.4.3.4经常注意炉排等转动设备转动情况,保持良好的润滑和温升,发现掉炉排片时,应及时进行修理。
5.4.3.5每周至少要对受热面进行吹灰一次,对烟管清扫一次,如积灰多应适当加量。
⑴适当减少鼓风量,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维持炉膛负压4—5毫米水柱,吹省煤器时应关闭省煤器旁通烟道。
⑵吹灰前应对吹灰管进行疏水,疏水完毕关闭疏水门,按烟气流动方向,由第一排始逐个向后吹灰。
⑶吹灰应在低负荷时进行。
⑷吹灰完毕,关闭风门,恢复正常运行。
⑸火管锅炉扫管在停炉后进行。
5.4.3.6其它工作:
⑴风箱手动放灰,每班至少放灰一次。
⑵各转动部分要保持良好的滑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⑶炉排底部积灰,每班扒一次。
⑷炉前灰计积灰随时放掉。
⑸每周试验安全阀一次。
⑹每半年校对压力表一次。
⑺每季校对检修安全阀一次,结果记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⑻按规定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5一般事故处理
5.5.1满水事故:
5.5.1.1在正常运行中,当锅内水位上升到看不见时,首先要进行水位检查,确定水位过高即适当减少给水,为了防止省煤器沸腾,应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或开大省煤器再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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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5.5.1.2虽经上述处理,但水位仍在下降时,可适当打开下部排污门进行放水,待水位降至正常水位时,关闭排污门。
5.5.1.3经过检查无问题时可继续运行。
5.5.1.4严重满水,应采取紧急停炉。
5.5.2缺水处理:
5.5.2.1在正常运作中,当锅炉内水位下降到看不见时,应首先进行“叫水”,若锅炉内有水,可继续增大给水,并检查各排污门是否严密。
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班长。
(对水位表通水孔低于最高火界的锅炉,缺水后应立即紧急停炉。
)
5.5.2.2虽经叫水水位计内仍看不见水位时,应立即停止给水,进行紧急停炉,关闭主气阀。
5.5.3汽水系统破裂处理:
5.5.3.1注意保持水位。
5.5.3.2紧急停炉。
5.5.3.3燃烧室内如有蒸汽,引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5.5.4省煤器的沸腾处理:
5.5.4.1减弱燃烧。
5.5.4.2抬起省煤器安全阀进行排汽。
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
开大给水阀或增大再循环水量。
5.5.4.3如沸腾严重不能维持锅炉水位时,应关闭省煤器出口水门,打开直通上水门供应,待省煤器出口水温降至规定标准后,恢复正常运行。
5.5.5超压处理:
5.5.5.1减缓燃烧,增加给水。
5.5.5.2抬起安全阀进行排汽。
5.5.5.3事后查明超压和安全阀未动作原因,报告有关人员予以排除。
5.5.6卡住炉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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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5.5.6.1立即停止炉排传动机构。
5.5.6.2倒车重新启动。
5.5.6.3倒车后仍不能启动需停炉检查,排除故障。
5.5.7锅炉房停电处理:
5.5.7.1若夜间停电,应先点燃备用照明,注意监视锅炉水位汽压或水温,查明停电原因。
5.5.7.2适当调整送汽门,保持锅炉汽压。
5.5.7.3拉下各部位电源,用汽动给水装置上水维持锅炉水位。
6、工作后:
6.1临时停炉(即压火)
6.1.1减少通风量,降低负荷。
6.1.2炉排由高速变为低速运行20分钟,关闭煤槽闸门待煤离开板闸板400—500毫米时,停止炉排。
6.1.3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旁通路,先停鼓风后停引风机。
6.1.4停炉时间,要监视汽温压力水位和省煤器水温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行至供水温度降到50摄氏度以下,不再升高时才可以停止。
不可在压火后立即停泵,以防止锅炉发生汽化。
6.1.5压火时间过长,要注意暖火,以防煤斗烧坏。
6.2紧急停炉(事故停炉)
6.2.1关闭上煤闸板,机械炉排以最快速度将炉排上的燃料排尽。
6.2.2停止鼓引风机,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如系炉管炸破事故,引风机可停止。
6.2.3难以排出的燃料迅速扒出或用湿火压熄火床。
6.2.4保持锅炉水位,如严重缺水时,不得上水,需关掉汽门,哪种情况怎么停炉根据燃烧设备情况处理。
6.3长期停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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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6.3.1煤仓内存煤烧完。
6.3.2减少风量降低负荷。
6.3.3煤离开闸板0.5米时,停止炉排。
6.4.4炉排上煤层燃尽后,停止鼓风机。
6.4.5关闭主汽门,保持最高水位。
6.4.6关严炉墙所有人孔门,看火门。
6.4.724小时后开动炉排,放掉灰渣,清除风箱和灰斗内积灰。
6.4.8待炉水降温70摄氏度以下时方可放尽炉水。
6.4.9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冬季应做好防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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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锅炉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从事锅炉检修工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和本规程。
2、岗位要求:
检修工必须掌握所检修锅炉及锅炉辅助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及安全运行的有关要求,掌握锅炉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的特征、产生的原因和防止措施,并能及时、正确处理。
3、环境要求:
检修区域内必须通风良好,无任何有碍检修的障碍物。
4、工作前:
检修前必须将被检修的锅炉与正在运行的锅炉所连接的各种管道隔开,并将锅筒上的放空阀、人孔、手孔盖打开,使空气对流。
5、工作中:
5.1在进入燃烧室和烟道内工作时,必须进行通风,做好防火、防爆等措施。
5.2在燃烧室和烟道内工作时,炉外必须有人监护。
5.3在锅筒和烟道内工作,禁止使用油灯和瓦斯灯,手提行灯电压应小于12V。
5.4进入锅筒和烟道内工作,所携带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工作后对数量核实。
6、工作后:
6.1在关闭人孔、手孔盖前,必须检查锅筒内、炉膛内有无人员和物品,确认安全时方可关闭。
6.2经班(组)长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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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从事空气压缩机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工厂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和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范围:
空气压缩机司机。
2、岗位要求:
2.1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方能操作与所持资格证上相符的设备。
2.2操作者必须熟悉所操作空气压缩机的构造、性能及操作方法。
3、环境要求:
工作场地整洁、干净,无有碍操作的任何物件。
4、工作前:
4.1开机前必须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确认上一班设备正常后方可工作。
4.2检查压缩机外部,各主要组合件是否紧固,不允许有任何连接松动现象。
4.3检查电气是否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确认后方可接通主电源。
5、工作中:
5.1打开储气罐的进气阀门,同时检查储气罐送气阀门是否关闭。
5.2按下“启动”按钮,10秒后压缩机完成启动过程,此时压缩机进入自动加载状态。
5.3当空气压力指示达到0.6Mpa时,打开空压机的供气阀门。
5.4机组工作运行:
5.4.1检查排气压力,排气温度,油位等是否正常。
正常情况下空压机排气压力0.6-0.8Mpa,排气温度一般应高于环境温度40-50
℃,但一定要小于90℃,油位不低于第一显示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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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动力类
5.4.2检查机组冷凝液是否能自动排出。
5.5机组运行在一般情况下应满足下列条件及数据:
5.5.1机组运转1000小时必须更换空气滤清器。
5.5.2机组油分离芯前后压差达0.1MPa时应立即拆除更换;油过滤器压差达0.2MPa或使用满1000小时就必须更换。
5.5.3当机组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用其他冷却措施,保证机组正常运行。
5.6按空压机运转记录表的要求做好工作运行记录,经常检查排气压力、排气温度及压差值是否正常,经常检查设备自动排污装置,如有反常现象及时分析原因并报修。
5.7停机:
首先关闭空压机供气阀门,同时打开空压机排气小开关,然后按下空压机停车按钮,空压机自动卸载20秒后停车,此时排气压力逐渐降至0位。
6、工作后:
6.1结束供风后,应将风路、水路、电路阀门处于规定状态。
6.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设备运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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