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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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一节§9.1、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9.1.1、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建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建立
本工程设计复杂,专业施工工种多且立体交叉作业多。
如何作到忙而不乱,杂而不混,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工程建设的安全尤为重要。
为此,特制定以下具体安全措施。
首先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体制如图:
各类人员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项目副经理:
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随时检查。
3、项目技术负责人:
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安全负责人:
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施工工长:
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二、§9.1.2、安全管理组织计划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将严格执行二级交底和教育制度,即项目总工、项目安全负责人向施工工长和部门负责人交底,施工工长、部门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交底。
三、§9.1.3、安全防护措施
该工程专业工程繁多,其安全防护范围有:
基坑安全防护措施、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建筑物预留洞口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毒、防台风措施等。
一、临边和“四口”防护
1、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檐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栏杆杆件可采用:
⑴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毫米,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毫米,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毫米,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⑵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Ф48×(3.5毫米)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2、对预留洞口及通道口、楼梯口必须按规定视洞口大小设置不同的防护设施。
⑴平面孔洞当短边尺寸小于250毫米的孔口用坚实盖板盖没,并用钉钉牢防止挪动移位。
⑵平面孔洞当短边为250~500毫米的孔口用坚实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和均衡,并要采取措施固定其位置,且原结构板筋不断开。
⑶边长为500~1500毫米的洞口,设置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⑷边长在1500毫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栏杆1米高,四角立杆要固定,水平横杆不少于二根,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⑸管道井应随楼层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按以上预留洞口做法作防护,并加设明显的标示。
如需临时性拆移,要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完毕后要立即恢复防护设施。
⑹墙面等处及电梯井口,凡落地的洞口装设工具式防护门,门栅采用防护栏杆形式,下设挡脚板,电梯井道内每隔二层设一道安全网。
⑺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示警。
⑻在临边、洞口附近不准存放杂物,其临时转运必须有专人监护。
⑼当上方施工可能坠物或塔吊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二、施工用电安全
⒈施工用电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⒉现场设配电房,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房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并具备一级耐火等级。
⒊用电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线路和开关箱,停用的设备必须接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应切断电源,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对用电过程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和解决。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⒌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及线路,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装和架设,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的“三级”保护措施,要对所有机械作接零和重复接地的装置。
所有电掣箱均有门、有锁、有防漏雨盖板,有危险标志,有统一编号,有管理负责人。
严禁电线随地走,发现使用线路有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应立即撤换。
⒍所有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铜线代替熔丝。
⒎手持电动工具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按其容量使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且不得随意接长和调换。
漏电保护开关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5的。
⒏架空拉设的电线严禁直接挂在脚手架上,橡皮线通过走道等位置时,必须加设胶套管,以防压裂漏电。
施工时,随机电缆严禁随地走及浸在水中。
⒐加强施工照明管理,除确保施工部位有规定的照度外,照明用具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每一分隔(室或间)设漏电保护开关和电闸。
⒑对排栅、支撑构件等高于建筑物,需设置避雷装置,其顶端焊接2米长Ф20毫米镀锌园钢作闭雷器,用小于35平方毫米的钢芯作引下线与建筑物的永久防雷网接通并经摇测其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三、施工机械使用安全
1、如果设备必须按出厂设备说明设置锚拉系统,并预埋连接件。
2、机械和设备经安装调试达到运转正常后,要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能投入使用,驾驶人员和指挥人员需持有劳动局核发有效的上岗证,按机械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严禁违章作业。
3、利用吊机起吊各种材料时,一定绑扎牢固,有专人负责指挥才能起吊运输,司机与挂钩指挥必须有对讲机联系。
吊机注意安全使用,吊臂底净高应高于周围建筑物2米以上,相邻吊机相互高差和使用范围,应划分清楚并有有效的限位装置。
4、要经常对垂直运输机具的绳索、刹车器等进行检查,确保负荷和使用达到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5、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接受施工人员的监督。
四、施工安全
1、参加施工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施工人员进场时和进行各项操作前,需经主办施工员和安全监督员安全交底。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必须遵守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带安全帽要符合安全要求,无防护措施而离地(楼)面2米以上施工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拆除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方可,工作完成后如仍存在危险因素,必须恢复安全防护。
4、施工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不得随意动用非本职工作范围外的机械设备。
5、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堆放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和工具,施工时要做到工完料净脚下清。
6、杂物、垃圾、建筑余泥不得从楼上向下抛掷,需采用尼龙袋或斗车装载,要在地面集中,计划清运。
7、施工人员转出外墙作业,其外排栅必须先行检修加固,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在使用过程要注意脚手架的容许使用荷载。
8、模板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9、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骨架上下。
绑扎3米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0、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四、§9.1.4钢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在钢结构安装过程中,高空和临边作业较多,为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是施工必须考虑的第一条件。
争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钢结构吊装过程中我们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钢柱吊装安全措施
钢柱吊装前,设置登高挂梯和操作平台,作为吊装作业人员用,如下图:
2)钢托架、屋架吊装安全措施
3)焊接安全措施
所有焊接机械设备必须接地,并配有消防器材。
焊接场所配有专职看火人和消防措施。
焊接操作平台铺满防火石棉布,钢梁施焊部位挂有接火盆。
如下图所示:
五、§9.1.5、消防措施、防灾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防火的制度管理
⑴项目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⑵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制定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⑶重点部位(危险的仓库、油漆间、木工车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⑷建立动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⑸建筑物、仓库及宿舍、食堂等处设置消防器材。
⑹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⑺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2、施工现场防火具体措施
⑴安排设立消防通道,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中可以反应,施工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保证了消防通道设置的要求。
⑵设置消防栓,在本工程中,设置DN80的消防水管,在施工场地、生活区分别设置了消防栓,保证消防的要求。
⑶在施工区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
特别是烧焊或起明火的地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随带灭火器。
二、风灾、水灾、雷灾之防护
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警报后,值班人员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之广播,转告项目经理或生产主管。
⑵台风接近本地区之前,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①关闭门窗,如有特殊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②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或煤气。
③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④放在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应搬入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⑤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器具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⑥门窗有损坏应紧急修缮,并加固房屋屋面及危墙。
⑦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情。
⑧准备必要药品及干粮。
⑶强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②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
生火时应严格戒备。
③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④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⑷为防止雷灾,易燃物品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⑸为防止被洪水冲击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第二节§9.3、环境保护措施
一、§9.3.1、环境保护措施
1、粉尘控制措施
⑴、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和绿化,经常洒水和浇水,减少粉尘污染。
⑵、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旧材料,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⑶、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⑷、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垃圾装袋运走。
现场主出入口处设有洗车台位,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在装运建筑物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派专人负责清扫附近道路及冲洗,保证施工运输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2、噪音控制措施
⑴、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⑵、建筑施工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安排作业计划时,尽量把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
如果必须安排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中标后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并采用降噪音机具及积极的控制嘈音的措施。
⑷、所有机具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合格后方可进场,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3、现场绿化
⑴、在现场未做硬化的空余场地进行规划,种植四季常绿花木,以美化施工环境。
⑵、对不在施工范围内的原有花草树木要爱护,天气干旱时,设专人定时淋水,确保植物的生长需要,要将植物保护好,竣工后要将树木完好无缺移交给业主。
4、对原有管线、排水系统的保护
⑴、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管线了解清楚,避免开挖时破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所有施工用地排出需经沉淀后才能流入排水系统。
⑶、施工过程如对原有管线、管道有影响时,必须先行对原有管线(道)进行改迁后才能进行施工,确保原有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9.3.2、夜间施工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将施工噪音较大的工序安排到白天工作时间进行,如楼层混凝土的浇筑、模板的支设、砂浆的生产等。
在夜间尽量少安排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以减少噪音产生。
对小体积混凝土的施工,尽量争取在早上开始浇筑,当晚10时前施工完毕。
2、严格执行本节“噪音控制措施”。
3、在施工场地外围进行噪音监测,对于一些产生噪音大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噪音,如金属和模板加工场地发电机等均搭设工棚以屏蔽噪音。
4、注意夜间照明灯光的投射,在施工区内进行作业封闭,不得直附近道路或建筑物尽量降低光污染。
减少施工对附近的影响。
5、进行夜间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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