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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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
财务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
2014年1月
1、财务部管理体系
1.1管理主线
财务组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会计组
1.2责任体系
1、拟定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财务交款、费用开支标准的制定和修改
3、财务预算的各项财务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
4、参与内部价格制定
5、资金的筹集与调度
6、税收筹划
7、成本核算、成本管理
1、会计核算制度、方法的拟订和执行
2、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报表分析
3、现金的存、取、转、结等日常管理
4、公司二级核算(各个分公司成本核算)会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
5、公司一级核算(财务部核算)会计核算凭证填制、审核日常财务处理的报表编制、公司内部的业务核算
6、进行定期财务报表分析
1.3财务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图
1.4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②
核对
④
①⑤
④核对
1.5岗位责任制
1.5.1财务部岗位责任制度
1.5.1—1财务部长岗位责任制
1.5.1.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
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财务工作.
1.5.1.2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1.5.1.3组织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计划.
1.5.1.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核算。
1.5.1.5定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提供可靠的资料供董事会参考。
1.5.1.6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1.5.1-2主管会计岗位责任
1.5.1.1拟订、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方法。
1.5.1.2组织、会计核算、编制和分析报表。
1.5.1.3管理日常现金的存、取、转等业务。
1.5.1.4指导监督车间成本核算.
1.5.1.5填制、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1.5.1.6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1.5.2记帐员岗位责任制
1.5.2.1负责各种明细账的登记与核算,按时与总帐核对.
1.5.1.2认真做好资产收付与清查工作,对往来帐目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对及清理,对销售业务的往来按业务人员设置明细帐。
1.5.2.3参与有关部门的年终实物盘点工作。
对盘盈、盘亏及报废的实物,要查明原因,分不同情况经审批后处理.
1.5.2.4月终及时汇总领料单,按产品类别品种编制记帐凭证,按成品入库单及在产品情况准确及时的进行产品成本分配。
登记成品帐.
1.5.2.5按月与总帐及相关部门对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5.2.6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准确计提折旧.
1.5.2.7认真编制各种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1.5.3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5.3.1办理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各种开支项目,必须经会计主管及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1.5.3.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1.5.3.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不填金额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收项用途、签发日期,并由领用人在专用登记本上注明规定限额及报销日期,过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及时收回注销加盖作废章。
支票丢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支票不得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1.5.3.4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帐,做到日清月结,并结出金额,现金帐的余额要经常与现金库存核对相符,企业银行帐余额与银行帐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收。
1.5.3.5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出纳员保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使用.
1.5.3.6对一切支出款项必须经总经理主管经理和财务部长签字。
开支票和通过银行付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汇入款项必须有回款登记,以便核对。
1.5.3.7应交税金的申报、扣缴业务处理、购置发票。
1.5.3.8处理收支事项、在每日业务量大的情况下要做好每日汇总情况表,以便会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及时掌握财务收支状况,保守机密。
1.5.4财务岗位责任制
1.5.4.1编制会计凭证.
1.5.4.2审核、编号、装订及保管分类会计凭证。
1.5.4.3登记及保管各类明细分类帐。
1.5.4.4登记及保管各类总分类帐。
1.5.4.5处理结帐时的调整业务。
1.5.4.6办理结算及盈余分配事项。
1.5.4.7编制会计报表并进行分析。
1.5.4.8处理其他与帐务处理有关事项.
1.5.5成本岗位责任
1.5.5.1核对各项原料、物品、产成品、在产品入库领用事项及收付金额,编制材料领用、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配及其结款凭证,登记有关帐簿、编制相关会计报表.
1.5.5.2制定产品标准成本。
1.5.5.3对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实际成本进行分析。
1.5.5.4对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差异进行分析、提出降低产品成本方案。
1.5.5.5通过制定合理的制度与标准对期间费用进行控制。
1.5.5.6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
1.5.5.7审核委托及受托外单位加工事项。
1.5.5.8处理其他与成本核算、分析、控制有关的事项。
1.5.6固定资产核算岗位职责
1.5.6.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办法.
1.5.6.2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1.5.6.3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5.6.4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
1.5.6.5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
1.5.7存货核算岗位职责
1.5.7.1负责明细核算,办理收发业务,对在途材料要督促清理验收,对已验收入库尚未付款的材料月终要估价入帐.
1.5.7.2参与库存盘点,处理清查帐务。
1.5.7.3明确储备情况,防止呆滞积压,对超过正常储备和长期呆滞积压的存货要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存货保管不善原因造成损失浪费的要追查管理人员的责任。
1.5.7.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消耗定额和编制材料成本目录.
1.5.7.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1.5.7.6审查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防止盲目采购。
1.5.8往来结算岗位责任制
1.5.8.1建立往来结算制度,防止坏帐损失。
1.5.8.2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
1.5.8.3负责往来明细核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列出清单,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1.5.9税务岗位职责
1.5.9.1办理企业税务上交的交纳、查对、复核等事项。
1.5.9.2办理减缓交税的申请事项.
1.5.9.3办理企业登记、变更登记、营业登记及变更等有关事项。
1.5.9.4审核企业直接交纳税额。
1.5.9.5编制有关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
1.5.9.6办理其他与税务有关事项.
1.5.10稽核岗位责任制
1.5.10.1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
1.5.10.2复核各种凭证。
1.5.10.3抽查帐簿记录。
1.5.10.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
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凭证、帐簿和报表负责。
1.5.11电算化管理岗位责任制
1.5.11.1日常维护电脑,及时录入凭证.
1.5.11.2掌握计算机性能和财务软件特点。
1.5.11.3对计算机文件进行日常管理,对财务数据盘要进行备份,妥善保管,经常进行杀毒工作,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1.5.11.4及时地输入各种会计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帐簿、报表,进行会计数据处理、汇总等工作。
1.5.11.5录入凭证时若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制单人员更正。
1.5.12工资核算岗位责任制
1.5.12.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对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1.5.12.2审核工资单据,计算办理代扣款项(包括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发放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将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1.5.12.3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编制有关工资报表。
1.5.13利润核算岗位职责
1.5.13.1负责销售核算,核实销售往来,根据销货发票等有关凭证,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及等其他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增值税,经常核对产成品帐面余额和实际库存数,核对销货往来明细帐,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1.5.13.2明确利润计划,督促实现目标。
1.5.13.3结转收入费用,严格审查营业外支出,正确计算利润,对企业所得税有影响的项目,应注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1.5.13.4按规定计算利润和利润分配,计算应交所得税。
1.5.13.5编制利润报表,分析盈亏原因。
1.6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6.1各类会计档案要设置会计档案专用保管库,建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1.6.2凡入库保管的会计档案,要装订成册,按保管期限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证其完整无缺。
1.6.3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露。
其他业务部门调阅会计档案,应经财务部长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但不得调离财务部门。
1.6.4公安、司法、检查机关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时,必须持有县以上机关正式公函,经财务部长批准,并由专人陪同查阅,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所得的取证可抄录或复印,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
1.6.5内部和外部查阅会计档案均应建立记录,登记调阅档案记录簿,将查阅日期、查阅单位和人员、查阅情况和结果、批准人及经办人等作出详细记录,以备参考.
1.6.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类,具体保管期限如下:
1.6.6.1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
(1)年度会计决算资料
(2)财务部门认为需要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档案和有关资料。
1.6.6.2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
(1)保管期限25年的会计档案;
会计凭证及附件;
总帐和明细帐、簿、卡;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计算机备份的软盘及磁带;
(2)保管期限15年的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
会计移交清册;
(3)保管期限5年的会计档案
会计月、季报;
计算机运行日志;
科目余额表;
1.6.7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保管人员提出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清单,由财务部门组织专人进行鉴定,造具清册,提出报告,报企业领导批准.
1.6.8已满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如尚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经济条件,应按有关规定报请批准同意后才能销毁.
1.6.9销毁会计档案时,应注意保密和安全,并由专人负责监销,须认真清定核对,严防散失,会计档案销毁后,由销毁人员,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章.
2、财务管理制度内容
为了加强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合理组织公司的财务活动,并利用价值形式的管理,为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目标服务。
2.1计划管理工作
2.1.1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期间费用、利润及税金计划.
2.1.2编制年度、季度、月份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大修理费的提取计划,各项待摊及预提取费用的摊销及提取计划。
2.1.3编制月份货币资金的循环与周转总量计划,监管各部门相关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配合公司职能部门做好车间核算的财务考核计划。
2.2资金管理工作
2.2.1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合理制定流动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
2.2.2积极组织并筹措资金,确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2.2.3正确制定储备资金、生产资金和产品资金定额,定期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作出分析,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3成本管理、费用管理
2.3.1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制定合理有效的费用定额,降低产品成本。
2.3.2严格公司费用审批制度,坚持审批一支笔,报销一条龙原则。
2.3.3做好成本管理与核算的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及内部核算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核算及进行财务培训,提高车间核算业务的准确度.
2.3.4全面分析公司的成本消耗情况,及时做出分析与考核结果的工作报告,同时提出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及加强成本管理的建议、充分发挥财务为生产和经营管理服务的职能。
2.4财务核算管理
2.4.1公司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纳入计划,无来源的项目,不做计划,无计划的项目不予开支,未经批准的超计划开支不予报销,切实做好计划的监管工作。
2.4.2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及法规规定汇帐、算帐、用帐,合理动用会计科目,严格会计凭证的审核制度,使会计核算业务完全纳入新财务制度的轨道.
2.4.3认真做好会计核算业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时完成各种帐目的汇帐、记帐及结帐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证相符,并便于理解和利用。
2.4.4及时正确、完整地编制月、年会计报表,定期做出全面的经济活动说明书及分析报告,对公司有关盈利能力,负债能力、变现能力,资产管理效率等及时总结分析,为公司领导的重大决策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2.4.5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本、报表等档案资料.
2.5利税管理
2.5.1准确核算营业利润,按税法和财务制度严格核算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交付工作,并对各项税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定期进行报告性分析,各期的税金报表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日期完成.
2.5.2公司依法向国家纳税,税后利润按国家及本公司的规定比例合理分配,每年度每月财务报告,必须按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完成,并供公司领导查阅,以使公司的财务工作始终处于高效运行状态,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6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2.6.1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应该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6.2会计人员离职前,应将本人经营的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应由原移交人负责.
2.6.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完如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包括收款、付款和转帐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要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结出各帐户的余额,各明细帐的余额应与有关总帐余额核对相符,并填制“科目击余额表”平帐,在最后一笔加盖名章.
(3)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2.6.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由鉴定人负责鉴定,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主管人员鉴定,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鉴定。
2.6.5移交人要按照清册一项一项的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交接时必须做到:
(1)现金、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点交,必须与帐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查清楚,方能办理交接。
(2)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移交人应该找齐;如找不齐应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核对相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各种债权债务帐户余额应与往来单位或个人核对清楚。
(5)财产、物资、帐户余额要与物资核对相符。
(6)移交人经管的公章、业务专用章和其他实物,应交接清楚。
2.6.6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2.6.7交接工作结束时,交接双方和鉴定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地方和鉴定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备查。
2.6.8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2.6.9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2.6.10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2.7旅差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出差旅费管理,根据目前各地区的一般消费标准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差旅费管理法规定如下:
2.7.1出差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
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的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25元,长江以南沿海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7.2宿费标准
县级城市每人每天40元,一般乡镇每人每天30元,州市每人每天50元。
超过部分不予报销,节余部分归个人。
2.7.3乘车标准
乘坐慢车或普通列车,不坐卧铺按票价50%补给,乘坐空调旅游列车,大客车的不发放卧铺补助。
2.7.4交通费补助标准
市内交通费包干,节余归已。
工作人员每人每天标准30元,出租车费一律不予报销.购买较重物品需运输的可报销运输车费。
2.7.5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前请示总经理,经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7.6一些特殊出差,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民政部批准报销标准。
2.7.7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报销差旅费,无特殊情况三天内不报销的将不予核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会人员按规定复核报销数额,总经理批准。
出差旅费必须一次结清,不得拖欠和挪用。
特殊情况拖欠需经总经理批准。
2.7.8该规定不含营销部的业务人员,销售人员旅差费另行规定执行.
2.8资金使用与审批制度
2.8.1各部门日常费用开支,有明确控制标准的项目按标准控制;无明确开支标准,但有总额控制的,按总额控制,对超标准、超定额的开支,财务部不予报销,确需开支的,由费用开支部门早报费用追加计划,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费用审批原则上执行一支笔制度,对有标准和总额控制的费用项目在费用控制标准和费用总额以下的,可由财务把关、分管领导审批;对控制标准和费用总额以上的开支,特别是对无标准、无总额控制的项目和某些临时开支项目及有标准和总额但一次支出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事先申请,由总经理(董事长)一支笔审批.
2.8.2各部门发生的各项对外资金支付,包括存货采购、支付的货款及运杂费,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货款等,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前提出申请并经每月一次的资金使用计划会议通过,送财务部审核用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属计划内正常用款的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使用,对有问题的开支,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特殊情况下必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字使用。
2.8.3每月25日召开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会议,研究讨论下月资金安排计划,会议由总经理(董事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资金使用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主管领导批准,报会议通过后交财务部遵照执行,会议通过使用资金的计划为正常用款.-——--—---———--——-需总经理给予配合.
2.8.4归还银行贷款及清还其他债务的,说明情况后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建设项目拔付资金,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后,经财务部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进行审核,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拔付资金。
-——-—————--—--—--需总经理给予配合.
2.8.5对私设“小金库"和资金体外循环现象,一旦发现,没收全部资金和非法所得,并追究财务人员和领导责任。
2.8.6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办法,对越权越级审批的要给予纠正,造成损失的,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8.7对审核不严、监控不力造成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以及经办人的责任。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以前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9资金运用月报表
本表对未来资金的运用情况做了预计,使用本表,能使公司领导对公司预期及实际的收入、支出有了一整体计划。
(见表)
资金运用月报表
年月单位:
元
摘要
前月累计
本月
累计
备注
预算
实际
预算
实际
预算
实际
上月转入
收
入
销售收入
应收帐款回收
抵押借款
私人借款
存款利息
其他
合计
支
出
借
款
偿
还
银行贷款
个人借款
小计
购入偿还
原材料
包材
设备
还购货款
费用支出
税款
工资
水电汽
还款
其他
小计
转入下月
2.10备用金管理办法
2.10.1本公司零用现金为壹仟元,以供日常零量开支之用。
2.10.2备用金限用于购置消耗性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其余购置器具修缮或金额较大开支,均应先得获准后办理。
2.10.3财务部负责准备和支付备用金。
2.10.4本办法未定事项,按惯例或会计一般原则办理。
2.11关于资金管理及内部报帐制度的规定
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及资金安全,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现对我公司资金及内部报帐制度规定如下:
2.11.1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库存限额保管和使用现金,对不按规定要求存入现金者,若发生意外,造成经济损失的,超出库存限额部分由当事人负全责。
2.11.2购货款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除不能转帐的单位或个人购买货物以及不足转帐起点金额的,可支付现金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结算纪律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
2.11.3每周六,上午九点后,下午三点半前为报帐时间,除各部门急需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总经理后方可随时报帐外,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对出差或办理相关业务(购耗材业务)结束后三日内(出差以车票标明日期为准,其他以发票取得日期为准),总经理批准后三日(以总经理批准日期为准)内仍未报帐者,将不予报销。
2.11.4如遇确需现金进行办理的报帐业务(如旅差等),由经办人提前将所需现金数额如实报财务部,由财务部按计划统一安排发放,否则不再安排使用现金。
2.11.5由公司预借的现金,一律进行挂帐处理,对超出规定报帐时间仍不报帐的,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取预借金额每月6‰滞纳金。
2.11.6任何货币资金的收入,均由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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