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经济适用房工程分户验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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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经济适用房工程分户验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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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经济适用房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1、编制依据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2001
1.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1.4、《市建委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1.5、《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6、《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华北标办电气通用图集》---------------92DQ1—92DQ13
1.8、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2、工程概况
**家园(一期)经济适用房B-1、2、2a、3、4、5#楼位于朝阳区**乡**村,**路旁边。
其中B-1、2#楼地下2层、地上16层;B-2a#楼地下2层、地上2层;B-3#楼地下2层,地上21层;B-4、5#楼地下1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90128m2。
2a#楼为框架结构,其它楼为全现浇剪力墙结构。
其中B-1、2、3、4、5#楼均为住宅工程。
3、准备工作
3.1、技术准备
3.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培训的学习。
3.1.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
3.2、资料准备
3.2.1、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的准备。
3.2.2、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
3.3、成立分户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分户验收的目的及内容、要求
4.1、分户验收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北京市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4.2、分户验收的概念
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根据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对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进行检查,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3、分户验收的内容
4.3.1共有八类验收项目及表格,按表格内容进行验收。
八类内容是:
4.3.1.1、建筑结构外观尺寸及偏差;
4.3.1.2、门窗安装质量;
4.3.1.3、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3.1.4、防水工程质量;
4.3.1.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4.3.1.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4.3.1.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4.3.1.8、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4.3.2、分户验收对象是对每一户住宅及公共部分的走廊、地下车库的专门验收。
4.3.3、验收合格后,要出具合格证明文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这才证明工程是合格的,才可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3.4、分户验收检验批与分项工程检验批区别
4.3.4.1、检验批划分不同:
分户验收检验批以每户为单位划分。
(分项工程检验批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划分);
4.3.4.2、检查内容不同:
分户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与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
(分项工程包括材料、试验、隐检、预检);
4.3.4.3、实测项目数量不同:
(如抹灰:
原分项工程定50间为一检验批,检查不小于10%及3间;分户验收每户不少于3间。
同样作法的实际几乎全是100%检查了);
4.3.4.4、参加人员不同:
(分户:
甲方、施工方、监理及物业参加,原分项工程只是施工方和监理参加);
4.3.4.5、使用检查记录表格不同。
4.4、分户验收相关要求
4.4.1、除每户外还包括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
4.4.2、验收的工程要符合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的要求;
4.4.3、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要全部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4.4.4、实测实量部位,按“分户验收指导手册”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
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
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
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当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分户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观感为每户全数检查,实测、实量仍按规范要求的比例及最低数量检查,但检验批划分改为以每户为基准来划分,要预先定出测量点并记录下来。
4.4.5、分户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判定合格方法按规范规定执行;
4.4.6、不合格的要整改、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4.4.7、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的《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5住宅分户验收公共部位划分及规定:
4.5.1、划分原则:
影响住户正常使用的公共部位;
4.5.2、部位划分:
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
4.5.3、检验批划分:
走廊部分按楼层划分,车库宜按防火划分(土建);
4.5.4、验收项目及确定:
按可观察到的观感,使用工能和实测项目为主要验收项目原则,确定验收项目和内容。
并在施工完毕时,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就可组织验收。
用户质量验收记录表记录,用靠尺板、水平仪和尺子等检查工具,按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4.6、分户验收的组织:
4.6.1建设单位责任:
4.6.1.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工作。
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宜在施工单位结构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由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4.6.1.2、与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商定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参与、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户验收有关工作,协助解决测量设备、人员、资金等困难问题;
4.6.1.3与施工(含分包)、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验收;
4.6.1.4、住宅交付使用时,将《住宅分户质量工程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4.6.1.5《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为:
a、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b、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及办公地点;
c、物业公司名称、电话、地点;
d、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e、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f、上述事项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
4.6.2、施工单位责任:
4.6.2.1制定分户验收方案,主要内容:
a、各方职责:
参照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b、根据确定的检验批内容、原则,确定公共部分及每套住宅的项目、内容及数量;
c、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各户项目分别绘制);
d、根据设计文件、户型特点,编制含有户型不通做法的户型做法表。
4.6.2.2配备足够人员及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
根据工程在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及时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4.6.2.3按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
4.6.2.4、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也应会同总包单位,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完善手续;
4.6.2.5、住宅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
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b、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c、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4.6.3、监理单位责任:
4.6.3.1、验收施工单位制定的分户验收方案;
4.6.3.2、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检验批项目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4.6.3.3、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
4.6.3.4、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套住宅及公共不问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验收施工单位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
4.6.4、物业单位责任:
4.6.4.1、参与分户质量验收;
4.6.4.2、配备相应资格人员及测量工具;
4.6.4.3、验收施工单位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不签字)。
4.7、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4.7.1、填写表格的形式:
4.7.1.1、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共57个表,在检查验收时,填写该相应的表格。
4.7.1.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分别签认该表格。
4.7.2、签字人员资格规定:
4.7.2.1、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建设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
监理人员
施工单位:
专业质量检查员
4.7.2.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项目经理
4.7.3、资料收集整理:
4.7.3.1分户验收检查时,填《XX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全部验收后填《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4.7.3.2每套住宅应汇总分户检验批项目及检查结论,将有关信息填入《套住宅分户验收汇总表》;
单位工程应汇总各套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将有关信息填入《单位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中(见表二)
套住宅分户验收汇总表表一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表格
存在问题
1
2
3
…
单位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表二
序号
户名
分户验收结论
分户验收完成时间
存在问题
1
3
…
4.8、强调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的四个结合:
4.8.1、分户验收要与(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相结合;
4.8.2、分户验收要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复查相结合;
不合格项如实记录,监理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限期整改,整改后复验。
在表中相应位置要记录,该情况是监督机构检查重点。
4.8.3、分户验收要与成品保护相结合。
4.8.4、分户验收要与通病专项治理相结合。
分户验收主要是观感、实测、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故对通病要在施工过程中重点从施工工艺做法、选材、严格复验等方面精心策划,精心施工,促进工程顺利竣工,避免使用中通病发生。
4.8.5、分户验收要与严格按照质量、工艺标准施工相结合
4.9、分户验收记录表要求:
该表是专为分户验收判定的检验批验收记录表,八类验收项目共57张表格与分项工程检验批表格比,表头部分增加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中间检查部分不变,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但以观测为主,故看不见的项目不检,表尾签字栏单独列了建设单位、检查填表,以《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表1-1为例,要求如下:
4.9.1、检查内容:
可根据观察实测内容,参照表的内容执行,看不见的不测。
4.9.2、检查标准、数量、方法:
4.9.2.1一般规定:
a、检查标准:
按设计图纸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b、每套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c、每套住宅观感、功能全数检查,以房间为单位进行记录;
e、实测实量按规定部位及数量确定检查点,必要时先确定基准值,如房净高基准值,可用层高减地面、楼板做法厚度算出。
实测值要全数记录。
f、主控项目要全数合格,一般项目80%以点测点合格,且不合格偏差不得大于1.5倍允许值方为合格。
g、现浇结构拆模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检查。
h、缺陷按表1-1表所列要求验收。
4.9.2.2、主控项目:
a、观感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如有则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检。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方案
b、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尺寸偏差,如超过,则施工单位出方案,经监理认可后处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测量,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4.9.2.3、一般项目:
a、观感质量:
外观不宜有一般缺陷,如有则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后复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b、尺寸偏差:
符合表1-1所列数值。
检查数量:
梁、柱不少于3间,墙、板不少于3间;大空间墙5m高查1面,小于5m高的查3面。
检查方法:
靠尺、塞尺、尺子
4.9.2.4实测项目说明
a、结构墙:
测量轴线位移、垂直度、平整度、标高、截面尺寸;
使用工具,实测检查:
·被查房间轴线位移:
钢尺,对每面墙测量,每面墙不少于1点,可先放出房间两墙间中间线,再量出居中线推断出轴线。
(主要量净空尺寸推断)
·垂直度:
用经纬仪、吊线、钢尺,对每面墙均测量,测点宜在距墙角50cm处,不小于1点;
·墙体标高:
用水准仪、钢尺。
标高可查板标高即可,墙主要查洞口标高。
实际可利用50线测量;
·墙截面尺寸:
用钢尺。
每面墙都测,每墙不少于1点。
可查洞口墙厚,做记录(也可利用螺栓孔测墙厚)。
现代化仪器有测厚仪可测。
·墙面平整度:
用2m靠尺和塞尺,测横竖二个方向,取最大值作为检查点测值,记录下来,最好选在墙中心的区域。
b、结构板:
测标高、平整度、截面尺寸
·标高:
用水准仪、钢尺。
测板的四个角,不少于4点。
(标高为相对标高)。
实际可测净高,推算标高:
在首层控制住一点标高,往上测层高。
实际可以利用50线测。
·板截面尺寸:
用钢尺等工具,在房角及中心测,每板不少于2点。
·板表面平整度:
用2m靠尺和塞尺,在平行墙体50cm位置二个方向测量,测量不少于2点,取最大值作为检测点值记录下来。
5、分户验收检测项目及内容
5.1、B-1#楼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数量
5.1.1、Ⅱa反户型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数量
(1)检验批:
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梁柱抽查3件;墙板抽查3间。
(1.1)主控项目: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2)一般项目: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3)尺寸偏差
(1.3.1)主控项目: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1.3.2)一般项目:
现浇结构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3.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每户住宅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米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不少于3面。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1.3.2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墙、柱、梁
8
钢尺检查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坠、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坠、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
+8,-5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检验批:
塑料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抽查6樘,不足6樘全数检查。
(2.1)主控项目:
(2.1.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2.1.2)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
(2.1.3)当塑料门窗有拼樘料时,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2.1.4)塑料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2.1.5)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2.1.6)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一般项目
(2.2.1)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2.2.2)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
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检验方法:
观察
(2.2.3)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应符合下列规定:
(2.2.3.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2.3.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
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2.2.4)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
观察。
(2.2.5)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2.2.6)塑料门窗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2
用钢尺检查
>1500mm
3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3
用钢尺检查
>2000mm
5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4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3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5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钢直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
用钢尺检查
8
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
2
用钢直尺检查
9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
+2,-1
用塞尺检查
10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1.5,-2.5
用钢直尺检查
11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
2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3)检验批:
特种门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抽查10樘,不足10樘全数检查。
(3.1.1)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1.2)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
(3.1.3)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
(3.2)一般项目:
(3.2.1)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3.2.2)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
观察。
(4)检验批:
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抽查6樘,不足6樘全数检查。
(4.1)主控项目
(4.1.1)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块玻璃大于1.5㎡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
观察。
(4.1.2)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
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
观察,轻敲检查。
(4.1.3)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
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
观察。
(4.1.4)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检验方法:
观察。
(4.1.5)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2)一般项目
(4.2.1)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条、涂料等污渍。
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检验方法:
观察。
(4.2.2)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
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验方法:
观察。
(4.2.3)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
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检验方法:
观察。
(5)检验批:
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抽查3间,不足3间时全数检查。
(5.1)主控项目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敲击检查。
(5.2)一般项目
(5.2.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一般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检验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5.2.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
(5.2.3)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允许偏差项目
普通抹灰(mm)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4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6)检验批:
地面找平层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抽查3间,不足3间全数检查。
(6.1)主控项目:
(6.1.1)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检查。
(6.2)一般项目:
(6.2.1)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检查。
(6.2.2)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2.3)找平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找平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序号
检查内容
表面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表面
平整度
用胶粘剂做结层,铺拼花木板、塑料板、复合板、竹地板面层
表面平整度
2mm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标高
±4mm
用水准仪检查
用沥青玛脂做结合层,铺拼花木板,板块面层及毛地板铺木地板
表面平整度
3mm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标高
±5mm
用水准仪检查
用水泥砂浆做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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